0200、降伏烈馬如此簡單?!
公開穿越者:文化入侵平行藍星 作者:泥石像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軒還是老樣子,就定身在了當場。
等林軒在迴過神來,開始活動時。
從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這怎麽可能行得通,滿地都是草,它幹嘛要吃你手裏的啊!】
【哈哈哈,我也覺得,滿地都是草,這馬沒可能吃林軒手中的啊!】
【??????】
本來彈幕都是在懷疑的,但是接下來,滿屏幕都是問號。
林軒樂嗬的看著眼前的離群小公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軒啟用‘極限時停’能力,迴到了藍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草原上已經很少有野馬了,所以林軒又迴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現代的古代的養馬技巧學了一大堆。
關鍵是實踐到了如何引誘野馬!
抓捕野馬,一般是直接繩套出動,把馬王抓住,那麽一整群馬就會跟著馬王走。
把馬群引入馬圈,圈起來,再慢慢的馴服,一匹一匹的馴服。
但林軒也學到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世界上其實是已經不存在野馬的了。
所有的野馬,全都是家馬放歸或者外逃形成的種群。
也就是說,野馬本身就是被馴化過的動物。
野性雖然不弱於其他普通野生動物,但是親近人的這一點,是刻在dna裏的。
馬非常的聰明,同時好奇心也很強。
而且馬觀察物體並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觀察的時候喜歡正對看。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馬已經被吸引了好奇心。
這個時候,如果馬觀察到自己注意的東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這種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於蹄類動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純技巧了。
保持什麽樣的動作能讓馬安心的靠近。
馬是世界上唯一一種能幾乎看懂人類表情的動物,所以如果你心裏就想著我要抓住它,那表達在臉上之後,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一點剛好和另一種聰明的動物,狗,有些類似。
絕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實並不能聽懂語言,而是能判斷人的情緒。
然後猜測主人要它幹嘛。
當然了,種群數量多了之後,難免其中有非常聰明的,能直接聽懂人話的網紅狗,網上也不少。
林軒保持著一個完全無戒備的狀態,讓馬靠近。
小公馬在吃草的時候,林軒的另一隻手,放在了小公馬的臉頰上,撫摸。
身體接觸,當然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
如果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輕易就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馬就是自來熟。
林軒做動作的時候沒有說話,因為馬很容易能判斷的出林軒不是在和自己說話,它就會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麽交流。
從而產生疑心,然後跑路。
林軒撫摸了一會兒後,馬兒很享受這種撫摸。
包括鳥類、哺乳類在內的絕大部分高等級動物,都會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撫摸。
比如貓喜歡人抓他的下顎。
狗喜歡人摸頭。
馬就喜歡人類撫摸它的臉頰和頸背。
小公馬非常舒服,打著響鼻。
【不是吧?這可是野馬,這麽快就親近了?】
【感覺林軒有某種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為什麽他無論幹哪一行都能幹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馬,身體幾乎是白色的,唯有一雙黑色的蹄爪。
在龍國古代,這種馬叫做白雲映碳。
如果反過來,渾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烏雲踏雪。
這匹馬雖然是小公馬,但是肩高超過一米八,頭高超過二米二,超標準的高頭大馬。
比現在國際上流行的純血馬都要高大的多。
觀眾都在等待著林軒的下一步。
而林軒摟了摟小公馬之後,就放手了。
小公馬見沒吃的,就走了。
“還是沒到能直接馴服的程度,這匹馬性格非常的烈。”
林軒的話讓網友懵逼了。
這匹馬性格烈?
這哪兒看出來的啊!
林軒:“其實馬的性格烈,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種性格烈。”
“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謂性格烈,其實是依賴性強,對於原族群的依賴性強。”
“很多這種依賴性強的馬,沒辦法馴服,但!一旦馴服之後,就會一直追隨主人,不離不棄。”
這就跟狗有點類似了。
有些狗,那是見了誰都搖尾巴,沒辦法看家,當寵物到是一絕。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從主人手中接了東西,它都會以為這是在搶奪主人的東西,從而撲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這一類型的。
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馬裏,就和智商沒關係了,純純的性格問題。
不過林軒可沒有準備就此罷休。
林軒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軒再活動起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大筐草!
這是從地星帶過來的。
這裏是艾斯格蘭島,就算這裏附近溫度高,但也沒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數時候這些馬吃的是苔蘚,還有枯草。
新鮮的草出現後,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馬的注意。
不過其他馬看到林軒後,都不靠近。
動物是以體型區分危險程度的。
人類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動物眼中看起來就是巨型動物。
所以大多數動物對人類一點攻擊性都沒有。
除非你露出後背。
新鮮的草,但是在危險的動物麵前。
這就讓馬群望而卻步了。
而小公馬再次走了出來。
小公馬的距離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樣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讓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豐茂的季節。
小公馬靠近。
林軒抓起一把草。
小公馬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絕了,開掛去地星帶鮮草過來。】
【哈哈哈,為什麽林軒玩兒藍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麽淒慘。】
小公馬的咀嚼是很快的。
馬是不能反芻的,所以牙齒特別的鋒利,如同石臼一樣,把草磨碎,然後大口吞下。
這也是為什麽相馬要看牙的原因。
隻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長得快,跑得快。
這小公馬的牙算不錯的了。
艾斯格蘭島上的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歲,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極好。
想一想也知道,這個地方的馬匹,還是大型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軒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軒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後。
小公馬繞著頭去夠林軒身後的框。
林軒舉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給你吃。”
【就算馬通人性,聽得懂人說話,但是聽得懂漢語嗎?】
【廢話,這是野馬,要是聽得懂人說話,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時間才聽得懂啊。】
【哈,我有養馬,我知道,這匹小公馬現在已經聽懂了,現在正在做思想鬥爭。】
【不是吧?它怎麽聽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軒的表情,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軒的意思。】
小公馬最後選擇了耍賴。
林軒以養代替征服。
小公馬耍賴,意味著對於群體的依賴性,正在往林軒這個個體身上轉移。
林軒抬手,手裏出現了一把嫩草,林軒輕輕的一揉搓。
草葉碎裂,綠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馬聞了之後打著響鼻。
林軒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這種草料。”
【這種新拿出來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馬兒。】
【馬的壽命和牙齒有關,牙齒磨損後,馬就沒了,所以馬特別喜歡橫向不需要發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別喜歡汁水多的草。】
像稻穀的秸稈,古代人為什麽不拿來喂馬?那玩意兒太難以磨碎了,馬一不喜歡吃,而會降低馬的壽命。
而林軒拿出來這種草,是後世最貴的一種草。
這草的價格,比人吃的米都貴。
當然了,普通的草價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沒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實際上售價非常高。
小公馬被震住了。
此時正在思考。
林軒又把身後的框拿了出來。
小公馬又低頭要去吃。
林軒再把框放到了背後:“怎麽樣,跟我混。”
馬王是什麽?馬王能帶領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馬王。
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對於族群依賴度高,但是對於馬王的依賴度極低。
這種特性用來訓馬,是非常好的手段。
現在林軒告訴小公馬,我要當你大哥。
等小公馬漸漸感覺出林軒和自己的族別的不同後,訓馬就完成了。
小公馬打著響鼻,磨蹭林軒的臉頰。
這可是它主動的!
和剛剛林軒撫摸它不同。
林軒樂嗬著把裝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後走到了小公馬身側。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躍。
馬這種動物的腰,可以說是生物界最強。
這點重量對於馬來說輕輕鬆鬆。
林軒爬上背,小公馬也感覺到了,但是沒有反抗,而是低頭吃草。
沒有套韁繩,很難騎,但這匹馬很聰明,所以林軒夾腿什麽的,它能做出迴應。
做出迴應意味著,可以騎!
雖然距離訓練有素的戰馬差了十萬八千裏,但如果隻是代步,就已經成功了。
【我靠,這就成功了?】
【不是吧?】
【這麽簡單?看起來好輕鬆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軒的水平起碼是個老師傅,我自己肯定沒這麽輕易能獲取馬的信任,我見過的人裏麵隻有我巴紮赫大哥有這個能力。】
【厲害啊!】
小公馬吃完後,基本已經抱了,邁著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著。
向林軒展現著它的力量。
林軒樂嗬著用雙腿發布命令。
小公馬就開始加速了。
夾得越緊,馬兒跑得越快。
這高種厲方馬帥的一。
在地星,冰地島馬在冰地島的語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搶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們,鬃毛非常的長。
而艾斯格蘭島的馬長得高大,異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樣很長,看起來霸氣外露,同時又玉樹臨風。
用玉樹臨風這個詞形容馬,一點都不過分。
【好帥啊!】
【渾身雪白,隻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長的鬃毛,真的好帥啊!】
【這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黃飛電啊的盧馬啊一樣出名。】
馬的體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馬,要承受一個青年戰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裝的盔甲做重騎兵,那是癡人說夢。
而林軒的小公馬,絕對輕輕鬆鬆。
畢竟體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軒一直在用語言輔佐動作一起使用。
漸漸的,小公馬已經適應了語言。
林軒:“以後你就叫大白怎麽樣?”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馬的轉向,和方向盤完全相反。
方向盤是往右轉,車就往右開。
但是馬是往右拉韁繩,或者拍打右側頸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訓練後才能適應人的習慣。
不過林軒並沒有刻意的訓練,而是讓馬兒適應。
它很聰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林軒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適應了。
而陳光孝一直在隔著一段距離的位置,記錄著一切。
【厲害啊,成功了!】
【讓大白離群,它會願意嗎?】
而此時,的確已經到了訓馬最重要的一步。
林軒俯身,貼著馬脖頸,輕聲細語:“以後你跟我混,不會虧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遲疑了片刻,然後就歡快的跳了起來。
在馬的意識中,如果不合群,是會死的。
但是,現在這個群已經發生了變化,大白認為,自己和林軒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時,最大的困難來了。
馬王已經到了大白身前。
緊緊地盯著大白:“律律律!”
馬王是有職責讓掉隊的馬迴歸群體的。
這群馬的數量小兩百,馬王卻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誰。
誰是自己罩著的。
林軒看著馬王,挑釁的意味很強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軒的氣息和動作,也盯著馬王。
這個時候,林軒說話了:“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強到令人發指。”
“現在大白跟我混,就不會服從以前的大哥了。”
馬王並沒有把這個挑釁當成是人類意義上的挑釁,它很清楚林軒不是狼那種威脅,而是在以馬群類似的社會架構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換門庭。
最終,馬王長嘯:“律!!!”
馬群也移動了起來,馬王轉身就走。
大白仰起頭,對自己的新身份新種群很滿意。
【這大白以後怎麽辦啊?它獨自是沒辦法在艾斯格蘭島上生存的!】
【林軒搞不好會帶走它。】
【單麥國有時候也會到艾斯格蘭島上帶一些馬下島放到動物園去,他們應該不會吝嗇的舍不得送給林軒一張動物交易文書吧?】
林軒騎著大白,靠近陳光孝。
陳光孝扛著攝像機:“老板,還打獵嗎?”
“打啊!”林軒樂嗬:“你槍長,但是我跑得快!”
“現在你可不好贏了。”
【哈哈哈,林軒,又短又快。】
【我擦,這也能開?】
大白很聰明,一瞬間就聽出了兩者的競爭,順帶著也激起了鬥誌。
林軒騎著大白率先出發了。
“馬兒的競爭性非常的強,之前沒有說它們競爭性強到了什麽程度,現在可以給大家講一下。”
“大家看電視可能經常會聽到說什麽特殊情報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馬,才送到。”
“大家可能並沒有意識到,馬為什麽會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話,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動。
但是馬就不會,如果主人一直催,馬會跑到口鼻噴血,直接暴斃。
“這就是馬的競爭性,為了贏,跑死,跑到吐血,都不會停。”
以前網上有一個問題。
說人類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動物。
比的是長跑。
很多人得出了結論,所有的動物耐力都遠不如人類,會被追死。
唯有馬,三天以下人類贏,三天以上馬贏。
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
他們沒有算到馬的競爭性。
馬真的和人類比耐力,頭天就會直接跑死。
正常情況下,馬跑十分鍾就沒力氣了。
不過林軒剛給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夠大白堅持四十分鍾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輕鬆。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類合作的快感,dna深處的片段不斷的湧現。
越來越契合。
而且很樂意展現自己的實力。
林軒拍打著大白的肩背:“慢一點點。”
“喜歡騎馬的朋友記住了,如果感覺速度快,有點怕,不要猛拉韁繩,而是要輕柔的拉韁繩,或者拍打。”
“猛拉韁繩,會導致馬對於拉韁繩的命令的反應降低,久而久之會失去信任,導致馬完全不聽話。”
林軒讓馬降速,大白馬上降速。
小跑著前進。
後麵陳光孝那是壓根追不上。
不過遠遠地還能看到大白的尾氣。
林軒很快就發現了目標:“河狸!”
“河狸這種動物,因為產皮毛,所以歐洲本土河狸已經被殺絕種了。”
“這些河狸其實是原產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產國的河狸,都是從加麻大引入的。”
“這種河狸怎麽到艾斯格蘭島上的,還是一個秘密。”
林軒發現河狸,陳光孝也發現了。
他的狙擊步槍說是八百米射程,其實真正的拋射射程是一千兩百米。
以陳光孝的實力,是能做到一千兩百米射程的。
所以陳光孝馬上停下,架起槍,尋找獵物。
打獵有一個規矩,如果槍口和獵物之間有人出沒,那就不能開槍。
因為子彈飛過去的時間,不知道前麵的人是否會移動過去。
所以陳光孝在尋找夾角之外的獵物。
而林軒已經在馬上鎖定了獵物。
不過林軒很小心的安撫大白,撫摸大白的肩背:“小心,聲音有點大。”
大白聽懂了,不過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發出很大的聲音。
陳光孝看到了獵物,開始用幹草校準風向。
節目組的製作人員也打開了分屏,同時接過主鏡頭和gopro的畫麵。
兩人都在瞄準。
林軒開槍了。
隨後陳光孝開搶。
一頭河狸正在啃樹,被林軒一槍命中。
而陳光孝的子彈出去後,明顯集中了一塊比較鬆軟的石頭,飛濺出了石屑,嚇得他的目標跑了。
陳光孝很無語:“如果再有兩秒準備,能中。”
這個距離已經是狙擊手的極限狙擊距離了,秒開槍是不可能的。
而林軒的步槍可是在完美射程範圍內,所以一槍命中。
大白收到過提醒,所以對聲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驚慌後,就平靜了下來。
林軒也繼續安撫:“沒事沒事,過去看看獵物。”
“馬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驚嚇,不過提前安撫過,還好。”
等林軒在迴過神來,開始活動時。
從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這怎麽可能行得通,滿地都是草,它幹嘛要吃你手裏的啊!】
【哈哈哈,我也覺得,滿地都是草,這馬沒可能吃林軒手中的啊!】
【??????】
本來彈幕都是在懷疑的,但是接下來,滿屏幕都是問號。
林軒樂嗬的看著眼前的離群小公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軒啟用‘極限時停’能力,迴到了藍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草原上已經很少有野馬了,所以林軒又迴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現代的古代的養馬技巧學了一大堆。
關鍵是實踐到了如何引誘野馬!
抓捕野馬,一般是直接繩套出動,把馬王抓住,那麽一整群馬就會跟著馬王走。
把馬群引入馬圈,圈起來,再慢慢的馴服,一匹一匹的馴服。
但林軒也學到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世界上其實是已經不存在野馬的了。
所有的野馬,全都是家馬放歸或者外逃形成的種群。
也就是說,野馬本身就是被馴化過的動物。
野性雖然不弱於其他普通野生動物,但是親近人的這一點,是刻在dna裏的。
馬非常的聰明,同時好奇心也很強。
而且馬觀察物體並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觀察的時候喜歡正對看。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馬已經被吸引了好奇心。
這個時候,如果馬觀察到自己注意的東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這種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於蹄類動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純技巧了。
保持什麽樣的動作能讓馬安心的靠近。
馬是世界上唯一一種能幾乎看懂人類表情的動物,所以如果你心裏就想著我要抓住它,那表達在臉上之後,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一點剛好和另一種聰明的動物,狗,有些類似。
絕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實並不能聽懂語言,而是能判斷人的情緒。
然後猜測主人要它幹嘛。
當然了,種群數量多了之後,難免其中有非常聰明的,能直接聽懂人話的網紅狗,網上也不少。
林軒保持著一個完全無戒備的狀態,讓馬靠近。
小公馬在吃草的時候,林軒的另一隻手,放在了小公馬的臉頰上,撫摸。
身體接觸,當然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
如果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輕易就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馬就是自來熟。
林軒做動作的時候沒有說話,因為馬很容易能判斷的出林軒不是在和自己說話,它就會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麽交流。
從而產生疑心,然後跑路。
林軒撫摸了一會兒後,馬兒很享受這種撫摸。
包括鳥類、哺乳類在內的絕大部分高等級動物,都會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撫摸。
比如貓喜歡人抓他的下顎。
狗喜歡人摸頭。
馬就喜歡人類撫摸它的臉頰和頸背。
小公馬非常舒服,打著響鼻。
【不是吧?這可是野馬,這麽快就親近了?】
【感覺林軒有某種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為什麽他無論幹哪一行都能幹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馬,身體幾乎是白色的,唯有一雙黑色的蹄爪。
在龍國古代,這種馬叫做白雲映碳。
如果反過來,渾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烏雲踏雪。
這匹馬雖然是小公馬,但是肩高超過一米八,頭高超過二米二,超標準的高頭大馬。
比現在國際上流行的純血馬都要高大的多。
觀眾都在等待著林軒的下一步。
而林軒摟了摟小公馬之後,就放手了。
小公馬見沒吃的,就走了。
“還是沒到能直接馴服的程度,這匹馬性格非常的烈。”
林軒的話讓網友懵逼了。
這匹馬性格烈?
這哪兒看出來的啊!
林軒:“其實馬的性格烈,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種性格烈。”
“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謂性格烈,其實是依賴性強,對於原族群的依賴性強。”
“很多這種依賴性強的馬,沒辦法馴服,但!一旦馴服之後,就會一直追隨主人,不離不棄。”
這就跟狗有點類似了。
有些狗,那是見了誰都搖尾巴,沒辦法看家,當寵物到是一絕。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從主人手中接了東西,它都會以為這是在搶奪主人的東西,從而撲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這一類型的。
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馬裏,就和智商沒關係了,純純的性格問題。
不過林軒可沒有準備就此罷休。
林軒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軒再活動起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大筐草!
這是從地星帶過來的。
這裏是艾斯格蘭島,就算這裏附近溫度高,但也沒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數時候這些馬吃的是苔蘚,還有枯草。
新鮮的草出現後,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馬的注意。
不過其他馬看到林軒後,都不靠近。
動物是以體型區分危險程度的。
人類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動物眼中看起來就是巨型動物。
所以大多數動物對人類一點攻擊性都沒有。
除非你露出後背。
新鮮的草,但是在危險的動物麵前。
這就讓馬群望而卻步了。
而小公馬再次走了出來。
小公馬的距離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樣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讓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豐茂的季節。
小公馬靠近。
林軒抓起一把草。
小公馬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絕了,開掛去地星帶鮮草過來。】
【哈哈哈,為什麽林軒玩兒藍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麽淒慘。】
小公馬的咀嚼是很快的。
馬是不能反芻的,所以牙齒特別的鋒利,如同石臼一樣,把草磨碎,然後大口吞下。
這也是為什麽相馬要看牙的原因。
隻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長得快,跑得快。
這小公馬的牙算不錯的了。
艾斯格蘭島上的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歲,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極好。
想一想也知道,這個地方的馬匹,還是大型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軒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軒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後。
小公馬繞著頭去夠林軒身後的框。
林軒舉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給你吃。”
【就算馬通人性,聽得懂人說話,但是聽得懂漢語嗎?】
【廢話,這是野馬,要是聽得懂人說話,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時間才聽得懂啊。】
【哈,我有養馬,我知道,這匹小公馬現在已經聽懂了,現在正在做思想鬥爭。】
【不是吧?它怎麽聽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軒的表情,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軒的意思。】
小公馬最後選擇了耍賴。
林軒以養代替征服。
小公馬耍賴,意味著對於群體的依賴性,正在往林軒這個個體身上轉移。
林軒抬手,手裏出現了一把嫩草,林軒輕輕的一揉搓。
草葉碎裂,綠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馬聞了之後打著響鼻。
林軒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這種草料。”
【這種新拿出來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馬兒。】
【馬的壽命和牙齒有關,牙齒磨損後,馬就沒了,所以馬特別喜歡橫向不需要發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別喜歡汁水多的草。】
像稻穀的秸稈,古代人為什麽不拿來喂馬?那玩意兒太難以磨碎了,馬一不喜歡吃,而會降低馬的壽命。
而林軒拿出來這種草,是後世最貴的一種草。
這草的價格,比人吃的米都貴。
當然了,普通的草價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沒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實際上售價非常高。
小公馬被震住了。
此時正在思考。
林軒又把身後的框拿了出來。
小公馬又低頭要去吃。
林軒再把框放到了背後:“怎麽樣,跟我混。”
馬王是什麽?馬王能帶領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馬王。
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對於族群依賴度高,但是對於馬王的依賴度極低。
這種特性用來訓馬,是非常好的手段。
現在林軒告訴小公馬,我要當你大哥。
等小公馬漸漸感覺出林軒和自己的族別的不同後,訓馬就完成了。
小公馬打著響鼻,磨蹭林軒的臉頰。
這可是它主動的!
和剛剛林軒撫摸它不同。
林軒樂嗬著把裝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後走到了小公馬身側。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躍。
馬這種動物的腰,可以說是生物界最強。
這點重量對於馬來說輕輕鬆鬆。
林軒爬上背,小公馬也感覺到了,但是沒有反抗,而是低頭吃草。
沒有套韁繩,很難騎,但這匹馬很聰明,所以林軒夾腿什麽的,它能做出迴應。
做出迴應意味著,可以騎!
雖然距離訓練有素的戰馬差了十萬八千裏,但如果隻是代步,就已經成功了。
【我靠,這就成功了?】
【不是吧?】
【這麽簡單?看起來好輕鬆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軒的水平起碼是個老師傅,我自己肯定沒這麽輕易能獲取馬的信任,我見過的人裏麵隻有我巴紮赫大哥有這個能力。】
【厲害啊!】
小公馬吃完後,基本已經抱了,邁著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著。
向林軒展現著它的力量。
林軒樂嗬著用雙腿發布命令。
小公馬就開始加速了。
夾得越緊,馬兒跑得越快。
這高種厲方馬帥的一。
在地星,冰地島馬在冰地島的語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搶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們,鬃毛非常的長。
而艾斯格蘭島的馬長得高大,異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樣很長,看起來霸氣外露,同時又玉樹臨風。
用玉樹臨風這個詞形容馬,一點都不過分。
【好帥啊!】
【渾身雪白,隻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長的鬃毛,真的好帥啊!】
【這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黃飛電啊的盧馬啊一樣出名。】
馬的體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馬,要承受一個青年戰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裝的盔甲做重騎兵,那是癡人說夢。
而林軒的小公馬,絕對輕輕鬆鬆。
畢竟體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軒一直在用語言輔佐動作一起使用。
漸漸的,小公馬已經適應了語言。
林軒:“以後你就叫大白怎麽樣?”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馬的轉向,和方向盤完全相反。
方向盤是往右轉,車就往右開。
但是馬是往右拉韁繩,或者拍打右側頸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訓練後才能適應人的習慣。
不過林軒並沒有刻意的訓練,而是讓馬兒適應。
它很聰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林軒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適應了。
而陳光孝一直在隔著一段距離的位置,記錄著一切。
【厲害啊,成功了!】
【讓大白離群,它會願意嗎?】
而此時,的確已經到了訓馬最重要的一步。
林軒俯身,貼著馬脖頸,輕聲細語:“以後你跟我混,不會虧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遲疑了片刻,然後就歡快的跳了起來。
在馬的意識中,如果不合群,是會死的。
但是,現在這個群已經發生了變化,大白認為,自己和林軒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時,最大的困難來了。
馬王已經到了大白身前。
緊緊地盯著大白:“律律律!”
馬王是有職責讓掉隊的馬迴歸群體的。
這群馬的數量小兩百,馬王卻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誰。
誰是自己罩著的。
林軒看著馬王,挑釁的意味很強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軒的氣息和動作,也盯著馬王。
這個時候,林軒說話了:“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強到令人發指。”
“現在大白跟我混,就不會服從以前的大哥了。”
馬王並沒有把這個挑釁當成是人類意義上的挑釁,它很清楚林軒不是狼那種威脅,而是在以馬群類似的社會架構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換門庭。
最終,馬王長嘯:“律!!!”
馬群也移動了起來,馬王轉身就走。
大白仰起頭,對自己的新身份新種群很滿意。
【這大白以後怎麽辦啊?它獨自是沒辦法在艾斯格蘭島上生存的!】
【林軒搞不好會帶走它。】
【單麥國有時候也會到艾斯格蘭島上帶一些馬下島放到動物園去,他們應該不會吝嗇的舍不得送給林軒一張動物交易文書吧?】
林軒騎著大白,靠近陳光孝。
陳光孝扛著攝像機:“老板,還打獵嗎?”
“打啊!”林軒樂嗬:“你槍長,但是我跑得快!”
“現在你可不好贏了。”
【哈哈哈,林軒,又短又快。】
【我擦,這也能開?】
大白很聰明,一瞬間就聽出了兩者的競爭,順帶著也激起了鬥誌。
林軒騎著大白率先出發了。
“馬兒的競爭性非常的強,之前沒有說它們競爭性強到了什麽程度,現在可以給大家講一下。”
“大家看電視可能經常會聽到說什麽特殊情報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馬,才送到。”
“大家可能並沒有意識到,馬為什麽會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話,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動。
但是馬就不會,如果主人一直催,馬會跑到口鼻噴血,直接暴斃。
“這就是馬的競爭性,為了贏,跑死,跑到吐血,都不會停。”
以前網上有一個問題。
說人類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動物。
比的是長跑。
很多人得出了結論,所有的動物耐力都遠不如人類,會被追死。
唯有馬,三天以下人類贏,三天以上馬贏。
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
他們沒有算到馬的競爭性。
馬真的和人類比耐力,頭天就會直接跑死。
正常情況下,馬跑十分鍾就沒力氣了。
不過林軒剛給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夠大白堅持四十分鍾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輕鬆。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類合作的快感,dna深處的片段不斷的湧現。
越來越契合。
而且很樂意展現自己的實力。
林軒拍打著大白的肩背:“慢一點點。”
“喜歡騎馬的朋友記住了,如果感覺速度快,有點怕,不要猛拉韁繩,而是要輕柔的拉韁繩,或者拍打。”
“猛拉韁繩,會導致馬對於拉韁繩的命令的反應降低,久而久之會失去信任,導致馬完全不聽話。”
林軒讓馬降速,大白馬上降速。
小跑著前進。
後麵陳光孝那是壓根追不上。
不過遠遠地還能看到大白的尾氣。
林軒很快就發現了目標:“河狸!”
“河狸這種動物,因為產皮毛,所以歐洲本土河狸已經被殺絕種了。”
“這些河狸其實是原產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產國的河狸,都是從加麻大引入的。”
“這種河狸怎麽到艾斯格蘭島上的,還是一個秘密。”
林軒發現河狸,陳光孝也發現了。
他的狙擊步槍說是八百米射程,其實真正的拋射射程是一千兩百米。
以陳光孝的實力,是能做到一千兩百米射程的。
所以陳光孝馬上停下,架起槍,尋找獵物。
打獵有一個規矩,如果槍口和獵物之間有人出沒,那就不能開槍。
因為子彈飛過去的時間,不知道前麵的人是否會移動過去。
所以陳光孝在尋找夾角之外的獵物。
而林軒已經在馬上鎖定了獵物。
不過林軒很小心的安撫大白,撫摸大白的肩背:“小心,聲音有點大。”
大白聽懂了,不過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發出很大的聲音。
陳光孝看到了獵物,開始用幹草校準風向。
節目組的製作人員也打開了分屏,同時接過主鏡頭和gopro的畫麵。
兩人都在瞄準。
林軒開槍了。
隨後陳光孝開搶。
一頭河狸正在啃樹,被林軒一槍命中。
而陳光孝的子彈出去後,明顯集中了一塊比較鬆軟的石頭,飛濺出了石屑,嚇得他的目標跑了。
陳光孝很無語:“如果再有兩秒準備,能中。”
這個距離已經是狙擊手的極限狙擊距離了,秒開槍是不可能的。
而林軒的步槍可是在完美射程範圍內,所以一槍命中。
大白收到過提醒,所以對聲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驚慌後,就平靜了下來。
林軒也繼續安撫:“沒事沒事,過去看看獵物。”
“馬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驚嚇,不過提前安撫過,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