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軒還是老樣子,就定身在了當場。


    等林軒在迴過神來,開始活動時。


    從地上薅起一把草。


    【逗呢,這怎麽可能行得通,滿地都是草,它幹嘛要吃你手裏的啊!】


    【哈哈哈,我也覺得,滿地都是草,這馬沒可能吃林軒手中的啊!】


    【??????】


    本來彈幕都是在懷疑的,但是接下來,滿屏幕都是問號。


    林軒樂嗬的看著眼前的離群小公馬吃自己手中的草。


    林軒啟用‘極限時停’能力,迴到了藍星。


    在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草原上已經很少有野馬了,所以林軒又迴到了古代,在古代的草原上呆了一段時間。


    現代的古代的養馬技巧學了一大堆。


    關鍵是實踐到了如何引誘野馬!


    抓捕野馬,一般是直接繩套出動,把馬王抓住,那麽一整群馬就會跟著馬王走。


    把馬群引入馬圈,圈起來,再慢慢的馴服,一匹一匹的馴服。


    但林軒也學到了一些其他東西。


    比如,世界上其實是已經不存在野馬的了。


    所有的野馬,全都是家馬放歸或者外逃形成的種群。


    也就是說,野馬本身就是被馴化過的動物。


    野性雖然不弱於其他普通野生動物,但是親近人的這一點,是刻在dna裏的。


    馬非常的聰明,同時好奇心也很強。


    而且馬觀察物體並不容易看清楚,所以觀察的時候喜歡正對看。


    這種情況下,就說明馬已經被吸引了好奇心。


    這個時候,如果馬觀察到自己注意的東西是食物,是有可能上前吃的。


    這種好奇心特性,普遍存在於蹄類動物中。


    而剩下的,就是純技巧了。


    保持什麽樣的動作能讓馬安心的靠近。


    馬是世界上唯一一種能幾乎看懂人類表情的動物,所以如果你心裏就想著我要抓住它,那表達在臉上之後,你是不可能成功的。


    這一點剛好和另一種聰明的動物,狗,有些類似。


    絕大部分狗的智力其實並不能聽懂語言,而是能判斷人的情緒。


    然後猜測主人要它幹嘛。


    當然了,種群數量多了之後,難免其中有非常聰明的,能直接聽懂人話的網紅狗,網上也不少。


    林軒保持著一個完全無戒備的狀態,讓馬靠近。


    小公馬在吃草的時候,林軒的另一隻手,放在了小公馬的臉頰上,撫摸。


    身體接觸,當然是其中很關鍵的一步。


    如果這一步做不到,那一切都是白搭。


    如果很輕易就能做到這一點,說明馬就是自來熟。


    林軒做動作的時候沒有說話,因為馬很容易能判斷的出林軒不是在和自己說話,它就會疑惑,眼前的直立生物再和什麽交流。


    從而產生疑心,然後跑路。


    林軒撫摸了一會兒後,馬兒很享受這種撫摸。


    包括鳥類、哺乳類在內的絕大部分高等級動物,都會非常享受某些特定的撫摸。


    比如貓喜歡人抓他的下顎。


    狗喜歡人摸頭。


    馬就喜歡人類撫摸它的臉頰和頸背。


    小公馬非常舒服,打著響鼻。


    【不是吧?這可是野馬,這麽快就親近了?】


    【感覺林軒有某種除了穿越之外的特殊能力,為什麽他無論幹哪一行都能幹的非常好?】


    眼前的小公馬,身體幾乎是白色的,唯有一雙黑色的蹄爪。


    在龍國古代,這種馬叫做白雲映碳。


    如果反過來,渾身漆黑,蹄爪白色,就叫做烏雲踏雪。


    這匹馬雖然是小公馬,但是肩高超過一米八,頭高超過二米二,超標準的高頭大馬。


    比現在國際上流行的純血馬都要高大的多。


    觀眾都在等待著林軒的下一步。


    而林軒摟了摟小公馬之後,就放手了。


    小公馬見沒吃的,就走了。


    “還是沒到能直接馴服的程度,這匹馬性格非常的烈。”


    林軒的話讓網友懵逼了。


    這匹馬性格烈?


    這哪兒看出來的啊!


    林軒:“其實馬的性格烈,並不是我們想象中那種性格烈。”


    “馬的性格和人是不同的。”


    “所謂性格烈,其實是依賴性強,對於原族群的依賴性強。”


    “很多這種依賴性強的馬,沒辦法馴服,但!一旦馴服之後,就會一直追隨主人,不離不棄。”


    這就跟狗有點類似了。


    有些狗,那是見了誰都搖尾巴,沒辦法看家,當寵物到是一絕。


    有些狗,除了主人任何人不能碰,甚至看到有人從主人手中接了東西,它都會以為這是在搶奪主人的東西,從而撲上去咬人。


    比如藏獒就是這一類型的。


    這在狗中有可能是智商低造成的。


    在馬裏,就和智商沒關係了,純純的性格問題。


    不過林軒可沒有準備就此罷休。


    林軒再次愣在原地。


    等林軒再活動起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大筐草!


    這是從地星帶過來的。


    這裏是艾斯格蘭島,就算這裏附近溫度高,但也沒有高到青草遍地的程度。


    大多數時候這些馬吃的是苔蘚,還有枯草。


    新鮮的草出現後,很快就引起了一些馬的注意。


    不過其他馬看到林軒後,都不靠近。


    動物是以體型區分危險程度的。


    人類是直立行走的,所以在動物眼中看起來就是巨型動物。


    所以大多數動物對人類一點攻擊性都沒有。


    除非你露出後背。


    新鮮的草,但是在危險的動物麵前。


    這就讓馬群望而卻步了。


    而小公馬再次走了出來。


    小公馬的距離感很差,但是看得清草的樣子。


    加上那芳香的味道,讓它想起了夏季水草最豐茂的季節。


    小公馬靠近。


    林軒抓起一把草。


    小公馬毫不客氣的吃了起來。


    【絕了,開掛去地星帶鮮草過來。】


    【哈哈哈,為什麽林軒玩兒藍星ol可以作弊,我生活就那麽淒慘。】


    小公馬的咀嚼是很快的。


    馬是不能反芻的,所以牙齒特別的鋒利,如同石臼一樣,把草磨碎,然後大口吞下。


    這也是為什麽相馬要看牙的原因。


    隻要牙好,它就能吃得快,長得快,跑得快。


    這小公馬的牙算不錯的了。


    艾斯格蘭島上的馬,部分可以活到四十歲,成年非常的晚。


    所以牙口極好。


    想一想也知道,這個地方的馬匹,還是大型馬匹,牙口必然是好的。


    林軒的草很快就被吃了大半了。


    林軒抬手把框藏到了背後。


    小公馬繞著頭去夠林軒身後的框。


    林軒舉起一根手指:“跟我混,就給你吃。”


    【就算馬通人性,聽得懂人說話,但是聽得懂漢語嗎?】


    【廢話,這是野馬,要是聽得懂人說話,那就有鬼了,好歹得教一段時間才聽得懂啊。】


    【哈,我有養馬,我知道,這匹小公馬現在已經聽懂了,現在正在做思想鬥爭。】


    【不是吧?它怎麽聽懂的?】


    【它是看懂了林軒的表情,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所以明白了林軒的意思。】


    小公馬最後選擇了耍賴。


    林軒以養代替征服。


    小公馬耍賴,意味著對於群體的依賴性,正在往林軒這個個體身上轉移。


    林軒抬手,手裏出現了一把嫩草,林軒輕輕的一揉搓。


    草葉碎裂,綠色的汁水粘在手指上。


    小公馬聞了之後打著響鼻。


    林軒在抬手,手中的嫩草又消失了。


    “跟我混,我多的是這種草料。”


    【這種新拿出來的草,比之前的嫩草更吸引馬兒。】


    【馬的壽命和牙齒有關,牙齒磨損後,馬就沒了,所以馬特別喜歡橫向不需要發力就能碾碎的草,而且也特別喜歡汁水多的草。】


    像稻穀的秸稈,古代人為什麽不拿來喂馬?那玩意兒太難以磨碎了,馬一不喜歡吃,而會降低馬的壽命。


    而林軒拿出來這種草,是後世最貴的一種草。


    這草的價格,比人吃的米都貴。


    當然了,普通的草價格也很高,很多人都沒想到遍地看得到的草,實際上售價非常高。


    小公馬被震住了。


    此時正在思考。


    林軒又把身後的框拿了出來。


    小公馬又低頭要去吃。


    林軒再把框放到了背後:“怎麽樣,跟我混。”


    馬王是什麽?馬王能帶領馬群找到水源,找到草,所以才是馬王。


    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對於族群依賴度高,但是對於馬王的依賴度極低。


    這種特性用來訓馬,是非常好的手段。


    現在林軒告訴小公馬,我要當你大哥。


    等小公馬漸漸感覺出林軒和自己的族別的不同後,訓馬就完成了。


    小公馬打著響鼻,磨蹭林軒的臉頰。


    這可是它主動的!


    和剛剛林軒撫摸它不同。


    林軒樂嗬著把裝草的框子放在地上,然後走到了小公馬身側。


    手摁住背部,用力一躍。


    馬這種動物的腰,可以說是生物界最強。


    這點重量對於馬來說輕輕鬆鬆。


    林軒爬上背,小公馬也感覺到了,但是沒有反抗,而是低頭吃草。


    沒有套韁繩,很難騎,但這匹馬很聰明,所以林軒夾腿什麽的,它能做出迴應。


    做出迴應意味著,可以騎!


    雖然距離訓練有素的戰馬差了十萬八千裏,但如果隻是代步,就已經成功了。


    【我靠,這就成功了?】


    【不是吧?】


    【這麽簡單?看起來好輕鬆啊!】


    【扯淡,我是牧民,林軒的水平起碼是個老師傅,我自己肯定沒這麽輕易能獲取馬的信任,我見過的人裏麵隻有我巴紮赫大哥有這個能力。】


    【厲害啊!】


    小公馬吃完後,基本已經抱了,邁著雄健的步伐小踏步走著。


    向林軒展現著它的力量。


    林軒樂嗬著用雙腿發布命令。


    小公馬就開始加速了。


    夾得越緊,馬兒跑得越快。


    這高種厲方馬帥的一。


    在地星,冰地島馬在冰地島的語言中叫做法西,意思是‘搶眼的鬃毛’。


    生活在冰天雪地中的它們,鬃毛非常的長。


    而艾斯格蘭島的馬長得高大,異常神俊。


    加上鬃毛同樣很長,看起來霸氣外露,同時又玉樹臨風。


    用玉樹臨風這個詞形容馬,一點都不過分。


    【好帥啊!】


    【渾身雪白,隻有蹄爪是黑色的,加上至少三十多厘米長的鬃毛,真的好帥啊!】


    【這馬放在古代,那必然和赤兔啊爪黃飛電啊的盧馬啊一樣出名。】


    馬的體型,代表了力量。


    普通馬,要承受一個青年戰士加上三百斤的全副武裝的盔甲做重騎兵,那是癡人說夢。


    而林軒的小公馬,絕對輕輕鬆鬆。


    畢竟體型大。


    在苔原上跑了一圈,林軒一直在用語言輔佐動作一起使用。


    漸漸的,小公馬已經適應了語言。


    林軒:“以後你就叫大白怎麽樣?”


    “律律律!”


    “大白,往左。”


    馬的轉向,和方向盤完全相反。


    方向盤是往右轉,車就往右開。


    但是馬是往右拉韁繩,或者拍打右側頸背,它就往左跑。


    需要訓練後才能適應人的習慣。


    不過林軒並沒有刻意的訓練,而是讓馬兒適應。


    它很聰明,知道自己做錯了,知道林軒在提醒。


    很快,大白就適應了。


    而陳光孝一直在隔著一段距離的位置,記錄著一切。


    【厲害啊,成功了!】


    【讓大白離群,它會願意嗎?】


    而此時,的確已經到了訓馬最重要的一步。


    林軒俯身,貼著馬脖頸,輕聲細語:“以後你跟我混,不會虧待你的。”


    “跟我走吧。”


    大白遲疑了片刻,然後就歡快的跳了起來。


    在馬的意識中,如果不合群,是會死的。


    但是,現在這個群已經發生了變化,大白認為,自己和林軒才是一群的了。


    而此時,最大的困難來了。


    馬王已經到了大白身前。


    緊緊地盯著大白:“律律律!”


    馬王是有職責讓掉隊的馬迴歸群體的。


    這群馬的數量小兩百,馬王卻很清楚自己的手下都有誰。


    誰是自己罩著的。


    林軒看著馬王,挑釁的意味很強烈。


    大白感受到了林軒的氣息和動作,也盯著馬王。


    這個時候,林軒說話了:“馬的競爭性非常強,強到令人發指。”


    “現在大白跟我混,就不會服從以前的大哥了。”


    馬王並沒有把這個挑釁當成是人類意義上的挑釁,它很清楚林軒不是狼那種威脅,而是在以馬群類似的社會架構在吸引自己的手下改換門庭。


    最終,馬王長嘯:“律!!!”


    馬群也移動了起來,馬王轉身就走。


    大白仰起頭,對自己的新身份新種群很滿意。


    【這大白以後怎麽辦啊?它獨自是沒辦法在艾斯格蘭島上生存的!】


    【林軒搞不好會帶走它。】


    【單麥國有時候也會到艾斯格蘭島上帶一些馬下島放到動物園去,他們應該不會吝嗇的舍不得送給林軒一張動物交易文書吧?】


    林軒騎著大白,靠近陳光孝。


    陳光孝扛著攝像機:“老板,還打獵嗎?”


    “打啊!”林軒樂嗬:“你槍長,但是我跑得快!”


    “現在你可不好贏了。”


    【哈哈哈,林軒,又短又快。】


    【我擦,這也能開?】


    大白很聰明,一瞬間就聽出了兩者的競爭,順帶著也激起了鬥誌。


    林軒騎著大白率先出發了。


    “馬兒的競爭性非常的強,之前沒有說它們競爭性強到了什麽程度,現在可以給大家講一下。”


    “大家看電視可能經常會聽到說什麽特殊情報特殊命令,跑死了多少匹快馬,才送到。”


    “大家可能並沒有意識到,馬為什麽會跑到死,而不停下。”


    如果是狗的話,一旦累了,趴在地上,主人拖都拖不動。


    但是馬就不會,如果主人一直催,馬會跑到口鼻噴血,直接暴斃。


    “這就是馬的競爭性,為了贏,跑死,跑到吐血,都不會停。”


    以前網上有一個問題。


    說人類是不是地球上耐力最好的動物。


    比的是長跑。


    很多人得出了結論,所有的動物耐力都遠不如人類,會被追死。


    唯有馬,三天以下人類贏,三天以上馬贏。


    但實際上這是一個錯誤的結論。


    他們沒有算到馬的競爭性。


    馬真的和人類比耐力,頭天就會直接跑死。


    正常情況下,馬跑十分鍾就沒力氣了。


    不過林軒剛給大白吃了上好的草料,足夠大白堅持四十分鍾以上。


    而且跑的不算快,所以很輕鬆。


    大白第一次感受到和人類合作的快感,dna深處的片段不斷的湧現。


    越來越契合。


    而且很樂意展現自己的實力。


    林軒拍打著大白的肩背:“慢一點點。”


    “喜歡騎馬的朋友記住了,如果感覺速度快,有點怕,不要猛拉韁繩,而是要輕柔的拉韁繩,或者拍打。”


    “猛拉韁繩,會導致馬對於拉韁繩的命令的反應降低,久而久之會失去信任,導致馬完全不聽話。”


    林軒讓馬降速,大白馬上降速。


    小跑著前進。


    後麵陳光孝那是壓根追不上。


    不過遠遠地還能看到大白的尾氣。


    林軒很快就發現了目標:“河狸!”


    “河狸這種動物,因為產皮毛,所以歐洲本土河狸已經被殺絕種了。”


    “這些河狸其實是原產加麻大的河狸,包括世界上很多皮草生產國的河狸,都是從加麻大引入的。”


    “這種河狸怎麽到艾斯格蘭島上的,還是一個秘密。”


    林軒發現河狸,陳光孝也發現了。


    他的狙擊步槍說是八百米射程,其實真正的拋射射程是一千兩百米。


    以陳光孝的實力,是能做到一千兩百米射程的。


    所以陳光孝馬上停下,架起槍,尋找獵物。


    打獵有一個規矩,如果槍口和獵物之間有人出沒,那就不能開槍。


    因為子彈飛過去的時間,不知道前麵的人是否會移動過去。


    所以陳光孝在尋找夾角之外的獵物。


    而林軒已經在馬上鎖定了獵物。


    不過林軒很小心的安撫大白,撫摸大白的肩背:“小心,聲音有點大。”


    大白聽懂了,不過很好奇,自己背上的主人,如何發出很大的聲音。


    陳光孝看到了獵物,開始用幹草校準風向。


    節目組的製作人員也打開了分屏,同時接過主鏡頭和gopro的畫麵。


    兩人都在瞄準。


    林軒開槍了。


    隨後陳光孝開搶。


    一頭河狸正在啃樹,被林軒一槍命中。


    而陳光孝的子彈出去後,明顯集中了一塊比較鬆軟的石頭,飛濺出了石屑,嚇得他的目標跑了。


    陳光孝很無語:“如果再有兩秒準備,能中。”


    這個距離已經是狙擊手的極限狙擊距離了,秒開槍是不可能的。


    而林軒的步槍可是在完美射程範圍內,所以一槍命中。


    大白收到過提醒,所以對聲音非常敏感的大白略微驚慌後,就平靜了下來。


    林軒也繼續安撫:“沒事沒事,過去看看獵物。”


    “馬兒對聲音非常敏感,很容易受到驚嚇,不過提前安撫過,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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