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成功的止住了那些粉絲的八卦,而她的後腦勺,也收到了兩束殺人似的目光。
阮眠吞了口口水,尷尬的迴過頭來看向肖淩:“我隻是想自證清白,沒有別的意思,你別往心裏去。”
為了逃避,她謊稱要去洗手間,趕緊開溜。
結果,她這一走,反而更給那些想說她壞話的人孕育了溫床。
“我靠,她什麽意思啊,竟然說她男朋友比肖淩還帥,還帥一百倍?她有病吧!”
“妄想症,大概連男朋友都沒有。”
“這個世界上如果有男人比肖淩還帥,我還站在這裏幹什麽?我早就轉粉那個男人了!”
她們憤憤不平的嚷嚷了起來,隻有肖淩在目送著阮眠離開之後,眼底略有些受傷的垂下了目光。
她的男朋友,他已經見過了。
雖然那天晚上巷子裏很黑,看不清楚臉,但光是身高和身材,那個男人都贏了他許多。
說帥一百倍有些誇張,但,比他高大,比他有錢,這兩點是肯定的。
“哇,他是誰?”
正想著,身後忽然安靜下來,隨之而來的是一陣窸窸窣窣的討論聲。
肖淩迴過頭去,就見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出現在了觀眾席。
他站在走廊上,沒有入座。
雙手插在褲兜裏,顯得雙腿更加的修長,配上他至少一米八七的身高,往那裏一站,不用說話,就自有一股君臨天下的氣勢。
而比起身材,他的臉要更加完美。
輪廓刀削一樣棱角分明,目光深邃,如寒潭一般幽深冷漠,一看就是個事業有成的男人。
但帶著一點自來卷的略長的黑發蕩漾在額上眉間,卻又讓他的成熟沾染上了幾分少年的氣息。
兩種截然不同的氣質融合在一起,使得他夾雜在成熟男人和少年之間的階段,說是完美也不為過。
即便是肖淩的粉絲,在看到這個男人以後也都露出了花癡而讚歎的目光,甚至還有人偷偷的用手機拍起了他的照片。
“樓蘊年,你怎麽來了!”
就在所有女生都花癡不已的盯著那人看的時候,一旁忽然響起了阮眠的喊聲。
隻見她雙手還沾著水,看到那個男人,滿臉驚喜,幾步跑到他的麵前,直接用她還濕著的雙手抓住了那個男人一看就價值不菲的西裝外套。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
上一刻還冷如寒冰的臉,在看到阮眠的同時,眉眼像住進了星辰,立即露出溫柔的點點笑意。
他抬手撥開阮眠臉頰邊的發絲,微笑道:“你昨晚說夢話的時候說的。”
“胡說,我才不會說夢話,你是不是又偷偷調查我了?”
樓蘊年不置可否,隻問她:“什麽時候迴家?”
他困了,想休息。
但沒有阮眠陪著,他根本睡不著。
阮眠看了眼時間:“快輪到我們了,彩排完我就可以走了。”
“阮眠,上台了!”
她還想再問問樓蘊年出差的事兒呢,這時卻傳來了阿肆他們的喊聲。
“來了來了!那你先在這裏等一下,我上台彩排,彩排完我就能走了。”
安撫的拍了拍樓蘊年的胳膊,阮眠從椅子上拿起吉他就跟著樂隊一起走上了舞台。
樓蘊年看了明顯覆蓋著一層薄薄塵土的椅子,還是選擇在遠處站著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絲不禁麵麵相覷,都說不出話來。
這個超級大帥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說比肖淩帥一百倍,這個姿色,帥一百倍有些誇張,但帥個兩三倍,是綽綽有餘了。
肖淩雖然也帥,卻明顯還是少年的帥氣,再加上染著藍發,性格又桀驁不馴,整個人從頭到腳都透露出幾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歡他這個類型的,別說帥了,說不定還會一臉嫌棄的評價一句:low。
但這個男人卻帥的成熟,帥的高端,帥的老少皆宜,帥的任何人都無話可說,心服口服!
沒別的,就一個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麽狗屎運啊,居然能找到這麽一個大帥哥當男朋友。
要知道這年頭,美女滿大街都是,帥哥卻比鑽石都珍貴,稀罕啊。
粉絲們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終往樓蘊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記了今天他們是來給肖淩應援的。
直到舞台上傳來了音樂聲。
其實彩虹樂隊,除了主唱肖淩之外,阿肆、小夫他們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樂器的時候常常會走音有卡頓。
但好在肖淩實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爐火純青,再加上極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來的時候,搖滾範兒十足!
說這個樂隊全靠肖淩一個人撐都沒有問題。
所以當很普通的前奏過去,肖淩開嗓之後,粉絲們立即激動的跳了起來。
“肖淩,肖淩!”
樓蘊年再帥,也改變不了她們對肖淩的愛!
但當肖淩的部分唱完,阮眠在心裏打著拍子,對準麥克風,忽然開嗓的時候,整個現場忽然一片安靜。
就連那些正在搬運東西的工作人員都忍不住抬頭看向了舞台。
“寂寞圍繞著星辰,無所顧忌,在月光中消失,多希望閉上眼睛,這就是世界末日……”
阮眠說話的聲音是很柔軟的,而且帶一點少女清脆的特質,十分可愛。
這是從小受到說話要輕聲細語的良好家教的結果。
但她唱歌的時候,聲音又完全是另外的狀態,敏感而冷豔,明明用的是通俗流行的唱法,卻又帶一點美聲的流暢的特質,給人一種意境深遠的空曠的感覺。
可以說,足以媲美頂級專業歌手。
“天,真好聽。”
即便是那些對她頗有微詞的肖淩的粉絲,在聽了她的歌聲之後,也瞬間明白了為何肖淩這麽挑剔這麽傲慢的人,會找她來伴唱了。
一首泛泛的大眾化的帶有搖滾元素的原創歌曲,經過阮眠的演繹,瞬間變成了完成度非常高,甚至足以發行唱片的優質音樂。
好不容易坐著出租車趕到體育場,找到比賽場地的韓琳琳,一進來就聽到了阮眠的歌聲,整個人直接愣在了原地。
原來,她唱歌這麽好聽的嗎?
整個現場所有人都沉浸在了阮眠的歌聲中,隻有樓蘊年神色放鬆,習以為常。
小時候,在他正式學習繪畫之前,阮眠的專業一直都是聲樂。
她小時候的歌聲,就已經是天籟。
阮眠吞了口口水,尷尬的迴過頭來看向肖淩:“我隻是想自證清白,沒有別的意思,你別往心裏去。”
為了逃避,她謊稱要去洗手間,趕緊開溜。
結果,她這一走,反而更給那些想說她壞話的人孕育了溫床。
“我靠,她什麽意思啊,竟然說她男朋友比肖淩還帥,還帥一百倍?她有病吧!”
“妄想症,大概連男朋友都沒有。”
“這個世界上如果有男人比肖淩還帥,我還站在這裏幹什麽?我早就轉粉那個男人了!”
她們憤憤不平的嚷嚷了起來,隻有肖淩在目送著阮眠離開之後,眼底略有些受傷的垂下了目光。
她的男朋友,他已經見過了。
雖然那天晚上巷子裏很黑,看不清楚臉,但光是身高和身材,那個男人都贏了他許多。
說帥一百倍有些誇張,但,比他高大,比他有錢,這兩點是肯定的。
“哇,他是誰?”
正想著,身後忽然安靜下來,隨之而來的是一陣窸窸窣窣的討論聲。
肖淩迴過頭去,就見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出現在了觀眾席。
他站在走廊上,沒有入座。
雙手插在褲兜裏,顯得雙腿更加的修長,配上他至少一米八七的身高,往那裏一站,不用說話,就自有一股君臨天下的氣勢。
而比起身材,他的臉要更加完美。
輪廓刀削一樣棱角分明,目光深邃,如寒潭一般幽深冷漠,一看就是個事業有成的男人。
但帶著一點自來卷的略長的黑發蕩漾在額上眉間,卻又讓他的成熟沾染上了幾分少年的氣息。
兩種截然不同的氣質融合在一起,使得他夾雜在成熟男人和少年之間的階段,說是完美也不為過。
即便是肖淩的粉絲,在看到這個男人以後也都露出了花癡而讚歎的目光,甚至還有人偷偷的用手機拍起了他的照片。
“樓蘊年,你怎麽來了!”
就在所有女生都花癡不已的盯著那人看的時候,一旁忽然響起了阮眠的喊聲。
隻見她雙手還沾著水,看到那個男人,滿臉驚喜,幾步跑到他的麵前,直接用她還濕著的雙手抓住了那個男人一看就價值不菲的西裝外套。
“你怎麽知道我在這?”
上一刻還冷如寒冰的臉,在看到阮眠的同時,眉眼像住進了星辰,立即露出溫柔的點點笑意。
他抬手撥開阮眠臉頰邊的發絲,微笑道:“你昨晚說夢話的時候說的。”
“胡說,我才不會說夢話,你是不是又偷偷調查我了?”
樓蘊年不置可否,隻問她:“什麽時候迴家?”
他困了,想休息。
但沒有阮眠陪著,他根本睡不著。
阮眠看了眼時間:“快輪到我們了,彩排完我就可以走了。”
“阮眠,上台了!”
她還想再問問樓蘊年出差的事兒呢,這時卻傳來了阿肆他們的喊聲。
“來了來了!那你先在這裏等一下,我上台彩排,彩排完我就能走了。”
安撫的拍了拍樓蘊年的胳膊,阮眠從椅子上拿起吉他就跟著樂隊一起走上了舞台。
樓蘊年看了明顯覆蓋著一層薄薄塵土的椅子,還是選擇在遠處站著等待。
一旁的那些粉絲不禁麵麵相覷,都說不出話來。
這個超級大帥哥竟然是那女人的男朋友?
怪不得她說比肖淩帥一百倍,這個姿色,帥一百倍有些誇張,但帥個兩三倍,是綽綽有餘了。
肖淩雖然也帥,卻明顯還是少年的帥氣,再加上染著藍發,性格又桀驁不馴,整個人從頭到腳都透露出幾分非主流的味道。
不喜歡他這個類型的,別說帥了,說不定還會一臉嫌棄的評價一句:low。
但這個男人卻帥的成熟,帥的高端,帥的老少皆宜,帥的任何人都無話可說,心服口服!
沒別的,就一個字:完美!
那女人是走了什麽狗屎運啊,居然能找到這麽一個大帥哥當男朋友。
要知道這年頭,美女滿大街都是,帥哥卻比鑽石都珍貴,稀罕啊。
粉絲們目光不由自主的始終往樓蘊年的身上瞟,完全忘記了今天他們是來給肖淩應援的。
直到舞台上傳來了音樂聲。
其實彩虹樂隊,除了主唱肖淩之外,阿肆、小夫他們的水平都很一般,演奏樂器的時候常常會走音有卡頓。
但好在肖淩實力突出,一手吉他玩的爐火純青,再加上極富有穿透力的低音炮嗓子,嘶吼起來的時候,搖滾範兒十足!
說這個樂隊全靠肖淩一個人撐都沒有問題。
所以當很普通的前奏過去,肖淩開嗓之後,粉絲們立即激動的跳了起來。
“肖淩,肖淩!”
樓蘊年再帥,也改變不了她們對肖淩的愛!
但當肖淩的部分唱完,阮眠在心裏打著拍子,對準麥克風,忽然開嗓的時候,整個現場忽然一片安靜。
就連那些正在搬運東西的工作人員都忍不住抬頭看向了舞台。
“寂寞圍繞著星辰,無所顧忌,在月光中消失,多希望閉上眼睛,這就是世界末日……”
阮眠說話的聲音是很柔軟的,而且帶一點少女清脆的特質,十分可愛。
這是從小受到說話要輕聲細語的良好家教的結果。
但她唱歌的時候,聲音又完全是另外的狀態,敏感而冷豔,明明用的是通俗流行的唱法,卻又帶一點美聲的流暢的特質,給人一種意境深遠的空曠的感覺。
可以說,足以媲美頂級專業歌手。
“天,真好聽。”
即便是那些對她頗有微詞的肖淩的粉絲,在聽了她的歌聲之後,也瞬間明白了為何肖淩這麽挑剔這麽傲慢的人,會找她來伴唱了。
一首泛泛的大眾化的帶有搖滾元素的原創歌曲,經過阮眠的演繹,瞬間變成了完成度非常高,甚至足以發行唱片的優質音樂。
好不容易坐著出租車趕到體育場,找到比賽場地的韓琳琳,一進來就聽到了阮眠的歌聲,整個人直接愣在了原地。
原來,她唱歌這麽好聽的嗎?
整個現場所有人都沉浸在了阮眠的歌聲中,隻有樓蘊年神色放鬆,習以為常。
小時候,在他正式學習繪畫之前,阮眠的專業一直都是聲樂。
她小時候的歌聲,就已經是天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