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張雪開著車來到小院時,正好遇上周興國和馬雁梅來找孫小寶。


    兩人對張雪了解不多,隻知道這是最近很火的《南都文藝生活報》的主編,而且和cs俱樂部關係密切。


    張雪對兩人的了解比較多,甚至比孫小寶還多。至少,孫小寶不太清楚周興國在北京的遭遇。而張雪通過自己的方法,加上手底下人的努力,知道了不少情況。


    見到兩人後,張雪說道:“你們也來找小寶啊!這樣,完事兒之後咱們去俱樂部坐一坐怎麽樣?正好有點事兒想和小周商量下!”


    “什麽事兒呢雪姐?”馬雁梅問道,她看得出來這一位是人精。


    “很重要的事兒,你倆有時間吧?”


    “哦,有!”馬雁梅趕忙說道,一邊還捅了捅一言不發的周興國,於是他跟著附和了兩聲。


    馬雁梅有點擔心,據她了解,cs俱樂部的全名是這位張雪給命名的,可見她與韓四和李大明等人的關係很密切。要是因為樂隊一直不去俱樂部表演,讓這位主編看不慣的話,樂隊就要倒黴了。


    “那咱們先進去吧!”說著,張雪上前敲門。


    三人進去後,張雪對兩人說:“你倆有事兒先和小寶商討吧!我帶著麗波妹子出去轉轉!”


    說著,她便去招唿胡麗波,帶著她出門上車了。


    孫小寶請兩人坐下後問道:“現在是什麽情況?”


    周興國還是不說話,馬雁梅說道:“鄭建華不願意妥協,他準備離開了。”


    “嗯。”這在孫小寶的預料之中,五個人有三個覺得鄭建華是大麻煩,不離開才怪。“那老哥你的意思呢?”


    周興國一臉沮喪,似乎不知道說什麽好。


    馬雁梅繼續開口:“鄭建華走了,還要帶著他的家夥事,我們得給他湊路費,隻能求到你這兒。上次借你的還沒還呢,太不好意思了。”


    “這是小事。”孫小寶答道,“應該不止這事兒吧?”


    “嗯,人家走了,樂隊少了人和家夥事,我們得買一把吉他,還得搞一個新的鍵盤。本來這事兒應該和韓老板提的,但我們一直沒有去俱樂部演出,不好意思開口,想請你幫幫忙,或者從你這兒借點兒。”


    “沒問題。現在決定去俱樂部演出了?”


    “嗯,這段時間,準備選個新主唱,再看看有沒有合適吉他手,不過可能不大好找。”


    “那就行唄,反正有什麽幫忙的就說吧!其實,除了沒在俱樂部演出,你們在李大明那兒幹得挺好的,我聽他誇過好多次呢!”


    這話不假。原本的南西縣藝術團就像個草台班子,根本上不了台麵,李大明雖然有點能耐但獨木難支。有了周興國他們幫忙培訓之後,情況一下子就好轉起來了。


    當然了,這位團長知道,周興國他們幾個不可能和一個郊區的藝術團綁定,指不定哪天就會離開。現在人家隻是落難了,找個地方而已。


    孫小寶和馬雁梅你一句我一句討論了半天後,周興國開口了:“現在隻能翻唱外國搖滾了,首都那些樂隊的歌我不想唱,鄭建華走了,咱又沒創作能力。沒有自己作品的搖滾樂隊,那還叫樂隊嗎?”


    說完後,他又一臉沮喪。


    得,他還在那兒鬧別扭呢!


    孫小寶沒多說什麽,而是找到一盒磁帶,放進錄音機,按下播放鍵。隨著磁帶轉動,搖滾前奏響起,接著一個女聲唱的英文歌傳了出來。


    聽了一會兒後,孫小寶拿出兩張紙,一張是他翻譯的這首英文搖滾的歌詞,另一張則是他寫的《路邊的野花不要采》的歌詞。


    把歌詞遞給周興國後,孫小寶說道:“老哥,看看這歌詞。一首是高大上的搖滾,實際上,歌詞就是用激烈的語氣和帶有髒字的歌詞警告男人。這和我寫的歌有什麽區別嗎?”


    “我不懂搖滾是什麽,但我覺得,這東西不該被定義死了。或許,老哥你鑽了牛角尖了?”


    周興國似乎被觸動了,他問道:“那麽老弟,你怎麽界定搖滾和你寫的歌的區別呢?”


    “這個麽?”孫小寶想了一下,“從詞的角度上看,我覺得搖滾就是‘我’想說什麽,就用音樂說出來。我自個寫的歌嘛,說實在的,就是猜測大眾喜歡聽什麽,就寫什麽。猜中了,我賺了;猜不中,我沒得賺。至於什麽藝術價值、意義之類,我不考慮。”


    “嗯。”


    不久後之後,張雪和胡麗波迴來了。迴來後,她們帶著馬雁梅先行一步,到隔壁的cs俱樂部裏玩樂。


    孫小寶和周興國則要留下來單獨談談。


    “我是不是沒用?”周興國情緒很低沉,“畢業一年多,一事無成,和家裏還鬧成這樣。現在好了,身邊的人也逼我。”


    孫小寶給他倒了一杯韓四送的紅酒,然後坐在他對麵:“或許老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麽吧!然後做了錯誤的選擇。你隻有一個空洞地想玩搖滾的想法,但具體怎麽做,似乎還不明白,隻憑著衝動去做事。”


    “或許吧!”周興國一口氣喝了半杯酒,然後自嘲道:“上學那會兒,你幫我,一年多沒見,還是你幫我。我這都二十多歲的人了,卻還不如你這17歲的小子,丟人啊!”


    孫小寶攤開手:“其實老哥有那麽多便利的條件,有折騰的資本,何必把自己搞成這樣呢?還有,老哥似乎忘記了自己擅長做什麽,反而去挑戰自己不擅長的事兒。”


    周興國一口氣把酒喝幹,想了一會兒說道:“是啊!我剛去首都的時候其實很開心的,跟著別人混,有演出有姑娘陪著,沒多少煩惱。後來你也搞音樂創作,寫出全國流行的歌曲,還捧出胡麗波,那我就想:我的小老弟不是學音樂的,都能成功,為何我不就不能呢?我想更成功。”


    “你想捧鄭建華?”孫小寶問道。


    “也不知想捧他,而是捧整個樂隊。我覺得他有思想深度,特別具有批判精神。老弟你不知道,他在首都和別人爭論,厲害著呢!好幾次演出,他把別人的作品和表演批的一無是處,人家還反駁不過他,最後鬧成打群架。”


    孫小寶道: “哇哦!這樣的人,我不知道他的音樂水平如何,但是吧!一般人當不了他的老大吧?”


    “可我想試試啊!他能當主唱,吉他是我們幾個中最好的,知識麵也是最廣的。你知道嗎,他是首都大學曆史係輟學的。因為他覺得沒意思,不如去玩搖滾。這樣的人,是天才吧?”


    “額!”孫小寶沒怎麽接觸過這位,而且自己學識水平也就那樣,不知道這是不是人才或者天才。


    “可惜啊!他跟著我們來,本身就有點不情不願。現在讓他妥協,他更不願意了。”周興國惋惜地說道。


    “其實吧,老哥,你身邊不需要這樣桀驁不馴的人才或者天才。相反,如果你身邊一直是梅姐這樣的人幫著你,再有雷家兄弟這樣的人跟著你幹,放棄一些太空太虛的目標,說不定會更好。”


    “可你之前和我說的開辟南都搖滾根據地的事兒,沒了這位有想法的人,我們該怎麽辦?”


    “放下執念,迴歸玩的心態,把心情調整好,早日在俱樂部開始演出,如何?”


    “這話有點空,具體的呢?”


    “多聽梅姐和雷家兄弟的意見,做決定果斷一些咯!還有,我覺得你該把迴來的事情告訴蘭姐一聲,讓她也幫幫你,合適的時候,就迴家裏吧!”


    “什麽是合適的時候?”


    “嗯,你在李大明那兒做出更耀眼的成績的時候吧!”


    周興國想了想,還是不得要領:“能具體一些嗎?”


    “這個麽!”孫小寶思考了好一會兒, “要不試試用搖滾的方式唱紅色歌曲,就叫紅色搖滾,到時候參加藝術團的正式演出,如果能從藝術團裏招個樂隊成員,或者臨時成員,那更好。”


    “是個辦法,讓我想想吧!”


    “行,真要這麽幹,到時候你就說是你的主意就是了。”


    主意孫小寶出了,至於才不采納,隨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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