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太多的東西被賦予了本不屬於它的意義。而它本身的內涵,早已被人忘記。


    三分鍾到,文雅大搖大擺地推開網吧的大門再度走入,扯開嗓子喊道:“警察查證了!”


    沒人有反應,網吧裏僅剩的幾個人仍然在自顧自地遊戲著,並沒人抬頭往門口看一眼——顯然他們都不是害怕查身份證的未成年人。


    “不錯麽,效率挺高。”文雅讚許地看了網吧老板一眼,然後說道:“那我可就查了啊!希望你的活兒已經幹完了,不然你的錢可就白花了哦!”


    網吧老板急忙點頭,然後做了個“請”的手勢。


    文雅本想再嘲笑兩句,可她卻無意間瞥見了網吧老板手腕處的紋身。


    紅色歪扭的圈,簡筆畫的狐狸頭像。


    瞬間,文雅臉上的笑容變得有些僵硬。可她調整得很快,立刻又將笑容掛上了嘴角,開始不急不緩地沿著牆朝安全出口的方向行去。


    像是有默契似的,言先生適時地從安全出口迴到了網吧,走到了文雅的身旁。


    “看你的樣子,你應該也看到了我看到的東西吧?”言先生低聲道:“左手腕處的小學生畫圖一般的刺青紋身?”


    文雅同樣輕聲迴道:“看樣子,你知道那是什麽東西?”


    “不知道,不過我肯定那不是什麽好東西。”言先生歎道。


    紋身,對於現在的年輕人來說,或許隻是眾多時尚的元素之一。可如果你活得夠久,活得像這兩個言咒師那麽久,那麽你就會知道,在遙遠的年代,這些刺中身上的異類傷痕代表著什麽。


    紋身,就是一種標誌,一種將自己的族類與旁人區分開的標誌。如果同樣一種紋身出現在一群人的身上,甚至還出現在同一位置,而他們又不像是拉幫結派追求時尚的“非主流”,那就隻有兩種解釋:要麽他們是同屬於某個未開化的部落或家族,要麽他們就同屬一支為某人而戰的特殊部隊——隻有家人和戰友,才配得上自己用皮膚的疼痛去銘記。


    紋身,是血與痛的記憶,也隻該屬於那些與我們分享過血與痛的人。


    隨著年代的變遷,很多人忘記了這點,他們將太多本該凝重的事娛樂化,讓本該帶有許多意義的事物,失去了它的靈魂。


    隻是,對於紋身的意義,言先生和文雅並沒有忘記,而他們也相信,一向以守舊出名的狐族,也不會忘記。


    “看來你說對了,我們對付的不是一隻狐禍。”文雅苦笑道:“不過我猜你也沒想到,我們要對付的會是一整支軍隊吧?”


    “未必是軍隊。”言先生搖頭道:“你還算漏了一種情況。”


    還有一種情況,也隻有情況,能高於血與痛的紐帶,能高於一切,讓人不害怕在自己身上紋任何東西,甚至不害怕死亡。


    “信仰。”文雅恍然大悟地報出了這兩個字。


    ——沒錯,信仰本身就是最深刻的紋身,它能將區分族類的刺青,直刺入人的靈魂。


    “所以,你覺得我們現在對付的,是一群信奉了某種邪教的狐狸?”文雅低聲質疑道:“你覺得這比他們是一支軍隊要來得合理?你的邏輯迴路究竟是怎麽長的?”


    “當然是以最合理的方式生長的咯!”言先生不緊不慢道:“你想,如果這些背叛狐貳的狐狸真的是一支軍隊,那他們就是叛軍,這可就是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問題了,你覺得狐貳還會有心情和他們拖那麽久麽?”


    “相反的,如果這是某種邪教的話,那或許這些狐狸都隻是被那個領頭者所蠱惑的無辜者,所以狐貳認為隻要直接抓住了那個領頭者,它就不必殺其他狐狸,可以將這場很可能發生的叛亂扼殺在繈褓裏。”文雅立刻明白了言先生的意思,可她還是有許多的疑問:“還是不對,如果狐禍是一群邪教徒的話,那獵狐者又是哪路神仙?他又是怎麽從這群家夥裏帶走一隻又一隻狐狸的?”


    “看,這就是我們一直想錯了的關鍵。”言先生指著文雅的腦袋說道:“這個獵狐者一直讓我們先入為主,讓我們走進了一個死胡同。”


    “既然你說這話,那我猜你已經翻過巷尾的圍牆,眼前一片豁然開朗了。”文雅伸手抓住言先生指著自己的手指,沒好氣道:“如果你有了主意,就別老指著戳著,趕緊該幹什麽幹什……”


    文雅並沒有將她的抱怨說完,這是因為言先生忽然反手抓住了文雅的手,然後猛地一拉,用自己厚實的雙唇按在了文雅的嘴上。


    傻了,包括文雅在內的所有人全都傻了。


    老板,前台,網管和所有還在網吧裏的顧客全都傻傻地看著這一對“警察”漏*點地親吻著,一時間說不出任何話來。


    這可不是在任何電視台都能看得到的戲碼,所以沒有人發出一絲響動,大家隻是靜靜地看著,傻傻地看著。


    “現在的警察都這樣?”中年的網吧老板無奈地歎道:“這是年頭的80後也開始非主流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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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雅每天糾纏著言先生,她早預想過某一天言先生會忍不住做一些事,因為她對於自己的魅力,還有言先生對於美女的抵抗力都很有自信。


    隻是,文雅絕想不到會是現在,她以為至少還要再努力個幾個月,言先生才會在某個早晨把持不住,才會有現在這樣的熱吻。


    這估計又是另外一個自己完全不理解的詭異計策吧……文雅不在乎地想了想,然後開始用舌頭做積極地迴應。


    ——管他這個瘋腦袋在想什麽,他做他認為該做的事,我做我的事就行了。


    於是乎,這個親吻逐漸演化成了激烈的舌吻,而那些看白戲的觀眾們,更加是看得大氣都不敢出了。


    就在文雅逐漸進入自己角色時,她忽然感到舌尖傳來一陣刺痛,言先生似乎咬破了文雅的舌頭。


    這家夥,幾年不見變得越來越粗暴了?文雅皺了皺眉,卻並沒有因此退縮,舌頭反而攪動得更快了。


    這一次,言先生沒有給出迴應,相反地,文雅感覺到言先生的牙齒又一次用力,而這一次,言先生咬向了自己的唇邊。


    “你到底想幹什麽?”文雅抽空問了一句。


    “我想做你最想我做的事:替你解開禁言咒。所以你最好別動。”言先生說著,用舌頭沾了點唇上的血漬,然後舔上了文雅舌上的傷處。


    ——最強的殺手,即將出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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