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沈墨七和愛麗絲手拉著手出現在紅磚巷尾的時候,沒人知道他們是從何而來的。


    沈墨七迴頭再看向巷中牆壁,那是一條死路,隻有一副鏡子掛在一座畫架上,地上散落著畫筆和顏料。


    沈墨七和愛麗絲看向巷外的刺眼陽光,一個叼著煙鬥穿著紳士服飾的大胡子先生,挽著一位小姐,從小巷前走過。


    抬頭看去,是高高的閣樓和畫室,路邊是一條馬車和人群熙熙攘攘的綠蔭小道,每個建築前都有鐵柵欄和花叢作為修飾,頗具玫英風格。


    沈墨七湊近愛麗絲,小聲說道:“我突然想到三個很嚴重的問題。”


    愛麗絲對他眨了眨眼睛。


    “第一,我沒有錢。第二,我不會說玫英語。第三,我不認路。”沈墨七垂頭喪氣道,他竟然把這一茬忘了。


    “交流的問題可以用魔法解決,白露大教堂是地標性建築,應該很好找,至於玫郎.....”愛麗絲的橘眸突然愣住了,“我好像也忘了帶。”


    “沒....沒事的,應該不用這麽迴去,我們先去投奔狄兒老師說的老爺爺吧,狄兒老師說他是個樂善好施的好人。”沈墨七沒有底氣地說道。


    愛麗絲踮起腳尖,看著沈墨七的眼睛,把手放到沈墨七的唇和耳上,輕念咒語,優美的流光就帶著魔法的奇跡從愛麗絲的指尖湧入沈墨七的身體中。


    刹那間,沈墨七說出去的話就變成了最標準的玫英語言,當愛麗絲試探性的說了一句優雅的玫英語言時,沈墨七也點了點頭,表示自己能夠理解。


    “玫英男孩子約女孩子出門都是紳士付費的哦。”愛麗絲微笑著開了一個玫英玩笑,她的睫毛下透露著隻有麵對沈墨七才會出現的狡黠的光。


    “沒辦法,誰讓我是個窮孩子呢,所以才被人看不起。”沈墨七擺了擺手,笑著打趣道。


    他的睫毛在陽光下閃閃發亮,黑發襯著綠蔭如此無暇。


    “不是的...你善良,勇敢,溫柔細膩。我.....我曾經不小心吻了你,當時的我願意把一切都給你,現在也一樣。畢竟......畢竟我們是好朋友嘛。”愛麗絲紅著臉說道,似乎在玫英,她也因為對環境的熟悉,變得有些大膽起來。


    “隻有你在人海中發現了我,保護了我,拯救了我,所以我也會以最高的心意來迴報。”她又把手叉與身前,埋著頭,輕輕訴說,聲若蟬蝶。


    “我沒做什麽,都是稀裏糊塗的命運。而我以前可從沒想過,能有一位這麽要好的玫英朋友。”沈墨七笑嘻嘻道。


    他揉了揉愛麗絲的漂亮金發,他心裏覺得,在這陌生的街道裏,能和她一起旅行,真的是很幸福的事情。


    “兩位小妹妹,你們是哪個學校的?怎麽還隨身帶著劍呢,不上課是來這裏約會的?”一位大叔騎著馬路過,他叼著煙,嘴角不自覺地抬起來。


    “你才是小妹妹,不就是頭發長了一點嗎,我們玖華人傳統就是長發,我還沒到及冠之年呢,所以頭發才看上去比較長。”沈墨七抬頭看著他迴懟道。


    他可沒有披頭散發,隻是在後麵綁了個馬尾,他還沒到盤髻及冠的年紀,整個人看上去還頗有武俠風格,在這玫英地區倒顯得新奇。


    “哦......真稀奇,玖華人嗎,我還以為桑刹人呢。怎麽,不遠萬裏來騙我們玫英的小姑娘啦?”大叔把煙放在手裏,胡子下張嘴吐了一口煙圈,哈哈大笑道。


    沈墨七退後一步,皺著眉把手放在鼻子前散了散風,村口的老大爺叼著長煙鬥的時候,小時候騙他抽過一口,那味道簡直稱得上痛苦。


    “大叔,白露大教堂怎麽走?”沈墨七嚐試性地問道。


    “算了,不管你哪來的,看你這衣服應該算個正經人。白露大教堂從騎士大道一直往西走,就是了,前方那條大路就是騎士大道,隻不過這裏是白露城東,你們不會要走去白露城西吧,可不近啊。”馬哼叫了幾聲,大叔提起韁繩扯了一下。


    “那.....大叔可以帶我們一程嘛。”沈墨七期待地看著他。


    大叔把煙塞進嘴裏,瞄了一眼躲在沈墨七身後的愛麗絲,不爽地擺擺手道:“滾蛋滾蛋,小崽子年輕著呢,自己跑去,老爺我忙得很呢。”


    於是看著他騎著馬慢慢離去,沈墨七氣得跺了跺腳,“自己走就自己走,怎麽還罵人呢。”


    旁邊二樓陽台上澆花的老婦人也笑了笑他,精致的街道上一輛輛馬車載著老爺小姐們赴往宴會,隻有這片短暫的樹蔭能成為他們二人的遮陽傘。


    而這些城市花園街道和穿著蓬蓬裙舉著傘的小姐,不管看幾次都覺得周圍環境愜意美麗,帶著異國他鄉的獨特魅力。


    如果可以,沈墨七也想去玖華的東京,南京,北京,軒轅等城看看,聽說那裏百裏人家,多朝古都,自古繁華。


    他和愛麗絲一直沿著大叔給的方向走到了上午。沈墨七擦了擦額頭的汗水,看向四周。


    鬥大的太陽和幹燥的風帶來南方的葡萄香氣。在慵懶的午後,街道上的路人也變少了,隻有路邊的咖啡廳和沈墨七的肚子還在喧囂。


    沈墨七猶豫著,帶著愛麗絲進了一家酒館。


    以他淺短的人生經驗來看,如果運氣足夠好到能在地上撿起一顆紅寶石,那麽酒館老板可能會賞賜他一碗清水潤潤喉,如果運氣不好的話,在被趕出來前至少也可以問一下路。


    沈墨七突然想起那艾諾爾王儲蓋烏斯的一句話。一個冠冕堂皇站在你麵前談笑風生的人,必然是能在心硬如鐵的社會中,油滑如蛇的人。他和愛麗絲都沒有這樣的社交能力,隻能去乞求命運的寬恕。


    “老板,請問白露大教堂離這裏還算遠嗎。”沈墨七找準時機,趁著老板閑下來,迴在椅子上閉目養息的時候,在吧台前踮起腳尖問道。


    老板勉為其難地睜開了經過歲月磨洗的眼皮,他先是用鷹一般的眼神審視了一遍沈墨七和愛麗絲,把目光放在了他們的學院製服上,動了動嘴皮,“不遠,向西也就兩小時的腳程,要點什麽嗎,孩子們。”


    他雖然話是這麽說,但身體卻調整了一個舒服的姿勢,但凡有點眼力的人都不會繼續打擾這位疲倦的老獅子。


    “玖華人!哥,快看,有一個黑發的玖華人!”旁邊一個年輕的少年大喊道,在繁雜聲做伴眠的午後酒館中也顯得吵鬧。


    “還拐著一位可愛玫英小姑娘。”旁邊另一位少年打趣道,他舉起酒杯喝了一口,吹出帶著醉意的啤酒氣味,趴在桌子上。


    沈墨七看著這群穿著黑風衣,帶著黑色貝雷帽的醉酒少年,眼裏充滿戒備。


    要說害怕,他確實比沒出村之前成長了一些,所以他更多的是對陌生環境的惶恐,而不是這群少年。


    為首的少年拉開了椅子,在地上摩擦出很大的聲響,他倒了一杯啤酒,啪的一聲蓋在桌子上,“年輕的小姐,口渴了麽,過來喝一杯吧。”


    沈墨七知道他們隻拉開了一個座位,也知道愛麗絲根本不會去。於是他拉著愛麗絲就要離開,可是他牽起愛麗絲小手的舉動顯然更惹惱了他們。


    一瞬間,他們全部站了起來,把椅子暴力地推開,用警告的眼神看著沈墨七。他們像一群小豹子,藏在黑色的衣服下,雖然不夠成熟,但依舊顯得兇狠,做事不留餘地,沒有情麵。


    沈墨七也停下來,用無畏的眼神迴擊過去,雙方就這樣陷入了僵持,他們用眼神打量著沈墨七和愛麗絲背後的劍,酒館其他酒客也開始議論紛紛。


    “隨身帶劍嗎,也許這東方人和金發小姑娘的父母是哪個地方的爵士。可這些南方佬一點麵子都不給,真是一群遊手好閑的狠小子。”


    “南方佬是這樣的,一定是在南方混不下去了,不然來我們黛都的白露幹什麽。”旁邊的客人們切切私語著,仗著酒精在開些地區玩笑。


    “剛才是誰說的,站起來。派恩家族會切斷他的全部手指。”為首的少年雙手拍在桌麵上,對周圍的人大聲地說道。酒館瞬間鴉雀無聲,被他看到的人都不自覺地把頭埋低。


    “讓我走。”沈墨七也不想再看這場滑稽的鬧劇,他對為首的少年說道。


    “如果我不呢?”少年抬眉道。


    沈墨七的劍下一秒就抽了出來,有時候劍真的比人更會說話。


    “哼,在哪學的劍?舞蹈老師?雜技演員?什麽年代了,還在玩貴族騎士的表演遊戲嗎?”少年嘴角露出嘲弄的牙齒,周圍的人也會心一笑,這個笑話確實能引起人們的共鳴。


    但誰也不知道,沈墨七的劍怎麽就忽然放到他脖子上了,陰森森的劍把陽光折射進男孩的眼睛中,周圍的空氣並沒有變得燥熱,反而為酒館添來了幾分寒意。


    少年的同伴們皺了皺眉頭,他們從腰間和衣服裏拔出了黑黝黝的手槍,把沈墨七圍成一團。手槍直勾勾地舉起來,順著他們手臂瞄準在沈墨七的頭上。


    沈墨七還是第一次被這麽多的槍瞄準,而且他也沒見過這些槍,他上次摸得槍還是幾百年前玫英戰場上的火槍。


    他提了提龍泣劍,也許隻有冰冷的劍身貼在對方柔軟溫暖的脖子上,才能讓對方冷靜下來,“現在我可以走了嗎?”


    “侮辱派恩家族的人難逃一死。”少年抬起頭,就算脖子被劍貼住,他的嗓音依舊狠毒。


    “如果你的神侮辱了你呢?你能把手裏的小玩具也帶上天堂嗎?”沈墨七也跟對方開了個玩笑。


    跟玫英人說話說多了,其實也能理解這種帶著陰陽怪氣的惡毒玩笑,在惡心敵人這方麵確實值得學習。


    “你今天不可能活著走出這個酒館。”被俘虜的少年仍然笑了笑,他的眼睛向下死盯著沈墨七,鼻息變得急促,釋放著少年瀕臨爆發的怒氣。


    “算了吧孩子。”在鴉雀無聲的酒館中,一道男聲響了起來。


    “還沒看出來他身後那個金發小姑娘是個術士嗎,你猜子彈是先射穿他的腦袋,還是在你們的槍裏麵炸膛。”男人的聲音厚重且戲謔,所有人都看了過去。


    那是一個飽經滄桑的男人。


    他約莫三四十歲,臉上有一道小小的疤痕,皮膚黑紅黑紅的,一看就是經常在風雨陽光下來去行走。他留著一頭有些稀疏的棕色短發,帶著玫英東方荒原風格的帽子,左手抽著煙,右手舉著酒,躺在木椅上,右邊的椅子上放著一把長長的霰彈槍和幾盒子彈。如果有什麽詞能精準概括他,那就是拓荒者故事中的牛仔罷。


    “你是?”


    “亞瑟·沃森,來自東邊。”男人簡潔迴答。


    他從容地笑著,彈了彈煙灰,“我和你們派恩家的大哥應該是老相識了。也許你們小時候聽過他吹的牛皮,說是和一位朋友一起殺了兩個食屍鬼。”


    “您是?!”


    “事實上他嚇得都快尿了,那兩隻都是我殺的,哈哈哈哈。”男人笑起來,臉上的肌肉有些滄桑黝黑,不算英俊,但顯得成熟,大方,迷人。


    少年們立馬放下一切恩怨,衝過去把名叫亞瑟的男人圍了起來,沈墨七也遲疑著放下了手中的劍。


    “你們倆,過來。”亞瑟對沈墨七二人招了招手。


    “渴了麽,喝酒吧。”亞瑟從後麵桌子掂了兩個木杯過來,“喝。”


    沈墨七雖然渴,但還是對周圍的環境不放心,他不想被酒精麻痹了頭腦。


    “派恩家總是念叨著狗屁尊嚴,讓他們放棄剛剛起的誓唯一辦法就是,和他們喝一杯。”亞瑟拍了拍身旁少年的後背,那少年崇拜地看著亞瑟,簡直如一位發情的少女看著她的丈夫。


    於是沈墨七貼在愛麗絲耳邊,輕輕說了一句“沒事。”然後把酒杯舉起來一飲而盡。


    怎麽說呢,這些用麥子釀成的啤酒味道稱不上好喝,但也不難喝。他也不知道為什麽要用食物來釀這些酒,為什麽不直接喝水呢。


    “怎麽說個悄悄話離這麽近,你們是在接吻嗎?”亞瑟露出牙齒笑道。


    愛麗絲的臉隨即變得紅潤,而沈墨七也陷入尷尬的羞赧。


    “怎麽勾搭上的我們玫英小姑娘?她皮膚這麽白,長得又精致,還穿著大學院的衣服,你是被這裏的貴族收養的?”亞瑟咧了咧嘴,又喝了一大口酒,爽快道。


    沈墨七臉頰一紅,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原因,唿吸和心跳變得有些急促。


    “不是,我們隻是來找個親戚,她是我妹妹。”於是他說了個一眼就能識破令人忍俊不禁的粗劣謊言。難道有玖華人和玫英人是天生兄妹的嗎?還是他的母親生孩子的時候能決定孩子的發色和麵部特征。


    眼見沈墨七明顯跟不上亞瑟的節奏,黑幫小子們趕緊開口了:“亞瑟叔叔,想不想和貴族小姐們喝酒?”


    亞瑟沒有迴應,於是男孩兒們繼續你一句我一句的談論起來。


    “我們最近認識了一家小姐,她們父親有事請求我們大哥的幫助。今早剛跪在大哥身前親吻他的手。”


    “而她們正值十七八歲的年紀,也被我們的衣服和槍迷的神魂顛倒,恨不得喝完酒後立馬就把絲綢從潔白的肌膚上扯掉,然後坐在我們的大腿上唱歌。”少年笑嘻嘻地拿酒杯開始對撞起來,玩一種南方的喝酒小遊戲,酒館又恢複了愜意和熱鬧。


    亞瑟沒有在意沈墨七的謊言,也沒有接這群黑幫小子的話,“你們去白露大教堂是吧,等會我騎馬送你們一程,我最近正好閑得慌,這幾年可沒有下水道劣魔出沒在城市裏了。”


    他的嗓音還是低沉,搖了搖粗壯的脖子和肩膀,骨頭摩擦出可怖的噪音。


    “小子,走之前把這個胸針拿去吧,也許有機會我們可以幫個忙,要記得尊敬和感謝派恩家族。”剛剛還被沈墨七的劍夾著脖子的少年甩過來一個刻著狼群的胸針,他脖子上都是酒紅,笑著又舉了一杯酒。


    沈墨七有些不明白,為什麽人和人之間喝完酒後,前後態度可以差距這麽大,但是他還是在遲疑後,順水人情地拿起胸針,道了聲謝謝。


    終於,場上的氣氛算是放鬆了,派恩家族的男孩們開始東扯西扯地聊天。


    一群未成年的青少年坐在一起喝酒還能談些什麽事情呢?無非就是政治,戰爭和姑娘。南方的哪個國王去哪裏遊行了呀,西方的哪個教國又打起來了呀,誰家小姐又在樓上給他們展示胸部搖扇子拋媚眼了呀。


    當對方遞煙過來的時候沈墨七還是搖了搖頭。最後派恩家的少年請他們吃了牛排,沈墨七對他們表示了感謝。


    原先在沈墨七的概念裏,這些黑幫小子和玖華的市井混混沒什麽本質區別,都是農民行商們口中的惡。似乎他們的做事風格和在乎的隻有義氣,或者說暴力,以及它帶來的利益。


    最後亞瑟背起槍,和他們告別後帶著沈墨七二人走了。


    亞瑟在馬廄把馬拉過來,讓沈墨七坐在馬兒中間,愛麗絲坐在前方,自己則坐在後麵。他抱住他們兩個,開始慢悠悠地騎行在白露城的大道上。


    馬背上有些局促,沈墨七從後麵抱著愛麗絲,他們貼的如此之近,愛麗絲紅著臉,使勁兒地閉著眼睛。


    沈墨七也有些羞赧,但是沒有辦法,他隻能盡力不去在意懷中那一團少女的金色香氣,還有那軟乎乎的觸感。


    “一群小屁孩。”亞瑟輕哼笑了一聲,他粗壯的手握緊了韁繩,抱著他們向白露大教堂的方向走去。路邊的人看到他們三人一馬的奇異隊伍,也紛紛側目一笑。


    但當他們到達白露大教堂時,才發現黑色的哀布剛剛撤下,沈墨七和愛麗絲震驚地被路人告知:塞巴斯蒂安·溫德米爾大主教已經逝世一周了。


    沈墨七坐在馬上惴惴不安,這並不是個好兆頭,他不知為何,心跳的極快,就像能預知到下雨的螞蟻一樣,嗅到了一絲詭異的暴風雨氣息。


    教堂前沒有人來人往,隻有一個年輕修女在和孩子們說笑,看到亞瑟騎著馬來了,孩子們紛紛跑開了。


    那是一個成熟貌美的年輕女性,亞白色頭發,穿著修女長袍,但裹的並不嚴實。她端著書籍,眨著金玫瑰色的眼睛,沒有尋常修女端莊嚴肅的樣子。


    “跑什麽,我有那麽可怕嗎?”亞瑟不滿道。


    “對不起,最近來的客人都很怪,孩子們很怕。”修女真摯道歉道。


    “塞巴斯蒂安呢?我也好久沒見他了,他真的......”亞瑟話說一半就停了下來,其實他本就知道答案。


    “他老人家已經逝世一周了,守靈儀式和葬禮也已經結束了。”修女遺憾地說。


    “那你是誰。”亞瑟打量著這位修女修道袍下凹凸有致的身材,笑了笑。


    “哦對了,還沒自我介紹呢,我是他的侄孫女,這裏的見習修女,露比·蘿絲。”年輕修女站起來說道。


    她聲音十分優美,就算在玫英人中這種聲音也算特別,有一種獨特的南方腔調加上甜甜的尾音,仿佛是給小孩子講睡前故事的母親,溫柔甜蜜。


    她笑著看著亞瑟,仿佛在友善地嘲笑他的胡子拉碴,亞瑟則不在意任何目光,隻是在沈墨七和愛麗絲不知所措的目光下把他們輕輕舉起來,抱下馬兒。


    “我猜您一定四十歲了。”露比主動搭話道。


    “很遺憾,小姐,你猜不透獵魔人的年齡的,老實說我雖然經驗老道,但還是挺年輕的。”亞瑟隨即笑了笑,他露出那經典的迷人微笑,帶著一種幽默從容的特殊男性魅力。


    “那你一定是東方來的咯。”露比繼續猜道。


    “人靠衣裝馬靠鞍,隻要瞧一眼就知道我是從聖尤桑刹來的,我也一眼就知道你是來自南方的玫瑰國的大小姐,和蘿絲家有關吧。而且我雖然來自東方,但卻不是來傳播太陽王的福音的。”亞瑟提了提韁繩,想轉頭離去。


    “玫瑰國姓蘿絲的人可多了,您絕對猜錯了,哪有貴族大小姐來當修女的說法。”露比用手捂住笑,她的女性色彩讓沈墨七和愛麗絲都看呆了。


    “是麽?那你為何身為主教的侄孫女,卻是個見習修女。”亞瑟從兜裏拿出一根煙,給自己點上,然後再笑著看了一眼露比,騎馬轉身離去。


    “因為.....因為......”露比一時說不出話來,她看著亞瑟遠去的背影,連續哼了好幾聲。


    她溫柔地蹲下,看著沈墨七和愛麗絲的眼睛,“我送你們迴家吧,塞巴斯蒂安爺爺已經逝去了,很遺憾。可以問一下你們的媽媽或者父親是誰嗎?”


    “沒見過。”沈墨七把頭轉向左邊。


    “不知道。”愛麗絲把頭轉向右邊。


    “嗯?”露比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看了看眼前兩個小孩兒。


    不過接著她笑了笑,撫著有些無措的沈墨七和愛麗絲走進了教堂,聲音滿是溫柔,像一隻清香高潔的木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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