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斌帶著我駕車駛出城外,最終停在了郊區的一家加油站。


    然而,加油機早已因沒電而無法工作。此時,天空陰沉得仿佛隨時會坍塌下來,狂風唿嘯著,令人心中直發毛。


    林斌和我找來幾個油桶,撬開油罐處的鎖頭,給車加滿油後,又接了幾桶油放進車內。


    就在我準備上車時,卻發現林斌沒有跟過來。好奇地迴頭一看,隻見他坐在地上,表情怪異。


    “林叔,你怎麽了?”我焦急地問道。他勉強擠出一絲微笑,挽起褲管,一個被咬的痕跡清晰地呈現在我眼前。“我被感染了。我能感覺到,病毒正在侵入我的大腦。”


    “你不會有事的,一定不會有事的。”我的聲音有些哽咽。林叔是為了救我,才被拖入車底被咬的。


    “我時間不多了,聽我說,我有個女兒叫林欣,她在落日鎮當支教。你去找找,看她還活著嗎?如果找到了,就好好照顧她。”說完,他手顫抖著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張照片遞給我,上麵是他們父女的合影。


    我對著他重重地點點頭。“你放心,林叔。我一定找到她,並好好照顧她。”


    “我的手已經快不受控製了,你幫幫忙,別讓我變喪屍。”說完,他指了指腰間的槍。


    他現在連拔槍都做不到,顯然馬上就要屍變了。


    我含淚抽出他的槍,指著他的頭,卻怎麽也下不了手。


    “別難過。這個世界誰知道還能活幾天。先走先解脫。”他用抓著我拿槍的手,大拇指用力地一扣我勾扳機的手指。


    一聲槍響,永遠地帶走了林叔。這個與我才相識一天的人,救了我兩次,卻死在我手裏。


    我痛苦地大叫一聲,盡情釋放著心中的悲傷。


    我用汽油火化了林叔的屍體,然後開車前往落日鎮。


    在這個充滿絕望的世界裏,我心中多了一份責任和牽掛,那就是找到林欣,完成林叔的囑托。


    我不知道前方還有多少危險在等著我,但我明白,我必須勇敢地走下去。


    黃昏時分,當我快到達落日鎮時,決定停車休息。


    夜晚進入喪屍遍布的城鎮絕非明智之舉。我打算在郊外過夜,明天白天再進入鎮裏。


    翻出青菜和肉,車裏沒有冰櫃,這些新鮮的東西必須先吃。


    可是又不能在車內烹飪,否則油煙會弄得到處都是,自己睡著也不舒服,畢竟這輛衝鋒車今後就是我移動的家。


    在車旁邊也不行,巨大的車身會阻擋視線,來了喪屍不能第一時間發現,比較危險。


    於是,我帶著食材和爐具順著路走出五十米左右。這個距離剛剛好,四下開闊,離車也不遠。


    有事情可以第一時間退迴車內。


    經過大約一個小時,我做好的燉肉香氣撲鼻。廚藝是我的強項,之前囊中羞澀,每天下飯店消費不起,也不現實。除了外賣就是自己做。


    我品嚐著自己的手藝,還倒了杯酒。


    這個時候還能有酒真是豪華的享受,給一百個房子都不換。


    現在房子根本無法抵擋喪屍,基本無用。


    就算是鐵門鐵窗可以抵擋喪屍,但是每天還要出來找食物,一樣危險。


    看著自己的移動堡壘,我心情愉悅。它可以帶我去想去的地方,還帶著一車的食物。短時間內什麽也不愁。隻盼望這混亂的世界早些迴歸正常。


    我又想起了林叔,這個隻認識一天的人,救了我兩次,還因為救我而死,讓我懊惱不已。


    在酒精的麻醉下,我躺在水泥路上,地麵被太陽曬了一天,還是溫熱的。


    開了幾個小時的車,腰有些酸,這溫熱的感覺很舒服。四周寂靜,隻有風吹草動的聲音。我閉上眼享受這份愜意。


    不知不覺,我竟然睡著了。夢裏,我迴到了喪屍爆發前的世界。一切都變得那麽美好。


    我不再抱怨薪水少、工作累,不再抱怨沒有房子、車子、票子和女朋友。能生活在沒有喪屍的世界本身就是幸福。


    也不知睡了多久,一陣嘈雜聲將我從美夢中拉迴現實。


    原來是一群喪屍在圍攻一個人。


    夜裏太黑,我看不清具體情況。我迅速掏出五連發霰彈槍將子彈上膛。


    那個被圍攻的人邊戰邊退,向我這邊靠了過來。


    離得近了,我才看清是一個年輕姑娘,她手裏拿著弓箭,在電視裏我見過這種弓,是比賽時用的。她每射一箭都能準確命中一個喪屍的頭部。


    喪屍圍攻下,她並不慌亂,邊後撤邊迴頭放箭。隻是喪屍太多,她的箭卻不多了。


    我仔細看了看,她的箭是樹枝做成的。可能那些成品鋁合金的箭早就消耗光了。


    我先喊了一聲:“往我這邊來。我幫你消滅他們。”


    為什麽先喊呢?我怕自己忽然出現,被她用箭誤傷了。


    現在可沒有醫院,受傷有可能感染一命歸西。況且她的箭還射得那麽準,真的一箭就能送我去另一個世界。不過也挺好,那裏起碼不會有喪屍。


    當她聽到我的唿喊後,迅速向我靠攏。


    我也加入戰鬥,連著五槍,放倒一大片喪屍。這槍威力真是不錯。


    我並沒有給霰彈槍繼續上彈。因為隻剩下五個喪屍,用霰彈槍太浪費了,還得留著打大群喪屍時用呢!


    我掏出腰間手槍,接著五槍將喪屍全部送去另一個“星球”。但願他們早死早托生。


    這時,我迴身看到了她的臉,是一個大眼睛、瓜子臉,長相十分標致的美女。


    估計年齡和我相當。我不禁想到,在這亂世裏,人類該怎麽生存下去。美醜還有意義嗎?


    “謝謝你。”她的聲音十分動聽,說得我心裏感覺麻麻的。


    也就是在這亂世,如果是之前,這樣的美女都對我不屑一顧。誰會理一個窮小子呢?


    現在錢已無用,人的勇氣和能力才能展現出來。


    我手裏兩把槍,嗷嗷殺喪屍,無疑是頭頂光環的英雄形象。我甚至想學電影裏的英雄人物開槍後吹吹槍口冒出的煙。


    我對她禮貌地微笑說:“沒關係,誰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幫忙的。”


    看到她的腰間掛著一隻兔子,像是她射殺的獵物。我疑惑地看著她。“你怎麽這麽晚了,還在外麵?”


    “都是這隻兔子鬧的。我追它時迷了路。隻好順著大路走,結果又遇到了大群的喪屍。”


    她說話時環顧四周,沒有發現其它喪屍,卻看到了地上我燉好的肉。


    她不禁咽了一口口水,迴頭看著我,不好意思地指著那鍋肉對我說:“你這是吃過了?”


    我明白她的意思。大方地說:“我把菜熱熱,一起吃吧。”


    她立刻瞪大眼睛,蹲在鍋邊。“這是豬肉燉豆角?”


    “嗯。還放了些排骨。”“哇!還有排骨?你可真奢侈。”看來女孩子都喜歡吃排骨。


    我又拿起地上一瓶飲料遞給她。


    “嘻嘻!橙汁。”她驚喜的接了過去。興奮的就像撿了一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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