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麵包車的一路顛簸,在恍惚中,徐牧被阿勝拉到了汕市。
而這個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三點鍾。
經過交流,徐牧得知眼前這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阿勝居然是沈紅的表弟,在沈紅的幫助下,他在茶山鎮經營著一家生鮮檔口,生意還算不錯。
最終,車子在一個叫做河溪鎮的地方停了下來。
阿勝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紅姐隻說這個丁奉在河溪鎮有一家賭場,但是在那裏她卻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可怎麽找啊。”
徐牧也是一愣,雖然沈紅給自己了一張紙條,上麵記著丁奉的大哥大號碼,但是自己現在卻什麽都沒有,也沒辦法聯係丁奉。
在車上愣了一會,阿勝一拍腦袋,樂道:“你看我這腦子,丁奉既然能在這裏開賭場,那他大小也算是個名人,我們去打聽一下不就知道了嗎?”
說著,阿勝再次啟動車子,在河溪鎮漫無目的的逛了起來。
最終,兩人在一家遊戲廳前停了下來。
迴過頭看了一眼徐牧,阿勝笑著說道:你在這等我一會,我進去問問。
接著,阿勝拉開車門,朝著裏麵走了進去。
坐在車上,徐牧點了一根煙,剛抽了兩口,便有幾個人推搡著阿勝走了出來。
一邊推搡著還一邊罵著:“草泥馬的,說,跟丁奉什麽關係?不說今天打死你。”
“啪”!
其中一人照著阿勝的臉上就是一耳光。
坐在車上,徐牧微微一愣,一時之間竟有些沒有迴過神來。
跟著沈紅混了那麽多年,阿勝自然也不是什麽善茬,挨了一巴掌的他自然不可能忍氣吞聲,掄起拳頭對著那人的臉上就是一拳。
但雙拳難敵四手,他隻打出去了一拳,緊接著他便被踹倒在了地上。
這個時候,徐牧終於反應了過來,拉開車門,從懷中掏出了那把還沾著鮮血的砍刀,一聲不吭的朝著幾人跑了過去。
沒有絲毫猶豫,他舉起手中的砍刀便對著其中一人的後背砍了下去。
頓時間,一道刺耳的慘叫聲響了起來。
剩下的那兩人還沒反應過來,徐牧一臉獰笑的又揮出了一刀,這一刀,則是砍在了他的肩膀上。
剩下的那一人滿臉都是驚駭的神色,僅僅隻是看了一眼徐牧,拔腿便跑。
而地上的那兩個人,則是不停的哀嚎著。
“呸”!
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徐牧一把拉起了阿勝,對他喊道:“快走。”
這種血腥的場麵阿勝似乎早已司空見慣,對著徐牧豎起了一個大拇指,沒有猶豫,立即竄上了麵包車,徐牧緊隨其後。
僅僅片刻間,兩人便離開了這家遊戲廳的門口。
在車上,徐牧從阿勝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全部經過。
這幾個人好像是另外一個團夥的,他們說昨天晚上他們的場子被人點了,根據他們得到的消息,好像是丁奉幹的。
徐牧輕笑道:“勝哥,咱們的運氣還真不怎麽樣啊。”
阿勝笑了笑,沒有說話。
大約十幾分鍾後,兩人在一家卡拉ok廳門口停下了車子。
這一次,徐牧並沒有讓阿勝去,而是從口袋裏麵摸出煙,自己走了下去。
看著門口兩個看場子的男子,徐牧的臉上強擠出一絲笑容,對著兩人說道:“兩位大哥,來,抽根煙。”
兩個男子看著徐牧,並沒有接,而是一臉疑惑的看著他。
徐牧解釋道:“兩位大哥,我想問一下,這附近有沒有一個叫丁奉的人。”
“丁奉?”
其中一個男子眉頭一挑,謹慎的看了一眼徐牧,問道:“你找丁老二有什麽事兒嗎?”
“丁老二?”
徐牧微微一怔,立即反應了過來,趕緊說道:“兩位大哥,是這樣的,我是他的遠房親戚,過來投奔他的,聽說他在這裏混的還算可以,所以.....”
“投奔他?”
兩個男子一臉吃驚的相互對視了一眼,樂道:“行,行,你可真是有眼光啊,居然投奔丁老二,你去鑫鑫超市找他吧,在鑫鑫超市後麵就是他的賭場。”
“感謝,感謝兩位大哥。”
道了一聲謝,徐牧迴到了車上,對著阿勝道:“走吧,去一個叫鑫鑫超市的地方,丁奉應該在那裏。”
聞言,阿勝將車子打著火以後,兩個人一邊走一邊問,終於在下午五點左右找到了那個名叫鑫鑫超市的地方。
鑫鑫超市三麵是卷簾門,一麵是牆,此時裏麵有三桌麻將,裏麵的人正玩的不亦樂乎。
走到收銀台,徐牧笑道:“老板你好,我想問一下,丁奉是不是在這裏?”
原本昏昏欲睡的老板聽到徐牧找丁奉,立即坐直了身體,一臉警惕的問道:“你是誰?找丁老二幹什麽?”
想了想,徐牧迴道:“是這樣的,我是他的一個遠房親戚,從老家過來的,想要投奔他。”
“投奔他?”老板臉上的表情極為驚訝,有震驚,有不解,還有一絲疑惑。
徐牧笑了笑,沒有迴答。
良久以後,老板低下頭,指了指對麵一棟低矮的破樓房,說道:“看到那個裝著防盜窗的二層沒有?他應該在家睡覺,你過去吧。”
道了一聲謝,徐牧拉著阿勝朝著超市老板所說的二樓走了過去。
來到二樓,徐牧抬手敲了響房門,裏麵傳來了一道略顯緊張的迴應:“別敲了,現在沒錢,等有錢了自然少不了你的。”
聽到這句話,徐牧跟阿勝愣住了,按照沈紅所說,丁奉應該在汕市混的還不錯,但是現在看來.....
猶豫了半晌,徐牧皺著眉頭說道:“丁哥,是沈紅紅姐讓我來投奔你的。”
“臥槽,沈紅?”
瞬間,屋子裏麵響起來了一道驚唿聲,不到五秒鍾,房門打開了,從裏麵探出來一個寸頭男人。
男人大約三十多歲的年紀,濃眉大眼,國字臉,看起來極為正派。
看了一眼兩人,他打開門,整理了一下衣領,一本正經的說道:“你好,我叫丁奉。”
而這個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三點鍾。
經過交流,徐牧得知眼前這個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阿勝居然是沈紅的表弟,在沈紅的幫助下,他在茶山鎮經營著一家生鮮檔口,生意還算不錯。
最終,車子在一個叫做河溪鎮的地方停了下來。
阿勝撓了撓頭,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紅姐隻說這個丁奉在河溪鎮有一家賭場,但是在那裏她卻並沒有告訴我們,這可怎麽找啊。”
徐牧也是一愣,雖然沈紅給自己了一張紙條,上麵記著丁奉的大哥大號碼,但是自己現在卻什麽都沒有,也沒辦法聯係丁奉。
在車上愣了一會,阿勝一拍腦袋,樂道:“你看我這腦子,丁奉既然能在這裏開賭場,那他大小也算是個名人,我們去打聽一下不就知道了嗎?”
說著,阿勝再次啟動車子,在河溪鎮漫無目的的逛了起來。
最終,兩人在一家遊戲廳前停了下來。
迴過頭看了一眼徐牧,阿勝笑著說道:你在這等我一會,我進去問問。
接著,阿勝拉開車門,朝著裏麵走了進去。
坐在車上,徐牧點了一根煙,剛抽了兩口,便有幾個人推搡著阿勝走了出來。
一邊推搡著還一邊罵著:“草泥馬的,說,跟丁奉什麽關係?不說今天打死你。”
“啪”!
其中一人照著阿勝的臉上就是一耳光。
坐在車上,徐牧微微一愣,一時之間竟有些沒有迴過神來。
跟著沈紅混了那麽多年,阿勝自然也不是什麽善茬,挨了一巴掌的他自然不可能忍氣吞聲,掄起拳頭對著那人的臉上就是一拳。
但雙拳難敵四手,他隻打出去了一拳,緊接著他便被踹倒在了地上。
這個時候,徐牧終於反應了過來,拉開車門,從懷中掏出了那把還沾著鮮血的砍刀,一聲不吭的朝著幾人跑了過去。
沒有絲毫猶豫,他舉起手中的砍刀便對著其中一人的後背砍了下去。
頓時間,一道刺耳的慘叫聲響了起來。
剩下的那兩人還沒反應過來,徐牧一臉獰笑的又揮出了一刀,這一刀,則是砍在了他的肩膀上。
剩下的那一人滿臉都是驚駭的神色,僅僅隻是看了一眼徐牧,拔腿便跑。
而地上的那兩個人,則是不停的哀嚎著。
“呸”!
朝著地上吐了口唾沫,徐牧一把拉起了阿勝,對他喊道:“快走。”
這種血腥的場麵阿勝似乎早已司空見慣,對著徐牧豎起了一個大拇指,沒有猶豫,立即竄上了麵包車,徐牧緊隨其後。
僅僅片刻間,兩人便離開了這家遊戲廳的門口。
在車上,徐牧從阿勝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全部經過。
這幾個人好像是另外一個團夥的,他們說昨天晚上他們的場子被人點了,根據他們得到的消息,好像是丁奉幹的。
徐牧輕笑道:“勝哥,咱們的運氣還真不怎麽樣啊。”
阿勝笑了笑,沒有說話。
大約十幾分鍾後,兩人在一家卡拉ok廳門口停下了車子。
這一次,徐牧並沒有讓阿勝去,而是從口袋裏麵摸出煙,自己走了下去。
看著門口兩個看場子的男子,徐牧的臉上強擠出一絲笑容,對著兩人說道:“兩位大哥,來,抽根煙。”
兩個男子看著徐牧,並沒有接,而是一臉疑惑的看著他。
徐牧解釋道:“兩位大哥,我想問一下,這附近有沒有一個叫丁奉的人。”
“丁奉?”
其中一個男子眉頭一挑,謹慎的看了一眼徐牧,問道:“你找丁老二有什麽事兒嗎?”
“丁老二?”
徐牧微微一怔,立即反應了過來,趕緊說道:“兩位大哥,是這樣的,我是他的遠房親戚,過來投奔他的,聽說他在這裏混的還算可以,所以.....”
“投奔他?”
兩個男子一臉吃驚的相互對視了一眼,樂道:“行,行,你可真是有眼光啊,居然投奔丁老二,你去鑫鑫超市找他吧,在鑫鑫超市後麵就是他的賭場。”
“感謝,感謝兩位大哥。”
道了一聲謝,徐牧迴到了車上,對著阿勝道:“走吧,去一個叫鑫鑫超市的地方,丁奉應該在那裏。”
聞言,阿勝將車子打著火以後,兩個人一邊走一邊問,終於在下午五點左右找到了那個名叫鑫鑫超市的地方。
鑫鑫超市三麵是卷簾門,一麵是牆,此時裏麵有三桌麻將,裏麵的人正玩的不亦樂乎。
走到收銀台,徐牧笑道:“老板你好,我想問一下,丁奉是不是在這裏?”
原本昏昏欲睡的老板聽到徐牧找丁奉,立即坐直了身體,一臉警惕的問道:“你是誰?找丁老二幹什麽?”
想了想,徐牧迴道:“是這樣的,我是他的一個遠房親戚,從老家過來的,想要投奔他。”
“投奔他?”老板臉上的表情極為驚訝,有震驚,有不解,還有一絲疑惑。
徐牧笑了笑,沒有迴答。
良久以後,老板低下頭,指了指對麵一棟低矮的破樓房,說道:“看到那個裝著防盜窗的二層沒有?他應該在家睡覺,你過去吧。”
道了一聲謝,徐牧拉著阿勝朝著超市老板所說的二樓走了過去。
來到二樓,徐牧抬手敲了響房門,裏麵傳來了一道略顯緊張的迴應:“別敲了,現在沒錢,等有錢了自然少不了你的。”
聽到這句話,徐牧跟阿勝愣住了,按照沈紅所說,丁奉應該在汕市混的還不錯,但是現在看來.....
猶豫了半晌,徐牧皺著眉頭說道:“丁哥,是沈紅紅姐讓我來投奔你的。”
“臥槽,沈紅?”
瞬間,屋子裏麵響起來了一道驚唿聲,不到五秒鍾,房門打開了,從裏麵探出來一個寸頭男人。
男人大約三十多歲的年紀,濃眉大眼,國字臉,看起來極為正派。
看了一眼兩人,他打開門,整理了一下衣領,一本正經的說道:“你好,我叫丁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