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不同種類的魔物起名字,這是我最頭疼的事。”——尤其是我以前沒有認知的魔物。
商隊花了三天的時間來到了格麗山腳下,對於蕾雅的離開,西蒙沒讓我解釋原因,隻說了句“如果你覺得她必須去,那就讓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別人離開了。”
接下來要麵對的客戶是獸人,這種魔物簡單易懂,書上的解釋也比較詳細。地圖上他們的領地與人狼的小鎮隻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來就比較遠了。
順便一提,那種藥草可以確定的藥效是提神醒腦,我連著兩天一點困意都沒有。第三天才在車裏勉強睡了一會。
白天行路,夜裏休息,抽空我就放兩槍,磨練技術。歌果的魔法箭也能用了,還有大家在,我沒以前那麽擔心了。
獸人是一種群居魔物,但跟人類的聯係很少,所以他們的文化與人類差別非常大。這都是西蒙告訴我的。不過隻要能交流,就沒問題,憑我三寸不爛之舌,糊弄幾個傻大個還不是輕而易舉?獸人就算再野蠻,還能有魅魔那麽不講理嗎?
第四天上午,我們就把輕快的馬蹄聲帶到了獸人部族。
當然,我們離真正的獸人領地還很遠,黑商的規矩是要先吹角笛通知一聲。
要說這角笛,挺有來頭的。一開始黑商是以搖鈴鐺為號,後來獸人們說不喜歡鈴鐺的聲音,給了黑商們一個獸牙製的角笛,吹起來悠長響亮,比鈴鐺霸氣許多。
“西蒙,讓我試試?”
“哦?你確定?”
“恩。”
“喏,吹吧。”
接過纏綾裹布的大角笛,嗯,夠份量,看看這弧度,多帥。擼胳膊挽袖子,把那角笛往嘴上一放,氣運丹田胸腔用勁,再猛地一吹,嘿!
“噗、嗚......噗噗噗...”
“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哄笑起來,那角笛讓我吹得跟蔫吧屁一樣。什麽鬼啊!破玩意!
“得了,這東西我來不了,還是給你吧。”
我剛想把笛子還給西蒙,歌果一把就給搶過去了。美杜莎要是能把臉憋紅,也會像我一樣搞笑。這種把臉鼓得像河豚一樣的賣萌方式雖然古舊,但依然對我有效。
角笛響了,比我吹得好。
“誒,你再學一下剛才的樣子。”
“啊?你要幹什麽......”
“快學一下嘛~”
“唔......”
“嘿!”
“噗,呸呸呸。”
用手指戳美杜莎圓鼓鼓的臉蛋要是在以前叫作死,現在叫秀恩愛。
“你不好!”
“嘻嘻,就想逗逗你。”
我能感受到你們嫉妒的目光。
“咳咳,來歌先生。請注意一下......”
“好的~”
順著歌果的臉滑到肩膀,然後牽起手。
等了十幾秒,遠處也傳來了相同的角笛聲。接著是戰鼓的聲音,鏗鏘有力,令人想起維京人的野蠻。鼓點由遠及近,把戰爭的強烈壓迫感傳遞給我。這音樂應該錄下來傳到網上,讓大家跟我一起抖腿,燃就一個字,我隻說一次。
地處起伏的丘陵,四個人影走在看上去有弧度,實際上卻是筆直的小路,身後仿佛跟著千軍萬馬。獸人有一股當仁不讓氣勢,這與膽大不要命是兩個概念,我隻是後者。在之後與王國的戰爭中,對於獸人的這一點,我印象頗深。
為首的是一個麵相和善的獸人。說和善,也是相對而言。黃綠色的皮膚,臉上棱角多得嚇人,大蒜頭鼻子,顴骨比額頭都寬,牙齒是標致的“地包天”,保留了所有電影和遊戲中的特點——對稱的獠牙伸到了鼻子兩側。
這長相,沒人會說好看,但至少比另一位臉上帶兩道橫疤的好多了。
“唿哈!烏魯姆,歡迎北方的人類。”
“唿哈!”
這嗓音糙得就像工地的水泥袋子,聽得歌果直哆嗦。
西蒙脫帽鞠躬,我們也照做。然後就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客套話,大概是隨獸人的習俗,我就打量這些野蠻人的裝備。大斧子、大片刀、和人胳膊一邊粗的大矛槍,總之什麽都大,身上金屬鎧甲很少,獸人身高不及人狼,一米九那樣兒。
人類壯實起來身材是倒葫蘆形的,獸人那是方塊形,胳膊跟腿一邊粗。
離老遠仔細看,還是能分辨出來的。
對於獸人,妻子明顯沒表現出好奇,反而害怕。慢慢地躲到了我的身後。
“灰背老兄,嗯,好,烏魯姆喜歡,強壯!。”
“你也是,烏魯姆。”
“這,怎麽傷的?”
“小傷,蟲子咬的。”
“哈哈,人狼,永遠的朋友!唿哈!”
獸人的名字應該叫烏魯姆,跟沃夫朗應該很熟。這樣交流起來應該很方便。
“帕克!唿哈!是帕克!帕克!帕克!”
“好久不見了,烏魯姆。”
這獸人見了帕克怎麽就興奮得不得了?別告訴我帕克是人類跟獸人的混血,雖然他那張臉是挺像的。
“帕克,烏魯姆的好朋友,獸人的好朋友!”
“唿哈!”
我們這群人類裏,能俯視獸人,擁抱獸人的就數帕克了。那擁抱,換了我骨頭都得擠碎。
烏魯姆和工匠打過了招唿,眼珠子一轉就停到了我身上。這種非常警惕的目光我很容易察覺,再說他已經開始朝我走過來了。
“你們兩個。”
“我——”
“烏魯姆還沒允許你說話!”
豁牙鋸齒的大片刀“噌啷”一下就拔出來了,順著一厘米見寬的刀脊看,就是獸人的大手,指甲裏的泥挖出來能有小半斤。
“你,是誰?”
“我是...”
“我沒問你!我問的是,你後麵那隻!”
那一瞬間我真的就要把槍掏出來了,刀鋒貼在我的右耳,直指歌果的鼻子。
“來歌......”
“什麽!大點聲,你叫什麽?”
把美杜莎擋在我的身後,我用鼻子反指向刀尖,雖然還不知道為什麽美杜莎會怕獸人,但我不喜歡被人用刀指著自己的歌果。
“你要幹什麽?”
“她叫歌果。”
“你是誰?”
“我叫來歌,是個人類。”
趕緊從腰上摘下黑商的紋章,扔給獸人。烏魯姆查看了一下,又丟了迴來,大鼻孔擴了擴,好像要嗅出我身上有沒有敵人的氣味。
“你,可以來,她,不行。”
“為什麽?”
“獸人沒見過這家夥,烏魯姆說不行,就是不行。唿哈!”
我看向沃夫朗,他搖頭。再看帕克,更堅定的搖頭。
麻煩了,這下非常麻煩。美杜莎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麽受歡迎,道理可能也很簡單,人類有雙腿、人狼有雙腿、獸人也有雙腿,但美杜莎隻有尾巴。
“她,是我的妻子,這樣可以嗎?”
“那不可能。”
“......”
“沒有用!獸人不會喜歡她的!”
“好吧好吧,我們不去了就行了。”
美杜莎和獸人應該是從未謀麵的魔物,互相抱有警惕心理也很正常。
獸人可能覺得蛇尾是不祥的東西,美杜莎可能因為獸人的兵刃和醜陋的臉而覺得可怕。想找出這兩種魔物看不慣對方的理由太容易了,因為他們之間本來就不搭茬。
一邊拍著歌果的後背,我卻感到矛盾。
我要是因為歌果,而不去獸人的領地參加種族交流,那這就相當於白來了。
不行,不能不去,我們必須得去。
突然下了決斷,我的內心已無糾結。自從拜訪人狼族群、夜幕鎮打工、王國吹牛之後,事業心這三個字就開始出現在思維裏,成為了左右我決定的要素之一。
“在這裏等我吧。”
“你要去嗎?”
“是啊,要打仗了,我們必須去。”
“好吧......”
雖然看得出歌果舍不得我,但心還是狠了下去。為她搭了個帳篷,留了些食物,讓小奧陪著她。我就和大家往獸人的部落走。走在路上,迴頭看了歌果不下四次,一次比一次擔心。
我在怕什麽?
距離感。心理上和身體上的距離感。我們都害怕不在彼此身邊,我們都會因為看不到對方而擔心、產生不安。
不去想這些,早點跟獸人交涉完,早點迴來就得了。
拍了拍腮幫子,提起十二分精神去麵對那些綠皮膚醜八怪。
獸人的領地在格麗山的最南部,是整個南部平原最大的魔物勢力。格麗山的全名叫蒙格麗山,“蒙格麗”一詞的本意就是半獸人,所以這座山也可以叫做獸人山。可想而知其種族有多麽強大的影響力。
從大沼地延展過來的樹林被獸人們啃出了一個圓弧缺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木質的粗糙手工製品。五米高的了望塔,簡陋的茅屋,屈指可數的二層建築,用來固定木料的麻繩和未經細加工的圓木,光是看上去就感覺毫無舒適性可言。
獸人們應該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大門處的兩根圖騰上雕刻著粗野的圖案,一時半會兒看不出來是什麽。走了點流程,包括貨物檢查之類的,我們順利地進入了獸人部落的領地。
按照烏魯姆的介紹,應該先去見一下“蒙格麗王”,然後再進行交易。也就是跟帶頭大哥打聲招唿的意思唄,正好,我還想跟他談談對抗王國的事兒呢。
帕克、西蒙、沃夫朗加我一共四個人,來到了獸王的大帳前。獸王的營帳是修在一個大山洞旁邊的,這個山洞比我歌果的大太多了,估摸著有四層樓高,洞壁修了兩層棧道,合理性猜想應該是居住或開采礦產用的。
獸王穿著不同於其他獸人的布料衣服,色調以絳紅與深黃色為主,穿在一位長者身上有點“火焰永不熄滅”的意味。石頭與獸骨拚接成的王座以同樣的色調裝飾,獸人們明顯把最奢侈的材料都用在了彰顯這位王者的威嚴上。毛毯以扇形擴張到我們腳下,獸王比普通獸人個子高,但頭上的白發和獸人式的老年斑已經表明他沒有年輕時那麽強壯了。
但領袖往往靠的不是強壯,而是智慧與人格魅力,即便是在獸人這麽崇尚力量的種族裏。
我學著大家的樣子單膝跪地。
“代表夜幕鎮,向獸王致以最高的敬意。”
商隊花了三天的時間來到了格麗山腳下,對於蕾雅的離開,西蒙沒讓我解釋原因,隻說了句“如果你覺得她必須去,那就讓她去吧。但是不能再有別人離開了。”
接下來要麵對的客戶是獸人,這種魔物簡單易懂,書上的解釋也比較詳細。地圖上他們的領地與人狼的小鎮隻隔了一片大沼地,可走起來就比較遠了。
順便一提,那種藥草可以確定的藥效是提神醒腦,我連著兩天一點困意都沒有。第三天才在車裏勉強睡了一會。
白天行路,夜裏休息,抽空我就放兩槍,磨練技術。歌果的魔法箭也能用了,還有大家在,我沒以前那麽擔心了。
獸人是一種群居魔物,但跟人類的聯係很少,所以他們的文化與人類差別非常大。這都是西蒙告訴我的。不過隻要能交流,就沒問題,憑我三寸不爛之舌,糊弄幾個傻大個還不是輕而易舉?獸人就算再野蠻,還能有魅魔那麽不講理嗎?
第四天上午,我們就把輕快的馬蹄聲帶到了獸人部族。
當然,我們離真正的獸人領地還很遠,黑商的規矩是要先吹角笛通知一聲。
要說這角笛,挺有來頭的。一開始黑商是以搖鈴鐺為號,後來獸人們說不喜歡鈴鐺的聲音,給了黑商們一個獸牙製的角笛,吹起來悠長響亮,比鈴鐺霸氣許多。
“西蒙,讓我試試?”
“哦?你確定?”
“恩。”
“喏,吹吧。”
接過纏綾裹布的大角笛,嗯,夠份量,看看這弧度,多帥。擼胳膊挽袖子,把那角笛往嘴上一放,氣運丹田胸腔用勁,再猛地一吹,嘿!
“噗、嗚......噗噗噗...”
“哈哈哈哈哈!”
大家都哄笑起來,那角笛讓我吹得跟蔫吧屁一樣。什麽鬼啊!破玩意!
“得了,這東西我來不了,還是給你吧。”
我剛想把笛子還給西蒙,歌果一把就給搶過去了。美杜莎要是能把臉憋紅,也會像我一樣搞笑。這種把臉鼓得像河豚一樣的賣萌方式雖然古舊,但依然對我有效。
角笛響了,比我吹得好。
“誒,你再學一下剛才的樣子。”
“啊?你要幹什麽......”
“快學一下嘛~”
“唔......”
“嘿!”
“噗,呸呸呸。”
用手指戳美杜莎圓鼓鼓的臉蛋要是在以前叫作死,現在叫秀恩愛。
“你不好!”
“嘻嘻,就想逗逗你。”
我能感受到你們嫉妒的目光。
“咳咳,來歌先生。請注意一下......”
“好的~”
順著歌果的臉滑到肩膀,然後牽起手。
等了十幾秒,遠處也傳來了相同的角笛聲。接著是戰鼓的聲音,鏗鏘有力,令人想起維京人的野蠻。鼓點由遠及近,把戰爭的強烈壓迫感傳遞給我。這音樂應該錄下來傳到網上,讓大家跟我一起抖腿,燃就一個字,我隻說一次。
地處起伏的丘陵,四個人影走在看上去有弧度,實際上卻是筆直的小路,身後仿佛跟著千軍萬馬。獸人有一股當仁不讓氣勢,這與膽大不要命是兩個概念,我隻是後者。在之後與王國的戰爭中,對於獸人的這一點,我印象頗深。
為首的是一個麵相和善的獸人。說和善,也是相對而言。黃綠色的皮膚,臉上棱角多得嚇人,大蒜頭鼻子,顴骨比額頭都寬,牙齒是標致的“地包天”,保留了所有電影和遊戲中的特點——對稱的獠牙伸到了鼻子兩側。
這長相,沒人會說好看,但至少比另一位臉上帶兩道橫疤的好多了。
“唿哈!烏魯姆,歡迎北方的人類。”
“唿哈!”
這嗓音糙得就像工地的水泥袋子,聽得歌果直哆嗦。
西蒙脫帽鞠躬,我們也照做。然後就是一些莫名其妙的客套話,大概是隨獸人的習俗,我就打量這些野蠻人的裝備。大斧子、大片刀、和人胳膊一邊粗的大矛槍,總之什麽都大,身上金屬鎧甲很少,獸人身高不及人狼,一米九那樣兒。
人類壯實起來身材是倒葫蘆形的,獸人那是方塊形,胳膊跟腿一邊粗。
離老遠仔細看,還是能分辨出來的。
對於獸人,妻子明顯沒表現出好奇,反而害怕。慢慢地躲到了我的身後。
“灰背老兄,嗯,好,烏魯姆喜歡,強壯!。”
“你也是,烏魯姆。”
“這,怎麽傷的?”
“小傷,蟲子咬的。”
“哈哈,人狼,永遠的朋友!唿哈!”
獸人的名字應該叫烏魯姆,跟沃夫朗應該很熟。這樣交流起來應該很方便。
“帕克!唿哈!是帕克!帕克!帕克!”
“好久不見了,烏魯姆。”
這獸人見了帕克怎麽就興奮得不得了?別告訴我帕克是人類跟獸人的混血,雖然他那張臉是挺像的。
“帕克,烏魯姆的好朋友,獸人的好朋友!”
“唿哈!”
我們這群人類裏,能俯視獸人,擁抱獸人的就數帕克了。那擁抱,換了我骨頭都得擠碎。
烏魯姆和工匠打過了招唿,眼珠子一轉就停到了我身上。這種非常警惕的目光我很容易察覺,再說他已經開始朝我走過來了。
“你們兩個。”
“我——”
“烏魯姆還沒允許你說話!”
豁牙鋸齒的大片刀“噌啷”一下就拔出來了,順著一厘米見寬的刀脊看,就是獸人的大手,指甲裏的泥挖出來能有小半斤。
“你,是誰?”
“我是...”
“我沒問你!我問的是,你後麵那隻!”
那一瞬間我真的就要把槍掏出來了,刀鋒貼在我的右耳,直指歌果的鼻子。
“來歌......”
“什麽!大點聲,你叫什麽?”
把美杜莎擋在我的身後,我用鼻子反指向刀尖,雖然還不知道為什麽美杜莎會怕獸人,但我不喜歡被人用刀指著自己的歌果。
“你要幹什麽?”
“她叫歌果。”
“你是誰?”
“我叫來歌,是個人類。”
趕緊從腰上摘下黑商的紋章,扔給獸人。烏魯姆查看了一下,又丟了迴來,大鼻孔擴了擴,好像要嗅出我身上有沒有敵人的氣味。
“你,可以來,她,不行。”
“為什麽?”
“獸人沒見過這家夥,烏魯姆說不行,就是不行。唿哈!”
我看向沃夫朗,他搖頭。再看帕克,更堅定的搖頭。
麻煩了,這下非常麻煩。美杜莎沒有我想象中的那麽受歡迎,道理可能也很簡單,人類有雙腿、人狼有雙腿、獸人也有雙腿,但美杜莎隻有尾巴。
“她,是我的妻子,這樣可以嗎?”
“那不可能。”
“......”
“沒有用!獸人不會喜歡她的!”
“好吧好吧,我們不去了就行了。”
美杜莎和獸人應該是從未謀麵的魔物,互相抱有警惕心理也很正常。
獸人可能覺得蛇尾是不祥的東西,美杜莎可能因為獸人的兵刃和醜陋的臉而覺得可怕。想找出這兩種魔物看不慣對方的理由太容易了,因為他們之間本來就不搭茬。
一邊拍著歌果的後背,我卻感到矛盾。
我要是因為歌果,而不去獸人的領地參加種族交流,那這就相當於白來了。
不行,不能不去,我們必須得去。
突然下了決斷,我的內心已無糾結。自從拜訪人狼族群、夜幕鎮打工、王國吹牛之後,事業心這三個字就開始出現在思維裏,成為了左右我決定的要素之一。
“在這裏等我吧。”
“你要去嗎?”
“是啊,要打仗了,我們必須去。”
“好吧......”
雖然看得出歌果舍不得我,但心還是狠了下去。為她搭了個帳篷,留了些食物,讓小奧陪著她。我就和大家往獸人的部落走。走在路上,迴頭看了歌果不下四次,一次比一次擔心。
我在怕什麽?
距離感。心理上和身體上的距離感。我們都害怕不在彼此身邊,我們都會因為看不到對方而擔心、產生不安。
不去想這些,早點跟獸人交涉完,早點迴來就得了。
拍了拍腮幫子,提起十二分精神去麵對那些綠皮膚醜八怪。
獸人的領地在格麗山的最南部,是整個南部平原最大的魔物勢力。格麗山的全名叫蒙格麗山,“蒙格麗”一詞的本意就是半獸人,所以這座山也可以叫做獸人山。可想而知其種族有多麽強大的影響力。
從大沼地延展過來的樹林被獸人們啃出了一個圓弧缺口,取而代之的是大量木質的粗糙手工製品。五米高的了望塔,簡陋的茅屋,屈指可數的二層建築,用來固定木料的麻繩和未經細加工的圓木,光是看上去就感覺毫無舒適性可言。
獸人們應該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大門處的兩根圖騰上雕刻著粗野的圖案,一時半會兒看不出來是什麽。走了點流程,包括貨物檢查之類的,我們順利地進入了獸人部落的領地。
按照烏魯姆的介紹,應該先去見一下“蒙格麗王”,然後再進行交易。也就是跟帶頭大哥打聲招唿的意思唄,正好,我還想跟他談談對抗王國的事兒呢。
帕克、西蒙、沃夫朗加我一共四個人,來到了獸王的大帳前。獸王的營帳是修在一個大山洞旁邊的,這個山洞比我歌果的大太多了,估摸著有四層樓高,洞壁修了兩層棧道,合理性猜想應該是居住或開采礦產用的。
獸王穿著不同於其他獸人的布料衣服,色調以絳紅與深黃色為主,穿在一位長者身上有點“火焰永不熄滅”的意味。石頭與獸骨拚接成的王座以同樣的色調裝飾,獸人們明顯把最奢侈的材料都用在了彰顯這位王者的威嚴上。毛毯以扇形擴張到我們腳下,獸王比普通獸人個子高,但頭上的白發和獸人式的老年斑已經表明他沒有年輕時那麽強壯了。
但領袖往往靠的不是強壯,而是智慧與人格魅力,即便是在獸人這麽崇尚力量的種族裏。
我學著大家的樣子單膝跪地。
“代表夜幕鎮,向獸王致以最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