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不必重複提醒自己地圖的重要性。”——可我還是在日記上寫了好幾遍。
洞外再一次響起鳥鳴,我從未覺得春天是如此的美好。根據時間記錄,今年的冬天持續了兩個月零十九天。
土地潮濕,看起來似乎非常適合種植。於是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把在鎮上買的種子翻出來,仔仔細細地種好,也不知道會長出什麽來。與其說是種菜,這更像是種下了希望。
關於旅行的計劃已經訂好了,隻差一些必需品,今天就與歌果一起去夜幕鎮上買好。說到歌果,腳踝就被尾巴纏住了,在床上舒展著身體的美杜莎睡眼惺忪。
“起來了?”
“嗯~”
“冷不冷?”
“還好。”
真是老夫老妻了,現在都不纏著我取暖。還是之前的樣子可愛啊,哪像現在,我想幹什麽她都能猜出來。
“今天,要去夜幕鎮啊。”
“嗯...再睡一會。”
“睡吧,沒事。”
“過來呀...”
剛說不纏著我,現在就硬是給我卷迴被窩裏了。唉,春困秋乏,我倒也想再睡一會,反正不著急。但是我忘了一件事——羊車現在隻剩車了,羊已經被我們吃掉了。
迴籠覺直接睡到了十一點,起床之後和她收拾行李。遠足前的準備一定要有規劃,不然會造成一種奇怪的現象,行李越收拾越多。不過美杜莎完全不存在這個問題,她除了弓箭和砍刀之外就是金幣,最後披上黑鬥篷就行了。
我收拾了一麻袋的東西,換洗的衣服鞋子,所有的槍和彈藥,短柄斧,日記本,羊毛褥子等等。當我自信滿滿地背著麻袋來到冷溪邊的時候,等著我的隻有破舊的板車,大綿羊已經永遠地活在了我們的心裏。
唉,走吧,總不能讓歌果幫我背著麻袋。
再一次體會了負重步行到夜幕鎮的艱辛,我決定必須要找一種代步工具。
“西蒙,有什麽吃的就做什麽,除了肉。”
“好的。”
把一袋金幣砸在吧台上,我覺得自己特霸氣。
“歌果你吃什麽?”
“肉。”
歌果,咱已經吃了一冬天的羊肉了啊!我現在一張嘴都想咩咩叫兩聲。
因為播種已經開始,所以夜幕鎮也有了不少像樣的食物。我現在覺得燕麥粥簡直是人間美味,這西方的高粱米吃慣了也挺好的,至於歌果,還是選擇了大塊的肉。夜幕鎮的畜牧業隻有四種動物:犬齒馬、大綿羊、奶牛、跳跳雞。犬齒馬和大綿羊就不用多介紹了,這個奶牛是唯一一種比較正常的動物,不管是長相還是體形都和我所知道的奶牛沒什麽區別,隻是身上沒有標誌性的黑白斑點。
至於“跳雞”,也可以叫“蹦雞”。這是繼長頸兔之後另一個讓我感到困惑的物種。
這種家禽,如果可以叫家禽的話,讀法是“坤坤”。我就給它起了個接地氣的名字叫“跳跳雞”。平時這種雞都飼養在靠著燕麥田的東部,作為肉食的來源之一。之所以叫“跳雞”就是因為它的行動基本靠跳,而且跳的很高。我曾經親眼見過帕克用槍把跳到房頂上的雞用槍打下來......
現在歌果正在吃的就是比兩個拳頭還大的雞腿。
於是代步工具就隻能四選一了,首先跳雞排除掉,這玩意再能跳也拉不動車。大綿羊的話是個不錯的選擇,但和奶牛一樣,這兩種溫馴的家畜是不會像馬那樣奔跑的。可是犬齒馬真的太危險了,就算看起來再怎麽聽話,它終究是肉食動物。哪怕是在我的世界,人類也很少有真正馴化肉食動物的。
“怎麽了,來歌?”
“啊,我在想,是馬還是羊?”
“羊啊!”
“我不是問你想吃什麽......”
決定了,就是你了,大奶牛!這次我真沒什麽理論根據,隻因為牛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吃苦耐勞的形象。鑒於今後的路途遙遠,牛大概是最合適的選擇。但不選擇馬的原因卻非常簡單,我歌果吃肉,我也需要吃肉,馬再吃肉,我們在旅行中上哪兒弄那麽多肉啊。
十一枚金幣,沒錯,這就是一頭大奶牛需要的最低價格。既能耕地又能產奶的牛,對於夜幕鎮居民來說是非常寶貴的資源。這十一枚金幣買下的牛,還是沃夫朗好說歹說人家才同意賣的。
“對了,來歌先生,西蒙還有一些東西要給你。”
“西蒙?對,我也有事想問他。”
“兩位跟我迴去吧。”
迴到熟悉的會客廳裏,西蒙大叔正坐在桌前寫著什麽東西。
“哦,來歌先生來了,請坐。”
“嗯,謝謝。”
我和歌果坐在桌邊,等著這位老前輩給我們傳授經驗。西蒙做黑商已經三十多年了,現在的黑商路線都是西蒙重新修訂的,而且西蒙所見過的魔物,也比鎮上任何一個人都多。
“這些東西你們用得上,如果是來歌先生,應該沒問題的。”
我大致看了一下,桌上有三樣東西:一張手繪地圖,一支望遠鏡,一個金屬紋章。地圖比之前看過的那張詳細了不少,整個南部平原周邊有大大小小的標注,而且有一條非常顯眼路線,應該是現在黑商的行進路線。
望遠鏡是單筒的,可以伸縮,跟加勒比海盜裏麵的那種很像,沉甸甸的手感很好。
那個黑色的金屬紋章可以掛在腰上,一麵圖案是黑商的太陽標誌,一麵是夜幕鎮的銘文。據西蒙的說法,這是最早用來表明黑商身份的東西,現在已經不用了。如果麵對性情兇暴的魔物,出示紋章或許會讓魔物停止攻擊。
以前黑商都是到魔物領地內交易,非常危險,必須用紋章表明自己的黑商身份。後來隨著黑商規模縮小,現在的黑商隊都是直接在安全的地方擺攤,魔物們自己披著黑鬥篷來購物。這也算是一種商業的進步。
總結一下就是一張寫滿了我看不懂文字的地圖,一支堪用的望遠鏡,還有一個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的護身符。算了,反正有總比沒有強。
後來我又問了西蒙一些關於魔物的問題,但關於魔物的知識實在太難聽懂了。最後西蒙隻好在地圖上標注了一個位置,讓我們先去那裏看看。“那裏有一些會魔法的女人。”西蒙的原話是這樣的,所以我姑且認為那裏是魔女們的聚居地。
告別西蒙,我們又去拜訪了帕克。工匠的手很少會閑下來,我們去的時候,他正在敲打一塊燒紅的鐵,不知道要做什麽東西。
“嘿,來歌!”
“啊哈,帕克,我來了。”
“正等你呢,來,看這個。”
帕克得意洋洋展示給我的是一把嶄新的短弓,已經上好了弦。與之配套的還有十支鐵箭頭的重箭,這應該是為歌果做的。
壯碩的帕克像小孩子一樣催促我們去試試弓箭是否趁手,歌果連射三支箭,表示非常滿意。我也想射支箭玩玩,但我連弓弦都拉不滿......
我在這裏混了小半年,身體比以前結實多了,可為什麽我還是拉不開弓啊!
說好的彎弓射大雕呢?
弱者才用槍,強者都用箭的是嗎?
“噗,來歌,別拉了......”
“不行,我怎麽能用不了弓箭!”
“哈哈哈,來歌先生。這本來就不算是人類的弓。”
“那你為什麽能用?”
“因為我是帕克啊!哈哈~”
是誰規定工匠就一定會用自己製作的武器,我能改名叫帕克不?
最終我還是放棄了那把看起來非常犀利的短弓,因為歌果都開始笑話我了。
“唉......帕克,我的呢?”
“什麽你的?”
“就沒有給我用的嗎?”
送給我歌果一把弓,什麽都不送我,這不公平啊。
“給你用的啊...我想想。”
帕克摸了摸頭上的短毛,想起了什麽似得,拿給我一個木匣子。聽著裏麵骨碌骨碌的響聲,我已經猜到了是什麽。
“冬天的時候做了一些,不知道你要走多久,但應該夠用。”
“好,這些夠了。”
嗯,匣子裏是左輪手槍的彈藥,估摸著有一百發了。
我們想付給帕克錢,但他執意不要。後來象征性地付了一枚金幣,帕克用金幣在腦門上敲了一下,叼在嘴裏衝我們笑了笑。
那麽,可以啟程了!
第二天早上,趕著牛車,我和歌果踏上了前往多奇山北部魔女聚居地的旅途。牛和車都是新買的,而且趕牛比趕羊輕鬆多了,我的心裏開始有了更多的期待。
“來歌!”
“怎麽了?”
我和美杜莎迴過頭,看到的是追出來很遠的沃夫朗。
“拿著!”丟過來的是一撮用細繩綁好的狼毛,好像是沃夫朗從身上割下來的。
“這是什麽?”
“你一定會用上的!”
沃夫朗朝我們大喊著。雖然不明所以,這撮狼毛就先收起來吧,或許是人狼的一種習俗。
牛車再次搖晃起來。
賽尼哈瑞拉!我對自己說著。
洞外再一次響起鳥鳴,我從未覺得春天是如此的美好。根據時間記錄,今年的冬天持續了兩個月零十九天。
土地潮濕,看起來似乎非常適合種植。於是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把在鎮上買的種子翻出來,仔仔細細地種好,也不知道會長出什麽來。與其說是種菜,這更像是種下了希望。
關於旅行的計劃已經訂好了,隻差一些必需品,今天就與歌果一起去夜幕鎮上買好。說到歌果,腳踝就被尾巴纏住了,在床上舒展著身體的美杜莎睡眼惺忪。
“起來了?”
“嗯~”
“冷不冷?”
“還好。”
真是老夫老妻了,現在都不纏著我取暖。還是之前的樣子可愛啊,哪像現在,我想幹什麽她都能猜出來。
“今天,要去夜幕鎮啊。”
“嗯...再睡一會。”
“睡吧,沒事。”
“過來呀...”
剛說不纏著我,現在就硬是給我卷迴被窩裏了。唉,春困秋乏,我倒也想再睡一會,反正不著急。但是我忘了一件事——羊車現在隻剩車了,羊已經被我們吃掉了。
迴籠覺直接睡到了十一點,起床之後和她收拾行李。遠足前的準備一定要有規劃,不然會造成一種奇怪的現象,行李越收拾越多。不過美杜莎完全不存在這個問題,她除了弓箭和砍刀之外就是金幣,最後披上黑鬥篷就行了。
我收拾了一麻袋的東西,換洗的衣服鞋子,所有的槍和彈藥,短柄斧,日記本,羊毛褥子等等。當我自信滿滿地背著麻袋來到冷溪邊的時候,等著我的隻有破舊的板車,大綿羊已經永遠地活在了我們的心裏。
唉,走吧,總不能讓歌果幫我背著麻袋。
再一次體會了負重步行到夜幕鎮的艱辛,我決定必須要找一種代步工具。
“西蒙,有什麽吃的就做什麽,除了肉。”
“好的。”
把一袋金幣砸在吧台上,我覺得自己特霸氣。
“歌果你吃什麽?”
“肉。”
歌果,咱已經吃了一冬天的羊肉了啊!我現在一張嘴都想咩咩叫兩聲。
因為播種已經開始,所以夜幕鎮也有了不少像樣的食物。我現在覺得燕麥粥簡直是人間美味,這西方的高粱米吃慣了也挺好的,至於歌果,還是選擇了大塊的肉。夜幕鎮的畜牧業隻有四種動物:犬齒馬、大綿羊、奶牛、跳跳雞。犬齒馬和大綿羊就不用多介紹了,這個奶牛是唯一一種比較正常的動物,不管是長相還是體形都和我所知道的奶牛沒什麽區別,隻是身上沒有標誌性的黑白斑點。
至於“跳雞”,也可以叫“蹦雞”。這是繼長頸兔之後另一個讓我感到困惑的物種。
這種家禽,如果可以叫家禽的話,讀法是“坤坤”。我就給它起了個接地氣的名字叫“跳跳雞”。平時這種雞都飼養在靠著燕麥田的東部,作為肉食的來源之一。之所以叫“跳雞”就是因為它的行動基本靠跳,而且跳的很高。我曾經親眼見過帕克用槍把跳到房頂上的雞用槍打下來......
現在歌果正在吃的就是比兩個拳頭還大的雞腿。
於是代步工具就隻能四選一了,首先跳雞排除掉,這玩意再能跳也拉不動車。大綿羊的話是個不錯的選擇,但和奶牛一樣,這兩種溫馴的家畜是不會像馬那樣奔跑的。可是犬齒馬真的太危險了,就算看起來再怎麽聽話,它終究是肉食動物。哪怕是在我的世界,人類也很少有真正馴化肉食動物的。
“怎麽了,來歌?”
“啊,我在想,是馬還是羊?”
“羊啊!”
“我不是問你想吃什麽......”
決定了,就是你了,大奶牛!這次我真沒什麽理論根據,隻因為牛在我的印象中一直是吃苦耐勞的形象。鑒於今後的路途遙遠,牛大概是最合適的選擇。但不選擇馬的原因卻非常簡單,我歌果吃肉,我也需要吃肉,馬再吃肉,我們在旅行中上哪兒弄那麽多肉啊。
十一枚金幣,沒錯,這就是一頭大奶牛需要的最低價格。既能耕地又能產奶的牛,對於夜幕鎮居民來說是非常寶貴的資源。這十一枚金幣買下的牛,還是沃夫朗好說歹說人家才同意賣的。
“對了,來歌先生,西蒙還有一些東西要給你。”
“西蒙?對,我也有事想問他。”
“兩位跟我迴去吧。”
迴到熟悉的會客廳裏,西蒙大叔正坐在桌前寫著什麽東西。
“哦,來歌先生來了,請坐。”
“嗯,謝謝。”
我和歌果坐在桌邊,等著這位老前輩給我們傳授經驗。西蒙做黑商已經三十多年了,現在的黑商路線都是西蒙重新修訂的,而且西蒙所見過的魔物,也比鎮上任何一個人都多。
“這些東西你們用得上,如果是來歌先生,應該沒問題的。”
我大致看了一下,桌上有三樣東西:一張手繪地圖,一支望遠鏡,一個金屬紋章。地圖比之前看過的那張詳細了不少,整個南部平原周邊有大大小小的標注,而且有一條非常顯眼路線,應該是現在黑商的行進路線。
望遠鏡是單筒的,可以伸縮,跟加勒比海盜裏麵的那種很像,沉甸甸的手感很好。
那個黑色的金屬紋章可以掛在腰上,一麵圖案是黑商的太陽標誌,一麵是夜幕鎮的銘文。據西蒙的說法,這是最早用來表明黑商身份的東西,現在已經不用了。如果麵對性情兇暴的魔物,出示紋章或許會讓魔物停止攻擊。
以前黑商都是到魔物領地內交易,非常危險,必須用紋章表明自己的黑商身份。後來隨著黑商規模縮小,現在的黑商隊都是直接在安全的地方擺攤,魔物們自己披著黑鬥篷來購物。這也算是一種商業的進步。
總結一下就是一張寫滿了我看不懂文字的地圖,一支堪用的望遠鏡,還有一個不知道能不能起作用的護身符。算了,反正有總比沒有強。
後來我又問了西蒙一些關於魔物的問題,但關於魔物的知識實在太難聽懂了。最後西蒙隻好在地圖上標注了一個位置,讓我們先去那裏看看。“那裏有一些會魔法的女人。”西蒙的原話是這樣的,所以我姑且認為那裏是魔女們的聚居地。
告別西蒙,我們又去拜訪了帕克。工匠的手很少會閑下來,我們去的時候,他正在敲打一塊燒紅的鐵,不知道要做什麽東西。
“嘿,來歌!”
“啊哈,帕克,我來了。”
“正等你呢,來,看這個。”
帕克得意洋洋展示給我的是一把嶄新的短弓,已經上好了弦。與之配套的還有十支鐵箭頭的重箭,這應該是為歌果做的。
壯碩的帕克像小孩子一樣催促我們去試試弓箭是否趁手,歌果連射三支箭,表示非常滿意。我也想射支箭玩玩,但我連弓弦都拉不滿......
我在這裏混了小半年,身體比以前結實多了,可為什麽我還是拉不開弓啊!
說好的彎弓射大雕呢?
弱者才用槍,強者都用箭的是嗎?
“噗,來歌,別拉了......”
“不行,我怎麽能用不了弓箭!”
“哈哈哈,來歌先生。這本來就不算是人類的弓。”
“那你為什麽能用?”
“因為我是帕克啊!哈哈~”
是誰規定工匠就一定會用自己製作的武器,我能改名叫帕克不?
最終我還是放棄了那把看起來非常犀利的短弓,因為歌果都開始笑話我了。
“唉......帕克,我的呢?”
“什麽你的?”
“就沒有給我用的嗎?”
送給我歌果一把弓,什麽都不送我,這不公平啊。
“給你用的啊...我想想。”
帕克摸了摸頭上的短毛,想起了什麽似得,拿給我一個木匣子。聽著裏麵骨碌骨碌的響聲,我已經猜到了是什麽。
“冬天的時候做了一些,不知道你要走多久,但應該夠用。”
“好,這些夠了。”
嗯,匣子裏是左輪手槍的彈藥,估摸著有一百發了。
我們想付給帕克錢,但他執意不要。後來象征性地付了一枚金幣,帕克用金幣在腦門上敲了一下,叼在嘴裏衝我們笑了笑。
那麽,可以啟程了!
第二天早上,趕著牛車,我和歌果踏上了前往多奇山北部魔女聚居地的旅途。牛和車都是新買的,而且趕牛比趕羊輕鬆多了,我的心裏開始有了更多的期待。
“來歌!”
“怎麽了?”
我和美杜莎迴過頭,看到的是追出來很遠的沃夫朗。
“拿著!”丟過來的是一撮用細繩綁好的狼毛,好像是沃夫朗從身上割下來的。
“這是什麽?”
“你一定會用上的!”
沃夫朗朝我們大喊著。雖然不明所以,這撮狼毛就先收起來吧,或許是人狼的一種習俗。
牛車再次搖晃起來。
賽尼哈瑞拉!我對自己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