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針鋒相對
迴到2000年做遊戲 作者:曾啟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3針鋒相對
姬編輯走後,曾啟無法放心。幹脆跑到附近的一家軟件連鎖店,果然有《石頭時代》的遊戲出售。盒子封麵背景是一個山邊洞窟,一個騎著獨角三腿龍的原始人正在從洞窟裏走出來,標題是“衝出洞窟吧”,價格是29元,注明內含300點(每小時6點)
曾啟忙不迭的把遊戲裝進電腦,注冊賬號,進入遊戲中,然後震驚了……
這不是另外一個“原始時代”嗎?
雖然寵物形象,角色形象略有不同,走路的鼠標指針是魚骨……玩法幾乎一模一樣!
這是怎麽迴事?
曾啟不敢聲張,連忙走進黃老板辦公室,請他安裝試了一下。
整個公司就聽見黃老板驚唿一聲,然後寂然無聲。
黃總說他也不知道怎麽會有這麽相似的遊戲,又怎麽也要上市了?
黃老板連忙給他的台灣朋友打去電話,那朋友說趕緊去問……
曾啟坐在黃老板的辦公室裏,兩個人等著迴電。
黃老板問曾啟:“現在對策是什麽?”
曾啟說:“黃老板的朋友就算能找到原因,我們難道要打官司嗎?”
黃老板說:“等官司打下來至少半年一年吧,我們沒有時間啊!看起來對方的經濟實力比我們強太多,他們要做的是三月份全國推廣,我們還在改版本,找代理。他們在廣州上海建立了分公司,我們還沒有起步,我們怎麽和他們對抗呢!”
曾啟冷冷的說了四個字:“針鋒相對。”
黃老板翻著雜誌:“指著裏麵的訪談說,他們準備了十組服務器,一組80台機器,可以支持5萬人同時在線。我們經過優化後,現在是兩組服務器,每組5台,一組3500人在線。最多7000人在線。就算各地的代理展開後,我們的計劃也是擴展到6-7組,優化到2-3萬人在線。到時候,他們的服務器也許能支持10萬人在線,比運營能力我們差太遠了,怎麽振鋒相對。”
曾啟非常嚴肅的說:“那黃老板,還有一個選擇,我們現在起盡量多招代理商,多批發出去點卡,然後看著我們的用戶被“石頭時代”一步步蠶食幹淨,最後遊戲停運,服務器停服,我們散夥……”
黃老板驚訝的站起來:“這怎麽行,我們拿到這麽好的項目,又辛辛苦苦忙了這麽久,拱手讓給別人!我們現在賬上還有八十萬現金,每天利潤還有1-2萬,放手一搏吧!”
曾啟連連點頭:“黃老板我就等你這句話了,你趕緊把重要的人喊迴來,還有請你的朋友把前因後果都搞清楚,我出門去調查一下石頭時代的推廣情況。晚上八點半的時候我們在公司碰頭。”
黃老板連聲說好,曾啟正要出門,又迴頭對黃老板說:“請你的台灣朋友務必把真實情況說的明明白白,這不是一般的商業競爭,這對我們來說,是生死一戰!再有任何藏掖,他投入這個項目的錢也會統統打水漂。”
曾啟走在民大路網吧的路上,這是曾啟最早上門補充點卡的網吧,因為身處教育區和商業區之間,不失為一個打聽消息的好地方,就像幾乎所有冒險遊戲的酒吧設定一樣。
這個網吧生意發展很快,已經把隔壁的房子包下來,現在足有70台電腦,已經成為這一代的網吧翹楚,而網吧老板,和曾啟他們混的廝熟。
下班的時節,人來人往,街道十分擁擠。
曾啟在路上思考:
對著幹,刷廣告肯定是不行的,財力人力肯定比不過!
趕緊到廣州,上海去建設分部,開服務器,這顯然也來不及!
降價?誰玩網絡遊戲在乎點卡的而價格呢,連網費的十分之一都沒有!
突然曾啟想到一個問題,既然訪談中說已經有了3萬注冊用戶(雖然可能是吹牛),怎麽自己從來沒有聽說過呢?按說,北州這大大小小的網吧,孟飛,林瀟然負責維護推廣,大家定期開會,怎麽從來沒有人提起過呢?
對啊,為什麽自己沒聽說過呢?
懷著這樣的疑問,曾啟走到網吧,直接問網吧老板:“嗨,最近有個叫《石頭時代》的網絡遊戲你知道嗎?”
網吧老板撓撓他半禿的光頭說:“好像,似乎,也說不定,剛才誰提起過來著?”
“我剛才在問!”
旁邊一個上網的年輕人舉手搖了搖,個高且胖,皮膚深色,年齡和體型有點不般配。簡單描述就是身高1米83,體重183,吃飯一口三大碗……
這個人還認識,就是前一段時間找黃老板訪談,曾啟接待的那位cbi電腦商情報遊戲天地的特約作者和兼職記者於翔。
於翔去年曾經在論壇和報紙上暢談國產遊戲的未來的,引起關注,甚至和幾個資深的遊戲撰稿人如小曲,著名遊戲製作人小波打過筆仗,後來知道他才17歲後,也就休戰了。
曾啟笑著問:“我那篇訪談發表沒有?”
於翔說:“宋主編本來要發,突然說情況有些變化,要壓後再說。”
於翔說的宋主編,是當時電腦商情報遊戲天地新任的主編宋曉春,比較文藝,去年在報紙上連載今何在的《悟空傳》,很多讀者質疑這小說和遊戲有何關係?但是宋主編還是一意孤行的連載下去,這件事以今何在去做遊戲和遊戲扯上關係而告終。
曾啟問於翔:“你說的情況有些變化是什麽意思。”
於翔說:“宋主編說有個新的遊戲公司洽談投放遊戲廣告的事情,提供的素材和我寫的訪談很相像,就說遲一點再發,別搞錯了。”
曾啟急著追問:“什麽遊戲!”
於翔居然也摸出一本bobgame雜誌,就是這上麵寫的《石頭時代》啊,所以我到網吧來問問。
曾啟說:“你為什麽不去軟件店買一套呢?
於翔無可奈何的說:“拜托,曾哥,我高三了,怎麽可以在家裏玩遊戲啊!”
曾啟突然愣住了:“你剛才說什麽?”
“宋主編?”
“不,下一句!”
“我高三了?”
“不,下一句!”
“在家裏玩?”
“對的,就是在家裏玩。”
曾啟突然有了想法,趕緊往出走。
剛走到門口,突然想起什麽,問於翔。
“遊戲天地的截稿日是什麽時候?”
於翔一頭霧水的說:“周二晚上。”
“那廣告刊例截止日呢?”
於翔說:“大概也是周二吧!”
“好,謝謝你,我走了。”
於翔還是很糊塗:“有什麽問題嗎?”
曾啟說:“對的,你高三了,別玩遊戲了,快迴家吧!”
然後曾啟就一溜煙的走出來網吧,剩下於翔坐在那裏和網吧老板對看莫名其妙……
網吧老板說:“你都高三了,上完這個小時快迴家吧!”
於翔說:“我補課要補到8點半,現在太早。”
網吧老板搖搖頭,這樣的學生,他見過太多了。
曾啟順路又在書刊亭買了一份剛到貨的“遊戲天地”,翻開一看,裏麵新產品頁麵上果然有一篇《石頭時代》的介紹。曾啟揣著報紙跑迴公司,剛剛八點,黃老板,助理齊健,董康、推廣主管林瀟然和孟飛,網站媒體主管程博聞已經坐在那裏等他。
黃老板直接開明宗義的說:“台灣朋友完全了解過了。這個遊戲是一個日本團隊開發的,歸ssj公司運營,經營不善,已經瀕臨停運。把港澳台的代理權給了花意國家,價格是5萬美元。
至於大陸地區的代理權,日本公司不感興趣,隻收了1萬五千美元,給我朋友。這就是我們現在運營的《原始時代》。
花意國際在港澳台運營這個遊戲時,給這個遊戲又額外申請了商標和名字,並進行了一些美術方便的修改。(按照今天的說法,就是對遊戲改名為“石頭時代”,把遊戲圖標,啟動畫麵,uu看書 ..om 遊戲界麵,內容文字)等作為一個新遊戲在港澳台運營,所以除了雙方人員的漢化,美化修改之外,兩個新遊戲幾乎是完全一樣的。
助理齊健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花意國際獲得的是港澳台地區的運營權利,他沒有資格在國內運營!”
黃老板打開電話外放,他台灣朋友一口台腔說:“花意國際在台灣運營的項目叫遠古時代,已經運營半年了,他們改頭換麵現在叫《石頭時代》,拿迴國內運營。
我向律師諮詢了,如果要在國內禁止這個遊戲,需要有關部門的頒發的禁止令,要禁止令,就要找日本的授權方,就要打國際仲裁,根據第三方仲裁原則,要去新加坡尋求仲裁,這沒有三兩個月下不來。
就算下來了,還有執行的時間……
孟飛非常生氣:“難道我們就忍著看他們搶我們的財路嗎?既然是日本人授權的遊戲,日本那邊不能幹涉嗎?”
電話那邊告知:“日本公司授權後,如果發現維權,也要尋求仲裁,或者向對應地區起訴,執行起來需要時間,這種行為並不是侵犯知識產權,而是濫用授權,內地幾乎沒有這種遊戲運營方麵的訴訟案例,律師認為,即使通過日本公司在內地起訴。內地的機構會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標誌性,訴訟時間會長。
電話那邊頓一頓說:即使訴訟勝利,並不能馬上禁止對方運營,對方可以上訴,繼續拖下去,一個類似的糾紛打1-2年都很正常……
姬編輯走後,曾啟無法放心。幹脆跑到附近的一家軟件連鎖店,果然有《石頭時代》的遊戲出售。盒子封麵背景是一個山邊洞窟,一個騎著獨角三腿龍的原始人正在從洞窟裏走出來,標題是“衝出洞窟吧”,價格是29元,注明內含300點(每小時6點)
曾啟忙不迭的把遊戲裝進電腦,注冊賬號,進入遊戲中,然後震驚了……
這不是另外一個“原始時代”嗎?
雖然寵物形象,角色形象略有不同,走路的鼠標指針是魚骨……玩法幾乎一模一樣!
這是怎麽迴事?
曾啟不敢聲張,連忙走進黃老板辦公室,請他安裝試了一下。
整個公司就聽見黃老板驚唿一聲,然後寂然無聲。
黃總說他也不知道怎麽會有這麽相似的遊戲,又怎麽也要上市了?
黃老板連忙給他的台灣朋友打去電話,那朋友說趕緊去問……
曾啟坐在黃老板的辦公室裏,兩個人等著迴電。
黃老板問曾啟:“現在對策是什麽?”
曾啟說:“黃老板的朋友就算能找到原因,我們難道要打官司嗎?”
黃老板說:“等官司打下來至少半年一年吧,我們沒有時間啊!看起來對方的經濟實力比我們強太多,他們要做的是三月份全國推廣,我們還在改版本,找代理。他們在廣州上海建立了分公司,我們還沒有起步,我們怎麽和他們對抗呢!”
曾啟冷冷的說了四個字:“針鋒相對。”
黃老板翻著雜誌:“指著裏麵的訪談說,他們準備了十組服務器,一組80台機器,可以支持5萬人同時在線。我們經過優化後,現在是兩組服務器,每組5台,一組3500人在線。最多7000人在線。就算各地的代理展開後,我們的計劃也是擴展到6-7組,優化到2-3萬人在線。到時候,他們的服務器也許能支持10萬人在線,比運營能力我們差太遠了,怎麽振鋒相對。”
曾啟非常嚴肅的說:“那黃老板,還有一個選擇,我們現在起盡量多招代理商,多批發出去點卡,然後看著我們的用戶被“石頭時代”一步步蠶食幹淨,最後遊戲停運,服務器停服,我們散夥……”
黃老板驚訝的站起來:“這怎麽行,我們拿到這麽好的項目,又辛辛苦苦忙了這麽久,拱手讓給別人!我們現在賬上還有八十萬現金,每天利潤還有1-2萬,放手一搏吧!”
曾啟連連點頭:“黃老板我就等你這句話了,你趕緊把重要的人喊迴來,還有請你的朋友把前因後果都搞清楚,我出門去調查一下石頭時代的推廣情況。晚上八點半的時候我們在公司碰頭。”
黃老板連聲說好,曾啟正要出門,又迴頭對黃老板說:“請你的台灣朋友務必把真實情況說的明明白白,這不是一般的商業競爭,這對我們來說,是生死一戰!再有任何藏掖,他投入這個項目的錢也會統統打水漂。”
曾啟走在民大路網吧的路上,這是曾啟最早上門補充點卡的網吧,因為身處教育區和商業區之間,不失為一個打聽消息的好地方,就像幾乎所有冒險遊戲的酒吧設定一樣。
這個網吧生意發展很快,已經把隔壁的房子包下來,現在足有70台電腦,已經成為這一代的網吧翹楚,而網吧老板,和曾啟他們混的廝熟。
下班的時節,人來人往,街道十分擁擠。
曾啟在路上思考:
對著幹,刷廣告肯定是不行的,財力人力肯定比不過!
趕緊到廣州,上海去建設分部,開服務器,這顯然也來不及!
降價?誰玩網絡遊戲在乎點卡的而價格呢,連網費的十分之一都沒有!
突然曾啟想到一個問題,既然訪談中說已經有了3萬注冊用戶(雖然可能是吹牛),怎麽自己從來沒有聽說過呢?按說,北州這大大小小的網吧,孟飛,林瀟然負責維護推廣,大家定期開會,怎麽從來沒有人提起過呢?
對啊,為什麽自己沒聽說過呢?
懷著這樣的疑問,曾啟走到網吧,直接問網吧老板:“嗨,最近有個叫《石頭時代》的網絡遊戲你知道嗎?”
網吧老板撓撓他半禿的光頭說:“好像,似乎,也說不定,剛才誰提起過來著?”
“我剛才在問!”
旁邊一個上網的年輕人舉手搖了搖,個高且胖,皮膚深色,年齡和體型有點不般配。簡單描述就是身高1米83,體重183,吃飯一口三大碗……
這個人還認識,就是前一段時間找黃老板訪談,曾啟接待的那位cbi電腦商情報遊戲天地的特約作者和兼職記者於翔。
於翔去年曾經在論壇和報紙上暢談國產遊戲的未來的,引起關注,甚至和幾個資深的遊戲撰稿人如小曲,著名遊戲製作人小波打過筆仗,後來知道他才17歲後,也就休戰了。
曾啟笑著問:“我那篇訪談發表沒有?”
於翔說:“宋主編本來要發,突然說情況有些變化,要壓後再說。”
於翔說的宋主編,是當時電腦商情報遊戲天地新任的主編宋曉春,比較文藝,去年在報紙上連載今何在的《悟空傳》,很多讀者質疑這小說和遊戲有何關係?但是宋主編還是一意孤行的連載下去,這件事以今何在去做遊戲和遊戲扯上關係而告終。
曾啟問於翔:“你說的情況有些變化是什麽意思。”
於翔說:“宋主編說有個新的遊戲公司洽談投放遊戲廣告的事情,提供的素材和我寫的訪談很相像,就說遲一點再發,別搞錯了。”
曾啟急著追問:“什麽遊戲!”
於翔居然也摸出一本bobgame雜誌,就是這上麵寫的《石頭時代》啊,所以我到網吧來問問。
曾啟說:“你為什麽不去軟件店買一套呢?
於翔無可奈何的說:“拜托,曾哥,我高三了,怎麽可以在家裏玩遊戲啊!”
曾啟突然愣住了:“你剛才說什麽?”
“宋主編?”
“不,下一句!”
“我高三了?”
“不,下一句!”
“在家裏玩?”
“對的,就是在家裏玩。”
曾啟突然有了想法,趕緊往出走。
剛走到門口,突然想起什麽,問於翔。
“遊戲天地的截稿日是什麽時候?”
於翔一頭霧水的說:“周二晚上。”
“那廣告刊例截止日呢?”
於翔說:“大概也是周二吧!”
“好,謝謝你,我走了。”
於翔還是很糊塗:“有什麽問題嗎?”
曾啟說:“對的,你高三了,別玩遊戲了,快迴家吧!”
然後曾啟就一溜煙的走出來網吧,剩下於翔坐在那裏和網吧老板對看莫名其妙……
網吧老板說:“你都高三了,上完這個小時快迴家吧!”
於翔說:“我補課要補到8點半,現在太早。”
網吧老板搖搖頭,這樣的學生,他見過太多了。
曾啟順路又在書刊亭買了一份剛到貨的“遊戲天地”,翻開一看,裏麵新產品頁麵上果然有一篇《石頭時代》的介紹。曾啟揣著報紙跑迴公司,剛剛八點,黃老板,助理齊健,董康、推廣主管林瀟然和孟飛,網站媒體主管程博聞已經坐在那裏等他。
黃老板直接開明宗義的說:“台灣朋友完全了解過了。這個遊戲是一個日本團隊開發的,歸ssj公司運營,經營不善,已經瀕臨停運。把港澳台的代理權給了花意國家,價格是5萬美元。
至於大陸地區的代理權,日本公司不感興趣,隻收了1萬五千美元,給我朋友。這就是我們現在運營的《原始時代》。
花意國際在港澳台運營這個遊戲時,給這個遊戲又額外申請了商標和名字,並進行了一些美術方便的修改。(按照今天的說法,就是對遊戲改名為“石頭時代”,把遊戲圖標,啟動畫麵,uu看書 ..om 遊戲界麵,內容文字)等作為一個新遊戲在港澳台運營,所以除了雙方人員的漢化,美化修改之外,兩個新遊戲幾乎是完全一樣的。
助理齊健表達了自己的觀點:“花意國際獲得的是港澳台地區的運營權利,他沒有資格在國內運營!”
黃老板打開電話外放,他台灣朋友一口台腔說:“花意國際在台灣運營的項目叫遠古時代,已經運營半年了,他們改頭換麵現在叫《石頭時代》,拿迴國內運營。
我向律師諮詢了,如果要在國內禁止這個遊戲,需要有關部門的頒發的禁止令,要禁止令,就要找日本的授權方,就要打國際仲裁,根據第三方仲裁原則,要去新加坡尋求仲裁,這沒有三兩個月下不來。
就算下來了,還有執行的時間……
孟飛非常生氣:“難道我們就忍著看他們搶我們的財路嗎?既然是日本人授權的遊戲,日本那邊不能幹涉嗎?”
電話那邊告知:“日本公司授權後,如果發現維權,也要尋求仲裁,或者向對應地區起訴,執行起來需要時間,這種行為並不是侵犯知識產權,而是濫用授權,內地幾乎沒有這種遊戲運營方麵的訴訟案例,律師認為,即使通過日本公司在內地起訴。內地的機構會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和標誌性,訴訟時間會長。
電話那邊頓一頓說:即使訴訟勝利,並不能馬上禁止對方運營,對方可以上訴,繼續拖下去,一個類似的糾紛打1-2年都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