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晨梅“對不起,那天的事情,我對你們做出了隱瞞,因為我實在是很害怕。”
“我…殺了姐姐。當時下課後,我男朋友來找了我,送給我一袋食物,我拿著東西迴寢室,當時是十分開心的。”
“但是姐姐好像在班導那碰了壁,之後迴寢室,看到我高興的模樣,她氣不打一處來,剛進屋就訓斥了我。”
“隨後我沒有再說話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當時的確是口渴,所以準備拿一瓶啤酒來喝的,但是姐姐看到之後,直接把我的酒瓶搶走了。”
“我當時就跟她說‘姐姐,這個是酒,還給我吧?’但是不管我說什麽,她都覺得我是在挑釁她,所以她很生氣,衝我發脾氣。”
“當時她站在我的桌子旁邊,看到那個袋子開著,裏麵還有刀,就把刀拿了出來,還用刀指著我說要殺了我。”
“我太害怕了,所以就一直往窗子那邊退,本來我想著找機會躲一下,就跑出去的,但是錯失了最好時機。”
“姐姐完全不是開玩笑的樣子,她向我走過來之後,直接照著我身上就刺過來,我沒辦法,就把她往牆上一推。”
“在她撞到牆邊的時候,我趁機拿走了她手裏的刀,但是誰知道她竟然直接向我撲了過來,我不知道怎麽迴事,手裏的刀居然會刺到她…”
“然後她自己把刀拔了出來,一直在流血,我當時真的很害怕,我從來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所以直接跑出了寢室。”
“我不知道她會就這樣死掉,當時她自己把刀拔出來的時候還一臉不敢相信的模樣,也沒有尖叫,所以我以為她會沒事的……”
所以盧晨梅在那之後直接出了寢室,但是盧晨蓓卻直接倒了下去,並且把兇器壓在了身下,最後失血過多死亡。
淩幼天看到這一條信息,眼睛微微張大。
她不可置信的說道“這,真的是她殺了盧晨蓓?如果按照她說的這樣,算是正當防衛吧?”
齊宇點了下頭,說道“按照她說的這樣,的確算是正當防衛。”
這樣看來,留藏在死者指甲縫裏的皮屑雖然把矛頭指向了班導,但是這樣看來,完全就沒有他的嫌疑了。
但是隱約,淩幼天和張軒都察覺到了幾點不對勁的地方。
淩幼天說道“那酒瓶呢?她不是很害怕就直接跑了出去嗎?那走之前還不忘拿酒瓶?”
因為當時是警方先趕到現場的,當時警方肯定是沒有看到酒瓶的。
而盧晨梅出門禁的時候,手上是沒有酒瓶的,所以肯定是她先前出門的時候,就帶出去扔到垃圾桶裏去了。
這好像不符合一個受到驚嚇的人的人設,有些鬼使神差。
張軒也是說道“不止是這點有些奇怪,照剛剛的說法,他男朋友給她買的刀,那應該是新的,那會有包裝的吧?”
“如果照她說的那樣,應該是早就把刀拆開了,那也應該有蓋子吧?常人看到別人去摸刀,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去跟她搶的。”
“怎麽會等人拿了刀,又脅迫著,把她逼到角落裏去呢?”
齊宇在一旁默不作聲,隻是指了指操控台,示意淩幼天輸入關鍵詞驗證。
但是等淩幼天把兩人對此的懷疑輸入進去之後,卻得到了一段新的證詞。
匿名證人“`‖當天我在陽台上曬衣服的時候,無意間被一道白光閃了下眼睛,然後就找了一下光源。”
“接著,我看到了在某一間女生宿舍,好像是盧晨梅兩姐妹起了爭執。”
“當時,盧晨梅姐姐的表情看起來十分猙獰,並且嘴巴張張合合,一直在罵盧晨梅的樣子。盧晨梅就柔弱的被她罵。”
“之後盧晨梅姐姐還拿著那把刀對著盧晨梅,對,就是那把刀,晃了我的眼睛。”
“為了看清楚,所以我就去拿了望遠鏡來看,我看到盧晨梅一直在躲她姐姐的攻擊,但是因為她姐姐不依不饒,而且刀很危險,所以她就把刀搶了過來。”
“在她搶到的一瞬間,她姐姐鬆諾了的開手來,直接用手去抓她的臉,結果接著兩個人突然就分開了。”
“之後盧晨梅好像很慌,我仔細一看,好像是她姐姐抓她的時候湊的太近了,居然被她手裏的刀刺中了。”
“接著我就看她姐姐自己把刀拔了出來,血流下來把衣服都染紅了,盧晨梅跑走了。接著她姐姐往前走了兩步,再接著我就不知道了。”
“沒想到之後知道信息,盧晨梅的姐姐居然死了,不過我認為,盧晨梅是正當防衛,她姐姐當時太兇了。哎,多好的一個女孩子啊,千萬不能坐牢啊。
在信息顯現出來之後,屏幕上模擬出了這個匿名證人所在的房屋位置。
他是住在7棟女生宿舍旁邊的六棟,為四層中間的寢室。
當天的證詞之所以會被驗證為真實,可能是他看到殺人事件的時候,驚唿出聲了,所以他室友也過來看到了。
在操控台將顯示的模型拉動,可以預測,男生所在的寢室與盧晨梅那間寢室的水平夾角,大概是呈七十多度的。
就著連接線滑過去,能夠判斷,從男生的窗口往盧晨梅寢室看,大致能看到的極限位置,是靠窗的第二張桌子的外邊緣。
也就是說,殺人事件發生之後,盧晨蓓往裏走兩步倒下的情況,他們是看不到的。
不過就匿名的證詞,似乎已經可以判斷,這個案子,就是這樣的情況了……
而在屏幕顯示出匿名證人給出的證詞後,接著跳出了一個提交鍵,並跟著一個提示。
提示斷案187人是否就此下定義,判盧晨梅正當防衛,並生成卷宗,結束此案件?
這樣的結尾,讓淩幼天和張軒都有些茫然,真的,案子就這樣結束了?要以盧晨梅的正當防衛為結論,將線索提交嗎?
兩人心裏都在開始自我反問,在剛剛對盧晨梅有所懷疑之後,將那些懷疑的信息提交上去,居然就跳出來了一個匿名證人。
還證明了盧晨梅的確是在盧晨蓓持刀行兇之後,才反擊殺人的,這未免有些巧合吧?就像是安排好的一個劇本一般?
但是偏偏警方已經求證過了,匿名證人給的證詞都是真實的,不存在造假行為。
兩人雖然覺得這案子挺奇怪的,但是也說不上來,到底是哪裏有問題。
可能是因為他們感覺這個案件的信息很少,都還ajci沒把整個事件掌握完全,就已經破案了,讓他們感覺有點簡單,所以才不敢相信吧。
兩人看著這個按鈕,覺得都有些拿不準主意,是提交還是不提交?
隨即兩人的目光看向一直沒說話的齊宇,淩幼天試探性的問道“案子,就這樣結束了,現在就可以提交了?”
見狀,齊宇搖搖頭,兩個人的視線被蒙蔽了,還是腦洞不夠大,想的不夠多。
如果想的路線多了,自然就能從中間找到最可能貼近現實的推理。
齊宇的目光從兩人的臉上晃過,他開口道“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們,這個案件並不是這麽簡單。”
兩人聞言,都是鬆了一口氣,果然沒有這麽輕鬆,但是隨即又都有些煩惱起來,到底是哪
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隨即兩人都有些想向齊宇求助了,但是他們知道,齊宇正是為了鍛煉自己,才什麽都沒說,而是在關鍵時刻提醒自己。
之前齊宇在調看監控的時候,讓他們忽略警方做出的標記,仔細看,那裏就蘊含了一些信息,但是顯然兩人都沒有意識到齊宇具體說的是什麽。
淩幼天理了理頭發,乖巧的坐在一旁去思考了,張軒則是在一旁拿著手機,開始整理起之前得到的那些信息了。
匿名證人的證詞,真實性已經驗證過了,那就是說殺
人者的確是盧晨梅。
那麽既然她是殺了人,而齊宇說案件沒這麽簡單,那麽說來,就可能是結論出了問題。
也就是說——盧晨梅並不是‘正當防衛’。
既然是這樣,那案件就出現了兩個推測方向,需要分頭調查。
第一種就是,盧晨梅的確是正當防衛,但是她可能是防衛過當了。uu看書.
也就是說,盧晨梅雖然是處於防衛的目的才出手的,但是她的行為,明顯不止於製止盧晨蓓行為。
而是在製止了盧晨蓓行為後,頭腦清醒的知道盧晨蓓沒有了殺人能力,而反向殺害已經手無寸鐵的盧晨蓓,這樣就是防衛過當。
要知道,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而防衛過當則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不過這和故意殺人是不一樣的,會適當減輕處罰。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盧晨梅根本不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要素有五點,其中一點是‘我們進行防衛時候,要有防衛意識。’
防範意識就是你知道對方是在非法侵害,但是如果是你先挑釁對方,讓對方先動手的,那反擊就不算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
因為這種情況,殺人者是在主觀意識上,已經有了犯罪意識。
他就是想借機傷害對方,才先出言挑釁,所以這之後的反擊行為,並不屬於正當防衛。
因盧晨梅的疏忽大意,造成了盧晨蓓的死亡,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但如果是預謀好的,並且盧晨蓓在那之後無殺人能力,那就是故意殺人罪。
這樣想著,教室裏的淩幼天和張軒都是一臉苦惱,因為定性太難了,不過既然已經有了調查方向,總歸還是有動力的。
“我…殺了姐姐。當時下課後,我男朋友來找了我,送給我一袋食物,我拿著東西迴寢室,當時是十分開心的。”
“但是姐姐好像在班導那碰了壁,之後迴寢室,看到我高興的模樣,她氣不打一處來,剛進屋就訓斥了我。”
“隨後我沒有再說話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當時的確是口渴,所以準備拿一瓶啤酒來喝的,但是姐姐看到之後,直接把我的酒瓶搶走了。”
“我當時就跟她說‘姐姐,這個是酒,還給我吧?’但是不管我說什麽,她都覺得我是在挑釁她,所以她很生氣,衝我發脾氣。”
“當時她站在我的桌子旁邊,看到那個袋子開著,裏麵還有刀,就把刀拿了出來,還用刀指著我說要殺了我。”
“我太害怕了,所以就一直往窗子那邊退,本來我想著找機會躲一下,就跑出去的,但是錯失了最好時機。”
“姐姐完全不是開玩笑的樣子,她向我走過來之後,直接照著我身上就刺過來,我沒辦法,就把她往牆上一推。”
“在她撞到牆邊的時候,我趁機拿走了她手裏的刀,但是誰知道她竟然直接向我撲了過來,我不知道怎麽迴事,手裏的刀居然會刺到她…”
“然後她自己把刀拔了出來,一直在流血,我當時真的很害怕,我從來想過會發生這種事情,所以直接跑出了寢室。”
“我不知道她會就這樣死掉,當時她自己把刀拔出來的時候還一臉不敢相信的模樣,也沒有尖叫,所以我以為她會沒事的……”
所以盧晨梅在那之後直接出了寢室,但是盧晨蓓卻直接倒了下去,並且把兇器壓在了身下,最後失血過多死亡。
淩幼天看到這一條信息,眼睛微微張大。
她不可置信的說道“這,真的是她殺了盧晨蓓?如果按照她說的這樣,算是正當防衛吧?”
齊宇點了下頭,說道“按照她說的這樣,的確算是正當防衛。”
這樣看來,留藏在死者指甲縫裏的皮屑雖然把矛頭指向了班導,但是這樣看來,完全就沒有他的嫌疑了。
但是隱約,淩幼天和張軒都察覺到了幾點不對勁的地方。
淩幼天說道“那酒瓶呢?她不是很害怕就直接跑了出去嗎?那走之前還不忘拿酒瓶?”
因為當時是警方先趕到現場的,當時警方肯定是沒有看到酒瓶的。
而盧晨梅出門禁的時候,手上是沒有酒瓶的,所以肯定是她先前出門的時候,就帶出去扔到垃圾桶裏去了。
這好像不符合一個受到驚嚇的人的人設,有些鬼使神差。
張軒也是說道“不止是這點有些奇怪,照剛剛的說法,他男朋友給她買的刀,那應該是新的,那會有包裝的吧?”
“如果照她說的那樣,應該是早就把刀拆開了,那也應該有蓋子吧?常人看到別人去摸刀,肯定會在第一時間去跟她搶的。”
“怎麽會等人拿了刀,又脅迫著,把她逼到角落裏去呢?”
齊宇在一旁默不作聲,隻是指了指操控台,示意淩幼天輸入關鍵詞驗證。
但是等淩幼天把兩人對此的懷疑輸入進去之後,卻得到了一段新的證詞。
匿名證人“`‖當天我在陽台上曬衣服的時候,無意間被一道白光閃了下眼睛,然後就找了一下光源。”
“接著,我看到了在某一間女生宿舍,好像是盧晨梅兩姐妹起了爭執。”
“當時,盧晨梅姐姐的表情看起來十分猙獰,並且嘴巴張張合合,一直在罵盧晨梅的樣子。盧晨梅就柔弱的被她罵。”
“之後盧晨梅姐姐還拿著那把刀對著盧晨梅,對,就是那把刀,晃了我的眼睛。”
“為了看清楚,所以我就去拿了望遠鏡來看,我看到盧晨梅一直在躲她姐姐的攻擊,但是因為她姐姐不依不饒,而且刀很危險,所以她就把刀搶了過來。”
“在她搶到的一瞬間,她姐姐鬆諾了的開手來,直接用手去抓她的臉,結果接著兩個人突然就分開了。”
“之後盧晨梅好像很慌,我仔細一看,好像是她姐姐抓她的時候湊的太近了,居然被她手裏的刀刺中了。”
“接著我就看她姐姐自己把刀拔了出來,血流下來把衣服都染紅了,盧晨梅跑走了。接著她姐姐往前走了兩步,再接著我就不知道了。”
“沒想到之後知道信息,盧晨梅的姐姐居然死了,不過我認為,盧晨梅是正當防衛,她姐姐當時太兇了。哎,多好的一個女孩子啊,千萬不能坐牢啊。
在信息顯現出來之後,屏幕上模擬出了這個匿名證人所在的房屋位置。
他是住在7棟女生宿舍旁邊的六棟,為四層中間的寢室。
當天的證詞之所以會被驗證為真實,可能是他看到殺人事件的時候,驚唿出聲了,所以他室友也過來看到了。
在操控台將顯示的模型拉動,可以預測,男生所在的寢室與盧晨梅那間寢室的水平夾角,大概是呈七十多度的。
就著連接線滑過去,能夠判斷,從男生的窗口往盧晨梅寢室看,大致能看到的極限位置,是靠窗的第二張桌子的外邊緣。
也就是說,殺人事件發生之後,盧晨蓓往裏走兩步倒下的情況,他們是看不到的。
不過就匿名的證詞,似乎已經可以判斷,這個案子,就是這樣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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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斷案187人是否就此下定義,判盧晨梅正當防衛,並生成卷宗,結束此案件?
這樣的結尾,讓淩幼天和張軒都有些茫然,真的,案子就這樣結束了?要以盧晨梅的正當防衛為結論,將線索提交嗎?
兩人心裏都在開始自我反問,在剛剛對盧晨梅有所懷疑之後,將那些懷疑的信息提交上去,居然就跳出來了一個匿名證人。
還證明了盧晨梅的確是在盧晨蓓持刀行兇之後,才反擊殺人的,這未免有些巧合吧?就像是安排好的一個劇本一般?
但是偏偏警方已經求證過了,匿名證人給的證詞都是真實的,不存在造假行為。
兩人雖然覺得這案子挺奇怪的,但是也說不上來,到底是哪裏有問題。
可能是因為他們感覺這個案件的信息很少,都還ajci沒把整個事件掌握完全,就已經破案了,讓他們感覺有點簡單,所以才不敢相信吧。
兩人看著這個按鈕,覺得都有些拿不準主意,是提交還是不提交?
隨即兩人的目光看向一直沒說話的齊宇,淩幼天試探性的問道“案子,就這樣結束了,現在就可以提交了?”
見狀,齊宇搖搖頭,兩個人的視線被蒙蔽了,還是腦洞不夠大,想的不夠多。
如果想的路線多了,自然就能從中間找到最可能貼近現實的推理。
齊宇的目光從兩人的臉上晃過,他開口道“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們,這個案件並不是這麽簡單。”
兩人聞言,都是鬆了一口氣,果然沒有這麽輕鬆,但是隨即又都有些煩惱起來,到底是哪
一個環節出了問題?
隨即兩人都有些想向齊宇求助了,但是他們知道,齊宇正是為了鍛煉自己,才什麽都沒說,而是在關鍵時刻提醒自己。
之前齊宇在調看監控的時候,讓他們忽略警方做出的標記,仔細看,那裏就蘊含了一些信息,但是顯然兩人都沒有意識到齊宇具體說的是什麽。
淩幼天理了理頭發,乖巧的坐在一旁去思考了,張軒則是在一旁拿著手機,開始整理起之前得到的那些信息了。
匿名證人的證詞,真實性已經驗證過了,那就是說殺
人者的確是盧晨梅。
那麽既然她是殺了人,而齊宇說案件沒這麽簡單,那麽說來,就可能是結論出了問題。
也就是說——盧晨梅並不是‘正當防衛’。
既然是這樣,那案件就出現了兩個推測方向,需要分頭調查。
第一種就是,盧晨梅的確是正當防衛,但是她可能是防衛過當了。uu看書.
也就是說,盧晨梅雖然是處於防衛的目的才出手的,但是她的行為,明顯不止於製止盧晨蓓行為。
而是在製止了盧晨蓓行為後,頭腦清醒的知道盧晨蓓沒有了殺人能力,而反向殺害已經手無寸鐵的盧晨蓓,這樣就是防衛過當。
要知道,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而防衛過當則是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不過這和故意殺人是不一樣的,會適當減輕處罰。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盧晨梅根本不是‘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要素有五點,其中一點是‘我們進行防衛時候,要有防衛意識。’
防範意識就是你知道對方是在非法侵害,但是如果是你先挑釁對方,讓對方先動手的,那反擊就不算具有防衛意識的行為。
因為這種情況,殺人者是在主觀意識上,已經有了犯罪意識。
他就是想借機傷害對方,才先出言挑釁,所以這之後的反擊行為,並不屬於正當防衛。
因盧晨梅的疏忽大意,造成了盧晨蓓的死亡,屬於過失致人死亡罪,但如果是預謀好的,並且盧晨蓓在那之後無殺人能力,那就是故意殺人罪。
這樣想著,教室裏的淩幼天和張軒都是一臉苦惱,因為定性太難了,不過既然已經有了調查方向,總歸還是有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