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王成,對周景來說既沒有生恩,也沒有養恩,自然不用客氣。這幅身體,通過這幾日他自己檢查,可以確認百分百就是他的,使了這麽多年了,身上的小胎記小痦子的錯不了,世界上在長得在像的兩個人也不可能連痦子都一樣。至於為什麽他來了,那個周景卻失蹤了,這他也不知道了。
按理說他占了周景的身份,就應該孝敬對方的親爹親娘,把他們視如親生。但通過沈家兩兄弟的言語交談和那日王老太的所作所為,自己親兒子都要死了,來了就要吃要喝,把家裏唯一的一點吃食搶走,不但不擔心兒子,問一聲,看一眼,臨走竟撂話第二日要早早給她送吃食,就這種的,讓他替原身去孝順?對不起他做不到。
還有原主那個爹,更是一個樣子。因為王老太要吃野味,原主上山給打,重傷被村裏人抬迴家,生死未卜。原主家裏沒一個來看的,今日遇上了,原住走路都靠人扶著,原主爹問都不問一聲。劈頭蓋臉就罵,似乎瞅一眼周景就要克了他似得,那樣子趾高氣揚的很。好像隻要生了周景,周景就合該給他們當牛做馬,任打任罵,活活磋磨。
就這樣的一家人,周景就算報答原主給他一個正大光明的身份,也僅僅隻能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犯到他的時候留條命罷了!
沈墨怕周景心裏不得勁,趕忙說道:「別說了,小霖。」
沈霖似乎也意識到再怎樣那也是周景爹娘,這樣說話不大合適。撇撇嘴,不說話了。
周景卻淡然道:「不管從前怎樣,以後對王家人我不會在有期待了,生死邊緣走了一遭,許多事情都想明白了。以後碰見了尊敬些就是了,但也用不到隱忍。」
周景沒把自己不是原主的事情說出來,是因為現在他急需要一個身份,沒有戶籍等在身在古代一般都作為逃犯或者逃跑的家奴處理,生活不是小說,不是自己隨隨便便編造一個可憐的身份,一個小村的裏正就敢接受一個不明不白的人入錯的。
要知道古代講究連坐,如果村裏接受了一個逃犯或者逃跑家奴,整個村子都逃脫不了。就沖這村民也不會讓村長亂收人。
周景可不想為奴為婢,隻能借用原主身份。至於借用多久,就得取決於原主會不會迴來了。所以,他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出自己的人脈,即使原主迴來,他也能保住自己還有沈墨!
沈家兩兄弟垂眼不說話,周景知道這時候怎麽表決心都沒用,隻能看以後。
「好了,不說那些了,今天可是咱家這麽長時間第一次開葷,還不把肌肉和米飯端上來。」
沈霖小孩子心性,高興不高興都來的快去的快。他歡唿一聲,蹦了起來。
家裏沒油沒鹽,弄來半隻野雞也隻能清蒸。小半隻野雞泡在瓦罐裏被煮的軟糯,周圍飄著油花,空氣中都是雞肉的香氣。隻聞著沈霖就不由自主的唾液口水,像一隻被骨頭饞到的小狗。
這不怪沈霖饞,普通農家一個月能吃上幾次葷腥的都是好人家。而沈家雖然過得不錯,但有後娘在,什麽好東西也落不到他們哥倆嘴裏。
以前沈墨沒成親時,兩兄弟的葷腥也是去山上碰運氣,運氣好了,摸到鳥蛋抓到野雞野兔什麽的就偷偷烤了吃了。但要知道最好的獵戶老把式,十次能獵到五次都是厲害的。而沈家兩兄弟還是雙兒,力氣沒有漢子大,也沒人帶,就是撿漏,十次裏能抓到一次都是天大的好運。
自從沈墨成親來到周家,沈霖一開始偷偷看他,發現大哥日子不好過,要做的活太多,沈霖就幫著幹。他也隻能偷偷幫忙,不敢叫周景知道。後來無意中被周景撞破,也不知道周景什麽想法,反正沒說什麽,沈霖才敢由地下轉為光明正大。
可周家日子不好過,窮,沈霖就是在周家吃,也吃不到好的,最多比在沈家強,吃飽卻不可能。就這幹的多,吃得少,周景還總罵沈霖是吃白食的。沈霖不敢強爭辯,怕周景不在讓他看他哥,也怕因著他拿沈墨撒氣。
所以這是沈霖不知道時隔多久再次吃到葷腥,又是長身體的年紀饞得簡直不行了。沈墨也好不了多少,但因為長沈霖幾歲,從小沒了親娘,寄人籬下。也算又當爹又當娘,就比沈霖多了許多沉穩。
他隻暗暗咽口水,並不表現的太明顯。還是逃不過一直盯著他看的周景的雙眼。
周景心裏嘆口氣,這個家實在太窮了。他一定要趕緊養好身體,別的不說,讓自己媳婦吃飽穿暖是一個男人的最低標準。
古代講究一家之主先動筷,夫郎才能吃。周景伸出筷子紮在半隻野雞上,撕下一隻大大的雞腿。
沈霖的眼睛跟著雞腿轉,饞的直勾勾的。沈墨比較含蓄,可目光卻抑製不住地瞟過來,這樣隻會更惹周景憐惜。
就在沈家兩兄弟都以為雞腿會落進周景嘴裏時,周景筷子卻轉了一個彎,落在了沈墨碗裏。
「你吃。」周景道。
「給我哥?你真的給我哥吃?」沈霖不可置信地大叫道。
從前有什麽好東西,周景都是自己包圓,還能給他哥吃。
「不用了,那半隻雞換了點糙米,我煮了米飯,我吃米飯就行,雞腿你吃吧!」沈墨推拒道:「你身體還沒好,吃個雞腿補補。」
糙米飯這種農家人平日的主食,在周家飯桌上出現就是奢侈的。平時吃不用菜,沈墨隻吃米飯就能吃飽,現在有雞肉擺在眼前一比,就沒滋沒味了。
按理說他占了周景的身份,就應該孝敬對方的親爹親娘,把他們視如親生。但通過沈家兩兄弟的言語交談和那日王老太的所作所為,自己親兒子都要死了,來了就要吃要喝,把家裏唯一的一點吃食搶走,不但不擔心兒子,問一聲,看一眼,臨走竟撂話第二日要早早給她送吃食,就這種的,讓他替原身去孝順?對不起他做不到。
還有原主那個爹,更是一個樣子。因為王老太要吃野味,原主上山給打,重傷被村裏人抬迴家,生死未卜。原主家裏沒一個來看的,今日遇上了,原住走路都靠人扶著,原主爹問都不問一聲。劈頭蓋臉就罵,似乎瞅一眼周景就要克了他似得,那樣子趾高氣揚的很。好像隻要生了周景,周景就合該給他們當牛做馬,任打任罵,活活磋磨。
就這樣的一家人,周景就算報答原主給他一個正大光明的身份,也僅僅隻能做到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犯到他的時候留條命罷了!
沈墨怕周景心裏不得勁,趕忙說道:「別說了,小霖。」
沈霖似乎也意識到再怎樣那也是周景爹娘,這樣說話不大合適。撇撇嘴,不說話了。
周景卻淡然道:「不管從前怎樣,以後對王家人我不會在有期待了,生死邊緣走了一遭,許多事情都想明白了。以後碰見了尊敬些就是了,但也用不到隱忍。」
周景沒把自己不是原主的事情說出來,是因為現在他急需要一個身份,沒有戶籍等在身在古代一般都作為逃犯或者逃跑的家奴處理,生活不是小說,不是自己隨隨便便編造一個可憐的身份,一個小村的裏正就敢接受一個不明不白的人入錯的。
要知道古代講究連坐,如果村裏接受了一個逃犯或者逃跑家奴,整個村子都逃脫不了。就沖這村民也不會讓村長亂收人。
周景可不想為奴為婢,隻能借用原主身份。至於借用多久,就得取決於原主會不會迴來了。所以,他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出自己的人脈,即使原主迴來,他也能保住自己還有沈墨!
沈家兩兄弟垂眼不說話,周景知道這時候怎麽表決心都沒用,隻能看以後。
「好了,不說那些了,今天可是咱家這麽長時間第一次開葷,還不把肌肉和米飯端上來。」
沈霖小孩子心性,高興不高興都來的快去的快。他歡唿一聲,蹦了起來。
家裏沒油沒鹽,弄來半隻野雞也隻能清蒸。小半隻野雞泡在瓦罐裏被煮的軟糯,周圍飄著油花,空氣中都是雞肉的香氣。隻聞著沈霖就不由自主的唾液口水,像一隻被骨頭饞到的小狗。
這不怪沈霖饞,普通農家一個月能吃上幾次葷腥的都是好人家。而沈家雖然過得不錯,但有後娘在,什麽好東西也落不到他們哥倆嘴裏。
以前沈墨沒成親時,兩兄弟的葷腥也是去山上碰運氣,運氣好了,摸到鳥蛋抓到野雞野兔什麽的就偷偷烤了吃了。但要知道最好的獵戶老把式,十次能獵到五次都是厲害的。而沈家兩兄弟還是雙兒,力氣沒有漢子大,也沒人帶,就是撿漏,十次裏能抓到一次都是天大的好運。
自從沈墨成親來到周家,沈霖一開始偷偷看他,發現大哥日子不好過,要做的活太多,沈霖就幫著幹。他也隻能偷偷幫忙,不敢叫周景知道。後來無意中被周景撞破,也不知道周景什麽想法,反正沒說什麽,沈霖才敢由地下轉為光明正大。
可周家日子不好過,窮,沈霖就是在周家吃,也吃不到好的,最多比在沈家強,吃飽卻不可能。就這幹的多,吃得少,周景還總罵沈霖是吃白食的。沈霖不敢強爭辯,怕周景不在讓他看他哥,也怕因著他拿沈墨撒氣。
所以這是沈霖不知道時隔多久再次吃到葷腥,又是長身體的年紀饞得簡直不行了。沈墨也好不了多少,但因為長沈霖幾歲,從小沒了親娘,寄人籬下。也算又當爹又當娘,就比沈霖多了許多沉穩。
他隻暗暗咽口水,並不表現的太明顯。還是逃不過一直盯著他看的周景的雙眼。
周景心裏嘆口氣,這個家實在太窮了。他一定要趕緊養好身體,別的不說,讓自己媳婦吃飽穿暖是一個男人的最低標準。
古代講究一家之主先動筷,夫郎才能吃。周景伸出筷子紮在半隻野雞上,撕下一隻大大的雞腿。
沈霖的眼睛跟著雞腿轉,饞的直勾勾的。沈墨比較含蓄,可目光卻抑製不住地瞟過來,這樣隻會更惹周景憐惜。
就在沈家兩兄弟都以為雞腿會落進周景嘴裏時,周景筷子卻轉了一個彎,落在了沈墨碗裏。
「你吃。」周景道。
「給我哥?你真的給我哥吃?」沈霖不可置信地大叫道。
從前有什麽好東西,周景都是自己包圓,還能給他哥吃。
「不用了,那半隻雞換了點糙米,我煮了米飯,我吃米飯就行,雞腿你吃吧!」沈墨推拒道:「你身體還沒好,吃個雞腿補補。」
糙米飯這種農家人平日的主食,在周家飯桌上出現就是奢侈的。平時吃不用菜,沈墨隻吃米飯就能吃飽,現在有雞肉擺在眼前一比,就沒滋沒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