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話叫「捨不得孩子套不到狼」,沈兵這就是用自己作為誘餌以牽出匈奴的主力。
否則以匈奴類似遊擊作戰也就是隨時「化整為零又化零為整」的戰術,想要重創匈奴幾乎不可能。
便是漢武帝也要派出大軍在大漠中四處尋找匈奴主力卻往往無功而返。
此時可以讓匈奴自投羅網又為何不用?
初時匈奴的騷擾性進攻還比較少。
這很聰明,因為他們知道當秦軍距離雲中郡較近時騷擾性進攻沒有多大意義。
比如秦軍主力行軍一天前進五十裏,此時即便將秦軍弩箭消耗光,秦軍也很容易從雲中郡得到補充。
第二天前進一百裏補給就難些,越往前補給就越困難,匈奴的進攻也就是跟著這節奏逐漸增加。
有時就連沈兵都覺得匈奴這種騷擾性進攻很高明,他們總是兩百騎或是三百騎一隊從各方向朝秦軍配合著進攻,這隊攻罷那隊又上來,一波接著一波讓秦軍疲於應對。
之所以一隊兩、三百騎,是因為這人數既不會太密集火力也不致太弱。
若是太密集,秦軍步卒一片弩箭過來就會讓他們死傷慘重。
若火力太弱,秦軍則完全可以不加理會隻以盾牌遮擋甚至用優勢騎軍反擊。
兩、三百騎就恰到好處,且匈奴騎隊總是十分精準的遊走在秦軍弩箭的射程邊緣,一旦發現秦軍被「挑逗」得不顧一切的以弩箭反擊,他們就會迅速撤至射程以外。
有時沈兵都很奇怪匈奴騎軍為什麽能時刻掌握著敵我距離。
初時沈兵還道這是經驗,王賁的解釋讓沈兵明白事實並非如此。
王賁說:
「那是因為匈奴知道自己弓箭的射距!」
沈兵恍然大悟。
匈奴人甚至都不知道「步」、「裏」這些長度單位,也不知道數學是什麽,據說他們連紀年都不會,隻是看著草一枯一綠就是一年了。
近乎原始的他們自然不會有什麽測距方法。
但最簡單的測距就是手中的弓箭,且每個人都測得很準,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能射多遠。
隻需要知道這距離,就大概能推算出秦軍強弩的射程,進而就能準確的遊走在其射程邊緣。
秦軍對匈奴的這種進攻可以說是毫無辦法。
因為他們總是迅速衝進強弩射程內射出幾枝箭之後又飛快的退了出去,秦弩射程雖遠且也經過沈兵改良能邊行軍邊作戰,但還是很難準確殺傷匈奴……就算有時能把握其路線,卻也因為一隊人數不多較為分散而沒多大戰果。
於是弩箭就一車車的減少。
另一方麵,匈奴還在主力之後不斷突襲補給隊,這使沈兵不得不分兵去保護……
當然,這是沈兵裝出來的。
甚至為了讓匈奴信服,沈兵還時不時的犧牲幾隊補給。
對此扶蘇有些不滿,他皺眉向沈兵抗議道:
「將軍,浪費些補給也就罷了。」
「可運送補給的那些勞役……他們卻是我大秦子民且為我軍作戰。」
「我等如何能讓他們冤死於匈奴之手?」
沈兵迴答:
「我軍方略便是保存實力以待匈奴主力。」
「若想保補給不失,便隻有使用『霹靂火球』。」
「公子以為該如何選擇?」
其實沈兵這也是無奈之舉。
因為「霹靂火球」這東西是作為秘密武器要用來對付匈奴主力的,輕易使用便會壞了大計。
所以要麽別想著匈奴主力,要麽就得狠下心等匈奴上鉤……二者隻能取其一。
明眼人都知道該取前者。
但這又與扶蘇自小所學的「仁義治天下」的大道理相悖,所以扶蘇隻能嘆了一口氣不再多言。
沈兵又補了句:
「這便是戰爭。」
「若要以仁義之道解釋戰爭,公子隻怕終其一生也難以如願了。」
扶蘇默默的點了點頭。
他也漸漸明白了這個道理。
因為若當真「仁義」便能得天下,這專事燒殺劫掠的匈奴生存至今且還如此強大又是何道理?
他們又哪裏講仁義道德了?
若與匈奴講仁義,和與虎謀皮又有何區別?
事實擺在眼前,扶蘇還能爭辯什麽?!
除了補給隊之外,沈兵還在戰術上也表現出弩箭不足的樣子。
簡單的說就是「增兵減灶」之計……開始幾天秦軍給勁用弩箭射,匈奴騎軍一進入射程就反擊。
其後就慢慢表現得保守,最後甚至隻用盾牌和騎兵阻止匈奴的騷擾而不用強弩。
事實上秦軍的弩箭遠沒有到不夠用的時候。
原因是沈兵一路上讓兵士注意迴收射出的弩箭甚至是匈奴射來的箭矢……弩箭與弓箭不同,弓箭是由羽毛製成,其對羽毛要求較高。
糾其原因,主要是弓箭彈道彎曲在空中飛行的距離較長受風力、空氣阻力影響較大。
若羽毛不好就很容易影響箭矢射出的準頭和射程,最好的箭矢應是匈奴的鵰翎箭,中原各國則主要使用雁翎箭。
這也是匈奴騎射更遠的原因之一。
因此弓箭箭矢一般用過之後就無法再使用……羽毛膨鬆淩亂,即便能射出也因阻力過大沒有準頭沒有殺傷力。
弩彈道平直受空氣影響較小,對箭翎要求較低,所以就有廉價的木羽、鐵羽,甚至不需要箭翎都可以發射……隻要尾部加上一點毛邊或是纏上一小段麻布就可以。
這麽做是為了增加尾部在空中飛行時的阻力。
尾部阻力更大,就能保持箭頭朝前的飛行姿態而不會在空中打滾。
因此弩箭是完全可以重複利用,甚至匈奴射出的箭矢收集起來進行簡單的加工,比如裁成弩箭的尺寸尾部增加點阻力,馬上就可變成弩箭使用。
這樣改製的當然會有些質量問題,尤其匈奴使用的青銅箭頭在使用一次後就更脆易折,但有總比沒有強作為備用弩箭尤其對付匈奴騷擾性進攻最為合適。
於是表麵各種跡像看起來秦軍弩箭已是後繼不力,但其實秦軍弩箭依舊十分充足,至少與匈奴主力打一場大仗不成問題。
否則以匈奴類似遊擊作戰也就是隨時「化整為零又化零為整」的戰術,想要重創匈奴幾乎不可能。
便是漢武帝也要派出大軍在大漠中四處尋找匈奴主力卻往往無功而返。
此時可以讓匈奴自投羅網又為何不用?
初時匈奴的騷擾性進攻還比較少。
這很聰明,因為他們知道當秦軍距離雲中郡較近時騷擾性進攻沒有多大意義。
比如秦軍主力行軍一天前進五十裏,此時即便將秦軍弩箭消耗光,秦軍也很容易從雲中郡得到補充。
第二天前進一百裏補給就難些,越往前補給就越困難,匈奴的進攻也就是跟著這節奏逐漸增加。
有時就連沈兵都覺得匈奴這種騷擾性進攻很高明,他們總是兩百騎或是三百騎一隊從各方向朝秦軍配合著進攻,這隊攻罷那隊又上來,一波接著一波讓秦軍疲於應對。
之所以一隊兩、三百騎,是因為這人數既不會太密集火力也不致太弱。
若是太密集,秦軍步卒一片弩箭過來就會讓他們死傷慘重。
若火力太弱,秦軍則完全可以不加理會隻以盾牌遮擋甚至用優勢騎軍反擊。
兩、三百騎就恰到好處,且匈奴騎隊總是十分精準的遊走在秦軍弩箭的射程邊緣,一旦發現秦軍被「挑逗」得不顧一切的以弩箭反擊,他們就會迅速撤至射程以外。
有時沈兵都很奇怪匈奴騎軍為什麽能時刻掌握著敵我距離。
初時沈兵還道這是經驗,王賁的解釋讓沈兵明白事實並非如此。
王賁說:
「那是因為匈奴知道自己弓箭的射距!」
沈兵恍然大悟。
匈奴人甚至都不知道「步」、「裏」這些長度單位,也不知道數學是什麽,據說他們連紀年都不會,隻是看著草一枯一綠就是一年了。
近乎原始的他們自然不會有什麽測距方法。
但最簡單的測距就是手中的弓箭,且每個人都測得很準,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能射多遠。
隻需要知道這距離,就大概能推算出秦軍強弩的射程,進而就能準確的遊走在其射程邊緣。
秦軍對匈奴的這種進攻可以說是毫無辦法。
因為他們總是迅速衝進強弩射程內射出幾枝箭之後又飛快的退了出去,秦弩射程雖遠且也經過沈兵改良能邊行軍邊作戰,但還是很難準確殺傷匈奴……就算有時能把握其路線,卻也因為一隊人數不多較為分散而沒多大戰果。
於是弩箭就一車車的減少。
另一方麵,匈奴還在主力之後不斷突襲補給隊,這使沈兵不得不分兵去保護……
當然,這是沈兵裝出來的。
甚至為了讓匈奴信服,沈兵還時不時的犧牲幾隊補給。
對此扶蘇有些不滿,他皺眉向沈兵抗議道:
「將軍,浪費些補給也就罷了。」
「可運送補給的那些勞役……他們卻是我大秦子民且為我軍作戰。」
「我等如何能讓他們冤死於匈奴之手?」
沈兵迴答:
「我軍方略便是保存實力以待匈奴主力。」
「若想保補給不失,便隻有使用『霹靂火球』。」
「公子以為該如何選擇?」
其實沈兵這也是無奈之舉。
因為「霹靂火球」這東西是作為秘密武器要用來對付匈奴主力的,輕易使用便會壞了大計。
所以要麽別想著匈奴主力,要麽就得狠下心等匈奴上鉤……二者隻能取其一。
明眼人都知道該取前者。
但這又與扶蘇自小所學的「仁義治天下」的大道理相悖,所以扶蘇隻能嘆了一口氣不再多言。
沈兵又補了句:
「這便是戰爭。」
「若要以仁義之道解釋戰爭,公子隻怕終其一生也難以如願了。」
扶蘇默默的點了點頭。
他也漸漸明白了這個道理。
因為若當真「仁義」便能得天下,這專事燒殺劫掠的匈奴生存至今且還如此強大又是何道理?
他們又哪裏講仁義道德了?
若與匈奴講仁義,和與虎謀皮又有何區別?
事實擺在眼前,扶蘇還能爭辯什麽?!
除了補給隊之外,沈兵還在戰術上也表現出弩箭不足的樣子。
簡單的說就是「增兵減灶」之計……開始幾天秦軍給勁用弩箭射,匈奴騎軍一進入射程就反擊。
其後就慢慢表現得保守,最後甚至隻用盾牌和騎兵阻止匈奴的騷擾而不用強弩。
事實上秦軍的弩箭遠沒有到不夠用的時候。
原因是沈兵一路上讓兵士注意迴收射出的弩箭甚至是匈奴射來的箭矢……弩箭與弓箭不同,弓箭是由羽毛製成,其對羽毛要求較高。
糾其原因,主要是弓箭彈道彎曲在空中飛行的距離較長受風力、空氣阻力影響較大。
若羽毛不好就很容易影響箭矢射出的準頭和射程,最好的箭矢應是匈奴的鵰翎箭,中原各國則主要使用雁翎箭。
這也是匈奴騎射更遠的原因之一。
因此弓箭箭矢一般用過之後就無法再使用……羽毛膨鬆淩亂,即便能射出也因阻力過大沒有準頭沒有殺傷力。
弩彈道平直受空氣影響較小,對箭翎要求較低,所以就有廉價的木羽、鐵羽,甚至不需要箭翎都可以發射……隻要尾部加上一點毛邊或是纏上一小段麻布就可以。
這麽做是為了增加尾部在空中飛行時的阻力。
尾部阻力更大,就能保持箭頭朝前的飛行姿態而不會在空中打滾。
因此弩箭是完全可以重複利用,甚至匈奴射出的箭矢收集起來進行簡單的加工,比如裁成弩箭的尺寸尾部增加點阻力,馬上就可變成弩箭使用。
這樣改製的當然會有些質量問題,尤其匈奴使用的青銅箭頭在使用一次後就更脆易折,但有總比沒有強作為備用弩箭尤其對付匈奴騷擾性進攻最為合適。
於是表麵各種跡像看起來秦軍弩箭已是後繼不力,但其實秦軍弩箭依舊十分充足,至少與匈奴主力打一場大仗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