苧麻這東西生命力還算比較頑強,且對於戰國時期……確切的說應是古代絕大多數時期是家家戶戶都有種植。


    古時講究「男耕女織」不是?


    如果沒種苧麻就意味著沒有織布的原料,沒有原料就無法織布或隻能花錢去買。


    尋常窮人家不捨得花錢買原料,通常是種上一小塊苧麻定時收割以供家用,實在不行就去收割野生苧麻。


    苧麻一年可收割三次,第一次頭麻約80到90天,二麻約50到60天,三麻70到80天,因此隻需要一小塊地且不需怎麽看護就能滿足一家人的穿衣需求。


    織布作坊初期是收割原駐民遺留在雲中郡的苧麻地。


    原駐民是隨趙王嘉遷走了,但家家戶戶種植的苧麻卻留在原地,且長期未收割還長得十分粗壯,隻不過有許多在冬季低溫下被凍死。


    不過這並不影響它做為原料……紡線要的是苧麻的纖維,凍死的植株依舊可以作為原料。


    同時,匈奴不紡線也不織布,所以對這些苧麻是完全沒興趣,於是就大片大片的留在田地裏與荒草生長在一起。


    紡織作坊暫時就是收割這些苧麻為原料。


    另一邊雲中郡這裏圈下的土地又因為錯過了農期於是改種五菜及苧麻。


    以苧麻第一次收割在第80到90天計算,紡織作坊隻需要使用這些「野生」苧麻三個月就可以「轉正」了。


    從此時情況看沈兵根本不需要擔心原料問題,因為「野生」及「遺棄」的苧麻完全是供過於求。


    這些苧麻被收割進入紡織作坊後,就進入紡織作坊的生產周期。


    前後不過十餘天,第一批布料就順利生產出來,由於初期規模不大每天產量隻有一百餘匹……不過這速度已經讓扶蘇等人瞪目結舌了。


    正如之前所言,人力織布織上一匹需要月餘時間。


    而且這還是起早貪黑一有閑暇就織布的結果:


    一年大概織十一到十二匹布,剛好夠五口之家一套夏裝一套冬裝。


    其中冬裝需要的布更多,而小孩需要的布更少,如此平衡差別不太多。


    另外往年舊衣縫縫補補再穿上幾年,就可以省下幾匹布出售貼補家用,要是為當兵在外的兒子多幾身換洗,那就緊張了。


    這就是尋常百姓家的精打細算。


    可是現在,沈兵整出這紡織作坊,輕輕鬆鬆的就日產一百匹布……這已相當於一百個手工熟練的婦人織上一個多月了。


    而且紡織作坊進入生產周期後就是每天都會源源不斷的生產出布。


    扶蘇隨隨便便一算……這要是一年下來,這紡織作坊豈不是抵得上數千婦人的工作量?


    而且這還算不上什麽,因為目前隻有兩百餘具水力織機,若是繼續擴大作坊規模增加設備,這差距就會越來越大。


    沈兵沒有忙著擴大規模,因為他覺得在此之前可以對這水力織機做一些合理的改進。


    這水力織機其實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但就像之前投石機也要慢慢升級自己才能始終保持技術優勢一樣,水力織機的改進也應該一步步來。


    然而有些東西的改進卻是迫在眉睫。


    比如一具水車隻推動一具織機會出現水力及水車浪費的問題,隻需要對主軸進行一個簡單的串聯再增加水力,一具水車完全可以推動五具甚至更多織機。


    另一方麵布匹也需要投入市場後進一步檢驗其質量,否則大規模批量生產後才發現問題損失就大了。


    所以十天後沈兵就讓蒙良將生產出的布匹運送到雁門郡售賣……


    蒙良雖說不是商人出身,但以他的身份以及到處都有狐朋狗友,去哪裏打通關係甚至設下一個零售部都不是大問題。


    意料之中,這批布運抵雲中郡後不過半天時間就一售而空:一匹四十五錢質量又是難得的上乘,不被搶光才是怪事。


    就像計劃的一樣,布匹售出後馬上就換成糧食運迴雲中郡。


    這過程甚至不需繳稅……


    戰國時期商人及工人的稅收其實很難徵收。


    商人還算好,比如有固定的商鋪或是在集市售賣,這些地方郡府有辦法參與的就可以徵收。


    若隻是臨時的交易地方都沒來得及參與,比如像蒙良這樣千餘匹布運來隻半天便就地售完……確切的說並不是集中在雁門郡出售,而是一路運往雁門郡的路上就沿途出售。


    隻不過沿途大多是窮苦百姓購買力不強,且主要是以物易物……雲中郡的布匹就支持以糧食換布匹。


    這類的交易政府想徵到稅都難。


    其實別說古代,就算是現代對街頭的小商小販或者偷稅漏稅都是防不勝防。


    工籍更不必說了,這個地方打下零工拿到工錢就走人換個地方,地方根本就不知道、不確定也無法跟蹤每個工人都賺了多少錢要繳多少稅。


    隻有農民的徵稅才是固定且易實施的:根據你擁有的田地來征,怎麽也跑不掉。


    這也是古時重農抑商且工籍地位低的原因之一。


    不過當然,沈兵為了不讓人抓住把柄同時也是為了長期發展,所以讓蒙良主動到雁門郡郡守那報備並繳稅。


    初時一切都很順利。


    雲中郡距離雁門郡不過一百六十公裏。


    五天一個來迴,運去的是布匹帶迴的就是一車車糧食。


    隻不過糧食與布匹的體積不一樣,所以還有盈餘的錢。


    蒙良似乎很享受這過程,他迴來就對沈兵說道:


    「將軍,此去一趟又能一路觀光又能與酒友相聚,還能售布賺錢。」


    「往後有這等好事便交給屬下了。」


    這方麵蒙良其實是有點逆反心理。


    他其實並不缺錢,且從小到大都衣食無憂。


    但也因此被周邊乃至家人定義為「紈絝子弟」……這種從來沒賺過錢花的都是家人給的錢的人,一旦自己會賺錢就會有一種新的體驗。


    甚至可以說這不隻是一種「體驗」,更是一種「驕傲」、「自信」、「自豪」。


    要說有什麽能收服這種玩世不恭的公子哥,隻怕隻有這種來自其內心的自豪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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