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順先前殺了常大,石子投大海一般,沒鬧出多大動靜,除卻多了一紙畫像文書通緝外,並不見官府如何搜捕。


    偌大的野澤,足夠望而生畏了,更別提如今官府腐敗叢生,哪會下力氣去破案,琢磨著多撈些錢才是正理。


    而眾多漁民,對於常大身死,一個個拍手稱快。


    雖說有貪婪之人去在野澤之中找尋黃幺蹤跡,想要獲得幾兩賞銀,不過多是暗中行事,若為人知道了去,那是要戳脊梁骨的。


    往後還如何在漁民中立足?


    因此,黃幺藏身野澤荒島,還算安穩,沒被人找到。


    黃幺整日待在一處地方,並非無所事事,每次見到張順,都會贈幾條較為罕見,價值更高的魚種。


    黃幺船停靠在側,烏篷船上有吃飯的家夥,閑來無事,也會撒上幾網。


    一些野澤常見的黑魚、刺目魚不要,而專挑膠魚這些上等貨。


    黃幺捕魚多年,練就的技藝不差,可不是張順能比的。


    雖年歲更大,可自從知曉張順能殺常大後,黃幺就一直以‘順哥’相稱。


    拳頭大道理才大,興許再過些時日,順哥還會再漲漲,成了‘順爺’。


    黃幺不知張順用了甚麽法子將人殺死,分明是個年紀更小,個頭更矮的小子,就這般殺了魁梧的常爺?


    黃幺遠遠見過幾名漁夫攀談,一個個開懷大笑,潛水過去,偷偷聽到了隻言片語,所以知道張順所言為真。


    前段經過常大那一番折磨,黃幺體會到了人情冷暖,吊在埠口時,先前與自己還算交好的漁民,生怕與偷賣魚產生關聯,惹火上身,一個個都佯裝不識,一口水都沒得喝。


    這也就罷了,待常大放了黃幺後,又恐受傷了的黃幺借錢治傷,還不上就一命嗚唿,更是劃清界限。


    張順殺掉將自己父子倆多年積蓄擄掠一空並險些殺死自己的常大,黃幺感激涕零。


    常大死後,動靜雖小,但張順還是沒輕易再次出手,接連在埠口殺人,是嫌弄出來的動靜不大?


    官府就算再腐敗,再無所作為,也不會眼睜睜見埠口接連死人,以致於人人自危罷?


    張順來到魚市,四處望了望,沒見於來福。


    兩人上岸日子多有相同,可也並非每次都會碰上。


    倒是有幾名漁霸的人站在四處。


    常爺死後,魚龍幫沒幾日便派來了一人,負責統轄此處,隻知道人叫虎爺,姓甚名誰,一概不知。


    與常大這笑麵虎不同,這位虎爺身材削瘦,個頭不高,不過麵容陰翳,手段狠辣,初來之時,就向漁民征收前幾日魚龍幫因無人主事而不曾征繳的漁稅。


    但凡漁夫臉上稍有不滿,動輒鞭笞。


    憑仗著這股兇厲,虎爺三兩日就在吉雲埠站穩腳跟,常大當初那幫子手下,沒人敢搞甚麽陽奉陰違的勾當。


    況且,人確有實力,上次在萱娘酒鋪,張順聽酒客說,虎爺似乎是一名武師,連常大都非其敵手,著實不容小覷。


    張順朝著偏角落的一處空攤位走去,有這段時間認識的漁夫打著招唿。


    魚市攤位有著不小的講究,其中位置最好的幾塊地方,都是在漁民當中身強體壯那幾人的,無人敢招惹。


    這些人不敢得罪魚龍幫的漁霸,卻能對更弱小的漁民動手。


    拳頭大小的道理,在這小小的魚市當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張順如今氣力一般,身量一般,很有自知之明,也不去爭搶,每次來此,隻在較偏僻的地方坐。


    耳邊傳來嘈雜的聲音,不時能聽到漁夫竊竊私語,說著如今的虎爺和當初常爺哪個好些,哪個壞些。


    其實一丘之貉,有何可比較的。


    關於常爺,眾人都在漸漸淡忘,張順尋思著黃幺再熬十天半月,蓄須足夠長了,換上一身衣服,大抵也就能在野澤走動了。


    張順賣了大半時辰的魚後,見到了拎著竹簍,姍姍來遲的於來福,舉起手,叫了一聲。


    於來福聽到聲音,移步走來。


    張順打量一眼於來福,神色有些困乏,臉色似有異樣,“來福,今日怎麽來得這麽晚?我都以為你今日沒上岸呢。


    臉色怎麽不太對,莫非害了病?”


    於來福神色有些躲閃,“昨日沒休息好。”


    張順沒多想,“今日丁雅大婚,我得去一趟城,正準備收攤,你來了。


    正好你幫我賣魚,晚會到萱娘那,我請你吃碗酒。”


    於來福催促道:“這都甚麽時辰了,你還在這磨蹭?從吉雲埠到城裏,得走一個多時辰呢!”


    張順從竹簍中拿來一條魚,用一根草繩串在魚嘴裏,不慌不忙道:“我又不是走著去。


    埠口的段老頭今個進城,我剛好趁個驢車,拿一條魚算是當作謝禮了。”


    段老頭有一驢車,專門運送來往城池和吉雲埠的人,換成前世話來說,段老頭就是私家車司機。


    張順前不久在萱娘酒鋪和老頭拚了一桌,因此相識。


    “走了,傍晚迴來一起去萱娘那。”


    於來福見張順離去,鬆了一口氣。


    他昨日傍晚就已上岸,今日之所以來得晚了,是因為去了一趟暗巷。


    溫柔鄉是英雄塚,食髓知味啊。


    並非是於來福不遵守老爹的臨終遺言,而是到了暗巷後,見了那位老鴇。


    老鴇年歲四五十,瞧著於來福有些眼熟,問了身份,於來福有些心虛,隻答了自己姓於。


    而聽到於來福自報家門說姓於,老鴇問了問來福父親是否是於來祿。


    “來祿年輕時是暗巷常客,我剛在暗巷時,受了他不少的關照,之後我倆就成了熟識。


    你爹當年年輕氣盛,一夜能五次六次,兇猛得很,後來年紀漸漸大了,囊中羞澀,說不會再來,我先前告訴他不要錢,可經過一次體力不支後,你爹興許覺得丟了人,就沒再沒了消息……


    你小子一來,我看你那側臉,和你爹一模一樣。


    以前沒來過這兒罷?還是個雛?


    雖然我很久沒接客了,不過是你的話,老娘倒是能教教你怎麽做,省得往後被女人拿捏……”


    於是,來福這小子就被老鴇拿捏了,這些時日,一上岸,就往暗巷跑。


    老爹臨終前沒說啥話,隻唯一留下不沾嫖的遺言,結果老爹卻是個年輕時天天逛暗巷的浪蕩子,一次兩次不夠,還五六次?


    於來福深感老爹不靠譜,還耽誤他二十年光景,可恨長槍無用處啊!


    甚麽絕不沾嫖,甚麽娶婆娘,統統拋到了腦後。


    婆娘是單倍的快樂,而暗巷,卻是雙倍乃至三倍的快樂啊!


    於來福知曉老爹那檔子事後,可沒了心理負擔。


    ……


    張順拎著魚走到埠口東邊的官道上,沒等多久,就見到段老頭駕著驢過來。


    驢車可沒權貴公子那麽富麗堂皇,沒甚麽車箱,就倆輪子上馱著一木板而已。


    車子四周坐了數人,都是些穿著滿是補丁衣服的平頭百姓。


    和張順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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