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重用太史家,減少和稀泥
重生周幽王,打造大周帝國 作者:螽斯先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提前設立濟北郡,但暫不推行郡縣製,由姬掘突擔任濟北布政使,太子姬宜臼擔任濟北按察使。
淮陽郡維持原有管轄範圍,繼續由屠休兼任太守。
南陽郡同樣維持原有管轄範圍,擢升太史伯陽父第三子,即太史霘擔任太守。
提前設立泗水郡,管轄淮泗一帶,由於目前屬於前線交戰區域,由杜伯祁嶜擔任名譽太守。
九江郡東到巢湖,南至鄱陽湖,開始逐步推行郡縣製,繼續由蔣澄擔任太守。
南地郡、漢東郡與漢中郡未做調整,仍然由姬酴、太史伯陽父及姬友擔任太守。
將蜀地一分為二,西為蜀地郡,東為巴地郡,由岐伯蝕與甘伯胥分別擔任臨時太守。
岐伯蝕曾是岐國國君,甘伯胥則為甘國國君。
早在姬宮湦吞並王畿諸侯時,二人便先後選擇歸附姬宮湦,隨後表現與芮伯多父相當。
巴蜀兩郡民風迥異,而且地域較為特殊,由此二人擔任分別臨時太守,也算姬宮湦對其等的一種考驗。
隴西郡維持原有管轄範圍,繼續由魏姝擔任太守。
西北方向,三大邊郡與河西走廊合並,成立西涼郡,由鎮守西北的鷹擊軍中郎將,偏將軍趙世父兼任太守。
至此,大周帝國實控疆域劃分為十八個郡。
……
由於布帛內容屬實有些多,大約過去一刻鍾,才有人開口表態。
“啟稟大王,臣讚同此案!”
姬宮湦抬頭望去,正是最後抵達大殿的媯子騭,不由得會心一笑。
“太禦為何讚同?”
媯子騭直率道:“臣此前司職太禦,事務過於瑣碎,且與他人多有重疊。如今司職太祿,往後便能專心處理事務。”
姬宮湦提醒道:“爾已不再是虎賁軍中郎將。”
媯子騭答:“虎賁軍中郎將本就隻是虛領,況且臣年事漸長,此前涉足朝堂,明白大周依舊缺少治世文臣,臣司職太祿再好不過。”
姬宮湦頷首:“太祿執掌官吏人事,最為需要的,便是爾等秉直剛正之忠臣。”
媯子騭簡單拱手道:“臣多謝大王如此厚愛!”
姬宮湦問:“除去與爾有關事項,其餘安排可有不足之處?”
媯子騭搖搖頭:“大王如此安排,定然自有計較,臣不善國謀,是以悉數讚同大王之策。”
姬宮湦並未強求,而是轉而望向太督內史冂、太倉姬綦及太輜薑濉。
至於寺人尨、內史伯朙與屠慕等人,曾跟隨姬宮湦一同編撰布帛,對其中不解之處,早已了然於心。
太倉姬綦思索片刻:“啟稟大王,臣有兩處不解。”
姬宮湦問:“是哪兩處?”
太倉姬綦道:“其一,太史本屬九公之一,太史銑並無過錯,如今卻降為國史編撰署卿士,是否會有無罪而貶之嫌疑?”
姬宮湦抬手示意屠慕。
屠慕當即起身解答。
“對太史銑個人而言,職級確實由九公降至十三卿。”
太倉姬綦道:“吾認為,此舉頗為不妥也。”
屠慕道:“對太史一門而言,除太史伯陽父繼續擔任漢東郡太守外,大王亦擢升太史柸為太宣,並提拔太史霘為南陽郡太守。”
太倉姬綦若有所思。
“太史一門,曾有一公一太守,如今為一公三太守,確實屬於更加重用。然而對太史銑個人而言,委實有些尷尬。”
屠慕道:“太史銑身為太史一門嫡長子,應當誌在史學,而非職級調整。況且涉及升降,大王早有應對之策。”
“敢問是何應對之策?”
“正式頒布之前,會找太史銑提前商討。太史銑若要九公之位,便由其出任太宣,其二弟太史柸則為國史編撰署卿士。”
“言下之意,太宣與國史編撰署卿士,由太史銑與太史柸自行抉擇?”
麵對太倉姬綦詢問,屠慕十分明確地點點頭。
太倉姬綦轉而望向姬宮湦,同樣得到明確的示意,心中不禁有些詫異。
“大王,此舉是否有些兒戲?”
姬宮湦笑道:“對孤王而言,公卿乃朝堂支柱,有才德者居之,並非終生不變。如今由其等自行抉擇,往後若不稱職,再作調整便是。”
太倉姬綦頓首:“大王聖明!”
姬宮湦轉而望向媯子騭。
“太禦與太史銑交情平淡,方才並無異議,便由太禦代孤王,向太史銑傳達此事。”
媯子騭拱手領命。
姬宮湦不禁想起前世,往往是誰發現問題,就會莫名其妙變成誰的責任,以至於很多人發現問題,都會當作沒有發現。
對姬宮湦而言,往後依舊會將主要精力放在開疆拓土,大周帝國必須擁有效率更高的運轉機製。
對九公十三卿及郡縣鄉閭,權責劃分越清晰,處置細則越明確,無效奏報便會越少。
若是有問題,無論是誰發現,都需要根據問題所屬領域,交由相關屬寮處置。
譬如某地道路年久失修,隻要有人發現並上報,便會將此事交由運載管理署處置。
運載管理署在標準期限內修好道路,那便是無功無過。
若是超過標準期限,則由太督屬寮介入調查。外部原因導致,可以適當寬限。內部原因造成,便會進行懲處。
隻要設置好解決標準與失職認定,不是單純看出現問題的數量,相關屬寮便不會推諉與和稀泥。
亦如治安巡檢署,所轄區域內出現案件,並非治安巡檢署官吏失職,而是治安巡檢署官吏本職工作。
故意置之不理,有意隱瞞偏袒,刻意刁難汙蔑等,才是真正的失職。
……
姬宮湦快速迴過神。
“太倉方才言及,有兩處不明,另一處是何?”
太倉姬綦道:“賑濟倉是為救災恤患專門設立,原先由太倉屬寮代為管轄,如今設立災害防治署,是否要將賑濟倉移交災害防治署直接管轄?”
姬宮湦搖搖頭:“賑濟倉依舊由太倉屬寮代為管轄。災害防治署負責執辦,錢糧則由太倉屬寮接納與支出。”
太倉姬綦不解:“二者互相製約,是否會造成延誤?”
姬宮湦道:“災害麵前,比起救治可能會有所延誤,如何避免有人從中發難財,才是重中之重。”
淮陽郡維持原有管轄範圍,繼續由屠休兼任太守。
南陽郡同樣維持原有管轄範圍,擢升太史伯陽父第三子,即太史霘擔任太守。
提前設立泗水郡,管轄淮泗一帶,由於目前屬於前線交戰區域,由杜伯祁嶜擔任名譽太守。
九江郡東到巢湖,南至鄱陽湖,開始逐步推行郡縣製,繼續由蔣澄擔任太守。
南地郡、漢東郡與漢中郡未做調整,仍然由姬酴、太史伯陽父及姬友擔任太守。
將蜀地一分為二,西為蜀地郡,東為巴地郡,由岐伯蝕與甘伯胥分別擔任臨時太守。
岐伯蝕曾是岐國國君,甘伯胥則為甘國國君。
早在姬宮湦吞並王畿諸侯時,二人便先後選擇歸附姬宮湦,隨後表現與芮伯多父相當。
巴蜀兩郡民風迥異,而且地域較為特殊,由此二人擔任分別臨時太守,也算姬宮湦對其等的一種考驗。
隴西郡維持原有管轄範圍,繼續由魏姝擔任太守。
西北方向,三大邊郡與河西走廊合並,成立西涼郡,由鎮守西北的鷹擊軍中郎將,偏將軍趙世父兼任太守。
至此,大周帝國實控疆域劃分為十八個郡。
……
由於布帛內容屬實有些多,大約過去一刻鍾,才有人開口表態。
“啟稟大王,臣讚同此案!”
姬宮湦抬頭望去,正是最後抵達大殿的媯子騭,不由得會心一笑。
“太禦為何讚同?”
媯子騭直率道:“臣此前司職太禦,事務過於瑣碎,且與他人多有重疊。如今司職太祿,往後便能專心處理事務。”
姬宮湦提醒道:“爾已不再是虎賁軍中郎將。”
媯子騭答:“虎賁軍中郎將本就隻是虛領,況且臣年事漸長,此前涉足朝堂,明白大周依舊缺少治世文臣,臣司職太祿再好不過。”
姬宮湦頷首:“太祿執掌官吏人事,最為需要的,便是爾等秉直剛正之忠臣。”
媯子騭簡單拱手道:“臣多謝大王如此厚愛!”
姬宮湦問:“除去與爾有關事項,其餘安排可有不足之處?”
媯子騭搖搖頭:“大王如此安排,定然自有計較,臣不善國謀,是以悉數讚同大王之策。”
姬宮湦並未強求,而是轉而望向太督內史冂、太倉姬綦及太輜薑濉。
至於寺人尨、內史伯朙與屠慕等人,曾跟隨姬宮湦一同編撰布帛,對其中不解之處,早已了然於心。
太倉姬綦思索片刻:“啟稟大王,臣有兩處不解。”
姬宮湦問:“是哪兩處?”
太倉姬綦道:“其一,太史本屬九公之一,太史銑並無過錯,如今卻降為國史編撰署卿士,是否會有無罪而貶之嫌疑?”
姬宮湦抬手示意屠慕。
屠慕當即起身解答。
“對太史銑個人而言,職級確實由九公降至十三卿。”
太倉姬綦道:“吾認為,此舉頗為不妥也。”
屠慕道:“對太史一門而言,除太史伯陽父繼續擔任漢東郡太守外,大王亦擢升太史柸為太宣,並提拔太史霘為南陽郡太守。”
太倉姬綦若有所思。
“太史一門,曾有一公一太守,如今為一公三太守,確實屬於更加重用。然而對太史銑個人而言,委實有些尷尬。”
屠慕道:“太史銑身為太史一門嫡長子,應當誌在史學,而非職級調整。況且涉及升降,大王早有應對之策。”
“敢問是何應對之策?”
“正式頒布之前,會找太史銑提前商討。太史銑若要九公之位,便由其出任太宣,其二弟太史柸則為國史編撰署卿士。”
“言下之意,太宣與國史編撰署卿士,由太史銑與太史柸自行抉擇?”
麵對太倉姬綦詢問,屠慕十分明確地點點頭。
太倉姬綦轉而望向姬宮湦,同樣得到明確的示意,心中不禁有些詫異。
“大王,此舉是否有些兒戲?”
姬宮湦笑道:“對孤王而言,公卿乃朝堂支柱,有才德者居之,並非終生不變。如今由其等自行抉擇,往後若不稱職,再作調整便是。”
太倉姬綦頓首:“大王聖明!”
姬宮湦轉而望向媯子騭。
“太禦與太史銑交情平淡,方才並無異議,便由太禦代孤王,向太史銑傳達此事。”
媯子騭拱手領命。
姬宮湦不禁想起前世,往往是誰發現問題,就會莫名其妙變成誰的責任,以至於很多人發現問題,都會當作沒有發現。
對姬宮湦而言,往後依舊會將主要精力放在開疆拓土,大周帝國必須擁有效率更高的運轉機製。
對九公十三卿及郡縣鄉閭,權責劃分越清晰,處置細則越明確,無效奏報便會越少。
若是有問題,無論是誰發現,都需要根據問題所屬領域,交由相關屬寮處置。
譬如某地道路年久失修,隻要有人發現並上報,便會將此事交由運載管理署處置。
運載管理署在標準期限內修好道路,那便是無功無過。
若是超過標準期限,則由太督屬寮介入調查。外部原因導致,可以適當寬限。內部原因造成,便會進行懲處。
隻要設置好解決標準與失職認定,不是單純看出現問題的數量,相關屬寮便不會推諉與和稀泥。
亦如治安巡檢署,所轄區域內出現案件,並非治安巡檢署官吏失職,而是治安巡檢署官吏本職工作。
故意置之不理,有意隱瞞偏袒,刻意刁難汙蔑等,才是真正的失職。
……
姬宮湦快速迴過神。
“太倉方才言及,有兩處不明,另一處是何?”
太倉姬綦道:“賑濟倉是為救災恤患專門設立,原先由太倉屬寮代為管轄,如今設立災害防治署,是否要將賑濟倉移交災害防治署直接管轄?”
姬宮湦搖搖頭:“賑濟倉依舊由太倉屬寮代為管轄。災害防治署負責執辦,錢糧則由太倉屬寮接納與支出。”
太倉姬綦不解:“二者互相製約,是否會造成延誤?”
姬宮湦道:“災害麵前,比起救治可能會有所延誤,如何避免有人從中發難財,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