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是中國古代法醫學著作。南宋宋慈著,刊於宋淳祐七年(1247年),是世界上現存第一部係統的法醫學專著。該書的最早版本,當屬宋淳祐丁未宋慈於湖南憲治的自刻本,繼又奉旨頒行天下,但均已不傳。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蘭陵孫星衍元槧重刊本或稱《岱南閣叢書》本;此外又有從《永樂大典》中輯出的2卷本;清代多種刻本與元刻本完全相同。還有1937年商務印書館的《叢書集成(初編)》本。現較通行的有:法律出版社1958年的《洗冤集錄點校本》;群眾出版社1980年出版楊奉琨校譯本《洗冤錄校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1年出版賈靜濤點校本。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於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曆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後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並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餘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麵有關,深知“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於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發現吏仵jiān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複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曆試之淺”,於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鑒》等數家,薈萃厘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宋慈死後,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禦書墓門。其摯友劉克莊(後村)在墓誌銘中讚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穀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
本書5卷53目,約7萬字。前有作者自序。卷1包括條令、檢覆總說、疑難雜說等目;卷2—卷5分列各種屍傷的檢驗區別等項。《條令》目下輯有宋代曆年公布的條令29則,都是對檢驗官員規定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其餘52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內容亦有穿插交錯,但細加縷析,其內容大致可分三方麵:1、檢驗官員應有的態度和原則;2、各種屍傷的檢驗和區分方法;3、保辜和各種救急處理。本書對屍體現象、窒息、損傷、現場檢查、屍體檢查等方麵都有較科學的觀察和歸納,有的達到相當jing細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屍斑的發生與分布;**的表現和影響條件;屍體現象與死後經過時間的關係;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溝的特征及影響的條件;自縊、勒死與死後假作自縊的鑒別;溺死與外物壓塞口鼻而死的屍體所見;窒息xing玫瑰齒的發現;骨折的生前死後鑒別;各種刃傷的損傷特征;生前死後及自殺、他殺的鑒別;致命傷的確定;焚死與焚屍的區別;各種死亡情況下的現場勘驗方法等。第52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縊、水溺、暍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及單方數十則,都是通過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謹之至也。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曆未深,驟然嚐試,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jiān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縱有敏者,一心兩目,亦無所用其智,而況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為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複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曆試之淺。遂博采近世所傳諸書,自《內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見,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示我同寅,使得參驗互考,如醫師討論古法,脈絡表裏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針砭,發無不中。則其洗冤澤物,當與起死迴生同一功用矣。淳祐丁末嘉平節前十ri,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閣、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參議官宋慈惠父序。
賢士大夫或有得於見聞及親所曆涉,出於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紙錄賜,以廣未備。慈拜稟
洗冤集錄序終
因今ri停電故暫不更新一天,但每ri在起點激揚文字竟已成習慣,不上來說點什麽心裏感到有點失落,也許是在起點有那麽多的朋友一直在支持我吧。當時我一時衝動在起點寫下此文,後來知道這種小說是很難有出頭之ri的,我曾經想過要放棄,但又想它好歹還有一些人看的,為了那些賞識它的人我又義無返顧的寫了下去,我不求它的結果怎樣,也許在許多年後我看到這些文字,和朋友們的留言,我也就不虛到起點一迴了,因為我圓了自己的一個夢。《洗冤錄》一直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有機會傳上來與大家共勉。
宋慈(1186—1249),字惠父,南宋福建建陽人,法醫學家。少受業於同邑“考亭高第”吳稚門下,受朱熹的考亭學派(又稱閩學)影響很深。南宋寧宗嘉定十年(1217)進士,曆任主簿、縣令、通判兼攝郡事。嘉熙六年(1239),升提點廣東刑獄,後又移任江西提點刑獄兼知贛州。淳祐年間,除直秘閣,提點湖南刑獄並兼大使行府參議官,協助湖南安撫大使陳處理大使行府一切軍政要務。宋慈居官清廉剛正,體恤民情,不畏權豪,決事果斷。20餘年官宦生涯中,大部分時間與刑獄方麵有關,深知“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認為檢驗乃是整個案件“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因而對於獄案總是審之又審,“不敢生一毫慢易心”。發現吏仵jiān巧欺侮,則亟予駁正;若疑信未決,必反複深思,決不率然而行。認真審慎的實踐,得出一條重要經驗,“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曆試之淺”,於是博采近世所傳諸書如《內恕錄》、《折獄龜鑒》等數家,薈萃厘正,參以自己的實際經驗,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供省內檢驗官吏參考,以指導獄事的檢驗,達到“洗冤澤物”的目的。宋慈死後,理宗為表彰他的功績,曾為其禦書墓門。其摯友劉克莊(後村)在墓誌銘中讚他“奉使四路,皆司臬事,聽訟清明,決事剛果,撫善良甚恩,臨豪滑甚威,屬部官吏以至窮閭委巷,深山幽穀之民,鹹若有一宋提刑之臨其前。”
本書5卷53目,約7萬字。前有作者自序。卷1包括條令、檢覆總說、疑難雜說等目;卷2—卷5分列各種屍傷的檢驗區別等項。《條令》目下輯有宋代曆年公布的條令29則,都是對檢驗官員規定的紀律和注意事項。其餘52目,排列分卷不甚有序,各目下內容亦有穿插交錯,但細加縷析,其內容大致可分三方麵:1、檢驗官員應有的態度和原則;2、各種屍傷的檢驗和區分方法;3、保辜和各種救急處理。本書對屍體現象、窒息、損傷、現場檢查、屍體檢查等方麵都有較科學的觀察和歸納,有的達到相當jing細的程度。主要成就有:屍斑的發生與分布;**的表現和影響條件;屍體現象與死後經過時間的關係;棺內分娩的發現;縊死的繩套分類;縊溝的特征及影響的條件;自縊、勒死與死後假作自縊的鑒別;溺死與外物壓塞口鼻而死的屍體所見;窒息xing玫瑰齒的發現;骨折的生前死後鑒別;各種刃傷的損傷特征;生前死後及自殺、他殺的鑒別;致命傷的確定;焚死與焚屍的區別;各種死亡情況下的現場勘驗方法等。第52目“救死方”下,收集了自縊、水溺、暍死、凍死、殺傷及胎動等搶救辦法及單方數十則,都是通過經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幽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謹之至也。年來州縣,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選,更曆未深,驟然嚐試,重以仵作之欺偽,吏胥之jiān巧,虛幻變化,茫不可詰。縱有敏者,一心兩目,亦無所用其智,而況遙望而弗親,掩鼻而不屑者哉!慈四叨臬寄,他無寸長,獨於獄案,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為欺,則亟與駁下;或疑信未決,必反複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虛被澇漉。每念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皆原於曆試之淺。遂博采近世所傳諸書,自《內恕錄》以下,凡數家,會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見,總為一編,名曰《洗冤集錄》,刊於湖南憲治,示我同寅,使得參驗互考,如醫師討論古法,脈絡表裏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針砭,發無不中。則其洗冤澤物,當與起死迴生同一功用矣。淳祐丁末嘉平節前十ri,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閣、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參議官宋慈惠父序。
賢士大夫或有得於見聞及親所曆涉,出於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紙錄賜,以廣未備。慈拜稟
洗冤集錄序終
因今ri停電故暫不更新一天,但每ri在起點激揚文字竟已成習慣,不上來說點什麽心裏感到有點失落,也許是在起點有那麽多的朋友一直在支持我吧。當時我一時衝動在起點寫下此文,後來知道這種小說是很難有出頭之ri的,我曾經想過要放棄,但又想它好歹還有一些人看的,為了那些賞識它的人我又義無返顧的寫了下去,我不求它的結果怎樣,也許在許多年後我看到這些文字,和朋友們的留言,我也就不虛到起點一迴了,因為我圓了自己的一個夢。《洗冤錄》一直是我喜歡的一本書,有機會傳上來與大家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