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曉翹給幾條評論點了讚,忍不住打了個哈欠,自言自語道,“困了,再刷一個,就睡覺覺去。”


    她說著,手指一劃。


    【人販子餘華英不服死刑將二審#人販子可恨#法律#天網恢恢】


    【1995年五歲小女孩被餘華英拐賣,和自己的父母兩地分離,十年之後女孩才找到自己的家,但是卻得知父母在自己被拐賣的三年之內相繼去世。


    女孩變成了失去雙親的孤兒,而且人販子餘華英在拐賣女孩時對女孩拳打腳踢,欺負虐待。


    然而餘華英在被捕之後並沒有悔改道歉,振振有詞,被判死刑之後當即提起上訴,拒不悔改。】


    (雲淡風輕:人販子一個人毀掉了一個家庭,支持死刑!)


    (西伯利亞鐵獸:餘華英必須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加書架的都是小可耐:閨女被拐,父母兩三年相繼去世,人販子必死!支持!!)


    (給好評的都是小寶貝:在古代人販子餘華英早就人頭落地了,就是官府不管也會被老百姓亂棍打死!這種惡劣的人上訴就應該被駁迴,維持原判,死刑立即執行(怒火怒火怒火))


    (給大大送一個小花花:這種人不配活著)


    (愛你們哦:她的良心呢?她難道沒有孩子嗎)


    (寫個評論會發財哦:她根本不配稱為人)


    葉曉翹本來還有些困意,這時看的義憤填膺,忍不住發表評論:


    (小葉子姐姐:人販子,漢奸,國賊,間諜,殺無赦,都應該立即執行!!!)


    秦朝。


    本來前麵就因為那鬼哭狼嚎的什麽給煩著。


    此刻看見天幕竟然出現了這樣的一個人。


    嬴政火冒三丈。


    真的“新仇舊恨”一起來。


    按照《秦律》不管拐賣的是不是未成年全部處以死刑!


    “把那些人伢子立刻全部車裂!”


    “偌”


    西漢。


    孝文竇皇後看著天幕,氣得咬牙攥拳,“我那可憐的弟弟竇廣國就是被掠賣人給拐走了!”


    “這種掠賣人要在她腦門上刻字,讓她一輩子遭受世人唾棄!判她磔刑!”


    “先割皮肉,再一塊塊斷肢最後再割斷咽喉,暴屍野外!”


    唐朝。


    李世民看了天幕,想到了《唐律疏議》的規定。


    拐賣人口的罪犯將處以流刑,就是將犯人流放邊疆。


    此外,凡是參與拐賣人口的,如中間人和買家,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看來真的是太便宜了這些牙婆,以後這些牙婆全部處以死刑!”


    明朝。


    朱棣氣憤起身,驚道,“這掠賣人不給朕斬了,朕今晚都睡不著!”


    一旁的太監立即附和,“皇上說得對,這時代的官府律法真的不如我朝。”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者,斬立決!(砍頭)”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且致孩童命喪者——腰斬!”


    “依大明律,拐帶孩童且采生折枝者,淩遲!”


    (采生折枝是說拐走兒童並人為製造殘疾或怪狀,以博得他人同情而獲取金錢)


    朱棣連連點頭,“還是我朝英明!”


    “來人,宣刑部和督察院,朕要與之商討加強對掠賣人的刑法!”


    宋代。


    包拯神色凝重看著天幕,漆黑如墨的臉似乎更黑了幾分。


    他看向身側的公孫策,“師爺,你怎麽看?”


    公孫策神色肅穆,“我朝拐賣婦女的情況嚴重。”


    “很多地方惡霸欺男霸女,把良家女子拐賣到緬甸,越南,契丹還有西夏等地。”


    “不過我朝天子聖明,下令參與拐賣婦女的人一律絞刑處死,從犯也要打100大板再流放三千裏。”


    “我朝的行刑木板都是濕木灌鉛,隻怕被打100大板之後不死也殘。”


    包拯忍不住捋了捋胡子點頭,“看來你刑法律條背的不錯。”


    “走,我們現在就去公堂,把牢獄裏未能行刑的略買人就地正法!”


    清朝。


    康熙不解的看著天幕,怎麽對拐子還這樣處理?


    看來後世的律法不是很完善!


    這些拐子做著傷天害理的事情,拆散了多少家庭!


    要是按照《大清律例》這些拐子就應該處以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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