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來!
帶著女兒妹妹混娛樂圈 作者:川流不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本文前期狗血,好久之前寫的不想改了,嘿嘿。但是後期側重娛樂圈,次重兩個兩個小姑娘。)
(另外,本書單女主,中後期會走出國門,布局宏大,且本書屬於慢熱型,大概率會有一千七八百章。)
(還有,家人們,看書別太帶腦子,不然你會不開心的,腦子寄存處!!!)
想把我唱給你聽
趁現在年少如花
花兒盡情的開吧
……
最最親愛的人呐
路途遙遠我們在一起吧!
……
傍晚的霞光總是那麽迷人,輕輕的蓋在身上,猶如披上一件來自仙界的霓裳羽衣,既有聖潔,又有墮入凡塵的煙火氣。
林鹿踉蹌的走在馬路上,深藍色的西裝被隨意的搭在了肩膀上。
單穿著一件白色襯衫,這在深秋的季節,還是有點罕見的。
二十二歲的年紀,卻配上了極為成熟的大背頭,那厚重的發膠味,隔著老遠就能聞見。
臉色酡紅,眼皮耷拉,白色襯衫上麵有著一大片的紅色,一看就是喝多了。
林鹿確實是喝多了,兩天前,林鹿的舍友結婚,作為他朋友中的顏值擔當,林鹿自然是當仁不讓的首席伴郎。
而今天正好是酒席,酒席在一家星級酒店舉行,總共來了五六十桌人。
氣氛熱鬧異常,一頓飯吃到剛剛才結束。
迴想著自己的好舍友,好兄弟,好基友,含情脈脈的對著他的未婚妻唱著這首老狼的《想把我唱給你聽》。
女孩雙手捂嘴,一雙丹鳳眼緊緊盯著自己的情郎,強忍的眼淚終究還是掉了下來。
坐在底下的韓一陽不知怎麽的也淚眼婆娑起來。
還好沒被另外幾個伴郎看見,要不然準是一通嘲笑。
林鹿家中親戚很多,所以每年或多或少都會跟著父母也好,爺爺奶奶也好,去參加幾次婚禮。
每次人家的婚禮,林鹿絕對是哭的最歡的。每次都會被家人取笑,一個男人,卻如此感性。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平常根本不會哭的他,每次看到舞台上的那對新人,他總是會抑製不住自己的眼淚。
看著人家說些感動的情話,就會哭的稀裏嘩啦。
看見兩人幸福的相擁,也會露出燦爛的笑容。看到兩人莊嚴鄭重的說出誓言,還會在內心也一起真誠的祈禱。
害的家裏人都說林鹿是想要甜甜的戀愛,也想要結婚了。
林鹿長得不差,相反的十分出色。有著絕頂外貌,白皙的皮膚,卻也有著男人的陽剛之氣。
絕對和那些所謂的娘炮不一樣,甚至由於這兩種近乎對立的外貌氣質相互結合,林鹿的魅力更盛。
林鹿母親作為上世紀七十年代生人,當時是大專化工類專業畢業,那時候的大專生絕對比現在的所謂重點大學生更加稀有吃香。
畢業之後進入一家製藥企業,四十餘歲就做到了那家製藥企業的副總。
父親學曆雖低,但好在肯吃苦,敢打拚,也是有著自己的工廠。
可以說,林鹿家底殷實,屬於家裏有礦係列。
高中時學的是藝術類,美術和音樂都有涉及,原因就是林鹿數學奇差。
作為蘇省人,正兒八經的參加高考,要是不經過藝考的加分是絕對上不了大學的。
好不容易藝考考出了全省前三的好成績,甚至素描速寫,兩項滿分位列全省第一,轟動全國。
隻要語數外三門達到240分,所謂的好的大學就可以任由林鹿挑選。
可是藝考是在每年的十二月初,也就代表著還有半年多的時間。
林鹿要天天五點起來,十一點睡覺,日複一日,月複一月的刷題。
畢竟蘇省是題海戰術的發源地,周末雙休,二十張卷子是正常,三十張試卷也絕對不算多。
正好這時候,大專類的院校前來林鹿所在的高中宣傳。
林鹿旁聽之後,原本就不想吃苦,早早逃離戰場的他徹底堅定了信念。
林鹿從小就很懂事,父母也開明。
知道這個事情之後,並沒有阻攔,甚至沒有勸說,而是支持自家兒子的決定。
將決定告知班主任之後,班主任好說歹說,勸了整整一個寒假,終究還是留不住林鹿那顆心。
最後也隻能是怒其不爭,罵了一遍又一遍,還是放林鹿離開了。
脫離苦海的林鹿,就像魚兒迴到了池塘,用八個月的時間遊遍全國,玩心極重。
大專畢竟和大學不一樣,大專隻要三年,而大學需要四年的時間。
三年間,精通美術音樂的林鹿混的如魚得水,甚至組建了自己的樂隊,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走上了網紅的道路。
徹徹底底變了大學時代的風雲人物。
按理來說,如此優秀的林鹿身邊應該不缺少漂亮的女伴。
可是隻有林鹿最親近的朋友兄弟才知道,林鹿有且僅有過一次戀愛。
那個女孩是林鹿的高中同學,高中四個藝術班,林鹿在2班,她在4班。
相識於一場模擬考試,一段時間之後,兩人便互相有了好感,發展成為了戀人的關係。
女孩對林鹿特別好,也特別愛依賴著林鹿,喜歡撒嬌耍小性子。
要換qq情侶名,情侶頭像。
動不動就網購一些小東西,手機殼啊,掛件啊之類的東西,總之都要成雙成對的。
還說過以後要嫁給林鹿,不要房子不要車子不要彩禮錢,隻要林鹿願意要她就夠了。
可是隨著林鹿選擇逃離高考這條道路之後,大半年的時間都在外麵瘋玩。
雖然女孩沒有任何的埋怨,可是林鹿依舊覺得有什麽東西在拖累著他玩樂的腳步。
其實就是內心中的渣男基因,不想因為一顆小草從而放棄整片森林。
於是在某天晚上,林鹿提出了分手,女孩哭的很厲害,怎麽都不願意分手。
“我哪裏不好我可以改”
“我不能沒有你”
“你別不要我”
……
這些卑微的話語從一個女孩子的嘴裏不斷的傾訴出來,當真是喜歡到了骨子裏。
可是鐵了心的林鹿哪裏聽的進去,掛斷了電話,倒頭就睡。
第二天,女孩把林鹿的qq、微信、支付寶好友等等等等全部刪除,林鹿終於鬆了一口氣,覺得再也沒有了負擔。
可是這樣的輕鬆並沒有持續多久,僅僅半年的時間,林鹿就後悔了。
他原本覺得隻要自己願意,立馬就可以擁有甜甜的戀愛,可是卻再也沒有了那種悸動的害羞,不安,緊張與歡喜。
四年的時間,沒有任何一個女孩能夠走進林鹿的心裏。
林鹿的兄弟見了,紛紛給林鹿介紹女朋友。學妹學姐,白領蘿莉,卻被林鹿一一拒絕。
別說出去吃飯,連女孩子親自加林鹿好友都被拒絕了。
除了正常的演出,出席活動,和朋友聚會之外,林鹿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宅男,待在家中,玩著遊戲。
林鹿開始愈加想念那個女孩,雖然從高中同學那裏得知女孩依舊是單身,但林鹿卻拉不下臉,對,就是沒有臉迴頭。
矯情兩字最能形容林鹿,明明很喜歡,可就是由於某種說不上來的原因就是不跨出那一步。
直到一次在超市中兩人遇見,女孩淡漠的看了一眼林鹿,就像看到了陌生人一樣,毫無感情波動,擦肩而過。
林鹿的心,突然好痛!好痛!
……
許是喝了太多酒的原因,以前的一幕幕不斷浮現在林鹿的眼前。
“林鹿,你活該!”
林鹿自嘲的諷刺了自己一句,繼續晃晃悠悠的朝前麵走去。
“哐當!”
林鹿感覺到什麽東西掉到了地上,一看正是手機。
緩緩蹲下了身子,準備將手機撿起來。
就在這時!
突然之間!
一輛卡車直愣愣的朝著林鹿衝了過來,處在視野盲區的林鹿,司機根本沒有看見。
等到林鹿撿起手機站起來,卡車司機才看到林鹿,趕忙踩下刹車,可惜為時已晚。
“砰!”
猛烈的撞擊,直接將林鹿撞飛到了半空中。林鹿突然覺得,時間變得好慢好慢。
哦,原來自己已經走到了馬路中央,怪不得。
……
“我是不是要死了”
“爸媽,對不起!”
……
這一刻的林鹿,變得很清醒,他知道發生了什麽。
父母對他的好,家人對他的關心,女孩對他的愛戀依賴。
一幕幕就像放電影一般從眼前閃過。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一滴淚,悄悄地從林鹿的眼角劃過,滴落在了地上,卻很快又被風幹了。
……
“粑粑,粑粑,你怎麽了,粑粑你不要嚇果果!嗚嗚嗚!”
一個軟糯的、著急的聲音,帶著些許哭腔透過虛空,傳到了林鹿的心裏。
林小果看著眼前怎麽都叫不醒的爸爸,著急的哭出了聲音。
聽著越來越清晰的聲音,林鹿艱難的想要睜開雙眼,數次嚐試,終於撇開了一條縫隙。
映入眼簾的是一個多美好的畫麵啊!
那是一張精致的如童話中的公主一般的臉蛋,年紀雖小,卻沒有嬰兒肥,典型的瓜子臉,白皙的皮膚。
微蹙秀氣的蛾眉,長而翹的睫毛,高聳小巧的瓊鼻由於傷心流淚的原因一皺一皺的。
如水晶般剔透明亮,毫無雜色的大眼睛,還有那薄如蟬翼的櫻唇。
林鹿發誓,這是他見過的最最最最最美好的事物,最最最最最可愛漂亮的孩子。
看著那兀自哭泣傷神的可人兒,林鹿出於本能的想出言安慰。
畢竟他是最喜歡小孩子的。
可剛出聲音,卻感覺喉嚨幹澀到了極致,連口水都咽不下去,隻能發出嗚嗚的聲音。
小女孩聽到了自己爸爸的聲音,立馬抹幹了眼淚看向自己的爸爸。
“粑粑,粑粑,你醒啦,剛剛果果一直叫你,可是你怎麽都不醒,嚇死果果了。嗚嗚嗚,嗚嗚嗚!”
說著說著,又想到了剛剛的場景,女孩又哭了起來。
“水,水,水!”
林鹿倒是想要安慰,可是生理情況不允許,現在的他急需要水來滋潤他那快要冒煙的嗓子。
女孩聽懂了,立馬蹬著兩條小腿,跑了出去,麻溜的從水壺中倒過滿滿一杯水,雙手緊緊捧著,奉若至寶,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林鹿的身邊。
“粑粑,水來了,你快喝吧!”
小女孩俏生生的把杯子遞給了林鹿,雙眸緊緊的盯著自己的爸爸,一刻都不想離開。
“咕嘟咕嘟……”
滿滿一杯水下去,就像久旱逢甘霖一般,令林鹿爽快的很,原本的幹的冒煙的嗓子,也恢複了原來那般,不再是隻能嗚咽了。
(另外,本書單女主,中後期會走出國門,布局宏大,且本書屬於慢熱型,大概率會有一千七八百章。)
(還有,家人們,看書別太帶腦子,不然你會不開心的,腦子寄存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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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親愛的人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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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霞光總是那麽迷人,輕輕的蓋在身上,猶如披上一件來自仙界的霓裳羽衣,既有聖潔,又有墮入凡塵的煙火氣。
林鹿踉蹌的走在馬路上,深藍色的西裝被隨意的搭在了肩膀上。
單穿著一件白色襯衫,這在深秋的季節,還是有點罕見的。
二十二歲的年紀,卻配上了極為成熟的大背頭,那厚重的發膠味,隔著老遠就能聞見。
臉色酡紅,眼皮耷拉,白色襯衫上麵有著一大片的紅色,一看就是喝多了。
林鹿確實是喝多了,兩天前,林鹿的舍友結婚,作為他朋友中的顏值擔當,林鹿自然是當仁不讓的首席伴郎。
而今天正好是酒席,酒席在一家星級酒店舉行,總共來了五六十桌人。
氣氛熱鬧異常,一頓飯吃到剛剛才結束。
迴想著自己的好舍友,好兄弟,好基友,含情脈脈的對著他的未婚妻唱著這首老狼的《想把我唱給你聽》。
女孩雙手捂嘴,一雙丹鳳眼緊緊盯著自己的情郎,強忍的眼淚終究還是掉了下來。
坐在底下的韓一陽不知怎麽的也淚眼婆娑起來。
還好沒被另外幾個伴郎看見,要不然準是一通嘲笑。
林鹿家中親戚很多,所以每年或多或少都會跟著父母也好,爺爺奶奶也好,去參加幾次婚禮。
每次人家的婚禮,林鹿絕對是哭的最歡的。每次都會被家人取笑,一個男人,卻如此感性。
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這樣,平常根本不會哭的他,每次看到舞台上的那對新人,他總是會抑製不住自己的眼淚。
看著人家說些感動的情話,就會哭的稀裏嘩啦。
看見兩人幸福的相擁,也會露出燦爛的笑容。看到兩人莊嚴鄭重的說出誓言,還會在內心也一起真誠的祈禱。
害的家裏人都說林鹿是想要甜甜的戀愛,也想要結婚了。
林鹿長得不差,相反的十分出色。有著絕頂外貌,白皙的皮膚,卻也有著男人的陽剛之氣。
絕對和那些所謂的娘炮不一樣,甚至由於這兩種近乎對立的外貌氣質相互結合,林鹿的魅力更盛。
林鹿母親作為上世紀七十年代生人,當時是大專化工類專業畢業,那時候的大專生絕對比現在的所謂重點大學生更加稀有吃香。
畢業之後進入一家製藥企業,四十餘歲就做到了那家製藥企業的副總。
父親學曆雖低,但好在肯吃苦,敢打拚,也是有著自己的工廠。
可以說,林鹿家底殷實,屬於家裏有礦係列。
高中時學的是藝術類,美術和音樂都有涉及,原因就是林鹿數學奇差。
作為蘇省人,正兒八經的參加高考,要是不經過藝考的加分是絕對上不了大學的。
好不容易藝考考出了全省前三的好成績,甚至素描速寫,兩項滿分位列全省第一,轟動全國。
隻要語數外三門達到240分,所謂的好的大學就可以任由林鹿挑選。
可是藝考是在每年的十二月初,也就代表著還有半年多的時間。
林鹿要天天五點起來,十一點睡覺,日複一日,月複一月的刷題。
畢竟蘇省是題海戰術的發源地,周末雙休,二十張卷子是正常,三十張試卷也絕對不算多。
正好這時候,大專類的院校前來林鹿所在的高中宣傳。
林鹿旁聽之後,原本就不想吃苦,早早逃離戰場的他徹底堅定了信念。
林鹿從小就很懂事,父母也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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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決定告知班主任之後,班主任好說歹說,勸了整整一個寒假,終究還是留不住林鹿那顆心。
最後也隻能是怒其不爭,罵了一遍又一遍,還是放林鹿離開了。
脫離苦海的林鹿,就像魚兒迴到了池塘,用八個月的時間遊遍全國,玩心極重。
大專畢竟和大學不一樣,大專隻要三年,而大學需要四年的時間。
三年間,精通美術音樂的林鹿混的如魚得水,甚至組建了自己的樂隊,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還走上了網紅的道路。
徹徹底底變了大學時代的風雲人物。
按理來說,如此優秀的林鹿身邊應該不缺少漂亮的女伴。
可是隻有林鹿最親近的朋友兄弟才知道,林鹿有且僅有過一次戀愛。
那個女孩是林鹿的高中同學,高中四個藝術班,林鹿在2班,她在4班。
相識於一場模擬考試,一段時間之後,兩人便互相有了好感,發展成為了戀人的關係。
女孩對林鹿特別好,也特別愛依賴著林鹿,喜歡撒嬌耍小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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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說過以後要嫁給林鹿,不要房子不要車子不要彩禮錢,隻要林鹿願意要她就夠了。
可是隨著林鹿選擇逃離高考這條道路之後,大半年的時間都在外麵瘋玩。
雖然女孩沒有任何的埋怨,可是林鹿依舊覺得有什麽東西在拖累著他玩樂的腳步。
其實就是內心中的渣男基因,不想因為一顆小草從而放棄整片森林。
於是在某天晚上,林鹿提出了分手,女孩哭的很厲害,怎麽都不願意分手。
“我哪裏不好我可以改”
“我不能沒有你”
“你別不要我”
……
這些卑微的話語從一個女孩子的嘴裏不斷的傾訴出來,當真是喜歡到了骨子裏。
可是鐵了心的林鹿哪裏聽的進去,掛斷了電話,倒頭就睡。
第二天,女孩把林鹿的qq、微信、支付寶好友等等等等全部刪除,林鹿終於鬆了一口氣,覺得再也沒有了負擔。
可是這樣的輕鬆並沒有持續多久,僅僅半年的時間,林鹿就後悔了。
他原本覺得隻要自己願意,立馬就可以擁有甜甜的戀愛,可是卻再也沒有了那種悸動的害羞,不安,緊張與歡喜。
四年的時間,沒有任何一個女孩能夠走進林鹿的心裏。
林鹿的兄弟見了,紛紛給林鹿介紹女朋友。學妹學姐,白領蘿莉,卻被林鹿一一拒絕。
別說出去吃飯,連女孩子親自加林鹿好友都被拒絕了。
除了正常的演出,出席活動,和朋友聚會之外,林鹿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宅男,待在家中,玩著遊戲。
林鹿開始愈加想念那個女孩,雖然從高中同學那裏得知女孩依舊是單身,但林鹿卻拉不下臉,對,就是沒有臉迴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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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一次在超市中兩人遇見,女孩淡漠的看了一眼林鹿,就像看到了陌生人一樣,毫無感情波動,擦肩而過。
林鹿的心,突然好痛!好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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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你活該!”
林鹿自嘲的諷刺了自己一句,繼續晃晃悠悠的朝前麵走去。
“哐當!”
林鹿感覺到什麽東西掉到了地上,一看正是手機。
緩緩蹲下了身子,準備將手機撿起來。
就在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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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卡車直愣愣的朝著林鹿衝了過來,處在視野盲區的林鹿,司機根本沒有看見。
等到林鹿撿起手機站起來,卡車司機才看到林鹿,趕忙踩下刹車,可惜為時已晚。
“砰!”
猛烈的撞擊,直接將林鹿撞飛到了半空中。林鹿突然覺得,時間變得好慢好慢。
哦,原來自己已經走到了馬路中央,怪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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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要死了”
“爸媽,對不起!”
……
這一刻的林鹿,變得很清醒,他知道發生了什麽。
父母對他的好,家人對他的關心,女孩對他的愛戀依賴。
一幕幕就像放電影一般從眼前閃過。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一滴淚,悄悄地從林鹿的眼角劃過,滴落在了地上,卻很快又被風幹了。
……
“粑粑,粑粑,你怎麽了,粑粑你不要嚇果果!嗚嗚嗚!”
一個軟糯的、著急的聲音,帶著些許哭腔透過虛空,傳到了林鹿的心裏。
林小果看著眼前怎麽都叫不醒的爸爸,著急的哭出了聲音。
聽著越來越清晰的聲音,林鹿艱難的想要睜開雙眼,數次嚐試,終於撇開了一條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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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蹙秀氣的蛾眉,長而翹的睫毛,高聳小巧的瓊鼻由於傷心流淚的原因一皺一皺的。
如水晶般剔透明亮,毫無雜色的大眼睛,還有那薄如蟬翼的櫻唇。
林鹿發誓,這是他見過的最最最最最美好的事物,最最最最最可愛漂亮的孩子。
看著那兀自哭泣傷神的可人兒,林鹿出於本能的想出言安慰。
畢竟他是最喜歡小孩子的。
可剛出聲音,卻感覺喉嚨幹澀到了極致,連口水都咽不下去,隻能發出嗚嗚的聲音。
小女孩聽到了自己爸爸的聲音,立馬抹幹了眼淚看向自己的爸爸。
“粑粑,粑粑,你醒啦,剛剛果果一直叫你,可是你怎麽都不醒,嚇死果果了。嗚嗚嗚,嗚嗚嗚!”
說著說著,又想到了剛剛的場景,女孩又哭了起來。
“水,水,水!”
林鹿倒是想要安慰,可是生理情況不允許,現在的他急需要水來滋潤他那快要冒煙的嗓子。
女孩聽懂了,立馬蹬著兩條小腿,跑了出去,麻溜的從水壺中倒過滿滿一杯水,雙手緊緊捧著,奉若至寶,小心翼翼的走到了林鹿的身邊。
“粑粑,水來了,你快喝吧!”
小女孩俏生生的把杯子遞給了林鹿,雙眸緊緊的盯著自己的爸爸,一刻都不想離開。
“咕嘟咕嘟……”
滿滿一杯水下去,就像久旱逢甘霖一般,令林鹿爽快的很,原本的幹的冒煙的嗓子,也恢複了原來那般,不再是隻能嗚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