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侯論
作者:【宋】蘇軾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誌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1]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2],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3],無所複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末可乘[4]。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5]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6]之計,以僥幸於不死,此固圯上之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7]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8]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9]。且夫有報人之誌,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10]?
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11],不稱其誌氣。而愚以為此其所以為子房歟!
注釋:
[1]子房受書:見《史記·留侯世家》。[2]以為鬼物:王充《論衡·自然》引人之說雲:“或曰: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3]賁、育:孟賁、夏育,古代勇士。[4]而其末可乘:謂待其力量衰微到極點時始有機會可乘。案:此句一作“而其勢未可乘”。連下文博浪一擊不中,秦皇大索天下,張良變名姓逃亡之事,理亦可通。[5]伊尹、太公:伊尹,商朝開國功臣。太公,又稱太公望,即呂尚,周朝開國功臣。[6]荊軻、聶政:戰國時刺客。荊軻曾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始皇),未成被殺。聶政曾為嚴仲子刺殺韓相俠累,事成後毀容自殺。[7]鮮腆:無禮。[8]鄭伯:即鄭襄公。文中所引楚莊王伐鄭事見於《左傳·宣公十二年》。[9]“勾踐”三句:《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越國被吳國打敗後,越王勾踐曾和範蠡入官(臣隸)於吳,勾踐自請為臣,妻為妾,三年後才被放迴越國。他臥薪嚐膽,發奮複仇,終於滅了吳國。[10]“當淮陰”數句:《史記·淮陰侯列傳》載,韓信平齊後,派人見漢王劉邦,求封為假(暫時代理)齊王以鎮齊。劉邦大罵韓信。張良、陳平暗中踩劉邦足,附耳告以今局勢不利於漢,應善待韓信,以免生變。劉邦頓時醒悟,改口答應,並派張良去立韓信為齊王,征調他的兵攻擊項羽。[11]“太史公”二句:見《史記·留侯世家》文末“太史公曰”。
賞析:
這篇議論文論的是張良。它是作者嘉佑六年(1061)正月應製科時所上“進論”之一,作年當在此前。張良,字子房,輔佐劉邦滅秦破項,建立漢朝,封於留(今江蘇徐州沛縣東南),稱留侯。《留侯論》並不全麵評論他的生平和功業,而隻論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觀方麵的根本原因——“能忍”的過人之節。這個問題過去未有人道及,是作者的創見。
開頭一段是立論,提出能忍、不能忍這個命題。“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是泛言,舉凡忠勇、堅毅等等超乎常人的節操,全都包括在內。以下則扣住《留侯論》本題,加以申說,將“過人之節”具體到“忍”字。說“忍”,又是從“勇”字來說,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隻有“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卒(猝)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也就是說,能忍,才是大勇;而其所以能忍,又是因為抱負甚大,誌向甚遠的緣故。表麵看來,勇和忍似乎是對立的,作者卻指出了它們的統一性,充滿辯證法,非常精警深刻。這是作者的基本論點,也是全篇的主意。雖然這裏並未指名,實際是對張良而言。以下全是對張良的具體論證。
文中舉了張良狙擊秦王、進履受書、勸說劉邦封韓信為齊王三件事。這三件事表麵看來似無關連,但作者卻敏銳地看到了它們之間的聯係,由此提出了他的獨創見解。
第二段先從前兩件事說。人們孤立地看圯上老人贈書事,因而把一些神怪傳聞當作真實。作者把這件事同張良狙擊秦王聯係起來,把他為韓報仇不能忍小忿,逞匹夫之勇,與成大事所需要的大忍耐聯係起來,指出這是秦時的隱士對張良忍耐心的考驗觀察,其用意並不在書的授受。指出老人的行動所暗示的,都是聖賢間互相警示勸誡的道理。這幾層意思緊密鉤連,互為論證,結構非常嚴密。拂去老人贈書的神奇色彩,關係到基本立論,因為如果這真是神怪的行為而非人事,就無法按常理論之。老人贈書的用意,則是從張良和老人的行動本身這兩個方麵來論證。從張良講,他狙擊秦王的行動,是“不忍忿忿之心”的表現,這種荊軻、聶政式的刺殺行為,在當秦勢方盛時無異於白白送死。老人因為痛惜其才,才“出而試之”,故意用傲慢無禮的舉動“無故加之”,極力摧折侮辱他,以磨煉他的性格,“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其“能有所忍”。從老人說,他對張良的一係列折辱舉動,顯然不是出於無心。當老人故意走到張良跟前墮履又命他取履時,張良“欲毆之”,仍有不能忍之心;因念其年老而下橋取履是“強忍”著,老人豈有不知,故又提出更帶侮辱性的要求:替我穿履!張良想,既已為老人取履了,就再替他穿上吧。這“能忍”的程度又進了一步,但老人還要再看看。他以足受履,笑而去,行了裏許路,見張良隻是目送著他,並無異常的表現,這才再走迴來,對張良說:“孺子可教矣!”這就自己道出了有意試察的用心。太史公的筆墨也很傳神:寫張良“欲毆之”,“強忍”,“業為取履,因履之”,“殊大驚,因目之”,一連串帶動作的心理描寫把個“忍”字的深化過程刻畫得絲絲入扣。隨後因“平明”、“雞鳴”赴約仍然遲到而一再受到怒責,終於以“夜未半”即往,得到老人的首肯,完成了“忍”的磨煉。這給作者取為立論主題提供了材料。如果老人的用意是在贈書,隻需將書授與即可;之所以“深折之”,正說明“其意不在書”。“且其意不在書”,而在使其(張良)能忍,二者實為一個意思。清人金聖歎說:“此一句(即“且其意不在書”)乃一篇之頭也。”又總評說:“此文得意在‘且其意不在書’一句起,掀翻盡變,如廣陵秋濤之排空而起也。”(《天下才子必讀書》卷十四)清人沈德潛也說:“‘其意不在書’一語,空際掀翻,如海上潮來,銀山蹴起。”(《唐宋八大家文讀本》卷二十一)都指出此句是通篇立意的關鍵。
為了加強說服力,第三段又引史為證,再次申說上段之意。文中先引鄭伯能忍而不戰退敵,勾踐能忍而終滅吳國,以見忍的極端重要性,說明圯上老人何以要“出而試之”。又概述老人“深折”張良的情景,證明他的舉動確實是對張良的考察試驗。前者是從動機講,後者是從事實講,行動的目的則是“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這句係用《論語·衛靈公》“小不忍則亂大謀”語意,即上文所謂“聖賢相與警戒之義”),後來的結果則是使張良達到了“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的境界。
以上都是就張良早年的兩件事而言,第四段又舉他後來在劉邦項籍鬥爭中的一個例證以實之。沒有這個例證,張良在圯上的表現,可以視為偶然;有了這個例證,上麵的論證才開花結果,落到實處。這段的精妙之處在於,作者不是孤立地講張良,而是聯係到劉、項兩家的鬥爭來舉例。文中把劉邦之所以勝和項籍之所以敗,歸結為能忍和不能忍,而以韓信求假封為齊王的事例,把劉邦之能忍歸結為係由張良成全,不僅說明了能忍對於張良、對於劉、項的事業的重大意義,還說明了圯上老人的啟導所起的巨大作用,大大增強了通篇議論的說服力。末尾以揣度作結,謂子房的狀貌也表現出能忍的特征,思致新穎,風調翩翩,餘味不盡。
張良一生功業的取得,原因固然是多方麵的,但能忍起了重要作用,卻無疑義,此文扣住能忍、不能忍,反複論說,見解精辟,辭氣雄辯。因為始終圍繞一個意思說,所以能把問題講得深透,也能使文章奇正相形,虛實相生,變化無窮。文中論張良的忍,就有正說,有反說,有曆史引證,有當代人物作為陪襯,末尾還借司馬遷文加以點染,使文章妙趣橫生。通篇主意本來是論張良能忍,但大半篇幅(整個二三兩大段)又全是講他不能忍,可以說,通篇結構是用他的先不能忍證出他的其後能忍,可稱一奇。明人楊慎《三蘇文範》說:“東坡文如長江大河,一瀉千裏,至其渾浩流轉,曲折變化之妙,則無複可以名狀,而尤長於陳述敘事。留侯一論,其立論超卓如此。”王慎中稱“此文若斷若續,變幻不羈,曲盡文家操縱之妙”(茅坤《宋大家蘇文忠公文鈔》卷十四引),都頗能道出此文特色。細讀原文,我們會發現通篇不作一平庸句,不作一平鋪直敘語,所以為後世學文者視為範本。
作者:【宋】蘇軾
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見辱,拔劍而起,挺身而鬥,此不足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挾持者甚大,而其誌甚遠也。
夫子房受書[1]於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隱君子者,出而試之?觀其所以微見其意者,皆聖賢相與警戒之義,而世不察,以為鬼物[2],亦已過矣。且其意不在書。當韓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鋸鼎鑊待天下之士,其平居無罪夷滅者,不可勝數,雖有賁、育[3],無所複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鋒不可犯,而其末可乘[4]。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於一擊之間。當此之時,子房之不死者,其間不能容發,蓋亦已危矣。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何者?其身之可愛,而盜賊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蓋世之才,不為伊尹、太公[5]之謀,而特出於荊軻、聶政[6]之計,以僥幸於不死,此固圯上之老人所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鮮腆[7]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後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莊王伐鄭,鄭伯[8]肉袒牽羊以逆。莊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踐之困於會稽,而歸臣妾於吳者,三年而不倦[9]。且夫有報人之誌,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剛也。夫老人者,以為子房才有餘而憂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何則?非有平生之素,卒然相遇於草野之間,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也。
觀夫高祖之所以勝,而項籍之所以敗者,在能忍與不能忍之間而已矣。項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戰百勝而輕用其鋒;高祖忍之,養其全鋒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當淮陰破齊,而欲自王,高祖發怒,見於詞色,由此觀之,猶有剛強不忍之氣,非子房其誰全之[10]?
太史公疑子房以為魁梧奇偉,而其狀貌乃如婦人女子[11],不稱其誌氣。而愚以為此其所以為子房歟!
注釋:
[1]子房受書:見《史記·留侯世家》。[2]以為鬼物:王充《論衡·自然》引人之說雲:“或曰:張良遊泗水之上,遇黃石公授太公書,蓋天佐漢誅秦,故命令神石為鬼書授人。”[3]賁、育:孟賁、夏育,古代勇士。[4]而其末可乘:謂待其力量衰微到極點時始有機會可乘。案:此句一作“而其勢未可乘”。連下文博浪一擊不中,秦皇大索天下,張良變名姓逃亡之事,理亦可通。[5]伊尹、太公:伊尹,商朝開國功臣。太公,又稱太公望,即呂尚,周朝開國功臣。[6]荊軻、聶政:戰國時刺客。荊軻曾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始皇),未成被殺。聶政曾為嚴仲子刺殺韓相俠累,事成後毀容自殺。[7]鮮腆:無禮。[8]鄭伯:即鄭襄公。文中所引楚莊王伐鄭事見於《左傳·宣公十二年》。[9]“勾踐”三句:《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載,越國被吳國打敗後,越王勾踐曾和範蠡入官(臣隸)於吳,勾踐自請為臣,妻為妾,三年後才被放迴越國。他臥薪嚐膽,發奮複仇,終於滅了吳國。[10]“當淮陰”數句:《史記·淮陰侯列傳》載,韓信平齊後,派人見漢王劉邦,求封為假(暫時代理)齊王以鎮齊。劉邦大罵韓信。張良、陳平暗中踩劉邦足,附耳告以今局勢不利於漢,應善待韓信,以免生變。劉邦頓時醒悟,改口答應,並派張良去立韓信為齊王,征調他的兵攻擊項羽。[11]“太史公”二句:見《史記·留侯世家》文末“太史公曰”。
賞析:
這篇議論文論的是張良。它是作者嘉佑六年(1061)正月應製科時所上“進論”之一,作年當在此前。張良,字子房,輔佐劉邦滅秦破項,建立漢朝,封於留(今江蘇徐州沛縣東南),稱留侯。《留侯論》並不全麵評論他的生平和功業,而隻論述他之所以取得成功的主觀方麵的根本原因——“能忍”的過人之節。這個問題過去未有人道及,是作者的創見。
開頭一段是立論,提出能忍、不能忍這個命題。“古之所謂豪傑之士者,必有過人之節”,是泛言,舉凡忠勇、堅毅等等超乎常人的節操,全都包括在內。以下則扣住《留侯論》本題,加以申說,將“過人之節”具體到“忍”字。說“忍”,又是從“勇”字來說,提出匹夫之勇不算勇,隻有“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卒(猝)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也就是說,能忍,才是大勇;而其所以能忍,又是因為抱負甚大,誌向甚遠的緣故。表麵看來,勇和忍似乎是對立的,作者卻指出了它們的統一性,充滿辯證法,非常精警深刻。這是作者的基本論點,也是全篇的主意。雖然這裏並未指名,實際是對張良而言。以下全是對張良的具體論證。
文中舉了張良狙擊秦王、進履受書、勸說劉邦封韓信為齊王三件事。這三件事表麵看來似無關連,但作者卻敏銳地看到了它們之間的聯係,由此提出了他的獨創見解。
第二段先從前兩件事說。人們孤立地看圯上老人贈書事,因而把一些神怪傳聞當作真實。作者把這件事同張良狙擊秦王聯係起來,把他為韓報仇不能忍小忿,逞匹夫之勇,與成大事所需要的大忍耐聯係起來,指出這是秦時的隱士對張良忍耐心的考驗觀察,其用意並不在書的授受。指出老人的行動所暗示的,都是聖賢間互相警示勸誡的道理。這幾層意思緊密鉤連,互為論證,結構非常嚴密。拂去老人贈書的神奇色彩,關係到基本立論,因為如果這真是神怪的行為而非人事,就無法按常理論之。老人贈書的用意,則是從張良和老人的行動本身這兩個方麵來論證。從張良講,他狙擊秦王的行動,是“不忍忿忿之心”的表現,這種荊軻、聶政式的刺殺行為,在當秦勢方盛時無異於白白送死。老人因為痛惜其才,才“出而試之”,故意用傲慢無禮的舉動“無故加之”,極力摧折侮辱他,以磨煉他的性格,“深折其少年剛銳之氣”,使其“能有所忍”。從老人說,他對張良的一係列折辱舉動,顯然不是出於無心。當老人故意走到張良跟前墮履又命他取履時,張良“欲毆之”,仍有不能忍之心;因念其年老而下橋取履是“強忍”著,老人豈有不知,故又提出更帶侮辱性的要求:替我穿履!張良想,既已為老人取履了,就再替他穿上吧。這“能忍”的程度又進了一步,但老人還要再看看。他以足受履,笑而去,行了裏許路,見張良隻是目送著他,並無異常的表現,這才再走迴來,對張良說:“孺子可教矣!”這就自己道出了有意試察的用心。太史公的筆墨也很傳神:寫張良“欲毆之”,“強忍”,“業為取履,因履之”,“殊大驚,因目之”,一連串帶動作的心理描寫把個“忍”字的深化過程刻畫得絲絲入扣。隨後因“平明”、“雞鳴”赴約仍然遲到而一再受到怒責,終於以“夜未半”即往,得到老人的首肯,完成了“忍”的磨煉。這給作者取為立論主題提供了材料。如果老人的用意是在贈書,隻需將書授與即可;之所以“深折之”,正說明“其意不在書”。“且其意不在書”,而在使其(張良)能忍,二者實為一個意思。清人金聖歎說:“此一句(即“且其意不在書”)乃一篇之頭也。”又總評說:“此文得意在‘且其意不在書’一句起,掀翻盡變,如廣陵秋濤之排空而起也。”(《天下才子必讀書》卷十四)清人沈德潛也說:“‘其意不在書’一語,空際掀翻,如海上潮來,銀山蹴起。”(《唐宋八大家文讀本》卷二十一)都指出此句是通篇立意的關鍵。
為了加強說服力,第三段又引史為證,再次申說上段之意。文中先引鄭伯能忍而不戰退敵,勾踐能忍而終滅吳國,以見忍的極端重要性,說明圯上老人何以要“出而試之”。又概述老人“深折”張良的情景,證明他的舉動確實是對張良的考察試驗。前者是從動機講,後者是從事實講,行動的目的則是“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謀”(這句係用《論語·衛靈公》“小不忍則亂大謀”語意,即上文所謂“聖賢相與警戒之義”),後來的結果則是使張良達到了“秦皇帝之所不能驚,而項籍之所不能怒”的境界。
以上都是就張良早年的兩件事而言,第四段又舉他後來在劉邦項籍鬥爭中的一個例證以實之。沒有這個例證,張良在圯上的表現,可以視為偶然;有了這個例證,上麵的論證才開花結果,落到實處。這段的精妙之處在於,作者不是孤立地講張良,而是聯係到劉、項兩家的鬥爭來舉例。文中把劉邦之所以勝和項籍之所以敗,歸結為能忍和不能忍,而以韓信求假封為齊王的事例,把劉邦之能忍歸結為係由張良成全,不僅說明了能忍對於張良、對於劉、項的事業的重大意義,還說明了圯上老人的啟導所起的巨大作用,大大增強了通篇議論的說服力。末尾以揣度作結,謂子房的狀貌也表現出能忍的特征,思致新穎,風調翩翩,餘味不盡。
張良一生功業的取得,原因固然是多方麵的,但能忍起了重要作用,卻無疑義,此文扣住能忍、不能忍,反複論說,見解精辟,辭氣雄辯。因為始終圍繞一個意思說,所以能把問題講得深透,也能使文章奇正相形,虛實相生,變化無窮。文中論張良的忍,就有正說,有反說,有曆史引證,有當代人物作為陪襯,末尾還借司馬遷文加以點染,使文章妙趣橫生。通篇主意本來是論張良能忍,但大半篇幅(整個二三兩大段)又全是講他不能忍,可以說,通篇結構是用他的先不能忍證出他的其後能忍,可稱一奇。明人楊慎《三蘇文範》說:“東坡文如長江大河,一瀉千裏,至其渾浩流轉,曲折變化之妙,則無複可以名狀,而尤長於陳述敘事。留侯一論,其立論超卓如此。”王慎中稱“此文若斷若續,變幻不羈,曲盡文家操縱之妙”(茅坤《宋大家蘇文忠公文鈔》卷十四引),都頗能道出此文特色。細讀原文,我們會發現通篇不作一平庸句,不作一平鋪直敘語,所以為後世學文者視為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