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理工希望用計算機完成建模,直驅五軸機床進行加工。
同時,還要保留現有的程控平台。
這一訴求實現起來,基本不存在任何難度。
但有兩個問題,一是需要對五軸機床的控製板進行升級。想完成升級,需要兩種與計算機進行通訊的碼片。
另一個問題是,五軸機床做的是立體加工,需要3d建模。而計算機上搭載的顯示輔助卡性能太低,需要裝配顯示增強卡。
這兩個問題都不是問題,因為我們的五軸數控機床,就是曲卓“搞”的那台,已經進行了計算機直驅升級。
第一批完成組裝的通用型計算機,就有一台分配給了五軸加工中心。
配套的碼片和顯示增強卡我們早就完成了設計,並且已經投入使用了。
理論上隻要港理工舍得花錢,兩個問題都不是問題。
但理論僅限於理論。
咱們之前沒打算讓碼片和顯示增強卡曝光。為了省那仨瓜倆棗,就沒加進專利申請列表中……
這事兒曲卓也做不了主,隻能告訴機工係的吳教授:“想法可以實現,而且非常簡單,但需要上麵的領導允許。”
於是,港理工把情況報給了教育署,教育署又與科技署溝通。隨後兩家通過大社,聯名向內陸提出訂購申請……
能不能申請下來曲卓不關心,也沒心思關心。
因為,曲久勷跟夏普的合同簽訂了。
合同內容大體上跟曲卓的要求一樣,順生電子花費八十萬美金買斷td-lcd基礎專利和一係列配套技術。
但順生沒有權利進行二次授權,也不能不經夏普允許,將授權轉移給其他公司、組織或個人。
另外,包括純水設備在內,全套加工生產線由夏普提供。同時夏普負責人員培訓、技術指導以及設備的後續維保。
耗材和部分原料,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從夏普采購。
合同順利簽訂,就沒有需要曲卓操心的事了?
不!
有!
在雙方簽字,合同正式生效的時候,曲素梅交給了斯利達一筆大單。一百二十餘項stn-lcd技術專利申請,和四十餘項相關的設計專利申請。
至於曲卓,正帶人在順生那片剛完成填海不久的新地上做測量呢。
新地一共七十畝,其中大部分區域都需要沉降後才能使用。尤其是西南角大約十畝的麵積,填海深度達到二十米。至少要沉降兩年。
而與西南角對應的東北角,有十五畝是推平了原本臨海的山腳平整出來的。完全不需要沉降,直接就用的。
曲卓準備在這十五畝地上,建一個小型stn-lcd工廠。
當然了,暫時隻是先把廠房起來。等水電等公共配屬設施鋪過來後,才能考慮投產的事……
就在曲卓權衡著如何有效利用手頭不算小,但也絕不算大的十五畝土地時,距離青衣島大約一萬一千一百公裏的聖克拉拉市因特爾總部內,幾個技術組和法務團隊,正不眠不休的忙碌著……
按照流程,國際專利申請先由提交國進行初審,再根據pct(國際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給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隨後wipo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評估。通過評估後,通過所有締約國家的專利部門進行公示。
公示期內沒有個人或組織提出侵權抗辯,就能拿到正式專利號了。
當然了,具體流程要更複雜一些。不同類型的專利,需要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那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1978這個時間節點上,我們還沒有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為了最大程度的加快申請流程,相關專利由戴英完成初審,隨後代為提交至wipo。
因特爾在戴英走初審流程時,就已經收到內部人員透出的“風聲”。
等申請提交到了wipo進入了評估階段,第一時間拿到了全套集成電路相關的資料,開始組織人手進行分析。
一天後,負責資料分析的負責人,向上級高管呈交了初步報告。
報告中確定,東方內陸人確實搞出了一係列基於32位架構,功能完善的集成電路設計方案。
並重點指出,內陸人的中央處理方案,對包括因特爾在內,仙童、羅克韋爾、nec、伯勒斯、東芝、鬆下等廠家發布的所有主流微處理器,全都進行了下行兼容。
尤其是對因特爾的4004、8008、8080,甚至是已經完成設計,即將正式發布的8060微處理器,居然做到了指令集層麵的完美兼容。
看到報告的高管第一反應就倆字——侵權!
向公司高層上報的同時,增派更多的人手進行資料分析……
然而,二十多號人忙碌了幾天,甚至法務部門都已經做好了出擊的準備了,結果卻頗讓人無語。
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隻是向下兼容了因特爾和其他集成電路廠家的產品。
除此之外,從芯片構架,到模塊設計,都完全找不出任何實質性的抄襲證據。
為什麽是“實質性”?
因為,隻看一眼就能非常肯定,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一定是在因特爾過往產品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但問題是,他們進行了顛覆式的重新設計。並在重新設計的過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東西進行完善和改進。
結果就是,兩家的產品神似而不形似。
比如jie7515和因特爾即將發布的8086微處理器,二者同樣將運算和控製,分成了biu和eu兩個功能區。
但jie7515的設計明顯更加完善。
就像……提前搞到了8086的設計,將整體設計拆散後重新描繪和布局。
並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新的設計。
於是,尷尬的情況就發生了。
8086雖然擁有更先進的製程的,但和jie7515放在一起時,就像是個發育不全的原始版……
實際上因特爾的技術人員,分析的半點都不錯。
jie7515的構架和模塊,確實脫胎於還沒有發布的8086的廉價升級版8088和更久之後才會出現的。
可不就是對8086的升級嘛。
因特爾的技術人員,也確實沒法找到侵權的地方。
因為以曲卓的記憶為錨點向前推,我們在幾十年的時間裏,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學習和仿製別人的東西。
問題是,在我們加入wipo後,就沒法像更早時那樣,隨手拿來隨手用,必須要考慮規避知識產權的問題。
在後麵幾十年的時間裏,在“規避”二字上,已經總結出了一套標準流程。
就像此刻的因特爾一樣,上眼一瞅,第一反應就是“侵權”倆字。
但仔細再看,硬是找不到“侵權”的證據。
就很搓火……
同時,還要保留現有的程控平台。
這一訴求實現起來,基本不存在任何難度。
但有兩個問題,一是需要對五軸機床的控製板進行升級。想完成升級,需要兩種與計算機進行通訊的碼片。
另一個問題是,五軸機床做的是立體加工,需要3d建模。而計算機上搭載的顯示輔助卡性能太低,需要裝配顯示增強卡。
這兩個問題都不是問題,因為我們的五軸數控機床,就是曲卓“搞”的那台,已經進行了計算機直驅升級。
第一批完成組裝的通用型計算機,就有一台分配給了五軸加工中心。
配套的碼片和顯示增強卡我們早就完成了設計,並且已經投入使用了。
理論上隻要港理工舍得花錢,兩個問題都不是問題。
但理論僅限於理論。
咱們之前沒打算讓碼片和顯示增強卡曝光。為了省那仨瓜倆棗,就沒加進專利申請列表中……
這事兒曲卓也做不了主,隻能告訴機工係的吳教授:“想法可以實現,而且非常簡單,但需要上麵的領導允許。”
於是,港理工把情況報給了教育署,教育署又與科技署溝通。隨後兩家通過大社,聯名向內陸提出訂購申請……
能不能申請下來曲卓不關心,也沒心思關心。
因為,曲久勷跟夏普的合同簽訂了。
合同內容大體上跟曲卓的要求一樣,順生電子花費八十萬美金買斷td-lcd基礎專利和一係列配套技術。
但順生沒有權利進行二次授權,也不能不經夏普允許,將授權轉移給其他公司、組織或個人。
另外,包括純水設備在內,全套加工生產線由夏普提供。同時夏普負責人員培訓、技術指導以及設備的後續維保。
耗材和部分原料,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從夏普采購。
合同順利簽訂,就沒有需要曲卓操心的事了?
不!
有!
在雙方簽字,合同正式生效的時候,曲素梅交給了斯利達一筆大單。一百二十餘項stn-lcd技術專利申請,和四十餘項相關的設計專利申請。
至於曲卓,正帶人在順生那片剛完成填海不久的新地上做測量呢。
新地一共七十畝,其中大部分區域都需要沉降後才能使用。尤其是西南角大約十畝的麵積,填海深度達到二十米。至少要沉降兩年。
而與西南角對應的東北角,有十五畝是推平了原本臨海的山腳平整出來的。完全不需要沉降,直接就用的。
曲卓準備在這十五畝地上,建一個小型stn-lcd工廠。
當然了,暫時隻是先把廠房起來。等水電等公共配屬設施鋪過來後,才能考慮投產的事……
就在曲卓權衡著如何有效利用手頭不算小,但也絕不算大的十五畝土地時,距離青衣島大約一萬一千一百公裏的聖克拉拉市因特爾總部內,幾個技術組和法務團隊,正不眠不休的忙碌著……
按照流程,國際專利申請先由提交國進行初審,再根據pct(國際專利合作條約)提交給wip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隨後wipo進行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評估。通過評估後,通過所有締約國家的專利部門進行公示。
公示期內沒有個人或組織提出侵權抗辯,就能拿到正式專利號了。
當然了,具體流程要更複雜一些。不同類型的專利,需要的時間也不盡相同。
那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1978這個時間節點上,我們還沒有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為了最大程度的加快申請流程,相關專利由戴英完成初審,隨後代為提交至wipo。
因特爾在戴英走初審流程時,就已經收到內部人員透出的“風聲”。
等申請提交到了wipo進入了評估階段,第一時間拿到了全套集成電路相關的資料,開始組織人手進行分析。
一天後,負責資料分析的負責人,向上級高管呈交了初步報告。
報告中確定,東方內陸人確實搞出了一係列基於32位架構,功能完善的集成電路設計方案。
並重點指出,內陸人的中央處理方案,對包括因特爾在內,仙童、羅克韋爾、nec、伯勒斯、東芝、鬆下等廠家發布的所有主流微處理器,全都進行了下行兼容。
尤其是對因特爾的4004、8008、8080,甚至是已經完成設計,即將正式發布的8060微處理器,居然做到了指令集層麵的完美兼容。
看到報告的高管第一反應就倆字——侵權!
向公司高層上報的同時,增派更多的人手進行資料分析……
然而,二十多號人忙碌了幾天,甚至法務部門都已經做好了出擊的準備了,結果卻頗讓人無語。
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隻是向下兼容了因特爾和其他集成電路廠家的產品。
除此之外,從芯片構架,到模塊設計,都完全找不出任何實質性的抄襲證據。
為什麽是“實質性”?
因為,隻看一眼就能非常肯定,東方內陸人搞出的東西,一定是在因特爾過往產品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
但問題是,他們進行了顛覆式的重新設計。並在重新設計的過程中,加入了自己的東西進行完善和改進。
結果就是,兩家的產品神似而不形似。
比如jie7515和因特爾即將發布的8086微處理器,二者同樣將運算和控製,分成了biu和eu兩個功能區。
但jie7515的設計明顯更加完善。
就像……提前搞到了8086的設計,將整體設計拆散後重新描繪和布局。
並在這一過程中,加入了新的設計。
於是,尷尬的情況就發生了。
8086雖然擁有更先進的製程的,但和jie7515放在一起時,就像是個發育不全的原始版……
實際上因特爾的技術人員,分析的半點都不錯。
jie7515的構架和模塊,確實脫胎於還沒有發布的8086的廉價升級版8088和更久之後才會出現的。
可不就是對8086的升級嘛。
因特爾的技術人員,也確實沒法找到侵權的地方。
因為以曲卓的記憶為錨點向前推,我們在幾十年的時間裏,大多數時候都是在學習和仿製別人的東西。
問題是,在我們加入wipo後,就沒法像更早時那樣,隨手拿來隨手用,必須要考慮規避知識產權的問題。
在後麵幾十年的時間裏,在“規避”二字上,已經總結出了一套標準流程。
就像此刻的因特爾一樣,上眼一瞅,第一反應就是“侵權”倆字。
但仔細再看,硬是找不到“侵權”的證據。
就很搓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