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一連著是五個被告人,全都是公共場所打架致人受傷,最後全都被判兩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罰。


    “尋釁滋事罪……”原來在外麵打架也是不可以的,這些人也是,後世本來就對那些刀之類的東西管的嚴,居然還能找出什麽西瓜刀來砍人,也是不是怕死呢。


    “都不為自己父母著想一下——”有老人搖頭:“自己進去了,父母可怎麽辦啊。”


    其他百姓們:真好看!


    這個和之前派出所的紀錄片差不多,都是百姓們遇到的事情,形形色色的人,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又和法律息息相關。


    他們喜歡這樣的紀錄片。


    官員們也喜歡,能近距離看到後世是怎麽斷案的,看到後世的各項法律法規。


    有上進心的帝王們同樣喜歡,這是他們能接觸到的後世朝廷的一部分,從而推斷出他們朝廷是怎麽運行的。


    接下來的一個案子一開始就令所有人大吃一驚,兒子告父親!


    這簡直一次比一次令他們瞠目結舌。


    天底下哪有說自己父母不是的人?


    哦,是了,後世的人就行。


    一些儒士豁然起身,轉身就走,不想再看。


    邊走還邊嘀嘀咕咕:“世風日下——世風日下啊——”


    以孝治天下的各個王朝:……


    猝不及防就被刺了一刀,後世連孝道都不要了?


    兒子告父親這種案子法院就不該接,長此以往孩子動不動就告自己父母這個社會還怎麽進行管理?


    難道後世都不提倡孝道嗎!


    “民庭……和剛才的刑庭是不一樣的。”諸葛亮思考:這個民庭是專門處理百姓沒有犯法的糾紛吧。


    比如現在說到,一個兒子在高考前夕起訴父親,要父親支付撫養費。


    百姓們靜了一會,頓時討論開了。


    “高考!這可是後世最重要的上大學的考試啊,怎麽在這個關鍵時刻起訴?在怎麽也要考完試後再去法院啊。”有讀書人擔心。


    “沒錯,怎麽能把自己的前途拿來兒戲?想告他什麽時候都能告!”讀書人一致認為男子的前途更重要,不應該在重要的考試前做這個事情,會使得自己分心的。


    一些傳統的老者:……


    “你們在說什麽?現在是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嗎?!”


    讀書人看了他一眼:“不然呢?”


    “他竟然去法院告他的父親!如此不孝!”老者氣得吹胡子瞪眼。


    “可是你沒聽到嗎,這個父親在男子兩歲的時候就和其母離婚了,一個月就給一百塊!一百塊!!”讀書人伸出一隻手指:“你知道後世的一百塊是多少嗎?周姑娘家去超市隨便買個東西就超過一百塊了,他怎麽給得出手?”


    老者呐呐道:“那就不能好好說,何必對簿公堂?”


    “老人家——”一讀書人笑笑:“如果能說好的話就不用來到法庭上了。”


    老者:“……總之,身為兒子就不能這麽對待自己的父親!”


    婦人們不可思議:“一個月就給一百塊?他不是在侮辱人嗎?”


    “這種人簡直枉為人父!”


    “難怪他妻子就堅決和他離婚,這種人不務正業,不學無術,也不去掙錢!一個月一百塊錢也給得出來!”


    “你們看他的樣子,完全無所謂的態度。”


    “法官都不可置信,竟然有人一個月給一百塊錢撫養費的。”


    “十六年就給了四萬五萬,平均每個月兩百多……”早就熟悉後世貨幣價值的人都紛紛搖頭。


    怎麽給得出來啊……


    就算離婚了,那不是自己的兒子嗎?


    對自己兒子就這麽吝嗇?


    “你們沒聽見他說嗎?他一個月也就四千五千塊!”老者急忙說道:“這個兒子居然張口就要二十七萬!這可不是個小數目啊——”


    然而話還沒說完,就看到原告的律師說道【被告名下有某小區的住房一套。】


    【被告:在按揭啊。】


    【律師:擁有吉普牧馬人越野汽車一輛,價值四十八萬左右。】


    【被告:在按揭啊。】


    【律師:擁有摩托古茲一輛,最低門檻十萬元。】


    【被告不吭聲了。】


    【法官:按揭還是全款?】


    【被告:……全款。】


    百姓們:……


    雖然他們不懂那些什麽牧馬人,什麽茲的,但是價格他們看得懂啊!


    簡直無恥啊——


    老者猶如被人掐住了脖子,臉漲得通紅,半天說不出一句話。


    身邊的讀書人嘻嘻一笑:“老丈可有什麽話要說?”


    老者瞪了他一眼:“是老朽眼拙了。”


    一些之前罵得最嗨的人瞬間就閉嘴了。


    但也有人依舊負隅頑抗,甚至不惜汙蔑他人:“一個父親怎麽可能不管自己的兒子?莫非這個男子並非他親生的?”


    其他人沒吭聲,這種事情容易打臉,還是不吭聲的好。


    【法官問道:買了摩托車的錢給孩子做撫養費不好嗎?你一個人生活為什麽要兩台車?這種車養起來也不便宜吧。】


    【被告:……】


    【法官:孩子幾萬塊錢的學費拿不出來,說超出你的能力範圍了。但是你這些車十幾萬你就負擔得起。而且你車沒有騎,那就賣掉給兒子。】


    【而被告麵對法官的一連串問題一直不吭聲。】


    “他估計也是理虧吧,這麽多錢,這麽瀟灑,卻隻給兒子每個月一百塊。”有人說道。


    “不不不。”有人立馬反對:“他要是知道理虧怎麽會這麽多年每個月就給一百塊?他是無法自圓其說了。法官可不是傻子。”


    【然而法官苦口婆心的勸說,被告依舊說超出他的能力範圍了。】


    百姓們:沒救了,斷絕關係吧。


    “就斷也必須把欠孩子都錢給了!否則便宜了他!”有人憤憤不平。


    “這種人真是看得人火大。”


    哪怕到最後,被告也是說賣了摩托車的錢給一半,一個月給兩千塊。


    “摩托車的錢就給一半?”有人不可思議:“他不是說摩托車才能賣五萬嗎?他竟然才給一半?”


    “要不怎麽說這人無恥呢。”有人鄙夷:“真不是個男人。”


    因為原告馬上高考,所以法官決定他高考後再重新開庭。


    百姓們有些失望,還以為能立馬判決呢。


    最好判這個男人給兒子二十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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