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你不會把這個定義成約會,對吧?”
“什麽約會?球拿來,下麵該你進攻了。”
時間周末,地點某個校外的籃球場上,人物常心昊和林琳。
不用看也知道,這兩位又在進行著差距極大的單挑練習。
常心昊一身紅白色沒有號碼和隊伍標記的背心短褲,高挑妹子那邊矜持一些,看起來也是比較標準的運動裝備,腳下還特意蹬了一雙高幫的籃球鞋。
於是很顯然地,在提出本章開頭那個問題之前,林琳同學其實已經早有覺悟了。否則的話,大周末不說約會,單純出來逛街的裝備也應該是身波西米亞長裙配個升級手包啥的對吧?
“老實說,我覺得某位作者自己的品味和情商也沒強到哪裏去……”
“你說什麽?”
“沒有……另外剛才那球我進了,接下來還應該由我主攻。”
“切,居然被你鑽了空子。”
略微嗤了一聲之後,常心昊臉上相當不以為然地將籃球甩了過去。
剛才那球他的防守的確不怎麽嚴密,不過林琳在斜四十五度角的半遠距離中投出手也略微有些出乎他的預料。
別看投籃點與籃筐之間的距離其實也就是罰球線等同,但正對籃筐和斜對終歸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尤其是對外行人來說。
“你那眼神是什麽意思?我好歹也是國家三級籃球裁判好麽?”運球一如既往地實用,高挑妹子尚有餘力進行指責。
而除了貼身緊那啥之外,常心昊的普通假動作抑或真盜球對目前的林琳貌似效果並不大,當然他的腳下步伐也足夠起到防守作用了。“沒啥,下一場你不能上的話,看來對我們隊還真是個重大打擊。”
“會麽?我怎麽看這幾天其他人都跟沒事人一樣。”
“那是已經領悟到不管怎麽掙紮都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有突破性提高後的自暴自棄吧?”
“不不,無論怎麽看孫飛大樹還是挺想認真打的,就算是李德其實也能看得出表情很嚴肅。”
“打球還是打我?”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林琳發現自己短時間內居然沒啥答案可以迴過去的。
好罷其實雜拌隊也根本沒有分崩離析到這個地步,包括在露天籃球場上的例行半場遊戲裏,常心昊無論再怎麽心不在焉,終歸還是能配合上隊友水準的。
隻不過他這種無意間恩賜式的配合,在以前眼鏡狀元們醒悟不過來的時候也就算了,現在由於實力上漲能講這種“禮讓”看的一清二楚的時候,誰還會給某人好臉色看呢?
即使明知這並不能算成常心昊的責任,彼此之間實力相距甚遠才是主要客觀因素。但人畢竟是要麵子的,差距太大的時候單純的“指導意義”遠不如自行努力。
這就是大好周末居然沒人找常心昊練球,後者窮極無聊之下隻能把林琳喊出來的理由了。
而高挑妹子雖然對自家的智慧與美貌頗有自信,但在心理分析上麵更有把握一些,從一開始就沒指望著某人開竅周末跟自己約會,於是輕裝上陣,果不其然是校園之外的籃球培訓。
順便一提,林琳和常心昊的實力差距比那些男性隊友要大的多的多,無論常心昊怎麽對她進行指點,都是相對來說事半功倍的,這一點高挑妹子自己也計算得出。
她唯一不想提醒某人的是,與教職工之間的友誼賽也就算了,畢竟助理裁判也不可能上場。相對來說更遠一些的,常心昊與盧偉之間的打賭,實在不關她的事啊!
要不說常心昊情商低呢,這種擺明了為自己麵子必須求人的事情,他辦起來一副林琳還必須感恩戴德的樣子。人家林大小姐又不是抖m,憑什麽就非要陪著你玩無聊的運動係恩怨情仇呢?
通常情況下,被無理要求的女方根本就該直接電話拖黑,平時偶遇也冷哼一聲拂袖而去才正常。林琳其實也不是沒想過這麽做,隻不過相對於華清學園其他“開竅”的高一同齡,甚至學長學弟們來說,常心昊的這種真傻的確比較安全而已。
出於動物實驗之類的目的,她才在確定自己假期沒什麽安排而且確實有點無聊的時候,同意跑來跟某人打球。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林琳自己確實比較喜歡籃球。雖然以前或許強調過,現在也還要再強調一遍。
隻不過高挑妹子並非籃球世家,平時自己也找不到什麽能夠真正上場打球的地方,所以跟著常心昊混也不虧罷了。
然後刨去青春男女之間的曖昧之類不談的話,常心昊在籃球方麵好歹還算是個稱職的隊友。
比如他今天找到的這個場地就不錯,目前室外溫度還算不冷不熱,那麽現在兩人呆著的沒有陽光直射的半場顯然算是精挑細選過的。順便一提,包場費用也是常心昊提前交好了的,還附帶他自己喝的礦泉水,以及專門給林琳準備的運動飲料,擦汗用護腕之類。
啥?你說洗浴和毛巾?
那種事情就算是常心昊也不會蠢到去自作主張吧?
雖然在大周末專門把人小姑娘叫出來做(真)運動,還害的人家一身臭汗迴去本身就已經蠢到不能行了……
算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暫且不論,其實林琳肯毫不猶豫應邀出來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張大姐在籃球場上的表現,給她其實也造成了不小的打擊。
雖然人家主要是衝著大樹鑿穿來鑿穿去的。
可不管怎麽看,她林琳在雜拌隊裏都是墊底,而同為女性的張大姐在不惑隊裏居然是實打實的場上主力,這種巨大差距換誰身上都不會太爽對吧?
要知道女性之間的攀比其實也就那麽幾樣,無非臉錢男人以及其他,籃球場這種無論如何都算不得數的。
但就算你平常再不屑,不惑隊那場球裏張大姐是無可置疑的場上焦點,巨星效應。相對來說明明更年輕貌美的林琳妹子還不如之前當助理裁判時候耀眼。
這,不能忍啊!
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
這是原則問題,不是麽?
“什麽約會?球拿來,下麵該你進攻了。”
時間周末,地點某個校外的籃球場上,人物常心昊和林琳。
不用看也知道,這兩位又在進行著差距極大的單挑練習。
常心昊一身紅白色沒有號碼和隊伍標記的背心短褲,高挑妹子那邊矜持一些,看起來也是比較標準的運動裝備,腳下還特意蹬了一雙高幫的籃球鞋。
於是很顯然地,在提出本章開頭那個問題之前,林琳同學其實已經早有覺悟了。否則的話,大周末不說約會,單純出來逛街的裝備也應該是身波西米亞長裙配個升級手包啥的對吧?
“老實說,我覺得某位作者自己的品味和情商也沒強到哪裏去……”
“你說什麽?”
“沒有……另外剛才那球我進了,接下來還應該由我主攻。”
“切,居然被你鑽了空子。”
略微嗤了一聲之後,常心昊臉上相當不以為然地將籃球甩了過去。
剛才那球他的防守的確不怎麽嚴密,不過林琳在斜四十五度角的半遠距離中投出手也略微有些出乎他的預料。
別看投籃點與籃筐之間的距離其實也就是罰球線等同,但正對籃筐和斜對終歸還是有些不一樣的,尤其是對外行人來說。
“你那眼神是什麽意思?我好歹也是國家三級籃球裁判好麽?”運球一如既往地實用,高挑妹子尚有餘力進行指責。
而除了貼身緊那啥之外,常心昊的普通假動作抑或真盜球對目前的林琳貌似效果並不大,當然他的腳下步伐也足夠起到防守作用了。“沒啥,下一場你不能上的話,看來對我們隊還真是個重大打擊。”
“會麽?我怎麽看這幾天其他人都跟沒事人一樣。”
“那是已經領悟到不管怎麽掙紮都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有突破性提高後的自暴自棄吧?”
“不不,無論怎麽看孫飛大樹還是挺想認真打的,就算是李德其實也能看得出表情很嚴肅。”
“打球還是打我?”
這個問題問的很好,林琳發現自己短時間內居然沒啥答案可以迴過去的。
好罷其實雜拌隊也根本沒有分崩離析到這個地步,包括在露天籃球場上的例行半場遊戲裏,常心昊無論再怎麽心不在焉,終歸還是能配合上隊友水準的。
隻不過他這種無意間恩賜式的配合,在以前眼鏡狀元們醒悟不過來的時候也就算了,現在由於實力上漲能講這種“禮讓”看的一清二楚的時候,誰還會給某人好臉色看呢?
即使明知這並不能算成常心昊的責任,彼此之間實力相距甚遠才是主要客觀因素。但人畢竟是要麵子的,差距太大的時候單純的“指導意義”遠不如自行努力。
這就是大好周末居然沒人找常心昊練球,後者窮極無聊之下隻能把林琳喊出來的理由了。
而高挑妹子雖然對自家的智慧與美貌頗有自信,但在心理分析上麵更有把握一些,從一開始就沒指望著某人開竅周末跟自己約會,於是輕裝上陣,果不其然是校園之外的籃球培訓。
順便一提,林琳和常心昊的實力差距比那些男性隊友要大的多的多,無論常心昊怎麽對她進行指點,都是相對來說事半功倍的,這一點高挑妹子自己也計算得出。
她唯一不想提醒某人的是,與教職工之間的友誼賽也就算了,畢竟助理裁判也不可能上場。相對來說更遠一些的,常心昊與盧偉之間的打賭,實在不關她的事啊!
要不說常心昊情商低呢,這種擺明了為自己麵子必須求人的事情,他辦起來一副林琳還必須感恩戴德的樣子。人家林大小姐又不是抖m,憑什麽就非要陪著你玩無聊的運動係恩怨情仇呢?
通常情況下,被無理要求的女方根本就該直接電話拖黑,平時偶遇也冷哼一聲拂袖而去才正常。林琳其實也不是沒想過這麽做,隻不過相對於華清學園其他“開竅”的高一同齡,甚至學長學弟們來說,常心昊的這種真傻的確比較安全而已。
出於動物實驗之類的目的,她才在確定自己假期沒什麽安排而且確實有點無聊的時候,同意跑來跟某人打球。
而且最重要的一點是,林琳自己確實比較喜歡籃球。雖然以前或許強調過,現在也還要再強調一遍。
隻不過高挑妹子並非籃球世家,平時自己也找不到什麽能夠真正上場打球的地方,所以跟著常心昊混也不虧罷了。
然後刨去青春男女之間的曖昧之類不談的話,常心昊在籃球方麵好歹還算是個稱職的隊友。
比如他今天找到的這個場地就不錯,目前室外溫度還算不冷不熱,那麽現在兩人呆著的沒有陽光直射的半場顯然算是精挑細選過的。順便一提,包場費用也是常心昊提前交好了的,還附帶他自己喝的礦泉水,以及專門給林琳準備的運動飲料,擦汗用護腕之類。
啥?你說洗浴和毛巾?
那種事情就算是常心昊也不會蠢到去自作主張吧?
雖然在大周末專門把人小姑娘叫出來做(真)運動,還害的人家一身臭汗迴去本身就已經蠢到不能行了……
算了,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暫且不論,其實林琳肯毫不猶豫應邀出來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張大姐在籃球場上的表現,給她其實也造成了不小的打擊。
雖然人家主要是衝著大樹鑿穿來鑿穿去的。
可不管怎麽看,她林琳在雜拌隊裏都是墊底,而同為女性的張大姐在不惑隊裏居然是實打實的場上主力,這種巨大差距換誰身上都不會太爽對吧?
要知道女性之間的攀比其實也就那麽幾樣,無非臉錢男人以及其他,籃球場這種無論如何都算不得數的。
但就算你平常再不屑,不惑隊那場球裏張大姐是無可置疑的場上焦點,巨星效應。相對來說明明更年輕貌美的林琳妹子還不如之前當助理裁判時候耀眼。
這,不能忍啊!
要不就不做,要做就做最好。
這是原則問題,不是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