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條是一匹好馬。


    或者說程暮因為【策馬奔騰】的屬性,對騎馬這種事已經駕輕就熟了。


    反正一路從南江騎到七華,他沒感覺到任何不適。


    沒有頭暈,沒有胃酸,兩腿也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


    按照地圖顯示,七華縣是順著一座名叫七華的山修建。


    玄蛇洞在七華山的北麵,一個名為靈蛇穀的地方。


    而七華縣,則在山的西麵。


    程暮還是打算先把林曉曉的問題解決之後,再去玄蛇洞尋找寶貝。


    畢竟,係統需要的藥材是膏,而他現在找的是材。


    從材變成膏,應該還需要一些工序。


    林曉曉早點好,武宣也能早點好。


    她們兩個,也能幫著劉東平處理一些南江的事務。


    說實在的,程暮還不想現在將自己的末世故事,發展成占地為王的爭霸流。


    他肯定是要走的。


    是要離開南江的。


    就算沒有武宣,沒有蘇瑾兒,他都不可能一直待在南江。


    但是他覺得自己的故事到了最後,肯定也會變成爭霸流。


    畢竟就目前所知道的一切情況,突厥軍隊已經進入了江南腹地。


    日後,他肯定會和突厥人遇見。


    這一遇見就免不了一場大戰。


    所以有南江這麽一個據點,再好不過!


    而且……


    程暮坐在馬背上,看著距離自己越來越近的七華縣,他自言自語道:“我可是身在喪屍末世的大唐呀,一直當個獨行遊俠,能有什麽遊戲體驗?”


    “要麽位極人臣,重塑大唐榮光。”


    “要麽自立為王,開創一個新的盛世王朝!”’


    “我去!”


    距離七華還有百米左右程暮猛地一拉韁繩,讓辣條停住。


    “你看見了嗎?剛剛?”


    麵對程暮的提問,辣條腦袋上下移動了一下。


    “是吧!你也看見了吧?我去,有個人在……哎哎!又飛起來了!”


    程暮看著七華縣內,一個身穿白衣的身影。


    那人身上的衣服,白得就像林曉曉的皮膚一般。


    他的手中拿著一柄長劍,姿態輕盈的從地上跳起,落在一間屋子的屋頂之後,便如風中白紙一般,飄向另一個屋子的屋頂。


    “好輕功!”


    見得那人在屋頂穿梭前行的模樣,程暮忍不住讚歎。


    “可是……”


    程暮看著那人跳進一個院子,小聲道:“潘安不是說七華內的活屍已經沒多少,因此南江城內的人才喜歡到這兒來撿落。這人……用得著這麽跳來跳去的嗎?”


    “看他手裏的劍,感覺此人的功夫應該也不差,遇到零散的活屍,直接殺了便是。”


    “啊,我明白了。該是害怕屍血弄髒了自己的衣服吧。”


    程暮說完,雙腿一夾,辣條即可極奔前進。


    這人很有趣,程暮想去會會。


    七華雖然依山而建,不過縣城局勢並不陡峭。


    不似他穿越而來的山城。


    騎馬進入縣城,程暮在馬上殺了兩隻喪屍之後,便見到了那個白衣人。


    他身上的白衣明顯是女款。


    他臉上的胡子不像是假的。


    所以,這人是個男的……


    見到白衣男的時候,對方正打算從一棟樓屋頂飛過街道。


    他剛剛準備起跳,便看見騎馬出現的程暮。


    單手持劍負在身後,白衣男站在屋頂問道:“你是誰?”


    程暮騎在馬上,抬頭看著白衣男人。


    他的吐槽之魂在燃燒。


    因為這個男人有太多的槽可以吐了!


    男人臉上的胡子紮裏紮煞如鋼針一般。


    他眼如銅鈴,眉似虎豹。


    這模樣,可說拿上蛇矛就是張飛,提著板斧就是李逵!


    然而,就這麽一個英武霸氣的男人,身上卻穿著一件白紗襦裙!


    卷曲的胸毛露出一半,看起來異常紮眼。


    程暮騎在馬上,那人站在屋頂上。


    兩個男人就這麽相顧無言。


    “吼。”


    一隻被辣條吸引的喪屍從小巷中走出。


    程暮看著屋頂的白衣男人,提槍斜刺,將那隻喪屍變成了擊殺數。


    終於,程暮說話了。


    “這位……兄台……見禮!”


    “你遲疑了!”


    屋頂的男人也說話了。


    他右手拿劍,左手捋著胡須,道:“我這模樣,還需要你有什麽遲疑嗎?”


    程暮瞪眼:“正因為你這身打扮,我才遲疑的!”


    男人一甩白紗衣袖:“相馬失之瘦,相士失之貌。我這身打扮又如何?”


    程暮道:“沒什麽,就覺得不搭。”


    “我喜歡!”


    男人說著,右腳一踏,整個人便如風中柳絮一般,輕飄飄地落在大街上。


    “你是哪兒來的?”


    “南江。”


    “南江?”男人疑道:“你還有馬?”


    “我踏馬還有爹呢!”程暮氣道:“會不會說話呀?”


    “不是!”男人自覺剛才的提問有異,擺手道:“南江城的人我也見過,可是從來沒見過騎馬來這兒的,你是第一個。而且,你的馬鞍上,還有升州折衝四個字……所以……”


    男人舉劍對著程暮:“你到底是什麽人?”


    程暮一笑,學著男人,道:“我的模樣,是什麽人,還需要問嗎?”


    男人笑道:“嘴上無毛的家夥。”


    在古代,男人留須,不僅僅隻是為了美觀而已。


    首先,身體發膚受之父母。


    胡須作為身體的一部分,是不能輕易剃掉的。


    在漢代,男人以留胡子為美。


    西漢權臣霍光,就因為有一把漂亮的胡子,被評為當時有名的帥哥。


    《漢書·霍光傳》,便有“疏眉目,美須髯”這種句子。


    而到了魏晉南北朝,男人們又開始刮胡子化妝,以此為美。


    《顏式家訓》中,便有“梁朝貴子弟,多無學術,無不熏衣剃麵,博粉施朱。”


    時尚是輪迴的。


    雖然在唐朝,人們已經不在將刮胡子和孝順聯係在一起。


    不過崇尚武功的唐朝男人,還是覺得留胡子才時髦。


    畢竟胡子是展示男性特質最顯眼的標誌。


    名為“翹腳胡”的造型,在唐代最為流行。


    聽見男人的話,程暮一笑,道:“是是是,你嘴上有毛,跟雞窩似的,也不怕落在床上被人誤會。”


    程暮的現代車技,明顯把男人說懵了。


    他疑道:“胡子落在床上,為何旁人要誤會?”


    程暮看著男人,臉上露出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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