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你真不知羞恥啊,我爺爺、奶奶,生病住院,躺在床上拉屎尿尿,吃不上飯的時候,你在哪裏呢,你盡過孝嗎?是在你情婦那裏逍遙吧!
你是怎樣孝順父母的!難道你自己心裏不清楚嗎?我爺爺、奶奶最應該去派出所狀告你,你簡直不是人。我娘辛辛苦苦給你爹娘養老送終,你是怎樣對待我娘的!”李保國痛苦的說。
錢懿臻拍了拍李保國的肩膀說:“保國,你聽我說,你爹顯然不是個好人,但是,他不能完全自理的生存問題,活生生的擺在麵前。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麵對它,接受它,解決它,放下它。不要讓它,成為我們前進路上的負累。”
錢懿臻向前一步,站在李父麵前,好不客氣的提出了建議及一係列的解決辦法:
第一,李保國、崔清泉,盡快找李父情婦、及情婦的兒子,將卷走的退休工資存折,及存款要迴來。伯父,您說一下存折、存款、現金的數目,及詳細情況,讓崔清河記錄一下。
第二,李父的錢,拿迴來以後,由李保國姐姐負責保管,專門用於支付李父的吃喝拉撒等消費支出,並詳細記錄收入、支出情況,以避免李父,胡攪蠻纏。
第三,李父的日常生活起居,由李保國姐姐,負責搭理,包括:洗衣、做飯、端屎、端尿、穿衣、吃飯、打掃衛生,看病拿藥(公費醫療)等等。
第四,李保國負責每月給姐姐支付工資,算是照顧李父的酬勞。
第五,李父與其情婦,必須斷絕一切往來,否則,堅決棄之不管,絕不留情,別怪兒女不孝。
第六,李保國、李姐,各自已都已成家立業,也肩負著掙錢養兒育女的重擔,不可能每時每刻陪在李父身邊,照顧飲食起居,請李父不要無理取鬧,要懂得體諒兒女生活的不易。
第七,另一個辦法是,李父住進村養老院,費用從李父的退休工資中支付,超支部分由李保國承擔。
請李父自己選擇,若想居家養老,就按照第二至第六條執行,若選擇住村養老院,就按照第七條執行。
“爹,你去養老院吧,我怕伺候不了你,再說了,我不想每天看見你那張冷酷的臉,因為看見你,我心裏就特別的不舒服。
你是怎樣對待我娘、我、我弟、我爺爺、奶奶的,我這一輩子永遠也忘不了。”李保國姐姐又氣、又恨的埋怨道。
李父說:“村養老院,就是個等死的地方,我不去。”
錢懿臻說:“伯父,您確定在家養老了?那您就按我說的做,若是做不到,您就隻有進養老院了哈。
崔清泉、李保國,你倆想著擬個協議,讓李父、李保國、李姐簽字為證。我作為證人也簽個字。”
李保國掏出五百元錢,遞給姐姐:“這些錢你先拿著用,等我們把錢要迴來了,再交給你,謝謝姐姐,我會抽空迴來幫助你的。”
第二天,崔清河、李保國,就開始發揮他們的偵探技能,找到了李父情婦和他的兒子董奈法,這母子倆還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及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惡劣態度。
崔清河說:“董奈法,你還有沒有良心啊,李父為了你的母親,拋妻棄子,把你撫養成人,幫你找好工作,傾其所有給你買婚房,幫你養孩子,難道這一切的一切都喂狗了嗎?
咱不說這些了,讓你母親把拿人家的存折和錢,交出來,以後互不來往,既往不咎。否則,我們把會你的公職給你攪黃了,還有你住的房子一並返還,你信不信,不信,咱走著瞧。”
董奈法說:“我不是被嚇唬大的,這年頭誰怕誰呀,房子是老李頭自願給我們買的,錢也是老李頭自願給我娘的,你們想要迴去,沒門,滾滾滾。”
崔清河說:“我們已經給你改過的機會了,你作為公職人員,難道一點法律素養也沒有嗎?你不珍惜,別怨我們不留情麵。”
經過多次交涉,董奈法母子,拒不還錢。
崔清河按壓住怒火對李父情婦說:“這位大娘,您聽好!拿了別人的錢財,拒不歸還,你這是犯罪,犯的是侵占罪,懂嗎?是要坐牢的。”
李父情婦說:“我不怕坐牢,你們告我吧,錢,都讓兒子拿走了,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
李保國說:“董奈法,你聽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數額較大並拒不退還或交出,即可構成侵占罪。
侵占他人財產的立案標準通常設定為5000至元以上。具體來說,如果行為人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數額達到此範圍並拒不退還時,即構成侵占罪。”
崔清河說:“董奈法,我們已經去你上班的單位調查過了,你在單位裏就是個滾刀肉,整日遊手好閑,不幹工作,且愛挑事的攪屎棍,正愁找不到開除你的理由呢。
你想想吧,犯了侵占罪,你覺得你的公職還能保得住嗎?還能不上班就白拿工資嗎?你好自為之吧,起訴書、律師我們都已經找好了。給你三天期限,不還錢,法院見。”
李保國憤憤的說:“太氣人了,簡直是對牛彈琴。清河,我們走吧,還有許多正事需要我們去做呢,不和這種人浪費時間了,直接起訴吧。”
第二天上午,李父情婦,來到李父的老宅哭哭啼啼的訴說:“昨天李保國、崔清泉找她和兒子要錢的事,還想讓李父給她說說情,說是自願給的。”
李保國姐姐、姐夫,氣不打一處來,架起李父情婦就往門外丟,李父閉著眼睛躺在床上一言不發,默默的靜聽著大門外發生的一切。
李父情婦坐在大門外嚎啕大哭,惹來鄰居的圍觀,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著:“這女人太難纏了,騙吃、騙喝、騙錢,真是個不要臉的貨色。”
大約過了兩個多小時,圍觀的人群,漸漸散去,李父情婦,默默的從地上爬起來,悻悻的走了。
李保國姐姐到村委辦公室,用座機給李保國打了個電話,把李父情婦來家裏鬧的事情,說了一下。
你是怎樣孝順父母的!難道你自己心裏不清楚嗎?我爺爺、奶奶最應該去派出所狀告你,你簡直不是人。我娘辛辛苦苦給你爹娘養老送終,你是怎樣對待我娘的!”李保國痛苦的說。
錢懿臻拍了拍李保國的肩膀說:“保國,你聽我說,你爹顯然不是個好人,但是,他不能完全自理的生存問題,活生生的擺在麵前。
最好的解決辦法是,麵對它,接受它,解決它,放下它。不要讓它,成為我們前進路上的負累。”
錢懿臻向前一步,站在李父麵前,好不客氣的提出了建議及一係列的解決辦法:
第一,李保國、崔清泉,盡快找李父情婦、及情婦的兒子,將卷走的退休工資存折,及存款要迴來。伯父,您說一下存折、存款、現金的數目,及詳細情況,讓崔清河記錄一下。
第二,李父的錢,拿迴來以後,由李保國姐姐負責保管,專門用於支付李父的吃喝拉撒等消費支出,並詳細記錄收入、支出情況,以避免李父,胡攪蠻纏。
第三,李父的日常生活起居,由李保國姐姐,負責搭理,包括:洗衣、做飯、端屎、端尿、穿衣、吃飯、打掃衛生,看病拿藥(公費醫療)等等。
第四,李保國負責每月給姐姐支付工資,算是照顧李父的酬勞。
第五,李父與其情婦,必須斷絕一切往來,否則,堅決棄之不管,絕不留情,別怪兒女不孝。
第六,李保國、李姐,各自已都已成家立業,也肩負著掙錢養兒育女的重擔,不可能每時每刻陪在李父身邊,照顧飲食起居,請李父不要無理取鬧,要懂得體諒兒女生活的不易。
第七,另一個辦法是,李父住進村養老院,費用從李父的退休工資中支付,超支部分由李保國承擔。
請李父自己選擇,若想居家養老,就按照第二至第六條執行,若選擇住村養老院,就按照第七條執行。
“爹,你去養老院吧,我怕伺候不了你,再說了,我不想每天看見你那張冷酷的臉,因為看見你,我心裏就特別的不舒服。
你是怎樣對待我娘、我、我弟、我爺爺、奶奶的,我這一輩子永遠也忘不了。”李保國姐姐又氣、又恨的埋怨道。
李父說:“村養老院,就是個等死的地方,我不去。”
錢懿臻說:“伯父,您確定在家養老了?那您就按我說的做,若是做不到,您就隻有進養老院了哈。
崔清泉、李保國,你倆想著擬個協議,讓李父、李保國、李姐簽字為證。我作為證人也簽個字。”
李保國掏出五百元錢,遞給姐姐:“這些錢你先拿著用,等我們把錢要迴來了,再交給你,謝謝姐姐,我會抽空迴來幫助你的。”
第二天,崔清河、李保國,就開始發揮他們的偵探技能,找到了李父情婦和他的兒子董奈法,這母子倆還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嘴臉,及要錢沒有,要命有一條的惡劣態度。
崔清河說:“董奈法,你還有沒有良心啊,李父為了你的母親,拋妻棄子,把你撫養成人,幫你找好工作,傾其所有給你買婚房,幫你養孩子,難道這一切的一切都喂狗了嗎?
咱不說這些了,讓你母親把拿人家的存折和錢,交出來,以後互不來往,既往不咎。否則,我們把會你的公職給你攪黃了,還有你住的房子一並返還,你信不信,不信,咱走著瞧。”
董奈法說:“我不是被嚇唬大的,這年頭誰怕誰呀,房子是老李頭自願給我們買的,錢也是老李頭自願給我娘的,你們想要迴去,沒門,滾滾滾。”
崔清河說:“我們已經給你改過的機會了,你作為公職人員,難道一點法律素養也沒有嗎?你不珍惜,別怨我們不留情麵。”
經過多次交涉,董奈法母子,拒不還錢。
崔清河按壓住怒火對李父情婦說:“這位大娘,您聽好!拿了別人的錢財,拒不歸還,你這是犯罪,犯的是侵占罪,懂嗎?是要坐牢的。”
李父情婦說:“我不怕坐牢,你們告我吧,錢,都讓兒子拿走了,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
李保國說:“董奈法,你聽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數額較大並拒不退還或交出,即可構成侵占罪。
侵占他人財產的立案標準通常設定為5000至元以上。具體來說,如果行為人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數額達到此範圍並拒不退還時,即構成侵占罪。”
崔清河說:“董奈法,我們已經去你上班的單位調查過了,你在單位裏就是個滾刀肉,整日遊手好閑,不幹工作,且愛挑事的攪屎棍,正愁找不到開除你的理由呢。
你想想吧,犯了侵占罪,你覺得你的公職還能保得住嗎?還能不上班就白拿工資嗎?你好自為之吧,起訴書、律師我們都已經找好了。給你三天期限,不還錢,法院見。”
李保國憤憤的說:“太氣人了,簡直是對牛彈琴。清河,我們走吧,還有許多正事需要我們去做呢,不和這種人浪費時間了,直接起訴吧。”
第二天上午,李父情婦,來到李父的老宅哭哭啼啼的訴說:“昨天李保國、崔清泉找她和兒子要錢的事,還想讓李父給她說說情,說是自願給的。”
李保國姐姐、姐夫,氣不打一處來,架起李父情婦就往門外丟,李父閉著眼睛躺在床上一言不發,默默的靜聽著大門外發生的一切。
李父情婦坐在大門外嚎啕大哭,惹來鄰居的圍觀,大家七嘴八舌的議論著:“這女人太難纏了,騙吃、騙喝、騙錢,真是個不要臉的貨色。”
大約過了兩個多小時,圍觀的人群,漸漸散去,李父情婦,默默的從地上爬起來,悻悻的走了。
李保國姐姐到村委辦公室,用座機給李保國打了個電話,把李父情婦來家裏鬧的事情,說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