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座世界。


    雞哥手持長矛,行走在隊列當中。


    所謂的長矛,不過是一根削尖了的棍子。


    這已經是他們最為精良的武器。


    除了長矛,隊伍中還有人拿著石斧,手臂粗的棍子,實在不知道拿什麽的,就拿了十幾枚雞蛋大的石塊揣在懷裏,當做遠程武器。


    真原始啊……


    雞哥感歎。


    不僅是感歎他們的武器,還在感歎他所處的時代。


    他穿著獸皮圍裙,上半身赤裸,最可怕的是連內褲都沒有,全員髒兮兮的空檔,看起來像是山裏的猴子多過人類。


    六道輪迴盤是給我幹哪來了,不能下迴轉生成恐龍吧……雞哥才轉生不到五分鍾,對現狀一頭霧水。


    根據六道輪迴盤提供的情報,雞哥在這一世遇到的對手是靈隱。


    “不知道那小子藏在哪,看這樣我所處的時代是原始部落時期,難道是……陣營對抗?”


    忽然,小隊停了下來。


    同行的隊友們紛紛伏低身體,他們麵龐沾染了泥土、灰塵和樹葉的汁水,眼睛卻明亮的如同一顆顆星辰。


    順著他們的視線,雞哥看到了兩頭正在河邊喝水的鹿。


    「鹿鹿這麽可愛,怎麽可以吃鹿鹿」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雞哥的腹部就湧現出一股濃烈的饑餓感,眼睛和同伴一樣亮了起來。


    “衝!”


    領隊下達命令。


    一群原始人嚎叫著衝了上去,奔跑間,胯下鳥蛋橫飛,看的落在後麵的雞哥一陣辣眼睛。


    石斧、石子紛紛砸過去,一頭小鹿當即被砸暈過去。


    另一頭幸運的躲過了第一輪襲擊,扭頭就跑。


    留下兩名同伴看管暈倒的那頭鹿,剩下的人在後麵緊追不舍,雞哥也在追逐的行列中。


    奔跑下,雞哥的唿吸急促、心率上升,心跳和唿吸聲漸漸充斥耳邊,就在這時,他又聽到了身後的唿喚。


    這次的唿喚比之前的幾次都要清晰,仿佛就是貼在他的背上。


    「右邊,它會向右走。」


    雞哥本不想理會,身體卻本能的高高舉起長矛,朝著小鹿的右側投擲過去。


    就在他擲出的同時,小鹿向右側跳去,似乎是想要躲進叢林中,恰好被雞哥的長矛刺穿了大腿,嗷嗚一聲倒在地上。


    “竟然真的打中了……”


    雞哥迴頭看去,想要尋找這道聲音的主人,什麽都沒有。


    不等他再仔細尋找,他就被撲上來的同伴壓倒。


    被一群常年不洗澡,又剛剛奔襲了兩三公裏的壯漢們撲到,雞哥登時漢流浹背,整個人幾乎要窒息了。


    他們扛著兩頭鹿迴到部落的時候,雞哥成為了今天的英雄。


    迴來不久,另一支捕獵小隊也迴來了,而在其中,雞哥看到了靈隱。


    “竟然是在同一個部落,也是這個時代地廣人稀,兩個部落之間可能隔著幾十到上百公裏。


    以這個時代的運輸速度、交通情況,可能一個人一輩子都沒有走出二十公裏的範圍。如果不匹配在同一個部落,可能到死都碰不到。”


    自這一天起,雞哥就在部落中住下了。


    這是一個大約一千人左右的大部落,捕獵隻是他們吃飯的手段之一。


    部落中已經有意識的去養殖動物,甚至還開始了農耕,隻不過手法之粗劣,就連雞哥這個打小在城裏長大的孩子也忍不住吐槽。


    在部落的這段時間,雞哥有意識的與靈隱保持距離。


    他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死宅,近戰搏殺能力和靈隱相比差的太多。


    雞哥唯一的優勢就在於,他看穿、掌握因果之線的能力,並非是超凡力量,不受到六道輪迴盤的影響,能夠正常使用,每每看到自己的死線都能提前規避。


    不過還是那句說爛了的老話,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時時刻刻提防靈隱動手,隻會讓自己神經衰弱。


    雞哥必須主動出擊,想辦法先一步把靈隱幹掉。


    “……對,你把木頭劈開,然後,弄成大概三十公分長……什麽是三十公分?就是小臂這麽長。”


    雞哥比比劃劃,不一會兒,就製作出了一雙筷子。


    同伴們湊過來,好奇的看著世界第一雙筷子。


    “這玩意是幹嘛的?”


    “飛出去射獵物的眼睛嗎?”


    “當然不是。”雞哥給他們演示筷子的正確用法,他夾起一塊烤熟的肉,送到嘴邊、吃掉。


    “這有什麽用?”


    “用筷子,就不會燙手啊,還能避免細菌……就是髒東西進嘴裏。”


    “我的手可不髒,我的屁眼都比你的嘴幹淨。”


    原始人罵人就是這般的原始且直接。


    眾人一哄而散。


    雞哥搖頭,“朽木啊。”


    等眾人散去,狩獵隊長過來對雞哥說:“大首領找你。”


    “大首領?什麽事?”


    原始部落的大首領,統禦一千多號人,可以說在這個時代堪比一個皇帝了。


    “他說了,但我忘了。”


    雞哥一拍腦門,想起來這個時代還沒有紙筆,文字更是沒發展,所有事項純靠腦子去記。


    遇到記性不好的,信息傳遞就徹底斷了。


    雞哥瞅了眼不遠處,正在磨著石斧的靈隱,眼皮微跳。


    人家在磨斧子,他在做筷子。


    這個對比……


    雞哥想著,走向大首領的石屋。


    自從他來到這個部落,還從未見過大首領,不知道突然叫他過來是為了什麽事情。


    「總不能看出我的才智,決定任命我當個大祭司之類的吧?如果真的這樣,我就第一個把靈隱當祭品給祭天了。」


    「誒?」


    雞哥反應過來,這或許是一個辦法。


    以他的知識儲備,在大學生中不堪一擊,麵對高中生更是被直接碾壓,可是在這群原始人當中,他絕對是當之無愧的天降文曲星。


    「在這點上,身為外星人的靈隱都比不上我,他們的科技水平雖然高,但在這個石器時代,高精尖科技頂個屁用啊?


    到時候我左手一個青銅器製作,右手一個創造文字,直接大躍進到青銅器時代,到時候,小小靈隱不過是被時代車輪碾碎的蛐蛐螻蟻罷了。」


    雞哥美滋滋的想著,心中打起了腹稿,考慮要怎麽說服大首領。


    要他對女孩子說兩句話,除了拉斐爾之外,他能吭哧吭哧半個小時說不出一個字。


    但要是讓他和男人吹牛逼。


    雞哥能嘮一個小時都不帶停的。


    進入了石屋,待眼睛適應屋內的昏暗,雞哥已經打好了腹稿,正要開口。


    忽然,他一抬頭,瞧見了大首領的模樣。


    所有的話全都堵在了嗓子裏,聲音自雞哥嗓子裏向外擠出,發出「咯咯咯」的動靜。


    盤坐在麵前的,是一位麵容溫和,眼神睿智,看起來宛若大學教授的男人,他的上半身與常人無異,但下半身……


    是一條蛇尾。


    雞哥退後半步。


    “你好,來自真實未來的旅客,希望我的尾巴不會嚇到你。”


    “你你你是……”


    蛇尾、原始部落、男性,雞哥無法克製的想到一個人。


    “抱歉,忘了自我介紹。”


    蛇尾人身的男人稍稍起身,他本想把手放在胸口行禮,想了想又對著雞哥伸出手——如現代人一般——說:


    “你好,我叫伏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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