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那桌上,有柴碳爐子,燒得熱騰騰的魚頭豆腐鍋子,橫山特產牛脯,青椒香幹絲……一共有七八個菜。兩隻酒杯裏,一隻半滿,一隻已幹。看上去,剛剛那女人正在和三爺,在推杯換盞來著。


    “這就不好意思了,就好像我是假得一樣。我是真心誠意地想請三爺您吃這次飯的。初來乍到這裏,人生地不熟的,就蒙三爺照顧。我要是不表達一下自己小小的謝意,以後怎麽好意思在橫山混哦。還不要被人家說成忘恩負義!”施耐德有意考張道。


    “怎麽會怎麽會,你這小夥子有這樣的為人處事能力,不愁你混不好。混不好,隻要你在橫山地麵上,三爺就給你包著,包你混好。至少不會比三爺我差多少。”三爺拍著胸脯道。


    “衝著你今晚上做的事,我也覺得你小夥子不錯!”那嘴裏鑲了一口金牙的女人道。說著,那女人將桌上的一隻金皮做的香煙盒拿了起來,喀地一聲機關打開,亮出裏麵的香煙,衝施耐德遞了過來,“小弟,抽一支!”


    “不會不會,謝謝!”施耐德連忙搖手。


    那婦人又把煙盒遞向阿秀,阿秀嚇得人往後一縮,大紅著臉連著擺手說,“不,不,!”就像遇到了洪水猛獸一般。


    嚇是真被嚇到了。阿秀的心裏卻突地一陣溫暖,覺得被尊重了。並且是不一般地尊重。像對待男人一樣地被對待了。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體驗。


    就那一個遞煙的動作,阿秀對那女人原有的畏懼心裏,多了一份好感。或者說是感激。


    “煙是好東西哦,小弟,要學!”那婦人語重心長道。


    “其實三爺我,也就隨便給你,在澡堂子裏洗澡的幾個老板跟講了句,也沒費多大功夫。你不用這麽放在心上。用你們讀書人的話說,舉手之勞。舉手之勞!”三爺邊說邊坐迴到桌邊,“你倆個要不是嫌棄的話,就著喝兩杯?”


    “那怎麽好意思,本來是要喊你吃飯的,反過來還在你家吃飯。那不真成了虛情假意了。”


    “虛不虛情,假不假意,我看得出,三爺更看得出。你是個好小夥子。”那婦人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去坐吧,我去給你倆個拿碗拿筷子。”


    “重要的是酒杯。碗不碗得無所謂。哦,還有筷子。沒筷子怎麽吃,用手抓麽!”三爺說著,哈哈大笑。


    “真在這裏吃麽?”阿秀作不出,放不開,覺著難受死了,用眼神不住地示意他走。


    “恭敬不如從命!”施耐德拉著阿秀就入了座。


    “問句也許不該問的話?”四個人對了一杯以後,三爺說道。


    “請說,三爺。”


    “三爺我看人的眼光向來不錯的,以我看兄弟你不應該淪落到此的,”三爺說著,頭一歪,靠到施耐德身邊,用煙鬥微微地指了一指阿秀的方向,很有深意地笑著輕聲問,“難道是因為她……。”


    施耐德也不是傻子,同為男人,馬上就明白過來了,三爺的意思。三爺的意思是,阿秀是不是別人的老婆,被他給誘拐到這裏來的。按道理他是不應該混得這麽慘的。


    施耐德呆了呆,覺得三爺猜得還真地沒錯。雖說在明麵上,他就她的正牌老公。可是事實上,他是真地霸占了別人的老婆。哎,也不能說霸占吧。反正在倫理上,他是有不占道理的那一方。


    按理說,他得和阿秀保持距離才對。


    還有,馬上就要過年了。他硬是要帶著阿秀從黃家出走。難道僅僅是,忍受不住黃爸的家長式作風?也不盡然。骨子裏還是有三爺所說的,男人的占有欲。


    也許想要出走時,他都沒有意識到。可是潛意識裏,男人本性作祟,他還是有意無意地在做,在完成,讓阿秀與其黃姓前任的切割。


    “我老家是戴——”他想向三爺解釋,他不是那種人。他是一個正直的農民家庭比弟。終歸對戴衝不熟悉。戴衝差一點說成戴店。因為戴店的名稱比戴衝更加地響亮,他早就聽說過。


    “戴衝。”阿秀趕緊補充。


    三爺再一次地意味深長地笑了。


    “兄弟好有福氣。剛才我還以為你帶著她來找三爺麻煩的呢!”那女人說著抬眼皮子撩了三爺一眼。


    施耐德頓時看出來了,那女人應該不是三爺的老婆。心說,怪不得三爺也像那樣看我。


    “你不要胡說了,有了你,我現在差不多都成太監了,你還亂吃飛醋,讓小兄弟笑話。”三爺打著哈哈。


    就這樣邊吃邊聊。一直到晚上十一點。泡了個澡迴來,


    一覺睡到大天亮。要不是人喊,還不知要睡到什麽時候。


    邊擺字攤邊打哈欠。阿秀打哈欠的時候,他把手放到她嘴上,讓哈欠發出有節奏的“哇哇”聲,輪到他打時,她也不示弱。惹得好些正經的老鄉為之側目。


    “老板,你們能不能快一些。我老早就來等了,都等兩個小時了。”那樣子對於傳統些的人來說,確實辣眼睛。他們甚至不好意思直說,而是以另一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


    有人則跺著腳,冷得慌。邊跺邊抱怨,“腳都凍腫了,真是生意不當生意做!”


    有人就說了,“人家不過救一下急,你們還真地以為人家光靠這過日子。”


    施耐德衝那人投去讚許的目光。那人一陣得意。


    就這樣寫到臨近中午的時候,上街賣買的人已經不多了。無論是打把式賣藝,說板書的,拔牙的,還是賣梨膏糖,賣老鼠藥的,都收攤子了。橋頭上,隻剩下他們小夫妻二人在給人寫對聯。


    圍著的人也就十來個。有一半是在等對聯,有一半是在看他寫字。看他寫字的人中,一多半字不識一個。純粹是覺得好玩,看個熱鬧。反正無所事事,人家看他也看。看戲還要錢,看寫字還不要錢。不看白不看。


    鳳毛鱗角的兩位,一個勉強認得兩個字。就是自己的姓名。還有一個鬥大的字,勉強認得一稻蘿。跟其作人比起來,他倆也算是有文化的人了。


    喝過墨水和疑似喝過墨水的人,那氣質就是與旁人不一樣。就聽他倆一個眉飛色舞地向旁邊的鄉裏鄉親介紹說,施耐德寫得字如何如何好。比東頭關老爺城隍廟裏的對聯寫得好多了。


    這樣的讚譽,施耐德不便出麵反駁,他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可是人家都誇自己誇到腦門上了,再不給人家麵子,就太不通人性了。


    那個隻認識自己名字的大爺,於是也不遑多讓說道,這位小兄弟的字比起西邊通天府裏的對聯寫得好太多了。


    兩人如此不遺餘力的吹捧,一方麵讓他飄飄然,另一方麵又很感壓力。阿秀則聽得兩眼放光。施耐德記得,自己走路撿到了一百塊錢時的反應就是那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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