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媽走進來,嚇了一跳。


    “你這孩子幹什麽呢?手指骨頭才接上,又爬高上低,快下來,要是再摔了怎麽辦。”


    “媽,許明笙她沒事吧?你有沒有覺得她像是變了一個人,很奇怪?”江霆湊過來,不動聲色的打聽。


    江媽道:“出了這麽大的事,好好一個被寵著的幸福小女孩,突然成了孤兒,能不受刺激,能不變嗎?”


    “人啊,一夜成長,都是因為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你馬上就要下鄉了,以後苼苼身邊就真的沒有人了,要是她不能獨立堅強起來,怕是要被那些吃絕戶的算計死。”


    “現在這樣挺好,我看她正在努力改變,變得堅強勇敢,要是脾氣真能硬起來,立起來,以後麵對那些想要算計她的人,才不至於吃虧被欺負。”


    江媽歎了口氣,走去了廚房。


    江霆站在原地,眉頭緊蹙。


    不對,根本不對。


    想到許明笙當時的樣子,那冰冷無情,充滿黑暗的眼神,看他就好像看一具屍體,她根本不是笙笙。


    這不是什麽一夜長大的改變,而是直接換了一個人!


    也不對……


    他天天都和笙笙在一起,不可能有人假冒,除非……


    是靈魂換了!


    這個念頭,讓江霆傍晚二十多度的天氣,愣是驚出一身冷汗,遍體生寒。


    江霆不甘心就這樣一個人下鄉,可隻要想到許明笙被孤魂野鬼占了身體,他就不敢再去找對方,就怕那野鬼把自己弄死。


    所以三天後,江霆精神萎靡,包袱款款的,獨自一人上了火車,前往了下鄉路。


    明笙並沒做多餘的事。


    原主都沒選擇去心願部門,而是選擇用軀體,跟冥界做交易,交換投胎的機會,且已經去投胎了。


    她和原主兩不相欠,自然不會多管閑事。


    除非江霆不怕死,跑來她麵前找事。


    偏偏江霆夠聰明。


    自從她來時,被她打了一頓,認出她不是原主後,就再也沒敢出現在她麵前。


    她真要把人祭天,都找不到借口和理由。


    而這三天,明笙以守孝為由,閉門不出,也沒去江家吃飯。


    在家裏好好跟係統交流了一番,也了解了不少,係統的一些功能和本事。


    還重新溫習了一下原主的課本知識。


    尤其是這個年代的語錄等,必知內容。


    做好了充分準備後,明笙去公安局報道了。


    單位的人看她年紀小,又是烈士家屬,才沒了父親,還成了孤兒,都很照顧她。


    再加上有李愛國這位副局長看著,護著,關係擺在這,就更不會有人不長眼的找她麻煩,一個個對她都非常親切友好。


    明笙很滿意這樣,周圍全是‘好人’的工作環境。


    果然去哪,都有潛規則,都需要靠山和背景,才能吃得開,身邊才會全都是笑臉可親的好人。


    半個月後的一個休假,明笙中午準備出去逛逛,買點做陷阱的材料,就再次看到了美少年。


    跟那天不同的是,美少年看到她後,徑直走了過來。


    “同誌你好,我叫章煦,龍章秀骨的章,煦色韶光的煦,今年十九歲,家裏有三個哥哥,都已成婚。”


    “我可以做上門女婿,也會洗衣做飯打掃衛生,還會繡花做衣服,可以照顧好家裏,以後也會帶好孩子,做好一個賢夫良父。”


    章煦看到明笙眼底的訝異,緊張的手心冒汗,麵上卻努力維持端莊沉靜。


    卻不知,他白皙的臉早已一片緋紅,秀色可餐至極。


    “我、我那天看到你打人了,我從小就想找一個練家子,能打又頂天立地,有本事有能力的妻子。”


    “看到你,讓我有種很安心的感覺,如果你想找一個顧家,能做家庭煮夫的另一半,我會很合適的。”


    不等明笙迴答,章煦似乎怕她誤會,又急忙解釋道。


    “我知道你現在情況特殊,沒有心情考慮這些,但如果你想要找一個人陪伴,或者出於安全考慮,想要生活清淨些,想有個擋箭牌,我都可以幫忙,可以優先讓我排個隊嗎?”


    終於說出來了,章煦整張臉都燒的通紅,完全是羞的。


    誘人的胭脂色,讓他精致俊美的容顏,看起來越發嬌豔欲滴。


    那天迴去,章煦就立即讓大哥幫自己調查了明笙。


    看到資料上顯示,明笙成了孤兒,父親剛殉職,還被安排在公安局工作,高中畢業,學習好,人也溫柔單純,性格綿軟。


    章煦當時就想到明笙那雙清幽,平靜無波,暗藏冷漠的眼睛。


    他覺得這資料上,對於明笙性格的定義不對。


    雖然明笙外表看起來並不強壯高大,但他看到明笙反擊時,就是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再加上他還是個顏控,明笙長得白白嫩嫩的很好看,尤其是身上那種複雜特殊的氣質,更加吸引他,讓他心動。


    還很能打,這簡直就是他的理想型加心動型。


    因此確定了明笙的家庭沒問題,也沒有什麽遺傳精神疾病,沒什麽不良過往後,章煦忍耐了許久,還是決定先來明笙麵前露露臉,爭取一個排號的機會。


    之所以猶豫忍耐,等了大半個月才找明笙,是因為資料上,許明笙剛沒了父親,還在守孝,肯定沒有心思考慮終身大事。


    他這個時候去結交,說想成為明笙的對象,豈不是惹人厭?


    但章煦心思玲瓏縝密,很快又想到許明笙現在是孤女,孤身一人住,又有工作,手裏還有不少喪葬費補償金,長得有好看,太過惹眼。


    肯定會招來不少豺狼虎豹,要是被算計了,可就麻煩了。


    就算明笙很強,不會被算計,但時時刻刻被群狼盯著,騷擾著,也不會有清淨日子過。


    所以思前想後,章煦還是決定,先找許明笙說一下。


    萬一許明笙為了自身安危著想,為了杜絕被人算計,為了生活能夠清淨些,想盡快找個擋箭牌呢?


    他正好能排個號,爭取優先被選擇。


    一口氣聽了很多很多的明笙:……


    自薦枕席?還有這麽好的事?


    明笙仔細打量章煦,再琢磨他剛才說的話,漸漸推敲出了不對勁。


    就算是七十年代民風淳樸,也不可能有這樣的賢妻良母型的男人。


    還繡花做衣服……


    要麽隻是說的好聽,要麽……


    再看男孩那一身猶如古代世家權貴培養出來的,矜貴嫻雅的氣質和儀態,確實跟這個時代的人格格不入。


    明笙確定了。


    這個少年十有八九,也不是這個世界的人。


    再加上後半段的話,說明對方頭腦聰明,看出她現在孤身存在的隱患。


    跟聰明人相處,總比跟笨的扯後腿的人相處,要好太多。


    當然,前提是自己也足夠聰明,不會被聰明人賣了。


    明笙想到自身現在的情況,確實有太多的隱患,便來了幾分興致,含笑問道。


    “你來找我,你家人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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