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小廚娘
五零之苟住莫慌咱有糧 作者:坪上炒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宋錦繡想到了遠方的小娟,不知道對方還記不記得自己。
宋錦繡也是不知道該寫些什麽好,這次收了那麽多山貨,剛好給她寄一些過去。
板栗,鬆子,薯,野菜幹,香菇,木耳,鹹菜……
反正雜七雜八,想到什麽就拿點什麽,還特意留了幾個沒有剝開的毛栗子和鬆塔。
城裏娃沒有見過這些東西肯定很新奇!
至於水果,不好寄不說,她那邊比自己這邊更容易購買。
順便跟她吹噓了一番這裏有多好玩。
春天能出去春遊,景色特別美,有山有水空氣清新。
還能窯雞,窯紅薯,順便問她吃過沒有,可香了。
夏天,上山下河,抓雞摸魚那更是其樂無窮。
這裏的魚特別多,水流很清澈,隻要你有技術,魚還不是隨你抓。
反正徒手抓,宋錦繡是從來沒有抓住過,每次被她碰到的都變成死魚她才能抓住。
於是娃送外號,魚見死!
這麽丟人的事情,宋錦繡肯定不會說。
接下來就說秋天,那可以說的就多了去了。
各種野菜,野果,野物。幾座大山就像自家後花園,任你采摘!
隻恨自己不是大力士,沒有多長幾隻手,搬的不夠多。
當然,其中那些蛇蟲鼠蟻就不用說了,宋錦繡被嚇哭好幾次,還是別說出來嚇孩子了!
接下來就是冬天了,冬天有什麽好玩的呢?
宋錦繡想來想去,冬天在被窩裏最好玩。
那就說說烤紅薯,炒板栗,過年到處拜年還能收紅包的事情吧!
雖然隻收到了一個紅包!
總而言之,寫下來也是滿滿兩頁紙,帶著包裹一起飛向遠方!
她不知道的是,因為這封信,從大城市引來了真正的文化人!
這天下午,宋錦繡在院子裏曬東西,正在翻動呢,就發現院子被敲響。
院門沒有關。宋錦繡走過去一看,竟然是大林子,手上還提了一隻兔子。
“我打到了一隻兔子,給你加加餐。”大林子搖搖手上的死兔子說道。
“不用不用,你自己留著吃就行了!”宋錦繡趕緊拒絕道。
這年代肉類多珍貴啊,非親非故的怎麽能要人家東西。
“沒事,我經常能抓到!這隻給你吃!”大林子把兔子塞到宋錦繡手裏。
“不是,我……”還沒等宋錦繡把話說完大林子就轉身走了。
“你吃吧!我經常能在山上逮到野雞野兔,不缺肉吃!”大林子怕宋錦繡繼續拒絕,打斷了她的話,說完擺擺手就走了!
在大林子看來,現在糧食下來了,吃的不愁,但是宋錦繡也就隔幾天去買那點子肉。肚子裏肯定缺油水。
“不是,你別走啊!我,我不會殺兔子啊!”大林子跑的太快,宋錦繡的爾康手都沒來得及伸出!
晃晃手上的兔子,可惜死了,不然還能養起來!
然後把目光看向正在看書的劉安康。
劉安康感受到了她炙熱的視線,疑惑地看向宋錦繡。
宋錦繡搖了搖兔子問“你會殺嗎?”
劉安康看看她,又看看兔子。必須會啊,不然還能帶毛吃嗎?
好歹也是從小見村裏的叔伯殺各種野味長大的,理論滿分,實踐嘛,第一次!
宋錦繡看他熟練地拿刀接過兔子,這時候自己也不說什麽孩子不用動刀的話了。
今年已經八歲,不小了,可以幫家裏分擔一些。既然有了兔肉,那今晚就來一個麻辣兔肉燉土豆吧!
不然光靠一隻兔子也不夠吃!
再炒個青菜,晚飯就解決了!
兔肉燉好,宋錦繡盛出一碗用籃子裝好,讓劉安康給大林子送去。
要是遇見人了就說大林子拿來加工的,加工費就是留下一半的肉。
這樣村裏一些碎嘴的人最多會說宋錦繡坑人,不會說兩人有些什麽。
然而,沒想到這事竟然還有後續,隔天,一個大男孩不好意思的站在門口。
“有事嗎?”宋錦繡疑惑地問,自己也不認識對方啊!
依稀記得好像是一個小組的。
“那個,我,我,我想讓你幫忙紅燒一下。”大男孩不好意思的從身後提溜出一隻光溜溜的雞!
“規矩我懂,你隨便做,肉留一半!我,我晚點過來拿就行,不用安安送。我能吃點辣。”說完就不好意思地走了。
宋錦繡有點懵逼的站在門口,這規矩我咋不懂?
“你昨天說的?”宋錦繡把事情跟劉安康說了一下。
劉安康搖了搖頭。“我昨天根本就沒遇到人。”
“所以,是大林子?”
“大林子。”
兩人異口同聲地說。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劉安康送了一碗兔肉給大林子就走,對上劉安康的沉默臉,大林子也拒絕不了!
本來已經吃過的大林子聞到這霸道的香味實在忍不住,覺得肚子又餓了。
就著大饅頭就吃了起來,不一會就引來了一群狼。
大家搶著他的大饅頭吃著他的兔肉還把他一把推開。
失策了,下次吃東西前應該先鎖門。大林子拍了拍灰塵,還好自己沒有慢慢品嚐。
反正隻剩下一點讓他們搶去吧。
大家吃完了東西就開始逼問肉的來曆,其實不用問大家心裏都有個數。
就是想笑話笑話大林子。
大林子也不能亂說啊,又怕給宋錦繡添亂。
就跟他們說,拿肉過去,做法隨意,肉留一半做報酬!
材料自己記得收拾幹淨,而且一天隻幫一次!
本來是想著不給宋錦繡添麻煩,誰知道為她帶來了麻煩!
既然人家拿來了,還能怎麽辦呢?做唄!
紅燒,照樣放了土豆,誰讓今年土豆最多呢。另外還放了很多香菇。
宋錦繡覺得這些配菜吸飽了湯汁比雞肉還好吃!
既然規矩定下來,那就留一半吧!
今天的雞比兔子大,做出來對方能拿走一大碗!
似乎算好時間一樣。宋錦繡剛做好不久,對方就來拿走了!
所以,今晚宋錦繡家又有肉吃了!似乎這樣也蠻不錯的啊!
宋錦繡美滋滋地吃著土豆心裏想道。
接下來大家似乎約好了一般,隔三差五就會有不同的人,拿著食材過來讓宋錦繡幫忙做。
雞,鴨,兔子,肉,魚。魚總不能一人一半吧,於是對方拿了兩條!
宋錦繡也隔三差五就能吃各種肉!
宋錦繡也是不知道該寫些什麽好,這次收了那麽多山貨,剛好給她寄一些過去。
板栗,鬆子,薯,野菜幹,香菇,木耳,鹹菜……
反正雜七雜八,想到什麽就拿點什麽,還特意留了幾個沒有剝開的毛栗子和鬆塔。
城裏娃沒有見過這些東西肯定很新奇!
至於水果,不好寄不說,她那邊比自己這邊更容易購買。
順便跟她吹噓了一番這裏有多好玩。
春天能出去春遊,景色特別美,有山有水空氣清新。
還能窯雞,窯紅薯,順便問她吃過沒有,可香了。
夏天,上山下河,抓雞摸魚那更是其樂無窮。
這裏的魚特別多,水流很清澈,隻要你有技術,魚還不是隨你抓。
反正徒手抓,宋錦繡是從來沒有抓住過,每次被她碰到的都變成死魚她才能抓住。
於是娃送外號,魚見死!
這麽丟人的事情,宋錦繡肯定不會說。
接下來就說秋天,那可以說的就多了去了。
各種野菜,野果,野物。幾座大山就像自家後花園,任你采摘!
隻恨自己不是大力士,沒有多長幾隻手,搬的不夠多。
當然,其中那些蛇蟲鼠蟻就不用說了,宋錦繡被嚇哭好幾次,還是別說出來嚇孩子了!
接下來就是冬天了,冬天有什麽好玩的呢?
宋錦繡想來想去,冬天在被窩裏最好玩。
那就說說烤紅薯,炒板栗,過年到處拜年還能收紅包的事情吧!
雖然隻收到了一個紅包!
總而言之,寫下來也是滿滿兩頁紙,帶著包裹一起飛向遠方!
她不知道的是,因為這封信,從大城市引來了真正的文化人!
這天下午,宋錦繡在院子裏曬東西,正在翻動呢,就發現院子被敲響。
院門沒有關。宋錦繡走過去一看,竟然是大林子,手上還提了一隻兔子。
“我打到了一隻兔子,給你加加餐。”大林子搖搖手上的死兔子說道。
“不用不用,你自己留著吃就行了!”宋錦繡趕緊拒絕道。
這年代肉類多珍貴啊,非親非故的怎麽能要人家東西。
“沒事,我經常能抓到!這隻給你吃!”大林子把兔子塞到宋錦繡手裏。
“不是,我……”還沒等宋錦繡把話說完大林子就轉身走了。
“你吃吧!我經常能在山上逮到野雞野兔,不缺肉吃!”大林子怕宋錦繡繼續拒絕,打斷了她的話,說完擺擺手就走了!
在大林子看來,現在糧食下來了,吃的不愁,但是宋錦繡也就隔幾天去買那點子肉。肚子裏肯定缺油水。
“不是,你別走啊!我,我不會殺兔子啊!”大林子跑的太快,宋錦繡的爾康手都沒來得及伸出!
晃晃手上的兔子,可惜死了,不然還能養起來!
然後把目光看向正在看書的劉安康。
劉安康感受到了她炙熱的視線,疑惑地看向宋錦繡。
宋錦繡搖了搖兔子問“你會殺嗎?”
劉安康看看她,又看看兔子。必須會啊,不然還能帶毛吃嗎?
好歹也是從小見村裏的叔伯殺各種野味長大的,理論滿分,實踐嘛,第一次!
宋錦繡看他熟練地拿刀接過兔子,這時候自己也不說什麽孩子不用動刀的話了。
今年已經八歲,不小了,可以幫家裏分擔一些。既然有了兔肉,那今晚就來一個麻辣兔肉燉土豆吧!
不然光靠一隻兔子也不夠吃!
再炒個青菜,晚飯就解決了!
兔肉燉好,宋錦繡盛出一碗用籃子裝好,讓劉安康給大林子送去。
要是遇見人了就說大林子拿來加工的,加工費就是留下一半的肉。
這樣村裏一些碎嘴的人最多會說宋錦繡坑人,不會說兩人有些什麽。
然而,沒想到這事竟然還有後續,隔天,一個大男孩不好意思的站在門口。
“有事嗎?”宋錦繡疑惑地問,自己也不認識對方啊!
依稀記得好像是一個小組的。
“那個,我,我,我想讓你幫忙紅燒一下。”大男孩不好意思的從身後提溜出一隻光溜溜的雞!
“規矩我懂,你隨便做,肉留一半!我,我晚點過來拿就行,不用安安送。我能吃點辣。”說完就不好意思地走了。
宋錦繡有點懵逼的站在門口,這規矩我咋不懂?
“你昨天說的?”宋錦繡把事情跟劉安康說了一下。
劉安康搖了搖頭。“我昨天根本就沒遇到人。”
“所以,是大林子?”
“大林子。”
兩人異口同聲地說。
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劉安康送了一碗兔肉給大林子就走,對上劉安康的沉默臉,大林子也拒絕不了!
本來已經吃過的大林子聞到這霸道的香味實在忍不住,覺得肚子又餓了。
就著大饅頭就吃了起來,不一會就引來了一群狼。
大家搶著他的大饅頭吃著他的兔肉還把他一把推開。
失策了,下次吃東西前應該先鎖門。大林子拍了拍灰塵,還好自己沒有慢慢品嚐。
反正隻剩下一點讓他們搶去吧。
大家吃完了東西就開始逼問肉的來曆,其實不用問大家心裏都有個數。
就是想笑話笑話大林子。
大林子也不能亂說啊,又怕給宋錦繡添亂。
就跟他們說,拿肉過去,做法隨意,肉留一半做報酬!
材料自己記得收拾幹淨,而且一天隻幫一次!
本來是想著不給宋錦繡添麻煩,誰知道為她帶來了麻煩!
既然人家拿來了,還能怎麽辦呢?做唄!
紅燒,照樣放了土豆,誰讓今年土豆最多呢。另外還放了很多香菇。
宋錦繡覺得這些配菜吸飽了湯汁比雞肉還好吃!
既然規矩定下來,那就留一半吧!
今天的雞比兔子大,做出來對方能拿走一大碗!
似乎算好時間一樣。宋錦繡剛做好不久,對方就來拿走了!
所以,今晚宋錦繡家又有肉吃了!似乎這樣也蠻不錯的啊!
宋錦繡美滋滋地吃著土豆心裏想道。
接下來大家似乎約好了一般,隔三差五就會有不同的人,拿著食材過來讓宋錦繡幫忙做。
雞,鴨,兔子,肉,魚。魚總不能一人一半吧,於是對方拿了兩條!
宋錦繡也隔三差五就能吃各種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