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見義勇為的人
八零年代:我甩了渣夫,嫁軍官 作者:淩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原本就是一個告別吻,卻點燃了陸霆堅心裏的火焰。
他一把摟住林清雅,加深了這個吻……
“真想把你揣進口袋裏,走到哪帶到哪。”陸霆堅低啞著聲音。
林清雅嬌嗔地,瞪了他一眼。
陸霆堅一步三迴頭地走了。
看著他的背影,林清雅心裏甜滋滋的。
這就是感情升溫的熱戀期呢,時不時的想親親抱抱。
隨後,林清雅去比賽會場那看了一下。
正在搭建。
今天是9月3日,她來的比較早的一批。
來得早也無妨,就算是出來旅遊散心了,順便看看這邊的風光,再看下有什麽商機。
林清雅漫步在八十年代的遼省街頭,街道兩旁是低矮的磚瓦房。
街邊的小攤販操著一口地方話,熱情地吆喝著,賣著糖葫蘆、烤地瓜……
空氣中彌漫著各種香氣,帶著一股濃濃的生活氣息。
林清雅背著小挎包,手裏拿著她的單反相機,看到有意思的景致,就停下來“哢嚓”一聲,記錄下這時代特有的風景。
路過一家商店,斑駁的櫥窗裏擺放著搪瓷杯、解放鞋、老式收音機,展示著這個年代的特色。
繼續往前走,店鋪漸漸多了起來,服裝店、鍾表店、糧油店……應有盡有。
她走進一家服裝店,發現衣服款式沒有南方的時髦,大多是顏色暗沉的中山裝、列寧裝,還有一些厚重的棉衣毛衣。
畢竟這邊冬天來得早,已經開始準備過冬的衣物了。
林清雅逛了一圈,在一個角落裏發現了一件紅色的毛衣,款式雖然簡單,但顏色鮮豔,她很喜歡,便買了下來。
走出服裝店,她又走進一家小商品店,琳琅滿目的商品,讓她眼花繚亂。
最終,她挑中了一個繡著牡丹花的紅色小布包,和她的紅毛衣相得益彰,顯得格外洋氣。
“這姑娘長得真俊,穿得也時髦!”
“看著像是外省過來的。”
聽到路過的行人說話,林清雅並不在意,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經五點多了,肚子也開始咕咕叫,她決定先找個地方吃晚飯。
“前麵應該有個國營飯店,去看看。”林清雅心想。
突然,她感覺手臂被人猛地一扯,還沒反應過來,手中的單反相機就被搶走了。
“我的相機!”林清雅驚唿一聲,抬頭一看,一個穿著花襯衫、喇叭褲,頭發留得老長的年輕人,正飛快地朝前跑。
林清雅也顧不得害怕,拔腿就追了上去,一邊追一邊大聲喊:“搶劫啊!抓賊啊!”
“別多管閑事!”搶劫犯惡狠狠地瞪著路人。
路過的人紛紛嚇得避讓,生怕惹禍上身。
“我的相機!”林清雅還在奮力追趕,眼看搶劫犯就要跑到馬路對麵。
千鈞一發之際,一個高大的身影,擋在搶劫犯麵前。
“砰!”男人長腿一伸,將人絆倒在地。
“哎喲!”搶劫犯痛唿一聲,掙紮著爬起來。
“還敢跑!”男人低吼一聲,一腳踩住那人的後背。
“啊!”搶劫犯再次慘叫,試圖反抗。
“小心!”看到搶劫犯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林清雅嚇得花容失色。
男人眼眸一凜,動作快如閃電,一腳踢飛尖刀後,毫不留情的踩住那人的手。
“啊啊啊!”殺豬般的慘叫聲響起。
林清雅驚魂未定,看著眼前這一幕,心髒砰砰直跳。
男人製服搶劫犯後,對著身後的人說:“報警。”
林清雅這才發現,他還有隨行的人。
她運氣真不錯,碰到了一位見義勇為的人。
這男人二十七八的年紀,身形高大,像一座巍峨的山峰。
他穿著灰色呢子大衣,顯得氣勢逼人。
膚色黝黑,長相成熟,看著很穩重。
男人彎腰撿起地上的單反相機,拍了拍上麵的灰塵,熟練地檢查著相機功能。
“這相機可不便宜,難怪被人盯上。”男人語氣帶著調侃。
林清雅迴過神來,連忙接過相機,感激地說:“謝謝,要不是您出手相助,我的相機就保不住了。”
“不用客氣。”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我是退役軍人,當過幾年的義務兵,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應該的。”
林清雅恍然大悟,難怪他身手如此了得,原來是當過兵的。
也怪不得那些路人不敢插手,畢竟這年頭的搶劫犯,隨身都帶刀。
這見義勇為要是沒點實力的話,還真容易搭上自己的小命。
兩人說話間,警笛聲由遠及近。
很快,兩名穿著製服的同誌,趕到現場,將搶劫犯戴上手銬,押走。
林清雅一臉真誠:“真的很感謝,這樣,我請您吃飯吧。”
男人點頭:“好,那就去友誼賓館附近的飯店吧。”
“友誼賓館?”林清雅驚訝地看著他,“我住在那。”
“巧了,我也住在那。”男人笑著說,“看來我們還真是有緣。”
他看著林清雅這副悠閑的樣子,又看了看她手中的單反相機,猜測:“你是過來遊玩的吧?”
林清雅點頭:“算是吧。”
一行人說著,就去了友誼賓館附近的國營飯店。
“您看想吃點什麽?”林清雅把菜單遞給男人,示意他點菜。
又不動聲色地,打量他隨行的男人。
戴個眼鏡,皮膚很白,樣子十分清瘦,看起來挺斯文的。
這男人看著像是身份不凡的樣子,而這個隨行看起來像他的秘書。
飯菜上了後,男人主動挑起話題:“你在這邊遊玩的話,是想去哪裏?”
“嗯,就隨便逛逛吧,我主要是來參加服裝設計比賽的。”林清雅迴答。
“服裝設計?”男人愣了愣,目光落在她身上,細細打量著她的穿著和容貌。
鵝蛋臉,柳葉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明亮。
她的五官驚豔,都又透著一股清冷的氣質,讓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卻又不敢輕易褻瀆。
那身段,該凸的凸,該翹的翹,簡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男人暗暗點頭,這女人真是個尤物。
“原來如此,怪不得你挺會穿衣打扮的。”男人眼裏閃過一絲欣賞。
林清雅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禮貌地笑笑:“過獎了,平時就喜歡自己做做衣服,搭配一下。”
“自己做的?”男人眼裏閃過驚訝。
這年頭,會做衣服的女人不少,但能做出這種款式和品味的,可不多見。
林清雅嗯了聲,狀似不經意地問:“聽您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倒像是京都那邊的。”
男人點頭:“對,我是京都的,來這邊談合作的。”
林清雅心想,原來是做生意的。
怪不得,有生意人那個味。
他一把摟住林清雅,加深了這個吻……
“真想把你揣進口袋裏,走到哪帶到哪。”陸霆堅低啞著聲音。
林清雅嬌嗔地,瞪了他一眼。
陸霆堅一步三迴頭地走了。
看著他的背影,林清雅心裏甜滋滋的。
這就是感情升溫的熱戀期呢,時不時的想親親抱抱。
隨後,林清雅去比賽會場那看了一下。
正在搭建。
今天是9月3日,她來的比較早的一批。
來得早也無妨,就算是出來旅遊散心了,順便看看這邊的風光,再看下有什麽商機。
林清雅漫步在八十年代的遼省街頭,街道兩旁是低矮的磚瓦房。
街邊的小攤販操著一口地方話,熱情地吆喝著,賣著糖葫蘆、烤地瓜……
空氣中彌漫著各種香氣,帶著一股濃濃的生活氣息。
林清雅背著小挎包,手裏拿著她的單反相機,看到有意思的景致,就停下來“哢嚓”一聲,記錄下這時代特有的風景。
路過一家商店,斑駁的櫥窗裏擺放著搪瓷杯、解放鞋、老式收音機,展示著這個年代的特色。
繼續往前走,店鋪漸漸多了起來,服裝店、鍾表店、糧油店……應有盡有。
她走進一家服裝店,發現衣服款式沒有南方的時髦,大多是顏色暗沉的中山裝、列寧裝,還有一些厚重的棉衣毛衣。
畢竟這邊冬天來得早,已經開始準備過冬的衣物了。
林清雅逛了一圈,在一個角落裏發現了一件紅色的毛衣,款式雖然簡單,但顏色鮮豔,她很喜歡,便買了下來。
走出服裝店,她又走進一家小商品店,琳琅滿目的商品,讓她眼花繚亂。
最終,她挑中了一個繡著牡丹花的紅色小布包,和她的紅毛衣相得益彰,顯得格外洋氣。
“這姑娘長得真俊,穿得也時髦!”
“看著像是外省過來的。”
聽到路過的行人說話,林清雅並不在意,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已經五點多了,肚子也開始咕咕叫,她決定先找個地方吃晚飯。
“前麵應該有個國營飯店,去看看。”林清雅心想。
突然,她感覺手臂被人猛地一扯,還沒反應過來,手中的單反相機就被搶走了。
“我的相機!”林清雅驚唿一聲,抬頭一看,一個穿著花襯衫、喇叭褲,頭發留得老長的年輕人,正飛快地朝前跑。
林清雅也顧不得害怕,拔腿就追了上去,一邊追一邊大聲喊:“搶劫啊!抓賊啊!”
“別多管閑事!”搶劫犯惡狠狠地瞪著路人。
路過的人紛紛嚇得避讓,生怕惹禍上身。
“我的相機!”林清雅還在奮力追趕,眼看搶劫犯就要跑到馬路對麵。
千鈞一發之際,一個高大的身影,擋在搶劫犯麵前。
“砰!”男人長腿一伸,將人絆倒在地。
“哎喲!”搶劫犯痛唿一聲,掙紮著爬起來。
“還敢跑!”男人低吼一聲,一腳踩住那人的後背。
“啊!”搶劫犯再次慘叫,試圖反抗。
“小心!”看到搶劫犯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林清雅嚇得花容失色。
男人眼眸一凜,動作快如閃電,一腳踢飛尖刀後,毫不留情的踩住那人的手。
“啊啊啊!”殺豬般的慘叫聲響起。
林清雅驚魂未定,看著眼前這一幕,心髒砰砰直跳。
男人製服搶劫犯後,對著身後的人說:“報警。”
林清雅這才發現,他還有隨行的人。
她運氣真不錯,碰到了一位見義勇為的人。
這男人二十七八的年紀,身形高大,像一座巍峨的山峰。
他穿著灰色呢子大衣,顯得氣勢逼人。
膚色黝黑,長相成熟,看著很穩重。
男人彎腰撿起地上的單反相機,拍了拍上麵的灰塵,熟練地檢查著相機功能。
“這相機可不便宜,難怪被人盯上。”男人語氣帶著調侃。
林清雅迴過神來,連忙接過相機,感激地說:“謝謝,要不是您出手相助,我的相機就保不住了。”
“不用客氣。”男人笑了笑,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我是退役軍人,當過幾年的義務兵,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應該的。”
林清雅恍然大悟,難怪他身手如此了得,原來是當過兵的。
也怪不得那些路人不敢插手,畢竟這年頭的搶劫犯,隨身都帶刀。
這見義勇為要是沒點實力的話,還真容易搭上自己的小命。
兩人說話間,警笛聲由遠及近。
很快,兩名穿著製服的同誌,趕到現場,將搶劫犯戴上手銬,押走。
林清雅一臉真誠:“真的很感謝,這樣,我請您吃飯吧。”
男人點頭:“好,那就去友誼賓館附近的飯店吧。”
“友誼賓館?”林清雅驚訝地看著他,“我住在那。”
“巧了,我也住在那。”男人笑著說,“看來我們還真是有緣。”
他看著林清雅這副悠閑的樣子,又看了看她手中的單反相機,猜測:“你是過來遊玩的吧?”
林清雅點頭:“算是吧。”
一行人說著,就去了友誼賓館附近的國營飯店。
“您看想吃點什麽?”林清雅把菜單遞給男人,示意他點菜。
又不動聲色地,打量他隨行的男人。
戴個眼鏡,皮膚很白,樣子十分清瘦,看起來挺斯文的。
這男人看著像是身份不凡的樣子,而這個隨行看起來像他的秘書。
飯菜上了後,男人主動挑起話題:“你在這邊遊玩的話,是想去哪裏?”
“嗯,就隨便逛逛吧,我主要是來參加服裝設計比賽的。”林清雅迴答。
“服裝設計?”男人愣了愣,目光落在她身上,細細打量著她的穿著和容貌。
鵝蛋臉,柳葉眉,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清澈明亮。
她的五官驚豔,都又透著一股清冷的氣質,讓人忍不住想要靠近,卻又不敢輕易褻瀆。
那身段,該凸的凸,該翹的翹,簡直就是行走的衣架子。
男人暗暗點頭,這女人真是個尤物。
“原來如此,怪不得你挺會穿衣打扮的。”男人眼裏閃過一絲欣賞。
林清雅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禮貌地笑笑:“過獎了,平時就喜歡自己做做衣服,搭配一下。”
“自己做的?”男人眼裏閃過驚訝。
這年頭,會做衣服的女人不少,但能做出這種款式和品味的,可不多見。
林清雅嗯了聲,狀似不經意地問:“聽您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倒像是京都那邊的。”
男人點頭:“對,我是京都的,來這邊談合作的。”
林清雅心想,原來是做生意的。
怪不得,有生意人那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