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孤兒,潦草的活著,初三那年最後幾個月,我望著玻璃窗外發呆,發黃的玻璃窗,掉漆的木頭杆子,以及外麵髒舊的走廊。


    再有60天,我的校園生活就要結束了。那時候我或許就跟村裏其他孩子一樣,去找份工作,當學徒,洗盤子,當服務員,去工地……最後攢點錢,娶個不嫌棄自己的女人,再生一個孩子。這輩子也就這樣了。一眼可以看到頭的日子。村裏很多人,都是這樣過來的。


    那天在下雪,很冷,我的十根腳趾都已經麻木。腳上是去年好心人捐贈的球鞋,鞋底已經很薄了,我不停的抖著腳,希望借此可以暖和起來。


    然後,我看見了兩個人從校門口進來,他們竟然穿著軍大衣,厚實的靴子。真羨慕啊。


    我一直都知道,寒冷和貧窮是一對好兄弟。


    兩個人越走越近,從我們教室外麵路過,不少同學也都發現了他們。


    我透過玻璃,狂熱的盯著對方的靴子。


    其中一個男人在說話,另外一個男人隻是笑。


    當他們路過我的座位的時候,笑著的男人與我眼神對視上了。


    他的眼神平靜無波,仿佛我是一棵樹,一張桌子一般,不在意,無所謂,或者沒有放在眼裏。


    我有點不服氣,可是隨即更深的想法是自卑。我縮著下巴藏在單薄的校服外套裏麵,也把一切情緒隱藏。


    兩人一路走向了校長辦公室。


    那天過後,同學們都在傳,那是軍隊的人,來挑練武功的奇才!還有人說,那是來找他們遺落在外的大少爺的!


    無論哪一種可能,我都不感興趣。我的未來已經固定了。


    一個禮拜後,奇奇怪怪的傳聞在體育課上,一些體能選拔比賽時,達到了頂峰。


    那兩個人拿著本子勾勾畫畫著什麽。我們一群男生沿著跑道奔跑,一圈又一圈,不停有人停下退出。


    最後,隻有我留了下來。我不記得跑了多少圈,已經跑的頭腦缺氧,雙眼放空了。


    我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奔跑。因為交不起學校住宿費,每天早上五點我就從村裏起床,從半山腰一路跑下來,跑到鎮上的中學,趕在早自習鈴聲響起時,坐在座位上。


    沒想到,這樣一項為了省錢鍛煉出來的技能,使我脫穎而出。


    最後我是被那個笑著的男人拽住了後衣領,拎下來的。


    迷迷糊糊,我睜大了眼睛,耳朵和喉嚨一陣陣發疼。渾身冒熱汗,我氣喘籲籲的看著他。


    他說“就你了。”


    就你了——這三個字,從此改變了我的人生。


    我拿著僅有的三十塊零兩毛的積蓄,背了一身換洗衣服,跟著他們上了火車。


    我一路上都激動不已,火車上很暖和,那兩個男人會給我買飯,買泡麵吃。吃得飽,又溫暖,我覺得這是我最幸福的一次旅行。


    經過三天兩夜,我們終來到了一個叫暮目裏的城市。


    那個男人——他叫我喊他鍾教練,將我帶到一座很大很大的位於深山的基地裏。在這裏,一共有一百名和我一樣的大大小小,好奇的少年。


    訓練,學習,受罰,受傷,再訓練,對抗,演練……最後是鍾教練手上的那一紙排名。


    每天睜眼就是訓練,閉眼立馬休息。我連下鋪睡的是誰,換了幾次人,都不知道。


    不同於其他那些抱怨的少年,我很感謝鍾教練選擇了我。畢竟,我現在有飯吃的飽,有東西學習,有溫暖的屋子睡,這比在工地搬磚要幸福得多了。


    後來,我們最後一次集合,留下的隻有20個人,我是這20人裏麵最後一名。


    我終於見到了我們的首領,那是一個英姿勃發,尊貴,偉大的男人!他叫莊柏進。


    他站在台上,說著他的理想,鼓勵著我們。是那樣耀眼,那樣讓人忍不住從心底膜拜。


    跟著這樣的人,才是我這一生的意義啊!


    我們所有人都高喊著口號,誓死效忠首領!


    接下來的訓練更加辛苦,也增加了很多實戰,我第一次殺了人。也受了傷,差點沒有活過來。


    當我醒來後,幹了滿滿一大盆的紅燒肉蓋澆飯。鍾教練看著吃光的飯盆,感歎著。


    “別人第一次殺人,不說嘔吐,也都會食欲不振好幾天。你倒好,胃口大開。”


    我嘿嘿一笑。沒有告訴他,我不覺得殺人可怕。我學這麽多本事,都是為了首領。隻要能幫到首領,做什麽都可以。


    鍾教練又有些歎息。大約他如今年紀大了,更加感性了吧。


    “你呀,就是不夠機靈,不過勝在忠心。好好磨練,成為首領的一把刀。”


    我點點頭。


    出任務成了日常,沒有任務的時候,我一個人坐在宿舍裏,常常一坐就是一整天。


    我望著窗外,有時候是自己做俯臥撐,挑戰自己每一次的極限。


    我在出任務時認識了其他小組的一個綠毛男人,有一次休息時,他跑來找我,看著我坐在空蕩蕩的房間裏發呆,覺得震驚。


    “檸?,你沒有自己的私人生活嗎?”


    對,我叫檸?,鍾教練取的名字。至於山村裏的那個因為沒有錢冬天凍的瑟瑟發抖的少年叫什麽名字,我已經忘記了。


    我不覺得這樣有什麽不好。我就像是機器人,在首領不需要我的時候,安靜的躺在盒子裏,等待召喚。為首領掃平一切阻礙,為首領抵擋一切危險,為首領死,是我的最高榮譽與一生目標。


    後來,末世來了。


    我們這些人,從暗處走向了明處。


    迅速拿下暮目裏,建立基地,殺死喪屍,每一天我都在拔槍,都在揮刀。


    在此期間,鍾教練犧牲了。他被喪屍咬了。我知道幾個小時後,他也會變成失去理智的喪屍的一員。


    他把刀遞給我,要求我砍下他的頭。因為子彈很珍貴。


    “寧?,殺了我,給個體麵。以後首領就靠你們保護了。”


    我拿著刀,第一次沒有聽從指揮。屋外是哐當撞門的喪屍群,屋內是我和鍾教練。


    往日的鍾教練穿著一身迷彩服,大嗓門,粗魯,嚴肅,下手狠,打我打的皮破血流。


    可是現在,他靠在門背後,肩膀上的傷口散發著惡臭,渾身氣勢沒有了分毫。


    他快死了,我知道。


    我拿著刀,隻是看著他一點點異變。在他即將徹底異變成喪屍的最後一刻,我揮下了刀。


    ……


    我親眼看著首領成為了大家所有人的首領,我感到幸福極了!站在側後方的護衛隊人群裏,我熱淚盈眶。


    有人說首領喜歡那個隻知道做研究的瘋子,叫什麽名字來著?那些傭兵小隊的人喊他——小玉,司承玉。


    我曾親眼看到他把自己的異變成喪屍的同學當做研究對象解剖,心髒都被挖出來了,喪屍還在嘶吼。然後他又給人家縫合了迴去。


    一個瘋子,一個變態!首領真的喜歡他嗎?領隊說,司承玉是生物學研究的天才。末世能不能結束,希望都在他身上。首領很器重他。


    好吧,那我也要喜歡他。雖然我不懂什麽叫喜歡,跟著那人還不如多殺兩個喪屍更有意義。


    基地也有一些人對首領不滿,我真不懂,首領給了吃喝,建立了圍牆保護了你們的安全,你們現在閑得發慌,就是這樣迴報首領的?一群王八蛋!狗娘養的東西!


    但是我不能直接殺了他們,因為這些人都位高權重,跟喪屍不一樣。


    後來,我出任務時,撿到了一個昏迷的男人。


    他非常漂亮,比司承玉還要漂亮。如果把他送給首領,首領會喜歡嗎?


    於是,在探查過他隻是普通人後,我把他帶迴了基地,報告給了領隊。


    沒想到,領隊叫我監視他,取得他的信任,並且這個監視,不能表現的很好,得露點馬腳叫對方知道。


    這是什麽奇怪的任務?


    我不理解,但是十多年的訓練足以殺掉我的好奇心,並且養成完成任何一個命令的習性。


    我笨拙的與這個叫李三月的年輕人交好。看著他在有意的安排下,見證了我和綠毛做的一場戲,然後他又去了研究院做清潔工。


    那具關押在最裏麵,司承玉很在乎的喪屍研究體,每次在李三月出現時,腦電波都產生了變化。


    所以,李三月大概也不是一般的人。


    我不懂這盤棋局,但我知道下棋的人是首領,我就願意乖順的當他的棋子。


    李三月看似難以捉摸,實際上,他的心思很好猜。


    這人眼睛太清亮了。


    事情如同首領計劃的那樣,一切都很順利。


    喪屍衝進暮目裏的時候,我守在暗處,開槍收割著一條條與首領作對的高官的性命。


    這些腦滿腸肥的狗官慌張逃命的樣子真可笑。他們隻敢躲在士兵身後,不像我的首領,永遠都是舉棋若定,泰然處之。


    當對方的子彈射向我的胸口的時候,我沒有躲避,而是拚著自己死,也要拿下對方人頭的狠勁,將我的子彈同時射進了對方的頭顱。


    那一刻,安靜,很安靜。


    喧鬧,慌張,躲避的人群,世界在我眼前成了一幅巨大的黑白默片。


    我倒了下去。看到了逃命的人群,看到了嘶吼的喪屍。


    結束了,一切都結束了。


    這一次的任務,我依然圓滿完成了。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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