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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宗棠:帝國最後的「鷹派」 作者:徐誌頻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人為的不平等”是專製帝王造成的,即帝、王、公、侯、伯、子、男階級製度。
二是假平等,產生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產生於打破人為的不平等,而又忽略天生的不平等;二是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一律求其平等,亦即平頭的平等。
三是真平等,是起點的平等,讓各人站在同一水平線上,根據各自天賦的聰明、才力,充分地去發展造就,每個人發展造就的機會完全相同,結果卻大不相同,這就是真平等。
[9] 八旗由清太祖努爾哈赤在1601年創立,初建時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 1614年,因歸服地盤越來越廣,軍隊花色越來越雜,於是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三族軍隊。
綠營則是順治初年,朝廷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將收編的明軍及其他漢兵,參照明軍舊製,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的。以綠旗為標誌,稱為綠營,又稱綠旗兵。鹹豐皇帝以前,數量是八旗四倍。
第八章 刀下留人
第八章
刀下留人
禍起剛直
左宗棠一手策劃,扳倒了滿官楊霈:1855年6月,鹹豐皇帝臨時換人,官文接任湖廣總督。
官文是誰?滿洲正白旗人。出身軍人世家,最初是殿前藍翎侍衛,後做到荊州將軍。
官文來到湖廣,取代楊霈,領導八旗、綠營,與曾國藩領導的湘勇共同平定太平天國。
官文其人,不諳政事。比起崇綸、楊霈,一茬不如一茬。他處理事情,不論大小,決於家奴,時人戲稱官文的總督府有“三大”:妾大、門丁大、庖人(廚子)大。
鹹豐皇帝提拔湖廣總督,理想的人選,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血統上屬滿人,在能力上可以監督、分化漢官;二要會周旋關係,與漢官、主要是湘官,總體上能保持良好關係,不會崩盤。
兩條標準一套,官文脫穎而出。
官文本事如此一般,為什麽可以快速升遷?全得益於湘勇統帥曾國藩膽小謹慎、八麵玲瓏。
官文打仗不行,但鐵心跟著曾國藩走。
每次報功,曾國藩都主動討好,將他寫到第一名。鹹豐皇帝知道,就官文那點水平,打仗他是打不出功勞。但朝廷要的就是曾國藩這個姿態,表示滿漢一家,團結精忠,皆大歡喜。
曾國藩變相拍馬,目的在尊重朝廷。皇帝雖然知道曾國藩有用心,但要的就是他的姿態。官文因此成了騎在前線流血奮戰湘勇頭上的不倒翁,是中國絕無僅有的福將。[1]
但左宗棠性格剛直、率真狂放,自稱“胸中有天地正氣,要做古今第一完人”,對滿官就沒這麽客氣了。到他眼皮底下想胡作非為?沒門兒。
這段時間,左宗棠代表駱秉章,正在對湖南官場進行整肅。“內清(湖南)四境,外援五省”,不僅要清太平軍,也要清湖南官場。
這一清,查出問題來了。
湖南永州鎮有個總兵,叫樊燮(xiè,調和),湖北恩施人,雖為漢人,其實是總督官文在湖南布下的一個棋子兒。近墨者黑,此人入了滿官集團,染上八旗毛病,無能又懶惰,貪婪又多欲。
左宗棠清查湖南官場,發現樊燮有三大罪狀:一是,永州防兵號稱兩千,實際常駐城內隻有300人,在總兵官署當差的,則隻有160人。樊家的廚夫、水夫、花匠、點心匠、剃頭匠,都由防兵來做,給樊燮家人煮飯、挑水、養花、做點心、剃頭,等等,薪水則全部從軍費中支取。更過分的是,防兵的工作,居然還包括給他的姨太太洗衣服。
二是,貪汙挪用軍餉高達1000多兩白銀,銅錢3000多串,官米難以計數。
三是,違背“武職騎馬”的規定,偏要坐上八人抬的大轎子。[2]
第一、第二條加在一起,叫“以公謀私,貪汙受賄”,放到今天同樣是瀆職罪、腐敗分子。
第三條罪狀在今天看來沒什麽,在當時卻最嚴重。叫“非禮”。《論語》有規定:“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對“非禮”的認定有標準,叫“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即“僭越”(僭jiàn,超越本分)[3]。
武官坐轎,是“非禮”、“僭越”。“僭越罪”在封建集權社會,可以定性為死罪,要滿門抄斬。
左宗棠最痛恨的,當然是前麵兩項。他以辦事能力立身,以廉潔能幹行世,最不能容忍的,是自己長處的反麵:業務不通,為官貪婪。
最讓左宗棠惱火的,是樊燮仗著官文的後台,將永州百姓與部下的憤怒與怨恨當作兒戲,肆意欺橫:管理廚房的人燒煤過多,被他罰數十軍棍;管理轎務的兵丁,轎房燈具失修,也被罰軍棍;他自己下基層視察,負責沿途招待的一個把總因故遲到,被他指令拖到船邊,扒了褲子打屁股。
左宗棠長年生活在社會底層,看不得下層人受欺負,“窮困潦倒之時,不被人欺”,這是普通人的人格底線。樊燮連踩數根紅線,是可忍?孰不可忍!
左宗棠大刀出鞘,迎麵直指樊燮。
左宗棠將這些舉報與罪狀收集起來,與駱秉章專門做了溝通。駱秉章趁進京見鹹豐皇帝的機會,上了一本彈劾樊燮的奏摺。換來的處理是:“著交部從嚴議處,即行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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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假平等,產生的原因有兩個:一是產生於打破人為的不平等,而又忽略天生的不平等;二是不分聖、賢、才、智、平、庸、愚、劣,一律求其平等,亦即平頭的平等。
三是真平等,是起點的平等,讓各人站在同一水平線上,根據各自天賦的聰明、才力,充分地去發展造就,每個人發展造就的機會完全相同,結果卻大不相同,這就是真平等。
[9] 八旗由清太祖努爾哈赤在1601年創立,初建時設四旗:黃旗、白旗、紅旗、藍旗。 1614年,因歸服地盤越來越廣,軍隊花色越來越雜,於是將四旗改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並增設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合稱八旗,統率滿、蒙、漢三族軍隊。
綠營則是順治初年,朝廷在統一全國過程中將收編的明軍及其他漢兵,參照明軍舊製,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組建的。以綠旗為標誌,稱為綠營,又稱綠旗兵。鹹豐皇帝以前,數量是八旗四倍。
第八章 刀下留人
第八章
刀下留人
禍起剛直
左宗棠一手策劃,扳倒了滿官楊霈:1855年6月,鹹豐皇帝臨時換人,官文接任湖廣總督。
官文是誰?滿洲正白旗人。出身軍人世家,最初是殿前藍翎侍衛,後做到荊州將軍。
官文來到湖廣,取代楊霈,領導八旗、綠營,與曾國藩領導的湘勇共同平定太平天國。
官文其人,不諳政事。比起崇綸、楊霈,一茬不如一茬。他處理事情,不論大小,決於家奴,時人戲稱官文的總督府有“三大”:妾大、門丁大、庖人(廚子)大。
鹹豐皇帝提拔湖廣總督,理想的人選,需要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血統上屬滿人,在能力上可以監督、分化漢官;二要會周旋關係,與漢官、主要是湘官,總體上能保持良好關係,不會崩盤。
兩條標準一套,官文脫穎而出。
官文本事如此一般,為什麽可以快速升遷?全得益於湘勇統帥曾國藩膽小謹慎、八麵玲瓏。
官文打仗不行,但鐵心跟著曾國藩走。
每次報功,曾國藩都主動討好,將他寫到第一名。鹹豐皇帝知道,就官文那點水平,打仗他是打不出功勞。但朝廷要的就是曾國藩這個姿態,表示滿漢一家,團結精忠,皆大歡喜。
曾國藩變相拍馬,目的在尊重朝廷。皇帝雖然知道曾國藩有用心,但要的就是他的姿態。官文因此成了騎在前線流血奮戰湘勇頭上的不倒翁,是中國絕無僅有的福將。[1]
但左宗棠性格剛直、率真狂放,自稱“胸中有天地正氣,要做古今第一完人”,對滿官就沒這麽客氣了。到他眼皮底下想胡作非為?沒門兒。
這段時間,左宗棠代表駱秉章,正在對湖南官場進行整肅。“內清(湖南)四境,外援五省”,不僅要清太平軍,也要清湖南官場。
這一清,查出問題來了。
湖南永州鎮有個總兵,叫樊燮(xiè,調和),湖北恩施人,雖為漢人,其實是總督官文在湖南布下的一個棋子兒。近墨者黑,此人入了滿官集團,染上八旗毛病,無能又懶惰,貪婪又多欲。
左宗棠清查湖南官場,發現樊燮有三大罪狀:一是,永州防兵號稱兩千,實際常駐城內隻有300人,在總兵官署當差的,則隻有160人。樊家的廚夫、水夫、花匠、點心匠、剃頭匠,都由防兵來做,給樊燮家人煮飯、挑水、養花、做點心、剃頭,等等,薪水則全部從軍費中支取。更過分的是,防兵的工作,居然還包括給他的姨太太洗衣服。
二是,貪汙挪用軍餉高達1000多兩白銀,銅錢3000多串,官米難以計數。
三是,違背“武職騎馬”的規定,偏要坐上八人抬的大轎子。[2]
第一、第二條加在一起,叫“以公謀私,貪汙受賄”,放到今天同樣是瀆職罪、腐敗分子。
第三條罪狀在今天看來沒什麽,在當時卻最嚴重。叫“非禮”。《論語》有規定:“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對“非禮”的認定有標準,叫“八佾舞於庭,是可忍?孰不可忍!”,即“僭越”(僭jiàn,超越本分)[3]。
武官坐轎,是“非禮”、“僭越”。“僭越罪”在封建集權社會,可以定性為死罪,要滿門抄斬。
左宗棠最痛恨的,當然是前麵兩項。他以辦事能力立身,以廉潔能幹行世,最不能容忍的,是自己長處的反麵:業務不通,為官貪婪。
最讓左宗棠惱火的,是樊燮仗著官文的後台,將永州百姓與部下的憤怒與怨恨當作兒戲,肆意欺橫:管理廚房的人燒煤過多,被他罰數十軍棍;管理轎務的兵丁,轎房燈具失修,也被罰軍棍;他自己下基層視察,負責沿途招待的一個把總因故遲到,被他指令拖到船邊,扒了褲子打屁股。
左宗棠長年生活在社會底層,看不得下層人受欺負,“窮困潦倒之時,不被人欺”,這是普通人的人格底線。樊燮連踩數根紅線,是可忍?孰不可忍!
左宗棠大刀出鞘,迎麵直指樊燮。
左宗棠將這些舉報與罪狀收集起來,與駱秉章專門做了溝通。駱秉章趁進京見鹹豐皇帝的機會,上了一本彈劾樊燮的奏摺。換來的處理是:“著交部從嚴議處,即行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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