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自詡不是什麽好人,他可不會好心到接濟學生家長。


    奈何權英媽媽看不清他的真麵目,接下了這筆錢。


    接下這筆錢,那往後她及家人再找餘果麻煩的話,她就變得沒理了。


    這便是洛川的目的,希望管用。


    在國內她已經沒有任何牽掛了,還被吳天雄老婆的人天天騷擾,有了這筆錢,她就可以去國外找她的兒子了。


    當天晚上她就聯係了遠在國外的兒子權明。


    自打他姐姐去世後,母子倆基本上沒怎麽聯係過。


    這還是頭一次她主動聯係他。


    權明本來不想接的,但念在她是他母親的份上,才勉強接了視頻電話。


    電話接通的瞬間,她沒有第一時間關心兒子的近況,反而告訴他,她要過去找他。


    她問他驚不驚訝,高不高興。


    相比她的喜悅,權明則是滿臉的不悅。


    “你為什麽要來找我?是那個老男人不要你了吧?”


    “明明,你在說什麽呢?媽媽聽不懂。”


    權明見她還在那跟他裝糊塗,著實讓人惡心。


    他要不是看了他姐姐的日記,他還真不知道他媽媽竟然變成了他最厭惡的那種人。


    她甘願給一個中年油膩的老男人當小三,去做破壞別人家庭的事。


    她難道忘了他們這個家是如何破裂的嗎?


    權明媽媽見才十六歲的他一臉陰沉地盯著自己,盯得她心裏直發毛。


    她不敢同他說實話,她怕他對她失望。


    畢竟曾經的自己在他心中是那麽的溫柔善良,事事以他們為先,可以稱得上是一位稱職的好母親。


    權明冷冷地問她,她來找他幹什麽,她想從他這裏得到什麽。


    權明媽媽稱想他了,別無所求,就想去國外看看他。


    看他?這話放在幾年前他或許信,但如今他連半個字都不信。


    她啊,謊話連篇。


    權明見她還不肯說實話,揚言給她最後一次機會,若她還肯不坦白,那他們就沒有聊下去的必要了。


    權明媽媽糾結再三,最終哭著把吳天雄的妻子找小混混騷擾她,他狠心拋棄她的事告訴了權明。


    權明神色平靜地聽完她的哭訴。


    她是被情人拋棄,失去庇護,才想起有他這個兒子來了?


    她想找他這個十六歲的孩子當依靠,恐怕是打錯主意了。


    權明媽媽見他沉默了,怕他是擔心錢的事,於是把洛川接濟她十萬塊錢的事說了出來。


    稱她有錢,絕對不會成為他的累贅。再說了,到了國外她完全可以找份工作養活自己。


    她自顧自地說著,完全沒有注意到視頻那頭氣得臉色發青的權明。


    他顫抖著身子,低吼一聲,稱夠了,不要再說了。


    權明媽媽不知所以,怯懦地問他,怎麽了,是她說錯了什麽嗎。


    權明怒問她,她為什麽要收他的錢,明知姐姐是被他害死的。


    她的心讓狗吃了嗎?她連仇人的錢都敢收。


    權明媽媽沒想到他的執念會如此之深,他姐姐明明是被歹人所害。


    況且歹人早就被槍斃了,他該放下了。


    他姐姐暗戀洛川,那也不是他的錯。


    她讓他不要冤枉好人,人洛川多好一人,早已離開h市,見她落魄,不辭辛苦來看望她不說,還給她錢。


    權明讓她不要被他的假象給騙了。


    他絕對不是個好人,他是個城府極深的人。


    十萬塊錢,他讓她好好想想,這對於普通家庭來說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他竟眼不帶眨的給了她。


    他和她是什麽關係?他憑什麽接濟她?他不是心裏有鬼是什麽?


    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麽?


    那晚是權明媽媽心中抹不掉的痛,她如果不去和某渣男約會,那麽她女兒或許就不會出事了。


    她不願主動提起,也不願別人在她麵前提起。


    權明問她,那晚她在哪,她當初找了個借口敷衍過去了。


    那個時候,權明就已經對她失望了。


    她去見情人,徹夜未歸,從而忽視了女兒,致使她慘死在外。


    權明恨洛川,同樣也恨他媽媽。


    他強烈要求她把錢還給洛川,他姐姐慘死之仇,他與他不共戴天。


    權明媽媽搖頭直言他魔怔了,錢收了,哪有還迴去的道理。


    她強調錢她是不會還的,她如今一無所有,唯有他這個兒子了,他得體諒她。


    體諒她?她配嗎?權明已經有點不認識她了。


    最後,他言語威脅起她來,稱她如果不把錢還迴去,那他們母子情分就到此為止。


    他這是要逼死她嗎?


    她失了工作,沒了經濟來源,還整日被混混騷擾,過著有上頓沒下頓,且提心吊膽的日子。


    現在她好不容易有了筆錢,可以馬上擺脫困境重新開始。


    他不支持她也就算了,竟然還逼著她在生存和親情之間做選擇。


    他怎麽這麽殘忍啊?


    權明媽媽淚流滿麵,大罵他沒有良心,白眼狼。


    她後悔了。


    當初,她就該留下他,讓他姐姐去國外享福的。


    這句話顯然刺激到了權明。


    俗話說的好,有了後媽,就等於有了後爸。


    權明在國外的日子就是如此。他的好爸爸自從有了第二個兒子後,就完全不拿他當迴事了。


    在外眼裏他上著名校,成績優異,倍受老師同學們的喜愛。


    在家他卻跟個透明人似的,所有人都忽視他,不拿他當迴事。


    連個小小的傭人,都敢在背後議論他、嘲笑他。


    他心中的苦楚又有誰知,他需要她的時候,她又在幹什麽。


    多少次,他跟她打電話,她哪次不是敷衍了事。


    她有什麽資格罵他。


    權明媽媽非但不理解他,反倒覺得他太過矯情。


    堂堂男子漢若連這點苦都承受不了,將來怎麽成事。


    權良辰的財產,他豈不是要拱手相讓。


    讓那個小三和她兒子得意?


    權明對她是徹底失望了,他就想得到她的關心,怎麽就這麽難呢?


    她的態度無疑激化了母子間的矛盾。


    母子倆都不願讓步,不願為了對方而妥協。


    最終,母子決裂,發誓老死不相往來。


    次日,權明媽媽買了一張迴她老家的車票,離開了這個傷心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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