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個玩笑麽,這麽認真幹什麽。”


    “新出ar眼鏡怎麽樣,我記得你想要買的。”


    “你都說是我想要買的了,難道我們的輕易能用錢計算麽?”


    “這世間難道有不能用錢計算的情誼?”


    “當然有了,我們李作家這麽現實怎麽行。”


    “識時務者為俊傑。”


    “那是什麽?”


    “現實的活著才是聰明人的做法。”


    “哎~聰明人的做法是開心的活著。”


    儲藏室有一扇小窗戶,窗外的圓月掛在天空,今晚的月亮很大,倒是沒有多少星星。李夕顏趴在紙箱上看著月亮和殷誌原閑扯,說了十幾分鍾,趴的有些累,起身往客廳走。路過客廳的落地窗,傻笑了一下,覺得自己是個笨蛋,幹嘛不在這裏看,舒服的窩在搖椅裏。


    從手辦到ar再到遊戲裝備,閑扯了很長時間的李夕顏有些困了,站起身,想要掛電話“我們明天……”突然動作一頓,盯著那個有些眼熟的身影,雖然覺得不太可能,還是試探道“哥,可樂找到了麽?”


    “找到了,我房間都翻亂了,才想起來。等我收拾一下,給你送過去。”


    9樓的高度不算高,但也不算低了,看清楚一個人有點困難,但是衣服一樣,走路的姿勢又那麽熟悉的話。李夕顏覺得心髒跳的有些快,緩緩的吸了一口氣,目不轉睛的看著樓下的人,慢慢的對著手機開口。


    “哥?”


    “嗯?”


    “你在家麽?”


    “在啊,不是給你找可樂麽,等下,馬上給你。”


    李夕顏覺得自己有點不正常,不應該繼續下去,身體所有的細胞都在亮起警報,腦子卻沒辦法指揮眼耳口鼻,太過專注的眼睛有點幹澀,開口的聲音更輕了。


    “哥?”


    “你聲音怪怪的,怎麽了?”


    “沒,隻是覺得月亮很好看,你看的見麽?”


    “月亮?”殷誌原停下了腳步,抬頭看著天上的大圓盤,確實很漂亮,首爾難得能看到這樣的月亮。


    李夕顏看到那個有些熟悉的身影停住了,手一抖,迅速掐斷手機丟在地毯上,寒毛直豎,渾身雞皮疙瘩暴起。


    我,好像,壞了。——李夕顏


    第九十六章


    李夕顏的小區在整個首爾的中心地帶, 從家樓下出發, 到小區門口的便利店,來迴20分鍾不到,還是因為小區大的原因, 要是從小區門口出發, 三分鍾都不用。隻是20分鍾買的可樂, 有可能讓李夕顏這個聽到十一年都想著要拒絕的人, 有觸動麽?能的。


    其實殷誌原所謂的長達十一年的愛戀,因為年份實在太長,聽起來就有些虛幻。一個男人喜歡了自己十一年什麽的, 李夕顏不覺得自己真的是言情女主,說實話, 比起感動,更多的是負擔感,十一年,太長了。尤其是說出這句話的人, 是她人生中很重要的朋友時,負擔感更重。


    而這份負擔感, 如果就這樣發展下去, 李夕顏大概真的隻能拉黑殷誌原,因為她本質上真的是自私的人, 愧疚這迴事, 她很討厭,她好不容易擺脫了愧疚, 不想再經曆了。金希徹之所以會分手,說到底還是李夕顏不想要讓自己愧疚的自私行為,所以她認為自己渣,這是真的。


    不想談戀愛,這也是真的。因為李夕顏在金希徹身上學到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戀愛會讓人有負罪感,不管開始是因為什麽,喜歡也好,想要為自己找到一份安全感也罷,一段感情走到結束,不是對不起戀人,就是對不起自己。所以,李夕顏真不想談戀愛。


    之所以答應殷誌原所謂的試用期,被套路了是原因之一,可是真正說到底,還是因為自私。李夕顏不想失去這個朋友,有一句話殷誌原說的是對的,他們即使不是男女關係,這麽多年的朋友,難道沒有感情麽?一定是有的。李夕顏珍惜殷誌原這個朋友,所以她知道這個方法可能隻是緩兵之計,可能最後結局也不一定好,但她還是接受了,因為殷誌原是她的朋友,十一年的朋友。


    這世界,有些人認為愛情很重要,所謂重色輕友這個成語就是專門描述這種人。可是也有一些人,認為朋友比戀人更重要。李夕顏就是這種人,因為戀人會分手,朋友不會,所以柳楠晴和金希徹唯一的一次見麵,哪怕吵架了,她做的也是隔離他們,並且在金希徹說柳楠晴的時候,告訴他,那是她的朋友。


    某種程度上,這是身邊的情感關係的不安全感帶來的,至於這個不安全感,反而不是來源於穿越,而是更早期,李媽媽對李夕顏的情感癥結。當然這不是缺愛,隻是什麽都依著自己的母親,唯獨在畫畫這件事上歇斯底裏,那是李夕顏的童年障礙,幼年的她一直被一個幾乎沒有見過的,血緣上應該稱之為父親的人,像陰影一樣籠罩。


    而幼年的心理障礙,不管我們長大多大,都很難消弭。所以,小的時候反抗不了,大一點之後,李夕顏想盡一切辦法拒絕畫畫。所以,哪怕知道李德業對自己沒有惡意,她也沒辦法完全信任對方。所以,哪怕戀愛談了那麽久,李夕顏從未想過要和金希徹結婚。所以,李夕顏不喜歡戀愛,她潛意識中就不太相信愛情這迴事。


    殷誌原買了一瓶可樂,李夕顏被觸動了,那不是因為感動,而是因為,她在殷誌原身上,好像看到了。看到了那個所有文化作品裏被人歌頌,不管是幾千年前的文人墨客,還是現代社會中各種大賣的電影。可是,現實生活中,卻看不見聞不著也摸不到的,愛情。


    那遠不止是一罐可樂而已,李夕顏和殷誌原做朋友很久了,做鄰居的時間也不短了。李夕顏不敢說自己對殷誌原無所不知,至少也算很了解。那位哥哥,能坐著絕對不站著,十分怕麻煩。


    口渴了想要喝水,會因為懶得走路,就幹脆忍著的人。這樣的人,什麽話都沒說,甚至沒有告訴李夕顏。就直接出門,下樓去買了一瓶,李夕顏說‘算了’的可樂,僅僅是因為她想喝。


    那遠不止一罐可樂而已,殷誌原能在電話裏,很自然的說,我在家給你找,翻的整個房間都亂亂的,李夕顏也沒覺得有什麽不正常,因為她覺得這沒什麽好奇怪的。他們做鄰居,偶爾突然心血來潮李夕顏想要幹什麽,殷誌原都是這樣,隨叫隨到,所以,李夕顏不覺得這有什麽問題。


    可是,在這個瞬間,樓下那個抬頭望著月亮的人,讓李夕顏想起來,殷誌原是休息的時間喜歡一個人待著,而且一個人能玩的很有意思,非必要不喜歡出門的人。也許是太熟悉,有些東西自然而然的就無視了,無視了對方的付出,因為對方一句抱怨都沒有說過,比提出要求的人還覺得正常。


    那遠不止一罐可樂而已,李夕顏是個作家,她作為作家,最基本的一個職業習慣,就是去觀察人,她還是一個習慣記錄的作家,她會把所有有意思的事情都記錄下來。而現在,李夕顏不用去翻任何本子,記憶能告訴她一切她所忽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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