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的是朝代。”


    “公子真愛說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學生飽讀聖賢書,亦是為了效忠我大華朝。朝代,自然是華朝了。”書生的眼睛裏仿似益滿了陽光,他心裏想的是什麽?是不是十年寒窗苦讀後的一朝中第,錦衣華服,效忠朝庭?


    華朝,聞所未聞的朝代。


    2


    2、公子說的是 …


    辰風,華宇娛樂旗下第一員虎將,華語流行音樂教父。用華宇娛樂總裁任川的話來說,他是華語流行樂壇的一朵奇葩,在華宇,辰風排第一,他任川隻能排第二。


    圈內人對辰風有些敬畏,他的音樂無可挑剔,他的生活無可挑剔,他的容貌無可挑剔。正因為如此,他的整個人給人的感覺有些不真實。太過完美的人,往往是最不完美的。所以,在他的臉上最時常看到的表情便是落寞,與那事不關已的寡淡微笑。


    什麽銀幕上的絕代風華,什麽鎂光燈前的嫡神上仙,什麽螢屏裏的英俊伯爵。用任川的話來說,那都是騙人的。


    辰風這個人,沒有一個人能喚來他的真心,也從來沒有一個人能真正走進他的心裏。這就是為什麽他從來不與人傳緋聞,從來沒有過戀情曝光的原因了。至於那些供他發瀉肉慾的女人,都是公司為他安排。


    其實說來也不是很確切,他的朋友算來也隻有任川一個,好吧,林汝南勉強算一個。但是沒有任川來得親蜜此,所以,那些八卦娛樂周刑苦於找不到他的任何花邊新聞,就把著他與任川的關係不放手。一個捕風捉影的耳語都能讓他們長篇大論的寫上幾千字,連載十幾期周刑,且期期銷售火爆。


    沒辦法,隻有在這個圈子最頂端的人,隻要稍稍有一點風吹糙動,就會有萬萬人趨之若鶩的關注著。


    所以,他唯一的親蜜好友任川,現在是他的緋聞戀人。


    雖然隻是捕風捉影。


    而慕清遠,他卻是一個與辰風完全不同的人。清遠生活的小鄉村,一到五月,就會漫山開遍槐花。槐香整整瀰漫整個五月,攏在整個山頭,連吸口氣都是沁人心脾的舒暢。


    這個時節,他都會與同窗好友許文卿,約上十三月的綠牡丹去後山的寺廟裏飲槐蜜茶,詠槐景。高冠蛾帶出身書香世家的許文卿會將他吟出的詩用蒼勁的筆觸龍飛鳳舞的從紙上寫出來,然後再慨嘆一聲:“清遠的文采,愚兄真是自愧不如。”


    而清遠則搖搖頭,微微一笑說道:“哪裏哪裏,文卿的字才叫清遠佩服。其色,其形,其濃淡枯濕,其斷連輾轉,粗細藏露皆變數無窮氣象萬千,樸實無華而兼納幹坤。文卿,這幾日又沒少秉燭攻書吧?”


    許文卿搖搖手,竟然羞紅了玉似的俊顏。隻是文卿這個人,冷冷清清的,倒是有幾分跟眼前這位公子神似。慕清遠如是想著。


    而綠牡丹則會柔柔的嗔怒兩句:“兩個大男人,奉承來奉承去,也不害臊。”


    然後兩人臉便如日暮西山時那紅彤彤的霞,映得滿樹槐花都染上了艷色。


    綠牡丹原名莫小ju,是京城名伶,十三月的當家花旦。一副好嗓子,一曲鏡花水月唱得百轉千迴,讓人聽了忍不住柔腸百結。向來與二人交好,每次路過槐鄉,都會特特的跑來會上一會。


    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發現自己走丟了,清遠輕聲嘆了口氣,將思緒拉迴現實。


    突覺身上一涼,一個冰冷的手掌覆上他的肩膀。辰風撿起地上的青布長衫,幫清遠披在肩膀上,而後又幫他攏了攏額前散落的碎發。


    清遠陡然一驚,拱了拱手道:“多謝公子。”


    多謝?辰風笑了笑,我逼你脫光了衣服,你竟然還要謝我?還真是個書呆子。


    “家裏還有什麽人嗎?”


    清遠滿眼的謙恭溫和,迴道:“我自幼父母早亡,沒有親人在了。”


    無牽無掛,正合他意。


    “既然這樣,你就先留下來吧!我讓人把隔壁的房間收拾一下,你先暫住在這裏。”


    如果是旁人,受辰天王之邀住在他家裏,那是多麽無上的榮寵。要知道,就連任川那個臉皮厚到像城牆一樣的人都沒有得到過這種待遇。


    清遠猶豫著:“這。”


    辰風見他遲疑,又接著說道:“不瞞你說,我丟的那樣東西價值連城。雖然沒從你身上搜出來,但是你也脫不了嫌疑,你說對不對?”說著,他向清遠逼近了一步,在他耳邊輕輕吹了一口氣。清遠稍稍抬了抬頭,正對上他那雙含滿笑意的桃花眼。


    “這。”


    “當然,你不想留在這裏也可以,這樣的話我就隻有報官了。要知道,現在入室搶劫的罪可不小,判個十年八年的都不在話下,如果你肯乖乖的留在這裏做工還清我丟的東西,我大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如果你執意要走,我就隻好拿法律說話了。”


    的確,什麽銀幕上的絕代風華,什麽鎂光燈前的嫡神上仙,什麽螢屏裏的英俊伯爵。看來確實都是騙人的。堂堂華語音樂教父,娛樂圈眾星捧月的辰天王,竟然用如此卑鄙下流的方式強迫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留在他的狼窩。


    書生摸了摸鼻子,溫潤的臉上有幾分為難,卻還是點頭答應了:“好吧!公子說要我怎樣補償?隻要別誤了明年的秋試,隻要公子說什麽,學生一定辦到。”小書生竟然還想著秋試,能不能迴得去還是個問題,辰風如是想著。


    整日無聊煩悶的生活讓辰風覺得有些無聊,於是他突然生出逗逗這個書呆子的想法。


    辰風的眼睛裏露出促狹的笑意,反問道:“是嗎?”


    書生點點頭:“是的。”


    辰風又往前走了一步,猛然環住書生的窄腰:“如果我說,我要的是你呢?”


    飽讀聖賢書的溫潤書生亂了方寸,嗅著他身上直逼過來的莫名香氣,一陣慌亂,卻又覺得這氣息如此怡人。那是辰風洗澡後噴的範思哲男士香水,他最喜歡的一款,叫清水。清清淡淡的,倒是有些像眼前這個清清淡淡的小書生。


    清遠用力推著辰風:“公子,您請自重。”心裏撲通撲通跳亂了節拍,卻在推他的時候,撫摸到那腰間冷硬的力道。他細窄的腰身觸感極好,然而辰風卻覺得,眼前這個小書生軟軟的細腰摸上去才更有手感。


    “我隻是跟你開個玩笑,看看把你嚇的。”


    辰風笑了笑,放開清遠的腰。


    “再說,如果隻要你一次,就與我丟失的東西抵消了,那我不是虧大發了?”說完他還放肆的笑了兩聲。


    眼前這個英俊的男人,為什麽說起這些放肆話來如此沒有顧忌。難道他不知道非禮勿言嗎?而且,他剛剛說的,好像他是怡紅院裏的小倌。這,這,他是不是應該惱怒?輕輕嘆一口氣,罷了罷了,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


    一連串的變故,讓慕清遠有些措手不及,這會他才有心思看一看這圍的擺設。這時辰風已經拉開落地窗,陽光灑滿了整個浴室,浴缸裏清澈見底的水,搖碎了半池金黃。


    地上鋪著叫不上名字來的磚塊,光滑的可以照見腳底下自己的影子。牆上一整麵鏡子,竟然占據了整個牆麵。從燈飾,家具,擺設,都是見所未見,聞所未聞。難不成,到了龍王爺的水晶宮了?看剛剛那人的神態,還真像個仙人,他長的,真好看。書生心裏這樣想,耳根卻悄悄的紅了。


    他轉過身問辰風:“敢問公子,這是什麽地方?”


    辰風扭過臉:“別公子長公子短的了,叫我辰風就可以了。”


    書生唯唯諾諾:“是,辰風公子。”


    好吧,辰風不再與他計較,由他去叫。


    “這裏是我家。”


    “我知道這裏是公子的家,可是,這個地方叫什麽名字?”


    辰風微微笑了笑:“這個地方的名字啊!好吧,我就說一次,你記好了。以後迷路了就跟人說,你是這裏的人,讓他們把你送過來。這裏的名字是‘香榭麗舍城市花園一號院’。記住了?是一號院。”他有意無意的把一號院重複了一下,嗬嗬,一號,這代表著什麽呢?


    “香榭麗舍城市花園一號院。”書生重複了一遍,然後點點頭:“是,學生記住了。”


    “還有,以後跟別人說話的時候也別學生學生的,就說我就可以了。”


    “學~~呃,我記住了。”


    轉過身,辰風突然覺得心情大好,昨夜一直寫不下去的曲子今天竟然覺得靈感像泄洪一樣,想欄都欄不住。於是把書生扔在這裏,自己一個人跑去了書房。


    可憐清遠一個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好好的一個將要進京趕考的舉子,就這樣莫名奇妙的穿越到了現代,在辰風麵前如一張白紙的他,不知道將會遇到怎樣離奇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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