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和南在邏輯上是相對的,所以可以推測,和俄國從北邊進行的擴張相對應的是來自分割線以南的擴張。在某種程度上的確如此,不過南北之間還是有明顯的不同,無論是就程度還是就本質而言。曆史的演進將越來越多的抱負與企圖展現在我們麵前。從中可以看到,盡管南亞半島也向北深深地楔入了中亞多爭執的地區,但實際統治該半島的種族的權力中心遠在千裏之外,而且與俄國的領土集中一片形成對比的是,他們的本族人口及軍事力量的分布更加分散。正因為如此,印度並不是英國的主要政治、軍事活動場所。它隻是英國所屬的許多塊土地中的一塊,它們遍布全球,由英國的超級海權聯為一體。在這麽多地方中,印度由於距離和地形最適合於被用來對中亞發揮影響或對俄國擴張線的前沿採取行動。印度的陸上邊境受阿富汗的山脈及喜馬拉雅山的保護,其後翼也是無懈可擊的,隻要英國海軍依然優勢在握。這樣,印度實際上是一個前進基地,它可成為開往埃及或中國的遠征軍的初始或最終的出發地;作為開往其他任何方向上的更近地點更是不在話下。
本質上,印度對英國並不僅僅是一個基地的價值。它相對於中國與埃及的中心位置也適用於澳大利亞和好望角,這樣,對於其他殖民地對英帝國聯邦的支持,印度起著協助集中的作用。就印度與其他亞洲問題的相關性而言,它也不是毫無保障的。獲得緬甸使印度得以將邊界向東推延,從而避開喜馬拉雅山脈,打開了向長江上遊地區及中國西部省份施以政治和商業影響的通道。在海上,這邊的海峽殖民地和香港以及那邊的亞丁和埃及象陸上據點一樣發揮著巨大作用,有力支持了英國在東西兩個方向上的海上經營。在廣泛的意義上,這種經營是針對於亞洲分割地帶,或者說是南北力量的爭鋒地帶的側翼。這種爭鋒在當今非常明顯地以亞洲的領土為對象。
可以說,英國和俄國在亞洲的領土擴張構成了當前的地區背景,不僅英俄和平的或武力的行為是以此為根據,其他國家的防禦或進攻行為也以此為基礎。如果它不存在,或許對許多現在引人關注的東西可視而不見;但是,正因為存在著這個背景,對每一個國家來說,頓時多了不少外部的機會和危險,對它們絕不可掉以輕心。所以,有必要思考、總結這些危險和機會,它們是我們國家外部利益所在,這些利益在政治領域是和戰爭中的戰略目標相對應的。
和個人一樣,國家的首要法則是保全自我,不能狹隘地將這理解為一成不變的生命循環。變化發展是活生生的生命的特點,但對國家而言又確實不能就此認為規模的擴大是必然之事。對人也是這樣,在身材達到一定限度之後,個人的身體尤其是精神在很長時間內仍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對國家來說,保存自己意味著享有通過適當方式獲取國家進步所需的東西,並由此抵禦外部力量的非法行為的權利。我們常常根據清晰確鑿的權利規定來研析國家間的某一分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預設的前提是權利規定必須得到遵守;可是,當一件事情涉及到優劣強弱,而又沒有法律、製度上的規定可依時,我們就隻能權宜處理。從保全自我的角度看,這是合適且有益的,如果每個國家都能坦誠地考慮它自己以及其對手的需要,並通過互諒互讓或公正的仲裁來尋求適當的平衡,這對有關國家乃至更廣泛的人類群體都大有裨益。當然,在這樣的一種權衡中,政府和國家本身並不是終極目標所在,而隻是工具性的東西,它們擔負的不是它們自身的什麽,而是子孫後代對於它們的信託。所以,放棄要求和求助於仲裁都受這種委託關係的製約,因而也就不能單從自我犧牲的考慮出發而採取這類行動。個人處理的是純屬自身的事務,所以他的自我犧牲也就是可大加倡揚的了。
所以,把眼光僅僅集中在英、俄兩國的領土安全上麵是不夠的,雖然當今在亞洲它們最具競爭性意向。必須考慮到這兩國既有發展的需要,也有發展的權利,而這或受它們間的針鋒相對態勢的影響,或為亞洲本身的形勢,主要是存在諸多爭端的分割地帶的形勢所左右。因此,我們又不能僅在英俄這兩個主要爭鬥者的範圍內探究上述問題。對世界來說,尤其是對亞洲國家來說,發展權就意味著對亞洲的諸多問題的處理,意味著對亞洲廣大地區的開發和利用,而這些很久以來是被排除在一般議程之外的。
發展取決於兩個相關的因素:一是內部組織的活力,它是消除差異的力量;二是和國外資源間的交換自由。在文明國家中,前者是國家本身的份內之事。對國內製度而言,普遍的認識是,外來幹預隻有在政治發展的初始或衰亡階段才是可被接受的。組織問題本質上是國內問題,隻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才涉及外來因素。交換自由則不同。由於依賴於外部環境,交換必然意味著需要外部允許,它既來自於與之進行交換的對象,也來自於交換過程涉及其利益的其他外部勢力。
這裏不想討論英國和俄國的內部管理方式,但如果這些方式在英、俄想得到但尚未得到的土地上的擴展對其他國家產生了某些影響,則另當別論。要認真考察這種影響,在決定政策時必須對其十分重視。作為當今歐洲國家間一個明顯特點是普遍的領土擴張傾向,它已造成了公共土地的相應減少;與此同時,對於那種包含有實行排他性控製之威脅的任何行為,有著更多的嫉恨。這種控製或通過直接占領,或藉助於操縱性影響,尤其是當它不是依託開放市場上的公平商業競爭,而是憑藉著排他性的軍事或政治力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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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上,印度對英國並不僅僅是一個基地的價值。它相對於中國與埃及的中心位置也適用於澳大利亞和好望角,這樣,對於其他殖民地對英帝國聯邦的支持,印度起著協助集中的作用。就印度與其他亞洲問題的相關性而言,它也不是毫無保障的。獲得緬甸使印度得以將邊界向東推延,從而避開喜馬拉雅山脈,打開了向長江上遊地區及中國西部省份施以政治和商業影響的通道。在海上,這邊的海峽殖民地和香港以及那邊的亞丁和埃及象陸上據點一樣發揮著巨大作用,有力支持了英國在東西兩個方向上的海上經營。在廣泛的意義上,這種經營是針對於亞洲分割地帶,或者說是南北力量的爭鋒地帶的側翼。這種爭鋒在當今非常明顯地以亞洲的領土為對象。
可以說,英國和俄國在亞洲的領土擴張構成了當前的地區背景,不僅英俄和平的或武力的行為是以此為根據,其他國家的防禦或進攻行為也以此為基礎。如果它不存在,或許對許多現在引人關注的東西可視而不見;但是,正因為存在著這個背景,對每一個國家來說,頓時多了不少外部的機會和危險,對它們絕不可掉以輕心。所以,有必要思考、總結這些危險和機會,它們是我們國家外部利益所在,這些利益在政治領域是和戰爭中的戰略目標相對應的。
和個人一樣,國家的首要法則是保全自我,不能狹隘地將這理解為一成不變的生命循環。變化發展是活生生的生命的特點,但對國家而言又確實不能就此認為規模的擴大是必然之事。對人也是這樣,在身材達到一定限度之後,個人的身體尤其是精神在很長時間內仍是不斷發展變化的。對國家來說,保存自己意味著享有通過適當方式獲取國家進步所需的東西,並由此抵禦外部力量的非法行為的權利。我們常常根據清晰確鑿的權利規定來研析國家間的某一分歧,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預設的前提是權利規定必須得到遵守;可是,當一件事情涉及到優劣強弱,而又沒有法律、製度上的規定可依時,我們就隻能權宜處理。從保全自我的角度看,這是合適且有益的,如果每個國家都能坦誠地考慮它自己以及其對手的需要,並通過互諒互讓或公正的仲裁來尋求適當的平衡,這對有關國家乃至更廣泛的人類群體都大有裨益。當然,在這樣的一種權衡中,政府和國家本身並不是終極目標所在,而隻是工具性的東西,它們擔負的不是它們自身的什麽,而是子孫後代對於它們的信託。所以,放棄要求和求助於仲裁都受這種委託關係的製約,因而也就不能單從自我犧牲的考慮出發而採取這類行動。個人處理的是純屬自身的事務,所以他的自我犧牲也就是可大加倡揚的了。
所以,把眼光僅僅集中在英、俄兩國的領土安全上麵是不夠的,雖然當今在亞洲它們最具競爭性意向。必須考慮到這兩國既有發展的需要,也有發展的權利,而這或受它們間的針鋒相對態勢的影響,或為亞洲本身的形勢,主要是存在諸多爭端的分割地帶的形勢所左右。因此,我們又不能僅在英俄這兩個主要爭鬥者的範圍內探究上述問題。對世界來說,尤其是對亞洲國家來說,發展權就意味著對亞洲的諸多問題的處理,意味著對亞洲廣大地區的開發和利用,而這些很久以來是被排除在一般議程之外的。
發展取決於兩個相關的因素:一是內部組織的活力,它是消除差異的力量;二是和國外資源間的交換自由。在文明國家中,前者是國家本身的份內之事。對國內製度而言,普遍的認識是,外來幹預隻有在政治發展的初始或衰亡階段才是可被接受的。組織問題本質上是國內問題,隻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才涉及外來因素。交換自由則不同。由於依賴於外部環境,交換必然意味著需要外部允許,它既來自於與之進行交換的對象,也來自於交換過程涉及其利益的其他外部勢力。
這裏不想討論英國和俄國的內部管理方式,但如果這些方式在英、俄想得到但尚未得到的土地上的擴展對其他國家產生了某些影響,則另當別論。要認真考察這種影響,在決定政策時必須對其十分重視。作為當今歐洲國家間一個明顯特點是普遍的領土擴張傾向,它已造成了公共土地的相應減少;與此同時,對於那種包含有實行排他性控製之威脅的任何行為,有著更多的嫉恨。這種控製或通過直接占領,或藉助於操縱性影響,尤其是當它不是依託開放市場上的公平商業競爭,而是憑藉著排他性的軍事或政治力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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