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戰爭結束以後,在簽訂媾和條約之前,日本處於占領軍的統治之下,對於占領政策的言論自由,是不被承認的。
有關言論機關、新聞界都被置於占領軍的審查之下,不容反駁,“日本是戰敗的敵國,沒有置於文明國之間的權利”。
戰前、戰後的不自由並非同等性質
但是,當初占領政策的課題是剷除軍國主義和實現民主化。波茨坦公告第6條以後規定,在剷除軍國主義權力及勢力,毀滅日本的戰爭能力,建立和平、安全及正義的新秩序之前,聯合國占領日本,製裁戰爭罪犯,複興及增強民主主義,確立基本人權。在實現上述各項目的之後,以通過日本國表明自由的意誌建立起和平的、負責的政府為條件,撤退占領軍等等。日本根據自己的意誌,接受了公告。
既然接受了這一公告,自然就受到約束。說這樣就是不允許自由和獨立,是說不通的,而且說這些話的岸信介,在戰爭時期,曾經是東條內閣的閣僚,是作為甲級戰犯而被逮捕過的人物。我覺得以他為會長的改憲派有一種法西斯主義的嫌疑,他們所依據的精神主義存在著和過去的“國民精神總動員”相同的模式。
對我來說,與其是害怕擔心因b-29的空襲而進行的燈火管製下的黑夜的恐怖和不自由,不如說是害怕擔心在戰後的廢墟上點亮的燈光下已沒有生命危險的、“在建立和平、安全與正義的新秩序之前”的、處於被占領狀態的日本的不自由。雖說我們一無所有,但是,確實存在希望,而這種希望的象徵就是新憲法,它是戰爭時期日本人未曾有過的東西。如果說戰爭結束前存在希望的話,也不過是軍部鼓吹的“勝利之前,無所欲求”的虛偽希望。
我們認為,在法西斯主義統治下的壓製自由和在接受波茨坦公告以後,在占領狀態下缺少的自由和獨立,性質是不同的。改憲派認為,兩者是相同的,並把修改憲法的根據建立在不允許有比戰時和戰前更大的自由規定之上。這就是他們的欺騙之處。
和平與民主的最後堡壘
有人提出太平洋戰爭並非侵略戰爭的謬論,其思想基礎在於曆史上幾乎所有的侵略戰爭都是在“防衛”的名義下進行的。太平洋戰爭的名義是“為了東亞的和平”。那是一個民族或一個主義體製以統一世界為目標的戰爭,卻說成是“為了世界和平”。不久前,文部省加強以高中社會科教科書為中心的教科書審定,把“侵略”改為“進入”,把“憲兵政治”改為“武斷政治”等,其企圖在於淡化日本進行侵略戰爭的責任,複活法西斯主義,必須嚴加警惕。
戰爭的目的,可以由戰爭領導人任意犖強附會地加上去。進行戰爭的國家,絕對不說本國無正義。我們立足於太平洋戰爭的犧牲之上,絕不能被“為了自衛”這句話所欺騙。
未來不會發生完全蹂躪民族自由與獨立的戰爭。假如會發生的話,那麽,就是大國顧全麵子(包括政治意識形態的對立在內)的戰爭,邊境衝突,民族糾紛,其規模可能是大戰,也可能是局部戰爭。日本不可能擁有(像美蘇那樣的)大規模的軍事能力。即使以日本的工業力量為後盾,有這種可能的話,也絕不能讓其保有這種能力。但是,軍事力量有一種追求達到一流的本能。不是一流的軍事力量,就毫無意義。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軍事力量會在戰爭中失敗,有誰還願意擁有它呢?
如果憲法明確同意擁有軍事力量的話,顯然它就會無止境地逐步升級。日本一旦擁有了像美蘇那樣的軍事力量,它果真還會僅僅用於自衛嗎?現行憲法的基本精神遭到蹂躪之後,還能夠維持民主嗎?如果是一場局部規模的戰爭,那麽,目前的自衛隊就足夠了。如果說日本的自衛隊還有可稱道一麵的話,就是它作為現行憲法的私生子,絕不會侵略別的國家。
國民並不是突然被戰爭這個國民的集體瘋狂所迷住的。這種瘋狂是巧妙地悄悄地逐步接近過來的。當某一天發現它時,國民的主流已朝著這一方向狂奔而去。這樣,按照槓桿的原理,少數派的正常人就隻會不斷地受到壓迫。到那時,一切都為時已晚。
我之所以認為憲法第9條是保衛日本民主與和平的最後堡壘,就是基於以上的理由。對此,改憲派的要點,無疑集中在第9條上。
我們不能忽視的是,在改憲派的背後存在著軍火商。在他們看來,第9條是眼中釘。他們的陰謀就是要拔掉這個眼中釘,恢複徵兵製,讓服兵役成為國民的義務,建立起不用花錢就可以馬上動員優秀兵力的體製,讓改憲派從人事費中省出來的經費大量購買武器。
修改憲法的焦點,置於第9條以外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天皇的世襲製等方麵,是把鋒芒暫時從第9條轉向其他地方的一種做法。無論從哪一部位修改憲法,如果予以承認,都會造成填沒保衛民主與和平的護城河的結果。
致作為“同誌”的各位讀者
我頑強地追查戰後731部隊的足跡,也就是訴說國民集體發狂的可怕性和國家的自以為是主義,是為了不再重蹈這種覆轍,在人類日積月累的和平基礎上增添一塊小小的石頭。
一部分電視界人士評論本紀實是“虛構的”,也有自稱科學家的人說這部紀實是“傳聞的匯集”,但是,這部紀實依靠作家旺盛的想像力是絕對寫不出來的。它是通過兩人協作進行廣泛的採訪,根據原部隊多數人員協助下收集的有關資料、證詞、照片、要圖、有關遺物和石井四郎、北野政次等731部隊領導人的口供記錄(湯普森報告)以及美軍和中國等的公開資料寫成的。
根據情況的需要,對消息來源保密,這是新聞界的邏輯。出現在《惡魔的飽食》第一集和第二集中的原731部隊人員,有一部分人後來在各電視台的特輯節目中公開了他們的身份和姓名,提供了寶貴的證詞。
如果把這部紀實稱作是“虛構的”,那是對證人名譽的損毀。既不看(包括第一集在內)本書內容,也不看有關的電視節目,而是胡思亂想地誹謗本書,那是無能者“妄想力”的產物。
這部紀實,是在許多原部隊人員和有關人士的合作和旅居美國的日本人以及美國、中國有關人士的努力和好心的基礎上寫成的。某些人雖然是歇斯底裏地誹謗,並不配做和我進行爭論的對手,但我還是不得不說這幾句話。
對於不追究731部隊人員的個人責任問題,也多少有些人批評過。不過,我沒有追究責任的資格和權利。如果我是731部隊在編人員,挺身反對過對“馬魯太”的活體實驗,也許多少有這種資格。然而,戰爭結束時,我才是個12歲的少年,連731部隊的存在都不知道,我隻是想查明事實,填補曆史上的這一空白。
我不知道究竟什麽人有資格和權利來追究731部隊的責任。
最後附帶交代一下,這部紀實是繼第一集之後,是和下裏正樹“兩人合作”的成果。“兩人合作”一詞是取自英語的“workinpairs”,但是這一作品並不是共著,而確確實實是“森村作品”的一環。創作意圖是由我提出的,全部採訪活動的指揮是我,採訪的一切費用由我負擔,最後的作品是由我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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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言論機關、新聞界都被置於占領軍的審查之下,不容反駁,“日本是戰敗的敵國,沒有置於文明國之間的權利”。
戰前、戰後的不自由並非同等性質
但是,當初占領政策的課題是剷除軍國主義和實現民主化。波茨坦公告第6條以後規定,在剷除軍國主義權力及勢力,毀滅日本的戰爭能力,建立和平、安全及正義的新秩序之前,聯合國占領日本,製裁戰爭罪犯,複興及增強民主主義,確立基本人權。在實現上述各項目的之後,以通過日本國表明自由的意誌建立起和平的、負責的政府為條件,撤退占領軍等等。日本根據自己的意誌,接受了公告。
既然接受了這一公告,自然就受到約束。說這樣就是不允許自由和獨立,是說不通的,而且說這些話的岸信介,在戰爭時期,曾經是東條內閣的閣僚,是作為甲級戰犯而被逮捕過的人物。我覺得以他為會長的改憲派有一種法西斯主義的嫌疑,他們所依據的精神主義存在著和過去的“國民精神總動員”相同的模式。
對我來說,與其是害怕擔心因b-29的空襲而進行的燈火管製下的黑夜的恐怖和不自由,不如說是害怕擔心在戰後的廢墟上點亮的燈光下已沒有生命危險的、“在建立和平、安全與正義的新秩序之前”的、處於被占領狀態的日本的不自由。雖說我們一無所有,但是,確實存在希望,而這種希望的象徵就是新憲法,它是戰爭時期日本人未曾有過的東西。如果說戰爭結束前存在希望的話,也不過是軍部鼓吹的“勝利之前,無所欲求”的虛偽希望。
我們認為,在法西斯主義統治下的壓製自由和在接受波茨坦公告以後,在占領狀態下缺少的自由和獨立,性質是不同的。改憲派認為,兩者是相同的,並把修改憲法的根據建立在不允許有比戰時和戰前更大的自由規定之上。這就是他們的欺騙之處。
和平與民主的最後堡壘
有人提出太平洋戰爭並非侵略戰爭的謬論,其思想基礎在於曆史上幾乎所有的侵略戰爭都是在“防衛”的名義下進行的。太平洋戰爭的名義是“為了東亞的和平”。那是一個民族或一個主義體製以統一世界為目標的戰爭,卻說成是“為了世界和平”。不久前,文部省加強以高中社會科教科書為中心的教科書審定,把“侵略”改為“進入”,把“憲兵政治”改為“武斷政治”等,其企圖在於淡化日本進行侵略戰爭的責任,複活法西斯主義,必須嚴加警惕。
戰爭的目的,可以由戰爭領導人任意犖強附會地加上去。進行戰爭的國家,絕對不說本國無正義。我們立足於太平洋戰爭的犧牲之上,絕不能被“為了自衛”這句話所欺騙。
未來不會發生完全蹂躪民族自由與獨立的戰爭。假如會發生的話,那麽,就是大國顧全麵子(包括政治意識形態的對立在內)的戰爭,邊境衝突,民族糾紛,其規模可能是大戰,也可能是局部戰爭。日本不可能擁有(像美蘇那樣的)大規模的軍事能力。即使以日本的工業力量為後盾,有這種可能的話,也絕不能讓其保有這種能力。但是,軍事力量有一種追求達到一流的本能。不是一流的軍事力量,就毫無意義。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軍事力量會在戰爭中失敗,有誰還願意擁有它呢?
如果憲法明確同意擁有軍事力量的話,顯然它就會無止境地逐步升級。日本一旦擁有了像美蘇那樣的軍事力量,它果真還會僅僅用於自衛嗎?現行憲法的基本精神遭到蹂躪之後,還能夠維持民主嗎?如果是一場局部規模的戰爭,那麽,目前的自衛隊就足夠了。如果說日本的自衛隊還有可稱道一麵的話,就是它作為現行憲法的私生子,絕不會侵略別的國家。
國民並不是突然被戰爭這個國民的集體瘋狂所迷住的。這種瘋狂是巧妙地悄悄地逐步接近過來的。當某一天發現它時,國民的主流已朝著這一方向狂奔而去。這樣,按照槓桿的原理,少數派的正常人就隻會不斷地受到壓迫。到那時,一切都為時已晚。
我之所以認為憲法第9條是保衛日本民主與和平的最後堡壘,就是基於以上的理由。對此,改憲派的要點,無疑集中在第9條上。
我們不能忽視的是,在改憲派的背後存在著軍火商。在他們看來,第9條是眼中釘。他們的陰謀就是要拔掉這個眼中釘,恢複徵兵製,讓服兵役成為國民的義務,建立起不用花錢就可以馬上動員優秀兵力的體製,讓改憲派從人事費中省出來的經費大量購買武器。
修改憲法的焦點,置於第9條以外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天皇的世襲製等方麵,是把鋒芒暫時從第9條轉向其他地方的一種做法。無論從哪一部位修改憲法,如果予以承認,都會造成填沒保衛民主與和平的護城河的結果。
致作為“同誌”的各位讀者
我頑強地追查戰後731部隊的足跡,也就是訴說國民集體發狂的可怕性和國家的自以為是主義,是為了不再重蹈這種覆轍,在人類日積月累的和平基礎上增添一塊小小的石頭。
一部分電視界人士評論本紀實是“虛構的”,也有自稱科學家的人說這部紀實是“傳聞的匯集”,但是,這部紀實依靠作家旺盛的想像力是絕對寫不出來的。它是通過兩人協作進行廣泛的採訪,根據原部隊多數人員協助下收集的有關資料、證詞、照片、要圖、有關遺物和石井四郎、北野政次等731部隊領導人的口供記錄(湯普森報告)以及美軍和中國等的公開資料寫成的。
根據情況的需要,對消息來源保密,這是新聞界的邏輯。出現在《惡魔的飽食》第一集和第二集中的原731部隊人員,有一部分人後來在各電視台的特輯節目中公開了他們的身份和姓名,提供了寶貴的證詞。
如果把這部紀實稱作是“虛構的”,那是對證人名譽的損毀。既不看(包括第一集在內)本書內容,也不看有關的電視節目,而是胡思亂想地誹謗本書,那是無能者“妄想力”的產物。
這部紀實,是在許多原部隊人員和有關人士的合作和旅居美國的日本人以及美國、中國有關人士的努力和好心的基礎上寫成的。某些人雖然是歇斯底裏地誹謗,並不配做和我進行爭論的對手,但我還是不得不說這幾句話。
對於不追究731部隊人員的個人責任問題,也多少有些人批評過。不過,我沒有追究責任的資格和權利。如果我是731部隊在編人員,挺身反對過對“馬魯太”的活體實驗,也許多少有這種資格。然而,戰爭結束時,我才是個12歲的少年,連731部隊的存在都不知道,我隻是想查明事實,填補曆史上的這一空白。
我不知道究竟什麽人有資格和權利來追究731部隊的責任。
最後附帶交代一下,這部紀實是繼第一集之後,是和下裏正樹“兩人合作”的成果。“兩人合作”一詞是取自英語的“workinpairs”,但是這一作品並不是共著,而確確實實是“森村作品”的一環。創作意圖是由我提出的,全部採訪活動的指揮是我,採訪的一切費用由我負擔,最後的作品是由我寫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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