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沒有任何讓人高興的起色,這和這麽多年自己的得過且過當然關係重大。他呢,很快又要提拔,提拔前組織部門先安排他去一個大型企業任副總。此時的他,年輕有為,胸有韜略,眼神堅定,一進這麽大的企業,工作怎麽樣我還不知道,但已明顯感受到他身邊出現了不少妖精。而且現在的女孩子,要得到什麽,一點兒隱晦都沒有,甚至一個年輕姑娘,直接把電話打給了我,讓我離開他。


    離開,也可以。可是這到底算是什麽?這麽多年,我是他堅實的後盾,犧牲了自己成全著他,現在好了,他出落成人了,沒我的事了。


    夏景:確實,婚姻就是一場西天取經。


    看你的故事,仿佛看到了一出新《西遊記》。而你的丈夫,就是那個唐僧。周圍的女子,則是個個想吃唐僧肉的妖精,你是孫悟空,在想辦法擋住妖精,發誓要和那唐僧勝利取經到西天。


    確實,婚姻就是一場西天取經的過程。如果隻是唐僧自己西行,一路上悄然隱蔽,怕也不會有什麽事。可偏偏孫悟空是個不甘寂寞的主兒,沿路總想做得風光無限,做大英雄,萬人景仰,受人追崇,打妖精,捉鬼怪,結果是自己受累辛苦,卻炒作出了一個明星師傅,唐僧成了明星,就不再單單是孫悟空一人的了,他成了好人壞人都窺覷的肥肉,他的一顰一笑,一動一靜,都落在了虎視眈眈的妖精們的眼裏。因為隻要是妖精,都知道這塊肉好吃呀。


    這個時候,你是怪妖精呢,還是恨唐僧呢?


    正如你說的那樣,生活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要好的生活,要住大房子,要受人景仰,要取得高學曆,不努力怎麽能行。偏偏這一切,又都是你在做幕後英雄,現在他成了明星,居然沒你什麽事了。


    如果當初是你去讀了研究生,他會這麽順利升官分房子,又有一個沒費什麽事就帶來快樂的可愛孩子嗎?如果你不為他無怨無悔地做犧牲,讓他有充足的時間出去應酬,他能有這麽廣泛的人際圈子嗎?更如果他當了官後,你開始處處拴著他、防著他,他還能這麽輕而易舉地就被妖精們圍上嗎?


    你為他的成長付出了自己的青春和智慧,結果他卻成了社會的財富。從某種角度講,這也許是所有無法接受平凡生活的女子必須付出的代價吧——既然已然如此,你需要做的就是:


    第一,學習孫悟空,把這塊唐僧肉隨時看牢,不給妖精以任何可乘之機,要知道,妖精終是妖精,你要是拿出打不過就躲的厚道勁來,可絕對別指望她會可憐你,棄肉而去。


    第二,你該明白,取經之路如此艱難遙遠,碰到個把妖精,不是也很正常嗎?人生如雜技表演,精彩紛呈的同時,總會有暗藏的危險,誰也不可能隻享受風光無限,不承受風險壓力吧?


    第三,婚姻的前期你可以培養出丈夫的錦繡前程來,就要有信心接下來培養出他的內心修煉來。別讓他表麵做著唐僧,可一遇到誘惑,卻立刻表現得跟豬八戒似的,那可就丟人丟大了。


    壞馬也難吃迴頭草(1)


    sunny:反正我也不是什麽好馬,何況兒子還是我親生的。


    一年前,和他離婚,是我的錯。我喜歡上了一個同事的老公,我是對感情容易投入的人,最怕溫暾水一樣,半死不活。有了新的愛情,就天天跟他吵,他曾想過挽救,甚至不介意我的出軌,可我不願意,堅決離了。


    孩子跟了他。


    本以為很快就可以和這個男人結婚,沒想到同事的老公一看我離了婚,竟嚇得人都找不到了,反正我們這事,說是鬼混也好,說是愛情也好,一年的時間,就全煙消雲散了。在單位自然沒人同情我,女同事當著人以淚洗麵,見了我就橫眉冷對,我恨死她的矯揉造作,但也隻能假裝無謂,想讓事情盡快過去。


    重新變成了一個人。如果不想男人不想愛情,也覺得未嚐不好,但我的父母和朋友,卻開始不停地嘮叨我,他們希望我和前夫複婚,畢竟我們青梅竹馬,光戀愛就談了十年。離婚後這段時間,前夫也一直沒有再婚,終於碰到我的生日,在母親家裏吃飯,他舉著花,帶著兒子一起來,全家起立,為這一刻鼓掌。父親眼裏,甚至閃出淚花,聽起來像《讀者》裏的故事,也許隻有我知道,這份無聊的難受。


    我們開始約會,我姐姐馬不停蹄地做著中間人,我一冒出什麽念頭,她立刻就通知他,第二天我就能見到他送來的禮物。比方剛入冬的毛衣,剛開春的皮鞋,前夫是個很帥氣的男人,而且很會體貼女人,離婚前,我就基本是什麽也不做的。


    剛被那個無情的男人甩掉,再享受到這樣的溫暖,我的心終於軟了。雖然諺語裏說“好馬不吃迴頭草”,但我想,反正我也不是什麽好馬,何況兒子還是我親生的。


    複婚很簡單,兩個人出去玩了一趟。可還在車上,我就發現情況不對,他總發簡訊,又偷偷摸摸地背著我接電話,我問他,他一臉的不耐煩:“你管那麽多,累不累?”


    性生活也不和諧了,我怎麽樣都再也找不到以前的感覺了,他似乎還覺得挺好,尤其是我們第一次結束後,他長長地吐了一口氣,好像終於做了一件特想做的事兒。我的眼淚頓時就流了下來,覺得自己被複婚出賣了。


    總之後來的事不說也罷,現在複婚快一年了,我已知道他在外麵的那個女人,而且家務活如今基本都是我的,他活得很隨性瀟灑,總之比我們以前是自在多了。我稍微表示不滿,他不是大發雷霆,就是絕塵而去。想想我這樣一個女人,曾經為愛情大不要臉,現在卻為勉強湊合的複婚而低眉順眼。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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