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派出“常勝軍”的軍醫即後來幫助李鴻章興辦洋務的馬格裏出麵調節。英國也派人做李鴻章的工作,要求李鴻章給戈登寫道歉書,被李鴻章拒絕。後來李鴻章撥給“常勝軍”7 萬兩軍餉,又派出朝廷新任命的海關總稅務司英國人赫德前去調停。赫德的前任、英國人李泰國因為和李鴻章作對,沒有落得好下場。戈登聽了赫德的話,想想自己離開“常勝軍”之後也是沒有更好的著落。於是,他又迴到了“常勝軍”。
此後,戈登和李鴻章的關係一直不錯。戈登還多次對人誇讚李鴻章,說他是個有頭腦的軍事家。1863年,淮軍攻打常州。常州將領吸取蘇州的教訓,拚死守城,不肯投降。李鴻章請來戈登協助,戈登用大炮轟開了城門,協助淮軍收複常州。由於戈登事先沒有徵求英國官方的同意,英國感到難以控製“常勝軍”,英國駐軍司令伯郎向英國政府提出解散“常勝軍”。
“常勝軍”本來就是中國人的僱傭軍,英國政府沒有權利解散。英國政府要求:在“常勝軍”中服役的英國現役軍官全部離開“常勝軍”,並撤銷戈登的假期和一些特權。戈登十分不滿,他找到李鴻章說,現役軍官都退出“常勝軍”,與其這樣,還不如把“常勝軍”解散,但是需要遣散費 16 萬元。李鴻章早就有解散“常勝軍”的意思,隻是一直苦於沒有機會。李鴻章覺得時機已到,馬上表示同意。
駐上海的英國總領事巴夏禮提出解散“常勝軍”需要他和英國駐華公使協同辦理,赫德也提出“常勝軍”不可解散。戈登又猶豫不決。李鴻章派出丁日昌勸告戈登要吸取白齊文被解職的教訓,說“常勝軍”現在聲名不好,你留在這裏對你的名譽也有影響,你要為自己考慮。李鴻章迅速籌集遣散費 19 萬兩(超出 3 萬兩),全部交給戈登。隻留下炮兵 600 人和洋槍隊 300 人,外國教官 11 人,其餘全部解散。戈登拿著錢,還得了清政府頒發的提督榮譽軍銜,風風光光地迴英國去了。事後,曾國藩讚嘆李鴻章居然能夠駕馭外國人。這也許是李鴻章的“痞子手段”的靈活運用吧。
5.2節 “聯東抗西”美夢的破滅
自天津教案之後,李鴻章在外交方麵的才幹得到了清政府的重視,不久李鴻章負責辦理了對日本的一係列交涉事務。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逐漸走上了一條強盛之路。日本軍國主義的野心開始膨脹,他們把覬覦的目光投向了中國。但是,當時日本的力量還不足以明目張膽的侵略中國,於是向西方列強學習,要求和清政府簽訂一個通商條約。1870 年 7 月,日本政府派遣使者來華議約,雙方開始初步的交涉。當時中國和日本還沒有建立外交關係。國內有很多人反對和日本簽約。安徽巡撫英瀚認為,日本曆來是向中國進貢臣服的彈丸之國,根本沒有資格和大清國簽約。總理衙門表示,中日通商已經在上海開展了,雙方的通商可以繼續進行,沒有必要再簽訂一個通商條約。
前來議約的日本使者柳原前光私下找到李鴻章,透露了自己的想法:西方列強曾經侵略日本,日本對他們心有怨恨。所以希望能通過和中國簽訂條約,共同對付西方列強。此外,日本方麵還向總理衙門暗示,如果中國不同意和日本簽約,就要請列強幫忙。柳原前光的一番話打動了李鴻章。他覺得如果能和日本修好,不失為一件好事。如果中國不答應,日本將會聯合列強,那樣中國不但要在列強的壓迫下仍和日本簽約,日本還會轉向和列強一起對付中國。
清廷派李鴻章為對日議約大使,與日本談判。日本提出仿照西方列強的“利益一體均沾”原則,要求日本進入中國內地進行貿易。對此,李鴻章堅決反對。 日本方麵因為無法用武力脅迫中國達成目的,暫時放棄了這項要求。1871 年 9 月 23 日,中日雙方在天津簽訂《天津修好條約》18 條和《通商章程》33 條。規定兩年後換約。條約規定淡水、台灣等地為對日通商口岸,日本不得進口貨物到中國內地,也不得在內地購買貨物。這是中國和日本簽訂的第一個條約,也是 19 世紀之後中國簽訂的第一個合理、平等的對外關係條約。
但是,日本政府對這個條約並不滿意,因為他們沒有能實現預期的目的。前來和中國談判的官員迴日本之後不得不辭職。日本政府事後要求對條款進行修改,被李鴻章斷然拒絕。1871 年 11 月 27 日,發生了“琉球島事件”。66名到中國朝貢和貿易的琉球人,在迴國途中遇上風浪,飄流到台灣島。台灣島的高山族人以為是有敵人入侵,打死琉球人 54 名。鳳山縣政府把其餘的人送到福州,再由閩粵總督送迴琉球。朝廷令台灣道台查辦此事,安撫琉球。
琉球,位於福建之東。隋書稱作流求,元朝時稱作瑠求。明朝時正式成為中國的藩屬,此後他們的國王一直受中國皇帝的冊封,稱為琉球國王。他們每隔兩年進貢一次,從未停止。這件事情讓一直對中國虎視眈眈的日本人找到了向中國挑釁的藉口。他們指出,1609 年,日本派出三千人攻打琉球,擒獲琉球國王。國王被迫接受每年向日本送糧食八千石。因此,琉球是日本的藩屬。
1872 年 10 月,日本請琉球王子到日本參加明治天皇的親政典禮,當眾宣布:冊封琉球王為日本藩王。但是琉球並沒有承認它與日本的關係,他們隻承認自己是中國的藩屬。1873 年,日本派出副島種臣和柳原前光來中國換約。柳原前光拜會總理衙門的大臣,和他們談起琉球事件,中方大臣說,殺人者係“外化之民”。他的本意是說,外化之民為未經開化的少數民族。可是日本人卻找到語言的歧義表示,“外化之民”就是不歸中國管轄的外民。日本人抓住這個時機,馬上表示要代表琉球去向台灣討迴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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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戈登和李鴻章的關係一直不錯。戈登還多次對人誇讚李鴻章,說他是個有頭腦的軍事家。1863年,淮軍攻打常州。常州將領吸取蘇州的教訓,拚死守城,不肯投降。李鴻章請來戈登協助,戈登用大炮轟開了城門,協助淮軍收複常州。由於戈登事先沒有徵求英國官方的同意,英國感到難以控製“常勝軍”,英國駐軍司令伯郎向英國政府提出解散“常勝軍”。
“常勝軍”本來就是中國人的僱傭軍,英國政府沒有權利解散。英國政府要求:在“常勝軍”中服役的英國現役軍官全部離開“常勝軍”,並撤銷戈登的假期和一些特權。戈登十分不滿,他找到李鴻章說,現役軍官都退出“常勝軍”,與其這樣,還不如把“常勝軍”解散,但是需要遣散費 16 萬元。李鴻章早就有解散“常勝軍”的意思,隻是一直苦於沒有機會。李鴻章覺得時機已到,馬上表示同意。
駐上海的英國總領事巴夏禮提出解散“常勝軍”需要他和英國駐華公使協同辦理,赫德也提出“常勝軍”不可解散。戈登又猶豫不決。李鴻章派出丁日昌勸告戈登要吸取白齊文被解職的教訓,說“常勝軍”現在聲名不好,你留在這裏對你的名譽也有影響,你要為自己考慮。李鴻章迅速籌集遣散費 19 萬兩(超出 3 萬兩),全部交給戈登。隻留下炮兵 600 人和洋槍隊 300 人,外國教官 11 人,其餘全部解散。戈登拿著錢,還得了清政府頒發的提督榮譽軍銜,風風光光地迴英國去了。事後,曾國藩讚嘆李鴻章居然能夠駕馭外國人。這也許是李鴻章的“痞子手段”的靈活運用吧。
5.2節 “聯東抗西”美夢的破滅
自天津教案之後,李鴻章在外交方麵的才幹得到了清政府的重視,不久李鴻章負責辦理了對日本的一係列交涉事務。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逐漸走上了一條強盛之路。日本軍國主義的野心開始膨脹,他們把覬覦的目光投向了中國。但是,當時日本的力量還不足以明目張膽的侵略中國,於是向西方列強學習,要求和清政府簽訂一個通商條約。1870 年 7 月,日本政府派遣使者來華議約,雙方開始初步的交涉。當時中國和日本還沒有建立外交關係。國內有很多人反對和日本簽約。安徽巡撫英瀚認為,日本曆來是向中國進貢臣服的彈丸之國,根本沒有資格和大清國簽約。總理衙門表示,中日通商已經在上海開展了,雙方的通商可以繼續進行,沒有必要再簽訂一個通商條約。
前來議約的日本使者柳原前光私下找到李鴻章,透露了自己的想法:西方列強曾經侵略日本,日本對他們心有怨恨。所以希望能通過和中國簽訂條約,共同對付西方列強。此外,日本方麵還向總理衙門暗示,如果中國不同意和日本簽約,就要請列強幫忙。柳原前光的一番話打動了李鴻章。他覺得如果能和日本修好,不失為一件好事。如果中國不答應,日本將會聯合列強,那樣中國不但要在列強的壓迫下仍和日本簽約,日本還會轉向和列強一起對付中國。
清廷派李鴻章為對日議約大使,與日本談判。日本提出仿照西方列強的“利益一體均沾”原則,要求日本進入中國內地進行貿易。對此,李鴻章堅決反對。 日本方麵因為無法用武力脅迫中國達成目的,暫時放棄了這項要求。1871 年 9 月 23 日,中日雙方在天津簽訂《天津修好條約》18 條和《通商章程》33 條。規定兩年後換約。條約規定淡水、台灣等地為對日通商口岸,日本不得進口貨物到中國內地,也不得在內地購買貨物。這是中國和日本簽訂的第一個條約,也是 19 世紀之後中國簽訂的第一個合理、平等的對外關係條約。
但是,日本政府對這個條約並不滿意,因為他們沒有能實現預期的目的。前來和中國談判的官員迴日本之後不得不辭職。日本政府事後要求對條款進行修改,被李鴻章斷然拒絕。1871 年 11 月 27 日,發生了“琉球島事件”。66名到中國朝貢和貿易的琉球人,在迴國途中遇上風浪,飄流到台灣島。台灣島的高山族人以為是有敵人入侵,打死琉球人 54 名。鳳山縣政府把其餘的人送到福州,再由閩粵總督送迴琉球。朝廷令台灣道台查辦此事,安撫琉球。
琉球,位於福建之東。隋書稱作流求,元朝時稱作瑠求。明朝時正式成為中國的藩屬,此後他們的國王一直受中國皇帝的冊封,稱為琉球國王。他們每隔兩年進貢一次,從未停止。這件事情讓一直對中國虎視眈眈的日本人找到了向中國挑釁的藉口。他們指出,1609 年,日本派出三千人攻打琉球,擒獲琉球國王。國王被迫接受每年向日本送糧食八千石。因此,琉球是日本的藩屬。
1872 年 10 月,日本請琉球王子到日本參加明治天皇的親政典禮,當眾宣布:冊封琉球王為日本藩王。但是琉球並沒有承認它與日本的關係,他們隻承認自己是中國的藩屬。1873 年,日本派出副島種臣和柳原前光來中國換約。柳原前光拜會總理衙門的大臣,和他們談起琉球事件,中方大臣說,殺人者係“外化之民”。他的本意是說,外化之民為未經開化的少數民族。可是日本人卻找到語言的歧義表示,“外化之民”就是不歸中國管轄的外民。日本人抓住這個時機,馬上表示要代表琉球去向台灣討迴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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