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俑者就是何旭。


    何旭讀了警校,出來當了個人民警察,他媽一直擔心他的安全整日念叨,後來出任務受過兩次傷,一次離心髒很近,隻有兩公分,嚇得他媽說什麽也不肯了,何旭眼瞧著沒辦法,幹脆化被動為主動,自己辭了職。


    這年頭找工作是一年難過一年,他在家裏呆了半年,琢磨著這不是個事兒,又見他爸年事已高腰不好,合計一下,接了班。


    就是在接班的那天,他才見到了黑大仙。


    小時候爸媽吵架,他媽就會罵他爸做燒餅做瘋魔了,嘴裏叨叨著燒餅成了仙,今兒個才知道是真的,隻不過是隻有做燒餅的那位看到,自他接班以後他爸就看不見黑大仙了。


    不同於老一輩,何旭自詡為是馬克思主義根正苗紅的接班人,堅持唯物主義二十年不動搖,他爸前腳一走,他後腳就對黑大仙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摧殘,逼得黑大仙哇哇亂叫,使出了當年說服他爸的那一招。


    它沒想到——這麽個老實人養出來的兒子,居然那麽不要臉——老何被它說服以後,就將它誠惶誠恐的供了起來,更加賣力的幹活,而小何見到它這招之後,就讓它幫忙揉麵和餡,他隻負責去買菜和出門攤燒餅。


    它當然抗議過,然而抗議無效,被殘酷的鎮壓了,它也就從高高在上的“黑大仙”淪落為廉價勞動的“煤球精”。


    何旭掇拾妥當去開了鋪子,一般這時候鋪子外已經有些人了,他也見怪不怪,去生了火,將麵團、餡兒、黑芝麻都搬了過來,揪下一小塊麵團,左手拇指使力,把麵團搽麵霜似的暈開,右手撈一筷子餡兒填進去,然後再次搓圓,往芝麻盆兒裏一蘸,壓成餅狀,就塞進了爐子。


    他這串動作可謂是行雲流水一氣嗬成,火光落在他卷翹的睫毛上,顯得眼眸子格外明亮。


    來得第一位客人就獅子大開口,要了十張餅,何旭忙前忙後烙完了,往那兒一摞,一邊漫不經心地開口:“下一位,要什麽?”一邊抬頭掃一眼眼前人。


    就這一眼,他就愣住了。


    何旭知道自己長得好,從小被捧到大,算得上是眼高於頂,能讓他看得入眼的好相貌也不多。但這個人,何旭看了一眼,就被攝住了。


    那人偏於白淨,五官比不上何旭張揚精緻,整體都是沉靜而內斂的,唯有眼窩因為深凹的過分,反而逼人起來,映出一點晨光的影子,見何旭看向自己,動了動嘴角,旋即露出兩個小酒窩。


    這人乍一看簡直就像一個……小動物,不知道為什麽,就有這種想法,他穿著一件藏青色工服,領口、袖口、胸口都蹭了些黑漆漆的汙漬,工服不知是哪裏來的,明顯不合身,整個衣服都小了一號,束手束腳的縮在裏麵,顯得委屈巴巴。


    他這身裝扮,哪怕在萬昆街這條老街道裏,也算是不體麵的,可他穿得越是寒酸、越是不體麵,越是襯得他眼神清澈、磊落,何旭從來沒見過這麽幹淨的眼睛。


    怎麽說呢……現在是秋天,萬物皆肅殺,但那雙眼睛卻能讓人想起春天,春光乍現,綠草濃稠。


    何旭不自覺放緩了口氣,柔聲重問了一遍:“你要吃什麽?”


    那人道:“一個梅菜一個鮮肉……能吃飽嗎?”


    何旭聽罷低頭一笑,手上不停:“能啊,當然能。”


    當他遞過去的時候,那人發現是三個燒餅,不由得愣愣地瞧著他,有人在後麵喊“不公平”,何旭權當耳邊風,朝那人擠眉弄眼地笑道:“拿去,一大早上看見帥哥,我高興。”


    那人想再付錢,被何旭攔下來了,你來我往一陣何旭取得了最終勝利,那人隻得點頭沖何旭道謝,何旭聽著他的道謝聲美滋滋地想:不但人帥,聲音還好聽。


    他就這麽保持著快樂的情緒一早上。


    到了十點,何旭準時收攤,剛拉了捲簾門就見有人給他打電話,是莫丁,莫丁說他表哥還不太會用手機,托自己給他吱一聲,有事絆著,讓何旭先吃。


    之前商量著,是兩人先吃頓飯再去看房子。


    何旭本來就對和陌生人共進午飯比較排斥——畢竟又不是相親大會,沒了自然挺好,又聽得他表哥不太會用手機,何旭一邊踱步迴家一邊想:這怕是活在上個世紀吧,要來了我家我是不是還得手把手教他怎麽用微波爐?


    雖沒有見麵,但已經徹底將人否決掉,何旭迴了家,給自己煮了碗泡麵吃,煤球精也就隻能做做燒餅,讓它做菜簡直就是謀殺,何旭吃完泡麵往水槽一倒就打算睡個午覺,結果躺下還沒十分鍾,就被手機鈴聲吵醒了。


    他一看是莫丁,說是人已經在他門外,何旭雖心有怨氣,但到底不好發作,隻想著待會兒隨便尋個由頭將人打發掉,這麽想著他趿著拖鞋慢吞吞的開了門。


    門外是莫丁那張晚/娘臉,不過今日晚/娘臉氣色很好,他喜氣洋洋的和何旭打了招唿:“這是我表哥,宋聿;這位是房東,何旭,何老闆,何老闆做的燒餅可是咱黎明市最好吃的燒餅。”說著就側開身子,讓身後人走進來。


    四目相對,兩人皆是一愣。


    還是對麵先反應過來,臉上掛著兩個小酒窩,清脆明朗地說:“你好。”


    作者有話要說:


    煤球精原型就是《千與千尋》裏麵的煤球精啦


    以及攻君出場~


    第3章 三、租客


    何旭這才如夢初醒的伸出手說:“宋先生你好。”


    兩人的手一觸即分,何旭抬眼看向宋聿,那人有點發愣,似乎並不習慣這種接觸方式,半蜷著剛剛同他交握的手,手指無意識地摩挲,何旭看著心底發笑,麵上卻不顯,隻側開半個身子道:“請進。”


    莫丁在身後喊他:“小何你給我們來倆拖鞋,不然等下弄髒了你地磚就不好了。”


    何旭笑道:“沒事,這地本來就夠髒了,我正準備打掃。”


    莫丁聽罷點點頭,一隻腳已經踩上了雪白地磚,就聽得耳邊人突然開口,一個字一個字的往外麵蹦:“地不髒。”


    何旭:“……”


    莫丁:“……”


    剩下的兩人沉默的注視著他,而他顯然沒有領悟到其精髓,大概還以為在誇人家,露著倆小酒窩,用一根手指指著地磚,更加直接明了地說:“家裏很好,地很幹淨。”


    何旭看莫丁的臉色不大好,剛剛麵頰上的兩坨紅就像是迴光返照,現在又恢複成了死氣沉沉,他張了張嘴,正想補救什麽,何旭已經彎下腰,從鞋櫃裏抽出兩雙拖鞋:“過獎了——我這鞋也不知道合不合莫哥和宋先生的尺寸,將就著穿一穿吧。”


    他像撿著救命稻草似的趕忙鬆鞋帶,一邊鬆一邊笑道:“小何這拖鞋你買的?眼光挺不錯,好看,哎,踩著也挺舒服,一看就是個會打理的,誰要是嫁給你了真是好福氣。”


    何旭便順著他的話說了下去:“哪兒有,女朋友連個影子都不見呢,還是莫哥動作快啊。”說著挪揄地掃了眼莫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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