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隻要錢的鬼佬
製霸諸天:從港綜開始 作者:朱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對方是警隊二哥,在警隊工作了三十多年,認識的人,遍布警隊各個階層,人脈浩如煙海。
可以說如果他不配合現在的鬼佬一哥,現在的鬼佬一哥想要警隊動起來,也很麻煩。
是警隊的實權人物,他的兒子李文斌也很優秀,如果不出意外會接收李樹堂的人脈。
成為下一個警隊實權人物,響當當的大佬。
張先一個聲名鵲起的商人,雖然有些身家,但是對比起港島成名已久的富豪家族來說,還是有些不夠分量。
這次合作,張先看似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李樹堂在明,張先在暗,誰是大贏家還猶未可知。
此時,距離第一次金店搶劫案,已經過去三天了。
警務處,一哥的辦公室。
在西九龍總局神氣的不行的林雷蒙,來到港島總局在一哥的麵前,隻能被罵的跟個縮頭烏龜一樣。
把林雷蒙從上到下的罵了一遍以後,一哥才開口說道:“林!我之前一直看好你,因為你讓我們皇家警察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風采。”
“但是這次你讓我很失望,那幾家金店,一直都是幾位議員還有港督夫人共同擁有的。”
“現在被人搶劫了,造成了數千萬的損失,這個錢如果不能找迴來,林你想要的位置,隻能交給別人坐了。”
之前林雷蒙的位置穩了,是因為西九龍深水埗地區治安出色,西九龍犯罪率低,破案率高。
這樣形象,很適合用來宣傳他們港島皇家警察。
但是現在不一樣,那些鬼佬共同持有的金店,被搶劫,造成了金錢損失。
你讓我損失了金錢,不管你表現有多好,你不把我的損失彌補,你都不要想成為副局長。
國際影響再大,大的過真金白銀的好處?
畢竟這些昂撒土匪,海盜的後人,不會為了所謂的麵子,去做損害自身利益的事情。
林雷蒙也很清楚這一點,這些鬼佬來到港島,基本上都是來撈錢的。
從港島租借開始,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
把港島撈到的好處輸送迴國,之前雷洛他們想要和鬼佬分一杯羹,就被廉政公署給收拾了。
如果他林雷蒙不能把損失彌補,那轉正的事情基本上吹了。
“長官,我一定會盡快抓住這大圈仔這夥人的。”
警隊一哥搖搖頭:“我不管是大圈仔,還是越南仔,隻要是能把損失彌補迴來,就ok。”
“ok?”
“ok!”
林雷蒙明白,這些鬼佬隻想要錢,他們不在乎兇手,也不在乎死了多少個無辜的人。
他們隻在乎被搶的是他們的金店,隻要把損失彌補,抓不抓人無所謂。
要是彌補不迴來,就算是抓到了人,也沒用。
林雷蒙離開警務處,立馬去了一趟灣仔警局,和曹達華曹局長商討了一下聯合辦案的事情,然後又迴到了西九龍重案組,給鏢叔施壓。
這個曹達華,不是重案組之虎,不是那個軟飯硬吃的曹達華。
而是一個在警隊有著三十年從業經驗,華人高級警司,灣仔分局的局長。
董鏢已經盡力在查了,但是每次一有點線索就斷了,就好像是有人在搗亂一樣。
不過他們日夜調查,還是獲得了一點有用的信息。
“局長,我們手下人的線人提供線索,說元朗的棚戶區,藏著一夥大圈仔,鬼鬼祟祟,是不是帶人去看一下?”
現在想要破案已經想瘋了的林雷蒙,不能放棄一點可能性。
隻見站了起來,脫下了警服穿上了避彈衣:“這次我親自帶隊!重案組,掃毒組,全部停下手頭的工作,給我去元朗!”
董鏢立正:“是,長官!”
董鏢和林雷蒙相處了快二十年,還是第一次看到林雷蒙準備親自指揮。
“我是董鏢,局長命令,重案組,掃毒組全體人員去槍房領取裝備,準備出發元朗……”
傳達完命令,董鏢猶豫了一下,還是提醒了林雷蒙:“局長,我們這次是去元朗,算是越界,不如和元朗方麵打個招唿?”
正在檢查配槍的林雷蒙,眼神銳利:“不用,他們新界的人,就等著看我笑話,通知他們等於打草驚蛇。”
“等我們開始了行動,再通知他們。”
董鏢感覺有些不妥,畢竟他們西九龍的人,對於地形複雜的棚戶地區,有些不熟悉,這樣貿然行動很麻煩。
但是剛剛林雷蒙才被臭罵了一頓,現在正在氣頭上,根本聽不進去。
十分鍾後,十三輛警車從西九龍總局出發,前往元朗一處棚戶村。
棚戶村,真正意義上的違規建築,是貧民窟中的貧民窟。
主宰者這些地方的人,都是沒有合法身份,住不起房子的人,找了個地方,搭了棚子就住了起來。
後來其他人看見,有樣學樣,逐漸出現了棚戶村。
馬上就七了,港島方麵的鬼佬也不想處理這些不穩定因素,準備把這些留給主人家來處理。
所以這時代,還有棚戶村的出現。
半個小時後,林雷蒙等人,到了棚戶區。
報信的線人,也被警方抓住了,用槍頂著逼著他帶路。
“警官,我瞎掰的,我隻是想要騙點錢而已……警官你們放過我吧,我把錢退給你們。”
報信的線人汗流浹背,他可是偷偷看過那群大圈仔有ak還有手雷。
這些差佬讓他帶路走在前麵,打起來不是第一個死嘛?
他雖然是道友,但是也怕死啊。
林雷蒙看得出來,這個人隻是害怕,並不是真的說謊了。
於是,從衣服裏掏出兩千塊:“帶路,錢是你的,不然抓你去戒毒,關你兩三年!”
對於一個毒蟲來說,戒毒就是最痛苦的懲罰啊,所以他搶過了兩千塊,寧願拿兩千塊去爽死。
也不願意去戒毒所。
“我帶路……”
在瘦的皮包骨的道友帶路下,一行四十多名實槍實彈的警員,朝著棚戶區行進。
走了十幾分鍾,穿過地形異常複雜的狹窄的道路,道友指著不遠處一個二層棚戶說道:“長官,那夥人就住在這個屋子裏麵,一夥人也不知道做什麽的。”
“天天就在裏麵睡覺,隻派一個人去買飯,我看見他們有槍啊!”
到了目的地以後,這個帶路的就沒有用了,林雷蒙一把推開,小聲對著對講機說道:“所有人注意,目標在六點鍾方向的二層樓建築。”
“a組從西麵包抄,b組東麵堵住去路,c組正麵行動!”
可以說如果他不配合現在的鬼佬一哥,現在的鬼佬一哥想要警隊動起來,也很麻煩。
是警隊的實權人物,他的兒子李文斌也很優秀,如果不出意外會接收李樹堂的人脈。
成為下一個警隊實權人物,響當當的大佬。
張先一個聲名鵲起的商人,雖然有些身家,但是對比起港島成名已久的富豪家族來說,還是有些不夠分量。
這次合作,張先看似是弱勢的一方,但是李樹堂在明,張先在暗,誰是大贏家還猶未可知。
此時,距離第一次金店搶劫案,已經過去三天了。
警務處,一哥的辦公室。
在西九龍總局神氣的不行的林雷蒙,來到港島總局在一哥的麵前,隻能被罵的跟個縮頭烏龜一樣。
把林雷蒙從上到下的罵了一遍以後,一哥才開口說道:“林!我之前一直看好你,因為你讓我們皇家警察展現出了,無與倫比的風采。”
“但是這次你讓我很失望,那幾家金店,一直都是幾位議員還有港督夫人共同擁有的。”
“現在被人搶劫了,造成了數千萬的損失,這個錢如果不能找迴來,林你想要的位置,隻能交給別人坐了。”
之前林雷蒙的位置穩了,是因為西九龍深水埗地區治安出色,西九龍犯罪率低,破案率高。
這樣形象,很適合用來宣傳他們港島皇家警察。
但是現在不一樣,那些鬼佬共同持有的金店,被搶劫,造成了金錢損失。
你讓我損失了金錢,不管你表現有多好,你不把我的損失彌補,你都不要想成為副局長。
國際影響再大,大的過真金白銀的好處?
畢竟這些昂撒土匪,海盜的後人,不會為了所謂的麵子,去做損害自身利益的事情。
林雷蒙也很清楚這一點,這些鬼佬來到港島,基本上都是來撈錢的。
從港島租借開始,到現在一直都是這樣。
把港島撈到的好處輸送迴國,之前雷洛他們想要和鬼佬分一杯羹,就被廉政公署給收拾了。
如果他林雷蒙不能把損失彌補,那轉正的事情基本上吹了。
“長官,我一定會盡快抓住這大圈仔這夥人的。”
警隊一哥搖搖頭:“我不管是大圈仔,還是越南仔,隻要是能把損失彌補迴來,就ok。”
“ok?”
“ok!”
林雷蒙明白,這些鬼佬隻想要錢,他們不在乎兇手,也不在乎死了多少個無辜的人。
他們隻在乎被搶的是他們的金店,隻要把損失彌補,抓不抓人無所謂。
要是彌補不迴來,就算是抓到了人,也沒用。
林雷蒙離開警務處,立馬去了一趟灣仔警局,和曹達華曹局長商討了一下聯合辦案的事情,然後又迴到了西九龍重案組,給鏢叔施壓。
這個曹達華,不是重案組之虎,不是那個軟飯硬吃的曹達華。
而是一個在警隊有著三十年從業經驗,華人高級警司,灣仔分局的局長。
董鏢已經盡力在查了,但是每次一有點線索就斷了,就好像是有人在搗亂一樣。
不過他們日夜調查,還是獲得了一點有用的信息。
“局長,我們手下人的線人提供線索,說元朗的棚戶區,藏著一夥大圈仔,鬼鬼祟祟,是不是帶人去看一下?”
現在想要破案已經想瘋了的林雷蒙,不能放棄一點可能性。
隻見站了起來,脫下了警服穿上了避彈衣:“這次我親自帶隊!重案組,掃毒組,全部停下手頭的工作,給我去元朗!”
董鏢立正:“是,長官!”
董鏢和林雷蒙相處了快二十年,還是第一次看到林雷蒙準備親自指揮。
“我是董鏢,局長命令,重案組,掃毒組全體人員去槍房領取裝備,準備出發元朗……”
傳達完命令,董鏢猶豫了一下,還是提醒了林雷蒙:“局長,我們這次是去元朗,算是越界,不如和元朗方麵打個招唿?”
正在檢查配槍的林雷蒙,眼神銳利:“不用,他們新界的人,就等著看我笑話,通知他們等於打草驚蛇。”
“等我們開始了行動,再通知他們。”
董鏢感覺有些不妥,畢竟他們西九龍的人,對於地形複雜的棚戶地區,有些不熟悉,這樣貿然行動很麻煩。
但是剛剛林雷蒙才被臭罵了一頓,現在正在氣頭上,根本聽不進去。
十分鍾後,十三輛警車從西九龍總局出發,前往元朗一處棚戶村。
棚戶村,真正意義上的違規建築,是貧民窟中的貧民窟。
主宰者這些地方的人,都是沒有合法身份,住不起房子的人,找了個地方,搭了棚子就住了起來。
後來其他人看見,有樣學樣,逐漸出現了棚戶村。
馬上就七了,港島方麵的鬼佬也不想處理這些不穩定因素,準備把這些留給主人家來處理。
所以這時代,還有棚戶村的出現。
半個小時後,林雷蒙等人,到了棚戶區。
報信的線人,也被警方抓住了,用槍頂著逼著他帶路。
“警官,我瞎掰的,我隻是想要騙點錢而已……警官你們放過我吧,我把錢退給你們。”
報信的線人汗流浹背,他可是偷偷看過那群大圈仔有ak還有手雷。
這些差佬讓他帶路走在前麵,打起來不是第一個死嘛?
他雖然是道友,但是也怕死啊。
林雷蒙看得出來,這個人隻是害怕,並不是真的說謊了。
於是,從衣服裏掏出兩千塊:“帶路,錢是你的,不然抓你去戒毒,關你兩三年!”
對於一個毒蟲來說,戒毒就是最痛苦的懲罰啊,所以他搶過了兩千塊,寧願拿兩千塊去爽死。
也不願意去戒毒所。
“我帶路……”
在瘦的皮包骨的道友帶路下,一行四十多名實槍實彈的警員,朝著棚戶區行進。
走了十幾分鍾,穿過地形異常複雜的狹窄的道路,道友指著不遠處一個二層棚戶說道:“長官,那夥人就住在這個屋子裏麵,一夥人也不知道做什麽的。”
“天天就在裏麵睡覺,隻派一個人去買飯,我看見他們有槍啊!”
到了目的地以後,這個帶路的就沒有用了,林雷蒙一把推開,小聲對著對講機說道:“所有人注意,目標在六點鍾方向的二層樓建築。”
“a組從西麵包抄,b組東麵堵住去路,c組正麵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