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向軍瞳孔一縮,也顧不得控製自己的情緒,厲聲駁斥道,“盛叔,這恐怕不能”。
但接觸到他的眼神後,傅向軍又往迴找補了起來。
“您忘了嗎?公司不允許股權繼承,這是當年股東大會一致決定的”。
“那就股權轉讓,你準備書麵信息告知所有股東”。
“他們就是不希望爸爸的股權被繼承,這才”,傅向軍話沒說全,但意思不言而喻。
“他們不同意那就按原出資額把這股權買迴去”。
看傅向軍還在狡辯,盛總監也懶得跟他再多費口舌,隻說了一句。
“行了,你趕緊去擬份書麵文件”。
傅向軍狠狠咽下了想說的其他話,心不甘情不願地應道,“好,我現在就準備”。
在盛總監的催促下,傅向軍的動作很快。
一個小時後,又是在23樓的會議室。
收到了通知的股東已經吵了起來。
“我不同意,兩個奶娃娃什麽都沒做,憑什麽享受紅利?”。
“我也不同意”。
“我也不同意”。
反對的聲音占了多數,唯有一兩個沉默之人。
被臨時拉過來的王律師就坐在桌前,等他們安靜之後,才開口說話。
“按照傅先生生前做的公證遺囑,傅先生在正利集團持有的全部60%股權由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孫子傅如文、傅如斯繼承。與以上股權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均由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孫子傅如文、傅如斯享有並承受。其中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分別繼承正利集團7%的股權並可繼承相應的股東權利,孫子傅如文、傅如斯分別可繼承正利集團23%的股權並可繼承相應的股東權利”。
“此份遺囑於2014年12月28日公證發布,傅先生於2015年2月12日病逝,遺囑自2015年2月12日生效,現仍在訴訟期內,繼承人有權繼承相對股權,但正利集團於2015年2月1日更改了公司章程,明確規定了股權不得繼承,同時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
“所以,現在需要半數股東同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囑人的股權及對應的股東權利,如果各位不同意,那就依照原出資額購買轉讓股權,如果不購買,那就視為同意轉讓”。
王律師念完文件後,一抬眼,便看見整個會議室的人神色各異。
60%的股權,按照原出資額度,那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原先還嚷嚷著不同意的股東瞬間沉默了。
角落裏,盛總監的眼神掃視了一圈,最後,沉聲道,“我同意轉讓”。
“盛哥,你”,有股東聞聲望來,一張臉憋得通紅。
“怎麽?我這個技術入股的股東不能發表意見嗎?”。
“當我沒說,可以可以”。
傅向軍悄無聲息地拍了拍某個人的肩膀,並對他使了個眼色。
很快,那人便跳了出來,言辭鑿鑿。
“現在不同於往日,這麽大的股權全交給一群門外漢,尤其還有兩個沒畢業的孩子,23%的股權那不就成了公司最大股東,那不得直接參與到公司的管理、決策啊,這不是兒戲嗎?我們得為公司的未來考慮啊”。
盛總監立馬駁了迴去,“嗬嗬,我還以為王總隻會等著分紅,沒想到還會關心公司管理與決策上的事啊,我怎麽沒見你出席過項目研討大會呢?”。
他說著,語氣停頓了一秒,視線似不經意間掃過傅向軍。
話確是衝著傅向軍說的,“傅總,你有見過嗎?”。
他故意加重了傅這個字的聲調,就是在提醒所有人這個公司姓什麽。
傅向軍背部一僵,裝傻充愣地迴道,“我平常都是直接與項目主要負責人對接,不常參加研討會”。
這場會議還是沒能取得想要的結果。
半數以上的股東都不同意股權轉讓。
出了會議室,王律師與盛總監說了另一種結果。
“他們現在大多持禁止股權繼承的態度,這也符合公司最新章程,如果走司法程序,他們並不能繼承傅先生的股東資格,隻能就傅先生的股權迴報款享有相應的財產權益。
“或者通過股東大會,更改公司章程,將‘股權不得繼承,同時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這條規定刪除”。
聽了律師這麽解釋,盛總監不自覺又撓了一把自己的頭發。
“那就上訴吧”,除了此法,暫時也找不到其他方法了。
他說完這句話,又看了看身旁的兩人,“你們也迴去吧”。
不過下一秒,早已消失在拐角口的傅向軍又折了迴來。
他麵帶笑容,好像剛剛那一切都沒有發生。
聲音親切且慈祥,“如斯,如文,走吧,爸爸送你們迴家”。
“我們自己迴去就好”,說話的是傅如文。
傅向軍麵不改色,依舊笑著說道,“也行,那爸爸在家等你們”。
轉過身的那一刹那,傅向軍的臉色驟然一沉。
什麽傅家女婿?什麽親自培養?他始終是個外人,得不到任何股權。
在他身後,盛總監歎氣道,“他的心思太重了”。
幾分鍾後,公司樓下。
盛總監後知後覺地掏出手機,“對了,還沒加你們的聯係方式”。
兩兄弟卻異常沉默。
2015年2月1日更改公司章程,這動機太過直白。
幾乎是異口同聲,“盛爺爺,您還記得當年是誰組織更改公司章程的嗎?”。
“當年是誰組織更改公司章程?”
“就是王總,剛剛你們也看到了”。
“他為什麽會突然想著更改?這個時間和爺爺立下遺囑的時間實在太接近了”。
“你爺爺立遺囑的時候,除了公證處,也就王律師知情了,王總就更加不可能知道了”。
“至於更改章程的事,那會公司即將上市,不隻是他,其他幾個原始股東也不想原始股權下落至旁人,這才有了這條規定,當初也是經得你爺爺的同意”。
“你爺爺原是防患於未然,哪知道突然就出了意外”。
正利集團成立之初,僅有兩個股東,傅先生出資,盛總監出技術,那會公司還不能稱作集團。
後來才多了王總三個人,這樣一來,就有了五個人,一起成為了公司的原始股東。
如今上市後,雖多了大大小小很多個股東,但都不直接參與公司管理與決策,這個權力還是在原始股東身上。
這個理由聽起來很合理,但這時間線實在太過巧合。
盛總監見這兩兄弟臉上的疑慮並未散去,遂又解釋了幾句。
“好了,王總這人雖然把個人利益看得很重,但當初要不是沒有他入股,公司可能撐不到現在”。
“況且以他這性格,也不會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
這時,給兩兄弟打的車也到了,盛總監順勢催促他們迴去。
臨行前,他又囑咐道,“幫我向你們媽媽問好”。
車外,傅如文拉住了他的胳膊,邀請道,“盛爺爺,你都好久沒來家裏玩了,要不就跟我們一起迴去吧”。
盛總監的眼神明顯一頓,隨後又恢複如常,推脫道,“王律師還等著我,改天哈,改天一定去”。
等他們走後,盛總監才收起笑容,呢喃自語道,“傅向軍,我倒是小瞧了你”。
但接觸到他的眼神後,傅向軍又往迴找補了起來。
“您忘了嗎?公司不允許股權繼承,這是當年股東大會一致決定的”。
“那就股權轉讓,你準備書麵信息告知所有股東”。
“他們就是不希望爸爸的股權被繼承,這才”,傅向軍話沒說全,但意思不言而喻。
“他們不同意那就按原出資額把這股權買迴去”。
看傅向軍還在狡辯,盛總監也懶得跟他再多費口舌,隻說了一句。
“行了,你趕緊去擬份書麵文件”。
傅向軍狠狠咽下了想說的其他話,心不甘情不願地應道,“好,我現在就準備”。
在盛總監的催促下,傅向軍的動作很快。
一個小時後,又是在23樓的會議室。
收到了通知的股東已經吵了起來。
“我不同意,兩個奶娃娃什麽都沒做,憑什麽享受紅利?”。
“我也不同意”。
“我也不同意”。
反對的聲音占了多數,唯有一兩個沉默之人。
被臨時拉過來的王律師就坐在桌前,等他們安靜之後,才開口說話。
“按照傅先生生前做的公證遺囑,傅先生在正利集團持有的全部60%股權由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孫子傅如文、傅如斯繼承。與以上股權相對應的股東權利均由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孫子傅如文、傅如斯享有並承受。其中女兒傅與卿、傅與紓分別繼承正利集團7%的股權並可繼承相應的股東權利,孫子傅如文、傅如斯分別可繼承正利集團23%的股權並可繼承相應的股東權利”。
“此份遺囑於2014年12月28日公證發布,傅先生於2015年2月12日病逝,遺囑自2015年2月12日生效,現仍在訴訟期內,繼承人有權繼承相對股權,但正利集團於2015年2月1日更改了公司章程,明確規定了股權不得繼承,同時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
“所以,現在需要半數股東同意,繼承人才可以繼承遺囑人的股權及對應的股東權利,如果各位不同意,那就依照原出資額購買轉讓股權,如果不購買,那就視為同意轉讓”。
王律師念完文件後,一抬眼,便看見整個會議室的人神色各異。
60%的股權,按照原出資額度,那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原先還嚷嚷著不同意的股東瞬間沉默了。
角落裏,盛總監的眼神掃視了一圈,最後,沉聲道,“我同意轉讓”。
“盛哥,你”,有股東聞聲望來,一張臉憋得通紅。
“怎麽?我這個技術入股的股東不能發表意見嗎?”。
“當我沒說,可以可以”。
傅向軍悄無聲息地拍了拍某個人的肩膀,並對他使了個眼色。
很快,那人便跳了出來,言辭鑿鑿。
“現在不同於往日,這麽大的股權全交給一群門外漢,尤其還有兩個沒畢業的孩子,23%的股權那不就成了公司最大股東,那不得直接參與到公司的管理、決策啊,這不是兒戲嗎?我們得為公司的未來考慮啊”。
盛總監立馬駁了迴去,“嗬嗬,我還以為王總隻會等著分紅,沒想到還會關心公司管理與決策上的事啊,我怎麽沒見你出席過項目研討大會呢?”。
他說著,語氣停頓了一秒,視線似不經意間掃過傅向軍。
話確是衝著傅向軍說的,“傅總,你有見過嗎?”。
他故意加重了傅這個字的聲調,就是在提醒所有人這個公司姓什麽。
傅向軍背部一僵,裝傻充愣地迴道,“我平常都是直接與項目主要負責人對接,不常參加研討會”。
這場會議還是沒能取得想要的結果。
半數以上的股東都不同意股權轉讓。
出了會議室,王律師與盛總監說了另一種結果。
“他們現在大多持禁止股權繼承的態度,這也符合公司最新章程,如果走司法程序,他們並不能繼承傅先生的股東資格,隻能就傅先生的股權迴報款享有相應的財產權益。
“或者通過股東大會,更改公司章程,將‘股權不得繼承,同時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這條規定刪除”。
聽了律師這麽解釋,盛總監不自覺又撓了一把自己的頭發。
“那就上訴吧”,除了此法,暫時也找不到其他方法了。
他說完這句話,又看了看身旁的兩人,“你們也迴去吧”。
不過下一秒,早已消失在拐角口的傅向軍又折了迴來。
他麵帶笑容,好像剛剛那一切都沒有發生。
聲音親切且慈祥,“如斯,如文,走吧,爸爸送你們迴家”。
“我們自己迴去就好”,說話的是傅如文。
傅向軍麵不改色,依舊笑著說道,“也行,那爸爸在家等你們”。
轉過身的那一刹那,傅向軍的臉色驟然一沉。
什麽傅家女婿?什麽親自培養?他始終是個外人,得不到任何股權。
在他身後,盛總監歎氣道,“他的心思太重了”。
幾分鍾後,公司樓下。
盛總監後知後覺地掏出手機,“對了,還沒加你們的聯係方式”。
兩兄弟卻異常沉默。
2015年2月1日更改公司章程,這動機太過直白。
幾乎是異口同聲,“盛爺爺,您還記得當年是誰組織更改公司章程的嗎?”。
“當年是誰組織更改公司章程?”
“就是王總,剛剛你們也看到了”。
“他為什麽會突然想著更改?這個時間和爺爺立下遺囑的時間實在太接近了”。
“你爺爺立遺囑的時候,除了公證處,也就王律師知情了,王總就更加不可能知道了”。
“至於更改章程的事,那會公司即將上市,不隻是他,其他幾個原始股東也不想原始股權下落至旁人,這才有了這條規定,當初也是經得你爺爺的同意”。
“你爺爺原是防患於未然,哪知道突然就出了意外”。
正利集團成立之初,僅有兩個股東,傅先生出資,盛總監出技術,那會公司還不能稱作集團。
後來才多了王總三個人,這樣一來,就有了五個人,一起成為了公司的原始股東。
如今上市後,雖多了大大小小很多個股東,但都不直接參與公司管理與決策,這個權力還是在原始股東身上。
這個理由聽起來很合理,但這時間線實在太過巧合。
盛總監見這兩兄弟臉上的疑慮並未散去,遂又解釋了幾句。
“好了,王總這人雖然把個人利益看得很重,但當初要不是沒有他入股,公司可能撐不到現在”。
“況且以他這性格,也不會做出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
這時,給兩兄弟打的車也到了,盛總監順勢催促他們迴去。
臨行前,他又囑咐道,“幫我向你們媽媽問好”。
車外,傅如文拉住了他的胳膊,邀請道,“盛爺爺,你都好久沒來家裏玩了,要不就跟我們一起迴去吧”。
盛總監的眼神明顯一頓,隨後又恢複如常,推脫道,“王律師還等著我,改天哈,改天一定去”。
等他們走後,盛總監才收起笑容,呢喃自語道,“傅向軍,我倒是小瞧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