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越鬧越大,各種消息,也傳得沸沸揚揚,因而,大理寺這場最終對決,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開庭審理的那一天,各報記者蜂擁而至,就連民眾們也紛紛報名,希望能旁聽庭審,親眼見證這場民告官的奇案!
法庭的公開審理,公民都可以旁聽,即便現代也是如此!可能許多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去旁聽庭審,覺得法庭十分神秘,實際上,你隻要憑身份證去登個記,就可以入場旁聽了!
當然,那種特殊案件,需要保護受害者或未成年人隱私權的,不能旁聽,一般案子都能聽,您要是感興趣,有時間可以去聽聽看!
如今,四大家族以民告官,應屬於民事案件,符合公開審理的條件,當然可以旁聽,記者們也可以如實報道庭審過程和最終的結果!
不過,為什麽說這是一場終極對決呢?誰跟誰對決呀?是四大家族和荀彧嗎?不是!這次的最終對決,是四大家族與劉緯之間的正麵較量!
四大家族在起訴書中,把劉緯也給告了,說他是以皇帝的身份,支持壟斷,濫用軍權!因此,除了荀彧以外,劉緯也是被告者之一,需要出庭受審!
真是咄咄怪事,居然會有法庭,敢審皇帝?在如今的漢國,一點也不奇怪,司法係統早已獨立於政權和軍權之外,自成一體,皇帝雖為國家元首,卻相當於一個身份比較特殊的公民,他被人告了,一樣也得出庭受審!
皇帝不是享有司法豁免權嗎?這是憲法規定的呀!那是指刑律,而且,也不能太過無法無天,否則,即便判決從輕,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小!
今天的案子,是民事案件,不涉及刑律,皇帝也就不享受司法豁免權!不過,身為皇帝,卻需要出庭受審,確實有點丟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他可以委托代言人出庭,不必親臨現場,不過,劉緯卻沒有那麽做!
劉緯親自出庭,是想在大理寺這樣一個說理的地方,於新聞媒體和旁觀群眾的見證下,與四大家族來個徹底了斷,這件事,鬧到現在也該適可而止了!
然而,劉緯決定親自出庭的消息傳來,卻令大理寺卿鍾繇和大理寺少卿顧雍等人,十分為難!
四大家族,以民告官,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不能小視,因而鍾繇和顧雍一商量,決定親自審理這起案件!此二人,相當於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地位崇高,竟然親自出馬,其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不過,有個問題,我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麽四大家族提起的訴訟,直接就到了最高法院,甚至驚動了大法官?為何不是逐級上告呢?
一般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當然是地方大理寺受理,但四大家族這一次的情況卻比較特殊,他們是被議會否決了質詢案以後提起訴訟,大理寺的判決結果,可能與議會相同,也可能與議會相悖,案件性質上升到如此程度,事關重大,地方大理寺恐怕難以勝任,因而,直接由大理寺最高總院受理!
既然如此,鍾繇和顧雍依法辦事,直接審理就是了,為什麽會因為劉緯親自出庭,感到為難?莫非,他們還懼怕劉緯不成?
敬畏,多少還是有的,懼怕,卻談不上!如今的漢國司法係統,已經獨立於政權之外,皇帝也惹不起他們!
因此,鍾繇和顧雍,也沒什麽好怕的,隻是擔心,這宗公案的最終判決結果,可能會對漢國的政治經濟格局,產生重大影響!
司法係統,雖然獨立,可這些法官耳不聾,眼不瞎,怎能不關注時事?
由劉緯立主頒布《反壟斷法》,到四大家族集體罷市,再到後來國企和官辦企業的全線反擊,鍾繇和顧雍他們,全都聽說了,參議院的那場激烈討論,更是傳得街知巷聞,他們豈能不知?因而,這場官司該如何裁決,令他們十分為難!
劉緯若是不來出庭,事情可能還好辦一些,鍾繇他們可以先開庭審理,再延期宣判,獲得充裕的考慮時間!
可現在呢,劉緯竟然決定親自出庭,意圖十分明顯,就是想要當庭徹底解決問題,這便意味著,鍾繇和顧雍必須經過庭審直接宣判,難度陡然而增!
可能有人會說,依法審理,依法辦事,這有什麽難的?其實,相比之下,刑事案件更好裁決,法律條文都在那裏明擺著,隻要相關證據充足,判決起來沒什麽難度,最讓人頭疼的,恰恰就是民事案件!
民事糾紛,哪怕是以民告官,雖然也有相關的法律作為依據,卻很難像刑事案件那樣,黑是黑,白是白,分得那麽清楚!一旦判決失誤,不僅會對大理寺的威信造成負麵影響,判決結果的質量太低,也會導致最終的執行困難!
什麽叫判決結果質量太低?就是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利益,導致原被告中的一方或雙方都不滿意,這樣的判決,會造成當事人在後續執行判決結果的時候,不能積極配合,消極抵抗,以至於判而未決!
刑事案件,一般比較好辦,該殺就殺,該關就關,談不上無法執行,但民事案件就不一樣了,有的時候,因為種種客觀原因,真的沒法執行,那麽這種判決,豈不就成了一紙空文?
因此,大理寺判案的時候,可不能一判了之,還得考慮將來的執行效果,尤其是這種民事案件!
就拿四大家族這樁訴訟案來說,鍾繇和顧雍他們可不是小錘一敲,便萬事大吉!
事關重大,甚至可能影響到漢國政治經濟的未來走向,他們頓時感到壓力山大,坐在裁判官的位置上,雖然表麵看來,鎮定自若,其實心裏直打鼓啊!
“陛下駕到——”隨著門衛的高聲宣示,劉緯步入了大理寺總院公堂,在場所有人,立刻起身致禮,齊聲問候,不過這一次,劉緯的臉上,卻沒有了笑容,隻輕輕揮手,示意眾人免禮,便徑直走上了被告席!
法庭的公開審理,公民都可以旁聽,即便現代也是如此!可能許多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去旁聽庭審,覺得法庭十分神秘,實際上,你隻要憑身份證去登個記,就可以入場旁聽了!
當然,那種特殊案件,需要保護受害者或未成年人隱私權的,不能旁聽,一般案子都能聽,您要是感興趣,有時間可以去聽聽看!
如今,四大家族以民告官,應屬於民事案件,符合公開審理的條件,當然可以旁聽,記者們也可以如實報道庭審過程和最終的結果!
不過,為什麽說這是一場終極對決呢?誰跟誰對決呀?是四大家族和荀彧嗎?不是!這次的最終對決,是四大家族與劉緯之間的正麵較量!
四大家族在起訴書中,把劉緯也給告了,說他是以皇帝的身份,支持壟斷,濫用軍權!因此,除了荀彧以外,劉緯也是被告者之一,需要出庭受審!
真是咄咄怪事,居然會有法庭,敢審皇帝?在如今的漢國,一點也不奇怪,司法係統早已獨立於政權和軍權之外,自成一體,皇帝雖為國家元首,卻相當於一個身份比較特殊的公民,他被人告了,一樣也得出庭受審!
皇帝不是享有司法豁免權嗎?這是憲法規定的呀!那是指刑律,而且,也不能太過無法無天,否則,即便判決從輕,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小!
今天的案子,是民事案件,不涉及刑律,皇帝也就不享受司法豁免權!不過,身為皇帝,卻需要出庭受審,確實有點丟人,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他可以委托代言人出庭,不必親臨現場,不過,劉緯卻沒有那麽做!
劉緯親自出庭,是想在大理寺這樣一個說理的地方,於新聞媒體和旁觀群眾的見證下,與四大家族來個徹底了斷,這件事,鬧到現在也該適可而止了!
然而,劉緯決定親自出庭的消息傳來,卻令大理寺卿鍾繇和大理寺少卿顧雍等人,十分為難!
四大家族,以民告官,事情鬧得沸沸揚揚,不能小視,因而鍾繇和顧雍一商量,決定親自審理這起案件!此二人,相當於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地位崇高,竟然親自出馬,其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不過,有個問題,我們必須解釋一下,為什麽四大家族提起的訴訟,直接就到了最高法院,甚至驚動了大法官?為何不是逐級上告呢?
一般民事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當然是地方大理寺受理,但四大家族這一次的情況卻比較特殊,他們是被議會否決了質詢案以後提起訴訟,大理寺的判決結果,可能與議會相同,也可能與議會相悖,案件性質上升到如此程度,事關重大,地方大理寺恐怕難以勝任,因而,直接由大理寺最高總院受理!
既然如此,鍾繇和顧雍依法辦事,直接審理就是了,為什麽會因為劉緯親自出庭,感到為難?莫非,他們還懼怕劉緯不成?
敬畏,多少還是有的,懼怕,卻談不上!如今的漢國司法係統,已經獨立於政權之外,皇帝也惹不起他們!
因此,鍾繇和顧雍,也沒什麽好怕的,隻是擔心,這宗公案的最終判決結果,可能會對漢國的政治經濟格局,產生重大影響!
司法係統,雖然獨立,可這些法官耳不聾,眼不瞎,怎能不關注時事?
由劉緯立主頒布《反壟斷法》,到四大家族集體罷市,再到後來國企和官辦企業的全線反擊,鍾繇和顧雍他們,全都聽說了,參議院的那場激烈討論,更是傳得街知巷聞,他們豈能不知?因而,這場官司該如何裁決,令他們十分為難!
劉緯若是不來出庭,事情可能還好辦一些,鍾繇他們可以先開庭審理,再延期宣判,獲得充裕的考慮時間!
可現在呢,劉緯竟然決定親自出庭,意圖十分明顯,就是想要當庭徹底解決問題,這便意味著,鍾繇和顧雍必須經過庭審直接宣判,難度陡然而增!
可能有人會說,依法審理,依法辦事,這有什麽難的?其實,相比之下,刑事案件更好裁決,法律條文都在那裏明擺著,隻要相關證據充足,判決起來沒什麽難度,最讓人頭疼的,恰恰就是民事案件!
民事糾紛,哪怕是以民告官,雖然也有相關的法律作為依據,卻很難像刑事案件那樣,黑是黑,白是白,分得那麽清楚!一旦判決失誤,不僅會對大理寺的威信造成負麵影響,判決結果的質量太低,也會導致最終的執行困難!
什麽叫判決結果質量太低?就是嚴重侵害當事人的利益,導致原被告中的一方或雙方都不滿意,這樣的判決,會造成當事人在後續執行判決結果的時候,不能積極配合,消極抵抗,以至於判而未決!
刑事案件,一般比較好辦,該殺就殺,該關就關,談不上無法執行,但民事案件就不一樣了,有的時候,因為種種客觀原因,真的沒法執行,那麽這種判決,豈不就成了一紙空文?
因此,大理寺判案的時候,可不能一判了之,還得考慮將來的執行效果,尤其是這種民事案件!
就拿四大家族這樁訴訟案來說,鍾繇和顧雍他們可不是小錘一敲,便萬事大吉!
事關重大,甚至可能影響到漢國政治經濟的未來走向,他們頓時感到壓力山大,坐在裁判官的位置上,雖然表麵看來,鎮定自若,其實心裏直打鼓啊!
“陛下駕到——”隨著門衛的高聲宣示,劉緯步入了大理寺總院公堂,在場所有人,立刻起身致禮,齊聲問候,不過這一次,劉緯的臉上,卻沒有了笑容,隻輕輕揮手,示意眾人免禮,便徑直走上了被告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