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有人叫救命,明曦就過去了,剛把手伸過去,看見落在水裏的人是莊母,頓時就要把手抽迴來。


    這功德不要也罷。


    莊母卻跟拽住了救命稻草一樣,死死地抓住了明曦的手腕,指甲都要嵌入她的皮膚裏,這一刻莊母是真的害怕了。


    沒有人想死。


    哪怕嘴上說著活不下去了,但是好死不如賴活著。


    死了,才是真真正正地失去一切。


    哪怕是螻蟻也會拚盡全力想要活下去。


    求生,是刻在所有生物的dna裏的。


    莊母死死地抓緊了明曦的手,眼球突起,滿心的希冀:“救我!明曦!救我!”


    那麽多人,隻有她伸出手來救她。


    看來這個賤丫頭到底沒有忘記是誰把她養到這麽大的。她就說嘛,莊明曦不可能突然就改了性子,她一定是在裝。


    故意裝成冷漠的樣子,好讓他們不再打她的主意。


    可是這怎麽可能呢?


    兒女和父母本來就是綁在一起,互相吸取對方養料的,父母的財富和地位,能讓子女享受到好處。同樣的,子女有出息,父母就會趴在子女身上吸血。


    父母之愛子,為之計深遠。


    但不是所有人都配當父母。


    明曦看著莊母掐進自己皮肉裏的指甲,皺了皺眉,朝旁邊的人問道:“不好意思,有沒有刀?”


    刀?


    她想要幹什麽?


    旁邊的人遲疑了一下,還是飛快地從包裏掏出一把水果刀給她。


    明曦拿著水果刀,幹脆利落地朝著莊母的手腕砍了下去,那隻是一把普普通通,削水果皮的刀,但在明曦手裏卻仿佛什麽兇器一樣。


    輕而易舉就連皮肉帶著骨頭,整整齊齊地看到了莊母抓住她的手腕。


    莊母嗓子眼裏發出了一聲慘絕人寰的慘叫聲。


    聽到這聲音的所有人都忍不住頭皮發麻,一時間鴉雀無聲,都用一種畏懼害怕的眼神看著明曦,眼神裏從原本的輕視變成了幾分忌憚。


    人善被人欺。


    越是秩序混亂的時候,越狠的人反倒能夠震懾住一些不懷好意的人。


    明曦抖了抖,掛在手上的那隻手腕便落到了水裏,連一點水花都沒濺起來。


    莊母再也夠不到一點支撐身體的東西,眼神絕望又怨毒地死死盯著明曦,嘴巴一張一合的,臨死前也不忘了用最惡毒的詛咒,詛咒明曦下地獄。


    一輩子活在噩夢裏。


    腦子瞬間閃過的,依舊是當初怎麽沒有直接把莊明曦掐死的念頭。


    後悔,非常後悔。


    覺得今天發生的這一切,都是因為莊明曦活著。


    如果她當初,就死了該有多好。


    但是莊母的念頭戛然而止,很快就漸漸沉沒到了水裏,那麽大的一個人直接融化在水裏麵了,別說屍體,就連衣服,鮮血,都逐漸消失了,仿佛被什麽東西吃幹抹淨了,徹底消化了一樣,連一絲殘渣都沒剩下。


    溪流重新變得清澈見底起來。


    周圍的人都被嚇尿了,紛紛遠離了這條清澈見底的溪流。


    就在這時,旁邊一個和莊母差不多年紀的女人有些看不下去了,比起其他人對明曦的警惕和懼意,女人顯然少了幾分敏銳,習慣性地指指點點道:“聽你們之前的話,她怎麽說也算辛苦一場把你養大了,你這樣也太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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