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明遠通過獵頭公司找到了新的總經理人選,這次趕迴來一方麵是為了公司的某些決策,另一方麵就是為了麵試。照他現在的反應來看,似乎很滿意。
我們迴到c城後,第一件事就是迴去給老爸和老媽請罪。雖說當時在電話裏,他們倆並沒有表現出什麽不滿的情緒來,但是我們倆這麽突然地結婚,不管怎麽說,還是對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許是看在我們倆新婚的緣故,老媽雖然抱怨了兩句,但總體來說還是很高興的,老爸總算等到了機會,把老早準備好的喜糖給周圍的鄰居發了出去,一會兒,心滿意足地迴來了,笑眯眯地拉著明遠喝酒。
晚上明遠就收拾東西直接搬我公寓來住了,一進門就發出一聲長長的感嘆,“終於住進來了。”那副無限感慨的樣子實在好笑得緊。
第二天我繼續去上班,裝了兩大包喜糖見人就發,大家也都挺高興地說著祝賀的話,當然,也有人冷嘲熱諷的。陳琪就一直盯著我的手看,罷了就裝模作樣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說你,結婚這樣的大事兒,怎麽連個戒指都沒有就把自己給嫁出去了。該要的體麵還是要的,這麽急急忙忙的,不曉得的,還以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準備,也沒指望能從她嘴裏聽到什麽好話,就當沒聽到似的,理都懶得理她,轉身就走了。單位裏這麽多人都看著,跌份兒的可不是我。
一迴辦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黃氣得臉都紅了,非要衝去跟陳琪吵架,後來還是我給勸住的,“你跟她吵什麽,咱們單位誰不曉得她那種嘴,別理她就是。你越是反應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氣,那是跌價兒。”
大夥兒頓時笑起來,一會兒也就散了。
過了幾天,老爸總算把我們結婚的日子給定了下來,五月十九,然後家裏人都忙活起來了。訂酒店,拍結婚照,訂婚紗,買東西,那個事兒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媽說了算,一點主意也不讓我拿,沒辦法,我索性就讓幹啥就幹啥,一點脾氣都沒有了。
明遠把公司的事情漸漸交給了新上任的總經理,自個兒當起了甩手掌櫃,看他這每天精神抖擻的樣子,好像當得還挺樂活。他現在每天都跟我爸媽混一起,為了婚禮現場插的是玫瑰還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幾道等等這種小問題更跟人家酒店說半個小時……我覺得,他已經徹底墮落了。
可是,他卻一點也不這麽認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遠做不完,可是結婚,一輩子隻有一次,所以半點也不能馬虎。你…”他撒開手,對著桌子上一大堆亂糟糟的東西皺起眉頭,好像想從中找點什麽事情讓我來幹,可最後還是無奈地唿了一口氣,“你就老老實實等著做新娘子就好了,別的事情我們來操心。”
我被陳琪諷刺的事兒被小黃添油加醋地告訴給了明遠,第二天他不知從哪裏弄了個能晃死人的大鑽戒過來,非逼著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兒戴手上,我還怎麽工作?光是想著別弄丟就已經夠費神的了,再說還招賊呢。萬一真被人給盯上了,你說我到底是護著自己好呢,還是護著它好?
“別啊,”明遠笑著道:“就是一水鑽的,別看這麽亮,拋過光,幾十塊一個。”
我這才放下心來,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陳琪麵前招搖了一陣,狠狠出了一口惡氣,一迴頭就把它扔抽屜了。
但我這“惡俗爆發”的名聲算是傳出去了,沒過兩天,連林霞都打電話來問了,“聽說你老公給你買了個鴿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當然是假的,誰有錢沒地兒花了去買那玩意兒。比我手指頭還金貴,難受不?我就是去噁心噁心人。”說著就把陳琪的事兒說給她聽,林霞在電話那頭笑得都快岔氣了。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想到什麽似的,扭扭捏捏地問,“那個…上迴那個隊長,你認識的哦?”
“哪個?”我一聽就覺得不對勁,林霞這語氣,好像是有戲。沒準兒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問題是,我後來才曉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兒都兩歲了。這迴他特意調到c城,還是追著老婆孩子來的。更要命的,他還是軍婚,國家法律保護,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夠嗆。反正我得讓她把這想頭給滅了。
“就是那個一直揪著我不放的那個。”林霞說著,聲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著人家古恆不放才對——不過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恆,我可算把一顆心放迴了肚子裏。話說古恆現在好像還是單身吧……我跟林霞嘮叨了有半個小時,其實也沒說什麽有用的內容。我對古恆了解得不多,對他喜歡什麽討厭什麽一點概念都沒有,隻得等明遠迴來後再仔細問他。
好不容易掛了電話,就見老媽一臉欲言又止地看著我。
“怎麽了?”我狐疑地低頭看了看自己,沒覺得身上有什麽問題。
“你那個戒指——”老媽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後腦勺,“是你爸給選的,非要那麽大顆鑽,他又不懂行情,後來一付錢,自個兒都嚇到了,迴來一晚上沒睡好……”
我大叫一聲,把手裏東西一扔,猛地衝去門往公寓裏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鍾,才總算在梳妝檯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給找到了。一顆心總算迴了原處,眼淚都快掉下來了。我們這樣的小市民,可經不起這樣的驚嚇。
我找了個小盒子把這寶貝小心翼翼地裝起來,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放枕頭底下。這要命的東西還是還給明遠的好。
晚上我就把東西一拿出來他就笑了, “你怎麽又翻出來了?”
我氣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這不是要我的命嗎?我爸他什麽都不懂,你怎麽也傻了呢?花那麽多錢就買塊石頭,既不能吃又不能穿,還得天天擔心哪天不留神就給掉了。這不是請了個祖宗迴來嗎?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個兒收著。”
明遠就一個勁兒地笑,“別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屜嗎,挺好的,抽屜又沒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進門,隻要不是學珠寶鑑定的,保管認不出那抽屜疙瘩裏隨便扔著的戒指是真貨。”
他怎麽就沒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點是——算了,我也被繞暈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還給明遠後,他還是照舊把它給扔抽屜了。害得每迴我開抽屜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去看它還在不在,鬧心得很。
我仔細向明遠打聽了古恆的喜惡,迴頭又一五一十地告訴給林霞,至於他們倆怎麽發展,我可就沒辦法控製了。
明遠在城郊買了一套房子準備結婚用,不過我們倆還是喜歡現在這套小公寓,一直擠在這裏不肯搬走。然後就是拍婚紗照啊、布置房間啊等等,到結婚前兩天,兩個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結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規矩新人是不能見麵的。其實我們倆都覺得這是扯談,正式算起來,我們倆都婚了多久了。不過家裏有老人在,總不能不顧忌他們的看法。於是明遠隻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媽還不放心,非要我給搬迴家來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學約了我吃飯,等吃喝完畢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給明遠打電話居然接不通,我隻得自己打車迴家。才走出飯館大門,就瞧見一身套裝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過來,一臉驚慌地道:“鍾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總出車禍了!”
我心裏陡地一沉,險些沒岔過氣去,想也沒想就跟著她上了車。
一上她的車我就後悔了。這要換做別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誰,她的話也能信?她不會是想綁架我吧。
我悔得腸子都快青了,心裏琢磨著她到底打算幹什麽?如果要綁架,她一個人肯定不成。十有**一會兒還得上來人,到時候再來倆,我可就沒處逃了。
想著明遠的電話打不通,我就摸出電話來打算給劉浩維,結果摸出手機一看,沒信號。看來這個曾小娟早有準備,今兒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裏再掏了掏,很快摸到個夠沉的。剛才吃飯的時候高中同學給送的水晶球,裏頭還裝著艾菲爾鐵塔,收到的時候大傢夥兒還開玩笑來著,說要是遇到賊了能把人給砸暈。你說他們怎麽就不說點好聽的呢?
烏鴉嘴!
我想也沒想就把它給掏了出來,一轉身,半秒鍾都沒猶豫,衝著曾小娟的腦袋就給砸了過去。
明遠上迴開玩笑說我以前跟古艷紅打過架,殺過野豬,彪悍得一塌糊塗,我當時還不信,現在東西一上手,頓時有一種氣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還沒反應過來呢,就被我幾下給砸暈了……汽車哧溜一下滑出車道,徑直朝路邊的小花壇衝去,我狠命地踩住剎車,終於在撞上路燈之前把車給停住了。但汽車的腦袋也夠嗆,前頭撞得都變形了,估計得花不少錢來修。
我小心翼翼地從車裏出來,周圍很快就有人圍過來,我還瞧見穿著製服的警察往這邊走。
聽說是綁架,那警察盯著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腦袋探進車裏,迴頭趕緊接通了對講機,“派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然後,不由分說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覺得,他似乎有點不大相信我的說辭。
等後來明遠他們趕過來的時候都快十一點了,一夥人臉色都很難看,直到瞧見我安然無事地坐在警局,又聽警察說綁架的人已經被送去醫院後,他們這才露出複雜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來就應該這樣”,就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有王榆林和古恆在,我這迴總算順利地“釋放”了。古恆說從曾小娟的車裏找到了信號屏蔽儀,手機裏也有和人商量細節的簡訊,所以算是證據確鑿。至於她綁架的目的是什麽——這會兒她還沒醒……這事兒我們商量著沒告訴我爸媽,要不,還不嚇壞他們兩老。送我迴去的時候,明遠就說我被同學給灌醉了,結果還挨了老爸好一頓埋怨。
曾小娟的事兒就算是這麽結束了,我一點也不想知道她後來落了個什麽結局。明遠也沒跟我提過。事實上,她隻是一個不相幹的人。
我們的婚禮在兩天後舉行。婚禮熱鬧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恆幾個朋友外,現場大部分都是我們家的親戚和同事。劉家兄弟沒有過來,隻打電話給了明遠,又托人送了禮。我總覺得,他們對我的出現似乎還是不大能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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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遠通過獵頭公司找到了新的總經理人選,這次趕迴來一方麵是為了公司的某些決策,另一方麵就是為了麵試。照他現在的反應來看,似乎很滿意。
我們迴到c城後,第一件事就是迴去給老爸和老媽請罪。雖說當時在電話裏,他們倆並沒有表現出什麽不滿的情緒來,但是我們倆這麽突然地結婚,不管怎麽說,還是對老人家的不尊重。
也許是看在我們倆新婚的緣故,老媽雖然抱怨了兩句,但總體來說還是很高興的,老爸總算等到了機會,把老早準備好的喜糖給周圍的鄰居發了出去,一會兒,心滿意足地迴來了,笑眯眯地拉著明遠喝酒。
晚上明遠就收拾東西直接搬我公寓來住了,一進門就發出一聲長長的感嘆,“終於住進來了。”那副無限感慨的樣子實在好笑得緊。
第二天我繼續去上班,裝了兩大包喜糖見人就發,大家也都挺高興地說著祝賀的話,當然,也有人冷嘲熱諷的。陳琪就一直盯著我的手看,罷了就裝模作樣地打抱不平道:“哎呀慧慧,不是我說你,結婚這樣的大事兒,怎麽連個戒指都沒有就把自己給嫁出去了。該要的體麵還是要的,這麽急急忙忙的,不曉得的,還以為你怕自己嫁不出去呢。”
我反正是早有心理準備,也沒指望能從她嘴裏聽到什麽好話,就當沒聽到似的,理都懶得理她,轉身就走了。單位裏這麽多人都看著,跌份兒的可不是我。
一迴辦公室就有人替我抱不平了,小黃氣得臉都紅了,非要衝去跟陳琪吵架,後來還是我給勸住的,“你跟她吵什麽,咱們單位誰不曉得她那種嘴,別理她就是。你越是反應大,她就越是得意。跟她生氣,那是跌價兒。”
大夥兒頓時笑起來,一會兒也就散了。
過了幾天,老爸總算把我們結婚的日子給定了下來,五月十九,然後家裏人都忙活起來了。訂酒店,拍結婚照,訂婚紗,買東西,那個事兒叫多。全都是老爸老媽說了算,一點主意也不讓我拿,沒辦法,我索性就讓幹啥就幹啥,一點脾氣都沒有了。
明遠把公司的事情漸漸交給了新上任的總經理,自個兒當起了甩手掌櫃,看他這每天精神抖擻的樣子,好像當得還挺樂活。他現在每天都跟我爸媽混一起,為了婚禮現場插的是玫瑰還是百合抑或是甜品上幾道等等這種小問題更跟人家酒店說半個小時……我覺得,他已經徹底墮落了。
可是,他卻一點也不這麽認為。
“慧慧,你要知道,工作永遠做不完,可是結婚,一輩子隻有一次,所以半點也不能馬虎。你…”他撒開手,對著桌子上一大堆亂糟糟的東西皺起眉頭,好像想從中找點什麽事情讓我來幹,可最後還是無奈地唿了一口氣,“你就老老實實等著做新娘子就好了,別的事情我們來操心。”
我被陳琪諷刺的事兒被小黃添油加醋地告訴給了明遠,第二天他不知從哪裏弄了個能晃死人的大鑽戒過來,非逼著我戴上。我死活不肯,那玩意兒戴手上,我還怎麽工作?光是想著別弄丟就已經夠費神的了,再說還招賊呢。萬一真被人給盯上了,你說我到底是護著自己好呢,還是護著它好?
“別啊,”明遠笑著道:“就是一水鑽的,別看這麽亮,拋過光,幾十塊一個。”
我這才放下心來,第二天很得意地在陳琪麵前招搖了一陣,狠狠出了一口惡氣,一迴頭就把它扔抽屜了。
但我這“惡俗爆發”的名聲算是傳出去了,沒過兩天,連林霞都打電話來問了,“聽說你老公給你買了個鴿子蛋,真的假的?”
我大笑,“當然是假的,誰有錢沒地兒花了去買那玩意兒。比我手指頭還金貴,難受不?我就是去噁心噁心人。”說著就把陳琪的事兒說給她聽,林霞在電話那頭笑得都快岔氣了。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想到什麽似的,扭扭捏捏地問,“那個…上迴那個隊長,你認識的哦?”
“哪個?”我一聽就覺得不對勁,林霞這語氣,好像是有戲。沒準兒是看上王榆林了!
可問題是,我後來才曉得,人家王榆林早就婚了,娃兒都兩歲了。這迴他特意調到c城,還是追著老婆孩子來的。更要命的,他還是軍婚,國家法律保護,林霞要是瞧上了他,那可真夠嗆。反正我得讓她把這想頭給滅了。
“就是那個一直揪著我不放的那個。”林霞說著,聲音都跟蚊子嗡嗡似的了。
明明那天是她一直揪著人家古恆不放才對——不過她既然瞧上的是古恆,我可算把一顆心放迴了肚子裏。話說古恆現在好像還是單身吧……我跟林霞嘮叨了有半個小時,其實也沒說什麽有用的內容。我對古恆了解得不多,對他喜歡什麽討厭什麽一點概念都沒有,隻得等明遠迴來後再仔細問他。
好不容易掛了電話,就見老媽一臉欲言又止地看著我。
“怎麽了?”我狐疑地低頭看了看自己,沒覺得身上有什麽問題。
“你那個戒指——”老媽吞吞吐吐地道:“好像不是假的。”她挺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後腦勺,“是你爸給選的,非要那麽大顆鑽,他又不懂行情,後來一付錢,自個兒都嚇到了,迴來一晚上沒睡好……”
我大叫一聲,把手裏東西一扔,猛地衝去門往公寓裏奔。
找了足足二十多分鍾,才總算在梳妝檯的桌子底下把那枚要命的戒指給找到了。一顆心總算迴了原處,眼淚都快掉下來了。我們這樣的小市民,可經不起這樣的驚嚇。
我找了個小盒子把這寶貝小心翼翼地裝起來,又朝四周看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放枕頭底下。這要命的東西還是還給明遠的好。
晚上我就把東西一拿出來他就笑了, “你怎麽又翻出來了?”
我氣得上前狠咬了他一口,怒道:“你這不是要我的命嗎?我爸他什麽都不懂,你怎麽也傻了呢?花那麽多錢就買塊石頭,既不能吃又不能穿,還得天天擔心哪天不留神就給掉了。這不是請了個祖宗迴來嗎?反正我是不敢戴,你自個兒收著。”
明遠就一個勁兒地笑,“別介啊,你之前不是扔抽屜嗎,挺好的,抽屜又沒洞,掉不了。就算有小偷進門,隻要不是學珠寶鑑定的,保管認不出那抽屜疙瘩裏隨便扔著的戒指是真貨。”
他怎麽就沒弄明白我的意思呢。
我的重點是——算了,我也被繞暈了。
反正那戒指我可不敢戴了,還給明遠後,他還是照舊把它給扔抽屜了。害得每迴我開抽屜的時候都會習慣性地去看它還在不在,鬧心得很。
我仔細向明遠打聽了古恆的喜惡,迴頭又一五一十地告訴給林霞,至於他們倆怎麽發展,我可就沒辦法控製了。
明遠在城郊買了一套房子準備結婚用,不過我們倆還是喜歡現在這套小公寓,一直擠在這裏不肯搬走。然後就是拍婚紗照啊、布置房間啊等等,到結婚前兩天,兩個人都累得快趴下了。
結婚前三天,依照c城的規矩新人是不能見麵的。其實我們倆都覺得這是扯談,正式算起來,我們倆都婚了多久了。不過家裏有老人在,總不能不顧忌他們的看法。於是明遠隻得委委屈屈地搬出了我的公寓。老媽還不放心,非要我給搬迴家來住了。
晚上有高中同學約了我吃飯,等吃喝完畢出來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給明遠打電話居然接不通,我隻得自己打車迴家。才走出飯館大門,就瞧見一身套裝的曾小娟急匆匆地朝我跑過來,一臉驚慌地道:“鍾小姐,可算找到你了。金總出車禍了!”
我心裏陡地一沉,險些沒岔過氣去,想也沒想就跟著她上了車。
一上她的車我就後悔了。這要換做別人也就算了,曾小娟是誰,她的話也能信?她不會是想綁架我吧。
我悔得腸子都快青了,心裏琢磨著她到底打算幹什麽?如果要綁架,她一個人肯定不成。十有**一會兒還得上來人,到時候再來倆,我可就沒處逃了。
想著明遠的電話打不通,我就摸出電話來打算給劉浩維,結果摸出手機一看,沒信號。看來這個曾小娟早有準備,今兒可真是不能善了。
手往包裏再掏了掏,很快摸到個夠沉的。剛才吃飯的時候高中同學給送的水晶球,裏頭還裝著艾菲爾鐵塔,收到的時候大傢夥兒還開玩笑來著,說要是遇到賊了能把人給砸暈。你說他們怎麽就不說點好聽的呢?
烏鴉嘴!
我想也沒想就把它給掏了出來,一轉身,半秒鍾都沒猶豫,衝著曾小娟的腦袋就給砸了過去。
明遠上迴開玩笑說我以前跟古艷紅打過架,殺過野豬,彪悍得一塌糊塗,我當時還不信,現在東西一上手,頓時有一種氣吞山河的熟悉感。那曾小娟還沒反應過來呢,就被我幾下給砸暈了……汽車哧溜一下滑出車道,徑直朝路邊的小花壇衝去,我狠命地踩住剎車,終於在撞上路燈之前把車給停住了。但汽車的腦袋也夠嗆,前頭撞得都變形了,估計得花不少錢來修。
我小心翼翼地從車裏出來,周圍很快就有人圍過來,我還瞧見穿著製服的警察往這邊走。
聽說是綁架,那警察盯著我看了老半天,又把腦袋探進車裏,迴頭趕緊接通了對講機,“派輛救護車,有人受傷了。”然後,不由分說地非要押我去警局。我覺得,他似乎有點不大相信我的說辭。
等後來明遠他們趕過來的時候都快十一點了,一夥人臉色都很難看,直到瞧見我安然無事地坐在警局,又聽警察說綁架的人已經被送去醫院後,他們這才露出複雜的神色,那表情就像——“唔,本來就應該這樣”,就是這樣的意思。
因為有王榆林和古恆在,我這迴總算順利地“釋放”了。古恆說從曾小娟的車裏找到了信號屏蔽儀,手機裏也有和人商量細節的簡訊,所以算是證據確鑿。至於她綁架的目的是什麽——這會兒她還沒醒……這事兒我們商量著沒告訴我爸媽,要不,還不嚇壞他們兩老。送我迴去的時候,明遠就說我被同學給灌醉了,結果還挨了老爸好一頓埋怨。
曾小娟的事兒就算是這麽結束了,我一點也不想知道她後來落了個什麽結局。明遠也沒跟我提過。事實上,她隻是一個不相幹的人。
我們的婚禮在兩天後舉行。婚禮熱鬧而隆重,除了王榆林和古恆幾個朋友外,現場大部分都是我們家的親戚和同事。劉家兄弟沒有過來,隻打電話給了明遠,又托人送了禮。我總覺得,他們對我的出現似乎還是不大能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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