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湛也有些失笑和無語:“我在你心裏都是什麽人?狗挺好的。”他想了想,“隻是我馬上要做的一檔節目專題,你這個狗有點用。”


    鄒琳一聽就來了精神:“什麽節目什麽節目?哥,我的雪納瑞是能上電視嗎?”


    “目前節目保密,以後你就知道了。你要擔心狗,周末什麽時候空了過來看就是了。”


    鄒琳連連點頭,這才放心地掛了電話。


    譚湛掛了電話,卻反而有些心緒不寧起來,節目裏自然根本不需要狗出鏡,他剛才拒絕鄒琳領迴狗的想法也幾乎是在一瞬間成型的,他甚至來不及思考他那麽決定的初衷,就像是這個想法早就根植在他的腦內,隻不過順勢說出來罷了。他自然不可能突然性格大變喜歡上了養狗或者養出了什麽深厚的感情,他知道,自己留下狗,不過因為想著隔壁的林箏可以不時帶著她的小狗過來和它的“太太”、“孩子”團聚。譚湛也並不想再去深究,畢竟林箏既然目前是他搜集林溪素材的一個重要人物,自然要多接觸的,因此說成狗對他的專題節目有益處,從寬泛的角度也未嚐不對。


    但這些日子來確實因為狗,譚湛和林箏是熟悉了不少,他之前加班的時候,仍舊拜託林箏拿著他的鑰匙去他屋裏幫忙照看一下狗,而作為對此事的迴報,譚湛就教林箏怎麽彈吉他,而短短的幾天,林箏對吉他就基本已經完全上手了,這讓譚湛都有些驚訝,她比他想的更有音樂天賦多了。


    而大約今天高興的太早,臨近下班時,老徐又給譚湛派了個急活兒,譚湛不得不繼續加班,於是也又一次麻煩林箏迴家幫他餵狗。好在這次老徐給的工作量不大,譚湛隻稍稍留下工作了半個小時,就做完迴家了。


    他敲門的時候,林箏愕然地來應了門,她的手裏還拎著雙筷子,顯然正在準備吃飯。


    “你今天迴來的很早呀!”


    她朝譚湛笑,一邊轉身迴餐桌,譚湛順著她的身影,才看到餐桌上的菜,與今天中午食堂的菜色是一致的。


    “食堂打包的。”因為譚湛常常很晚才迴家,有時候林箏便直接在他家吃完飯,譚湛家的微波爐可比她的好多了。


    “我還沒吃飯。”


    林箏啊了一聲,她看了看她打包來的菜,顯然隻夠她一個人的食量。


    譚湛朝她眨了眨眼,表情純良又天真:”我餓了。“


    “那要不這份你先吃了墊墊肚子?“林箏有些不確定,“我吃倒是還沒開始吃,但是真的就是中午的剩菜了,菜色一模一樣不說,還肯定不如中午時候新鮮好吃,你真的要吃嗎?或者你可以叫個外賣,現在外賣都很快的。”


    譚湛笑了:“不,我帶你一起出去吃,小區外麵最近新開了一家飯店,口味很好。”


    “不用了,我這些完全夠吃呀,多浪費。你一個人去吃吧,既然你迴來了,我也可以迴家啦。”


    “不浪費,這份你留著給我當夜宵吧。”譚湛卻不容分說拉了林箏出門。


    小區外那家餐館果然是新開的,裏麵裝飾簡潔幹淨,老闆娘笑容也很親切,林箏本來還有些不好意思,但翻開菜單看到價格確實很平易近人之後,也逐漸輕鬆下來。


    譚湛點了幾個日常小炒,因為新店客戶不多,所以菜上得也快。


    “吉他還想學什麽新曲子嗎?”譚湛喝了口茶,看著林箏, “大提琴的曲子也能用吉他來彈,我在網上查到了巴赫的那六首無伴奏大提琴組曲,有人改成過吉他版本。你想試試嗎?”


    他能看出林箏仍舊對大提琴抱著極深的感情,她每每眼神接觸到他家裏的那把“舒曼”,都有一種深沉的愛意,但同時,那愛意裏也交織著不安和恐懼。而近來她把對大提琴的愛轉嫁到吉他上後,那驚人的天賦實在讓譚湛覺得林箏就這樣放棄大提琴實在是太過可惜了。


    而大提琴大約是那場事故留給林箏的一個心結了。譚湛不知道自己出於什麽原因,但他總隱隱的,希望林箏能夠解開心結,能夠放下過去的包袱,去擁抱明天。即便不是林溪這樣的大提琴天才,無法成為她這樣的大提琴家,但是以林箏的水平,重撿大提琴後跟著名師再多加訓練,絕對也能靠著大提琴謀求到一份體麵的工作,而絕不是像現在這樣落魄。不知道為什麽,譚湛總覺得林箏身上有一種氣質,大約就是那種武俠小說裏形容的“□□,一遇風雲變化龍”的感覺。他總覺得,林箏會放光,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渾渾噩噩地活著。


    然而林箏卻沒有上譚湛的鉤,她低了頭:“巴赫的六首無伴奏大提琴組曲在我眼裏實在是太神聖了,改成吉他彈奏我都覺得是一種褻瀆,吉他彈不出大提琴那種韻味的。”她這才抬頭朝譚湛笑笑,“吉他有吉他適合的曲子,每個樂器都應該找到屬於自己的曲子。”


    她夾了一塊雞蛋,滿足地吃掉以後,才放下筷子盯住了譚湛的眼睛:“最近好像很久你沒有問我林溪的問題了,所以你趕緊想想,有什麽要問的嗎?我吃飯的時候可是思維最敏捷的時候。”


    傻姑娘,譚湛想,他現在並不那麽想了解林溪。然而到底譚湛還是順水推舟地問了問題。


    “林溪,她性格愛好方麵,有什麽特別的地方嗎?就是傳奇一些的地方,放在節目裏容易引起別人好奇心的那種。”


    林箏想了想:“有!她喜歡在水裏憋氣。”


    譚湛有些哭笑不得:“什麽?”


    “在水裏憋氣啊,比如在浴缸,她喜歡洗泡泡澡,她會把自己藏進泡泡裏,憋住氣,感覺這樣別人就發現不了她,尤其是演出前壓力大的時候,她覺得藏進水裏就很安全。除了在浴缸水裏憋氣之外,到遊泳池,她也喜歡一個人靜靜地潛到淺水層的池底,然後一個人默默抵抗浮力,憋住氣躲在水下,總之不高興的時候,壓力大的時候,有什麽想逃避的時候,害羞的時候,太過激動的時候,她都會這樣,從小就這樣,她覺得水裏安全,也能讓她平靜,她能在水下憋很久,所以她的肺活量可好了,連一般瘦弱的男生都不如她,她的遊泳技能也很好,所以在水下憋氣也不會有問題,她知道什麽時候該浮上岸。”


    “這個癖好確實挺奇特的……”譚湛實在有些嘆為觀止,他懷疑地看著林箏,“你真的不是在騙我嗎?”


    林箏露出一臉無奈:“拜託,藝術家都有很多古怪的癖好的,我覺得在水下憋氣這個癖好相比一些其餘藝術家來說已經健康很多了。勃拉姆斯,德國古典主義的作曲家音樂家,他的愛好是射貓,他喜歡拿著弓箭從自己臥室的窗口往外麵射擊屋頂上或者路上經過的貓,貓中箭抽搐慘叫死的時候,他認為是他靈感大爆發的時刻,每每這時候,他才能心滿意足地迴去彈琴。”


    “……”


    林箏卻來了興趣,她盯著譚湛:“你看起來都不知道這些音樂家的野史八卦呀?要我告訴你嗎?我有一堆這種八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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