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你怎麽會想當新聞記者的呢?”林箏好奇地看向譚湛。


    “因為很想變成能改變世界的人。”譚湛說完,自己也難得有些靦腆地笑了,“可能聽起來覺得很空泛,但是確實是我從事新聞傳媒行業的初衷。”他看了一眼林箏,“你那麽充滿懷疑的眼神是怎麽迴事?”


    林箏也有些不好意思:“我沒有懷疑,隻是有些意外,我還以為你是因為長得好看外形條件優秀才想著物盡其用做新聞主播之類的呢。”


    “我其實不想做新聞主播,尤其是讀新聞的那種,比起那種,我更想做在一線跑新聞的,收集素材的,挖掘選題的,然後能找出一些有意義有思考價值的東西,好好做出一期有啟發性的節目。”


    譚湛望著林箏笑笑,他也有些意外自己會和一個並不那麽熟悉的女性談論自己的初衷,他早過了青春期少年喜愛在異性麵前誇誇其談他未來理想和規劃的年紀了,但還是忍不住,還是很想和她說,譚湛第一次有這種想法,希望對方能夠多了解自己一些,因而寧可放下架子,主動地把自己呈上去,雖然仍舊把握著尺度,但多少對他而言是不尋常了。


    “那你一直很堅定的就是想從事新聞行業嗎?還是以前也有過其他的理想?”


    “想過做賽車手,也想過做音樂家。”


    音樂家三個字讓林箏來了興趣:“你難道也會大提琴?”能高價收藏林溪的琴,難免讓林箏此刻這樣想像。


    譚湛卻搖了搖頭:“大提琴太難了,我沒有那麽係統的學過音樂,但確實是音樂愛好者,我喜歡聽大提琴演奏。我自己學的隻是吉他而已,你會彈吉他嗎?”


    這下輪到林箏搖頭了:“不會,難嗎?“


    “你等一下。”譚湛說著轉身迴了房間,他翻箱倒櫃了不一會兒,才抱著一個吉他盒出來了,“我把它還帶了過來,你要試試嗎?彈吉他不難,有大提琴小提琴這類弦樂器基礎的話很快就能上手。”


    林箏卻笑著婉拒了:“我都不會,能彈出什麽?要不你彈一曲?”


    她以為譚湛肯定會拒絕,然而出乎意料的,譚湛答應了,他落落大方地拿出了吉他,調了調音,然後選了一支曲子。


    那是一支林箏從沒有聽過的曲子,隨著輕巧的音樂,譚湛淡淡的磁性的聲音便也這樣若有若無的飄來,都說想做新聞主播的人都會經過嚴格的播音課程訓練,譚湛的聲音渾厚又不失那種少年質感,磁性又帶了點使壞的小性感,他彈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一口美音飽滿漂亮。他就那樣隨意地坐在飄窗前,身後的綠色植物掩映著他修長的身軀,室外是濃重夜色,室內是他溫柔低沉的嗓音。


    林箏心中複雜萬千,她想起了她年少時候那個曾經一閃而逝的許願,她希望在她20歲生日的時候,會有一個英俊的男生能夠彈著吉他在她樓下祝她生日快樂,但是她一直沒有等來20歲生日,她的記憶停留在19歲,等她再醒來的時候,她的20歲已經過去很多年了。


    因而看著此刻的譚湛,她總有一種時光恍然的恍惚感,然而內心仍舊湧動著細小但執著的感動。不論過去失去了多少,未來有多麽艱難,但活著真好,活著才能聽到這樣生動的音樂,才能在夜晚有人一同吃夜宵,這麽平凡,但也這麽細小的溫暖著。


    一曲終了,林箏還猶自沉浸了片刻,才終於意識過來熱烈地拍起了手。她黑亮的眼神炯炯地盯著譚湛,倒是讓譚湛有些不好意思起來。


    林箏調侃起來:“你以後要是失業了,我覺得以你的吉他水平,去街頭賣藝都能月入可觀的數額。”


    譚湛笑起來:“其實我在美國時候真的去街頭賣藝過。”


    “真的嗎?”林箏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神裏充滿了絲毫不掩飾的艷羨,“我也好想去街頭賣藝啊,以前我特別想背著大提琴,找一個人來人往的廣場,往那裏一站,就開始演奏。可是太忙了,我連去街上賣藝的時間也沒有……而且他們都很反對……”她講起大提琴,忍不住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和自嘲,“可惜現在我都不想碰大提琴了。”


    “你想試試吉他嗎?”譚湛把吉他往林箏手裏遞去,“我可以教你,真的很簡單,你很快就能學會的。”


    林箏知道理智應該拒絕,然而她最終還是敵不過音樂和旋律的誘惑,她無法再去麵對大提琴,但她的內心仍舊狂熱地愛著音樂。


    她學著譚湛的樣子抱住了吉他,譚湛開始指點著她告訴她吉他的原理、怎麽看懂吉他的六線譜,怎麽彈奏吉他。


    大約真的是因為有大提琴的基礎,對於其餘樂器也都那麽點觸類旁通的優勢,林箏很快就對吉他也摸索出了那麽一點門道,竟然磕磕巴巴也能彈出簡單的曲子。她興奮地抬頭,才發現譚湛正微笑著看著她,他的那個微笑看起來完全衝散了他平日裏的那種冷峻,總覺得讓他多了點更容易讓人接近的生活氣息。沒來由的,林箏覺得自己內心最柔軟的地方被小貓爪子般輕輕地撓了一下,並沒有撓出傷口,但總覺得心裏有一種奇異的感受,像是被這麽輕輕一抓抓出了故障,整個人體驗著一種從未有過的莫名情緒。


    林箏這才意識到今天晚上她和譚湛說的話實在是太多了,她如夢初醒般地看了眼掛鍾,才發現已然近11點。譚湛也發現了林箏看掛鍾的這個動作,就在他以為她會就此告辭的時候,林箏走到飯桌前,把桌子清理了,然後端著兩個空盤子,順手幫譚湛洗了。


    “謝謝你的夜宵,我就洗碗報答你吧。”她笑了笑,“我迴去了,早點休息吧。”說完,這才轉身離開了譚湛的屋子。


    在她走出去之前,譚湛抱來了那盆她喜歡的鹿角蕨:“給你。”


    她撩了撩順勢灑下來遮住半邊臉龐的碎發,抬頭朝譚湛露出笑容:“謝謝。”


    林箏的動作非常自然,包括她順手洗碗這件事,能看出她完全是下意識的動作,並非刻意在譚湛麵前表現,她不像譚湛認識的那些女生,在得知他的家世後,在他麵前,就會變得特別體貼賢惠溫柔。林箏卻不一樣,她早就知道自己有一輛賓利,知道自己高價拍賣得到了“舒曼”,知道自己在哪裏工作,但她從來沒因此把譚湛高看一等,也沒把譚湛因此區別對待。


    即便現在已經沒有人會對富有的人露出明顯而直接的巴結,但那種圍繞在身邊隱隱的討好,譚湛仍舊是能感受到的,而除了這種態度外,還有另外一種相反的對待,那就是有些人隱隱的仇富,譚湛因為家庭背景受到過很多不應該有的笑臉和附和,也因為家境受到過更多背後的指點和議論,他們一邊羨慕他,一邊鄙夷他,因為過分富有的家境,有些人習慣直接否定他的能力和成績,他們看不到他的勤奮和努力,隻看到了他的起跑線,把他所有的成功都歸結為此,卻不知道,即便起跑點有優勢,如果躺倒了不跑,還是會被趕上的。他誠然比他們富有和有優勢,但他更比他們努力和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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