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從前有個ji女,從羽代市的ji院裏逃了出來,眼看要被追捕者趕上時,便躍身跳進湖裏,這湖因此而得名。不過,當時還沒有攔河壩截成的這個湖,看來這個傳說是為了觀光遊覽而編造出來的故事。
且不管這段故事的真假,人們說,從這一帶跳下去,就會被湖水的暗流捲走,連屍體也漂不上來。
事實也是這樣,兩年前有個司機開車失誤。在花魁潭滾落下去,汽車打撈上來以後,就沒看見司機的屍體,直到現在也沒發現。
五月二十四日晚上十點左右,又有一輛汽車掉進了花魁潭。這輛車上坐著住在市內的井崎照夫和他的妻子明美。車是皇冠牌1號,車往下翻滾時,隻有井崎一人從車裏甩了出來,因而得救。妻子明美役能脫身,隨車一起沉入潭底。井崎跑到湖濱旅館求救,警察和消防急救隊接到通報後,立即趕到現場。但由於肇事地點水深莫惻,無法斷定汽車位置,隻好先讓潛水員潛到湖底尋找汽車的位置。如此深的水,靠水中唿吸器而臨時裝備起來的潛水員怎麽也潛不到水底。
可是,羽代是個內地城市,不可能馬上找來潛水員,等好容易找到潛水員,把湖底搜索了整整兩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從湖底的淤泥中發現了半掩半露的車身。可是,車裏沒有明美的屍體。
潛水員又進一步搜索了汽車周圍的湖底。結果還是未能發現明美的屍體。車間和擋風玻璃由於翻滾時的撞擊和水的壓力,已經毀壞,看來屍體似乎被湖水的暗流捲走。沒有關在車裏。雖然沒有發現屍體,但明美已死是確定無疑的。
井崎哭著說:“我和妻子一塊兒到這裏兜風,隻顧看湖光風景。一走神兒操作失誤。就掉了下去。汽車往下翻滾時,由於撞擊,車門開了,我被甩了出來。汽車在懸崖上跳了兩三下,就掉到湖裏了。眨眼間就出了這麽件事,我不顧一切地跑到湖邊,喊著妻子的名字,可是她並沒有浮上來。我要是和她一起死了就好啦!
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妻子也是中戶經營的市內最高級夜總會“金門”的皇後。
幾天以後,警察用絞車把汽車打撈上來,車裏沒有一點明美隨身攜帶的遺物。警察接受了井崎的申述,按“交通事故”作了處理,對井崎追究了違反交通法和失誤致死的責任。
問題就在這之後發生了。井崎照夫以妻子為被保險人。投了二百萬日元的人壽保險,如遇災害,保證賠償三十倍,而且、規定保險金領取人是井崎照夫。保險合同是當年一月底簽定的。到現在還不到半年。
這項保險的經手人是味澤。其實,這項合同並不是經他百般動員才簽訂的,而是由金門夜總會一位認識味澤的女招待奈良岡陝枝把井崎介紹給了他,味澤登門一同,井崎好像迫不及待似地當場談妥。簽訂了合同。
當時,味澤一時疏忽,沒了解到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井崎的頭銜是市內娛樂中心的專務董事,有一副服務行業家所具備的和藹可親、圓滑周到、溫文爾雅的神態,根本看不出一點流氓氣質。
娛樂中心的資本屬於大場係統,這一點當時是知道的,但因市內像樣的企業全都和大場的資本扯著線兒,所以也沒怎麽介意。
簽定合同的時候,井崎讓妻子作被保險人,味澤對此並不是沒有懷疑。本來,加入人壽保險的人(被保險者)。理應是維持一家生活的頂梁住,目的是即使自己萬一有個二長兩短,家裏人也能靠保險金維持生活。所以,一般都把丈夫或父親作為被保險者,指定妻子或兒子為保險金領取人。
當味澤問到這點時,井崎昔笑著答道:“我老婆掙錢多,在家裏,她也是一家之主,她要是死了,我就得流落街頭。還補充說。他本人已經加入了足夠的保險。
這一套話雖說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裏給女人上保險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味澤也就大致理解了。
市內最高級夜總會的皇後,比娛樂中心的專務董事收入當然要好得多,事實上,明美的收入足有井崎的好幾倍。
雖然沒有發現井崎明美的屍體,但跟車一起掉進花魁譚是必死無疑的,警察簽發了事故證明。一有了警察簽發的事故證明,人壽保險公司幾乎就要無條件地支付保險金。
等到了支付保險金的時候,菱井人壽公司內部提出了疑問。
“從過去的例子來看,合同簽定後六個月內就發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險金的,大都屬於謀財害命。井崎有沒有這種嫌疑?”
“警察既然確認是交通事故,簽發了事故證明,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不付保險金的。”
“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警察和中戶家本來就是一個鼻孔出氣。”
“不過,除了井崎,沒有一個目擊者,井崎本人說是事故,那就不好辦唉!”
“還有一個可疑的情況。不是說井崎自己提出加入保險的嗎?可是,他讓他老婆當被保險者出麵,而在花魁潭落水身死的又單單是他老婆。”
“關於這一點。據說是因為井崎說他本人已經有了足夠的保險,而且老婆掙錢多。所以才讓老婆加入了保險。”
“他說他加入了足夠的保險,這肯定不是加入我公司的保險。不過,他加入的要是別公司,那是他個人的私事,也根本無法調查。”
“還有件事讓人納悶,如果是井崎為了貪圖保險金而害死了妻子,那又為什麽跳進那個傳說連死屍都漂不上來的花魁潭呢?要知道,如果見不到屍首,有時甚至是根本得不到保險金呀!”
“如果人死得到確認,即使沒有發現屍體,也要付保險金。他可能估計到警察會給他簽發事故證明,這點難道不正可以看作是和警察勾結的證據嗎?”
“不過,把飛馳的車開進花魁潭,井崎自己一個人從中掙脫出來,他本人也是在玩命呀。”
“不用玩命。有時也可以把車弄下去。”
從房間的一角有人很客氣他說。
大家一起把視線集中到說話的那個方向。原來那個人是特約列席參加幹部會議的保險經紀人味澤。
“那怎麽做得到呢?”
主持會議的分公司經理代表大家問道。
“比如,給被保險人吃上安眼藥,在她睡著了的時候就行。如果被保險者吃了藥昏睡過去,犯人就可以跳下車來,隻把被保險者和汽車一起椎下潭去,等看到汽車和被保險者確實沉到湖底之後,再故意給自己身上弄點傷,好像從翻滾的汽車裏甩出來時受了傷似的,然後再去唿救。這樣的話,犯人就可以把自己放在萬無一失的安全境地麵將車和被保險人推下潭去。
大家一聽,就像重新打開了扇窗戶似的神情豁然開朗起來。
“的確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設想,可是還有一個問題。”
分公司經理一發話,大家又把視線移到他身上。
“如果給她吃了安眠藥,一解剖屍體,不就一下子露了餡了嗎?”
正因為如此,才選擇了花魁潭。不是嗎?對於犯人。即井崎來說,屍體一經發現就會露餡,可是,不見到屍體又領不到保險金。於是,才選擇了花魁潭。那裏是個既可以確認死亡、又難以發現屍體的地方。
“好!這可是個重大發現!”
在味澤的分析下,出現了一個巧妙的、精心策劃的犯罪輪廓。分公司經理和全體人員都倒抽了一口冷氣。
“這一犯罪的巧妙之處還在於沒有必要一定要把妻子推下花魁潭。”
味澤又說出了一個奇怪的看法。
“沒必要推下去?”
“沒見到屍體就可以說不一定是死在花魁潭裏了。不是嗎?”
“你是說,井崎明美並沒有死在花魁潭裏?”
“我看也有這種可能。因為見不到屍體麽!拋進大海裏也好,埋在深山裏也好,總之,弄成個掉迸花魁潭裏的假象就行了。隻要從警察那裏弄到事故證明,就能領到保險金。
大家對味澤分析出來的犯罪的可能性不禁呆若木雞。
但是。怎樣才能證明這個推測呢?要想推翻警察的事故證明,必須掌握謀殺的證據。在警察、中戶家以及在他們背後的大場家族密切勾結的羽代市裏,這麽幹就如同揭竿而起反對大場體製了。
“如果和大場家族對著幹,就不能在這個市裏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有點疑惑之處,也隻好睜隻眼閉隻眼,把保險金支付給他為好。”
這種意見占了上風。
唯獨味澤一人反對大夥的意見,他說。
“那樣一來就開了先例,今後會不斷有人如法炮製。本來漏洞百出,卻給他保險金,豈不喪失了保險公司的聲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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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不管這段故事的真假,人們說,從這一帶跳下去,就會被湖水的暗流捲走,連屍體也漂不上來。
事實也是這樣,兩年前有個司機開車失誤。在花魁潭滾落下去,汽車打撈上來以後,就沒看見司機的屍體,直到現在也沒發現。
五月二十四日晚上十點左右,又有一輛汽車掉進了花魁潭。這輛車上坐著住在市內的井崎照夫和他的妻子明美。車是皇冠牌1號,車往下翻滾時,隻有井崎一人從車裏甩了出來,因而得救。妻子明美役能脫身,隨車一起沉入潭底。井崎跑到湖濱旅館求救,警察和消防急救隊接到通報後,立即趕到現場。但由於肇事地點水深莫惻,無法斷定汽車位置,隻好先讓潛水員潛到湖底尋找汽車的位置。如此深的水,靠水中唿吸器而臨時裝備起來的潛水員怎麽也潛不到水底。
可是,羽代是個內地城市,不可能馬上找來潛水員,等好容易找到潛水員,把湖底搜索了整整兩天,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從湖底的淤泥中發現了半掩半露的車身。可是,車裏沒有明美的屍體。
潛水員又進一步搜索了汽車周圍的湖底。結果還是未能發現明美的屍體。車間和擋風玻璃由於翻滾時的撞擊和水的壓力,已經毀壞,看來屍體似乎被湖水的暗流捲走。沒有關在車裏。雖然沒有發現屍體,但明美已死是確定無疑的。
井崎哭著說:“我和妻子一塊兒到這裏兜風,隻顧看湖光風景。一走神兒操作失誤。就掉了下去。汽車往下翻滾時,由於撞擊,車門開了,我被甩了出來。汽車在懸崖上跳了兩三下,就掉到湖裏了。眨眼間就出了這麽件事,我不顧一切地跑到湖邊,喊著妻子的名字,可是她並沒有浮上來。我要是和她一起死了就好啦!
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妻子也是中戶經營的市內最高級夜總會“金門”的皇後。
幾天以後,警察用絞車把汽車打撈上來,車裏沒有一點明美隨身攜帶的遺物。警察接受了井崎的申述,按“交通事故”作了處理,對井崎追究了違反交通法和失誤致死的責任。
問題就在這之後發生了。井崎照夫以妻子為被保險人。投了二百萬日元的人壽保險,如遇災害,保證賠償三十倍,而且、規定保險金領取人是井崎照夫。保險合同是當年一月底簽定的。到現在還不到半年。
這項保險的經手人是味澤。其實,這項合同並不是經他百般動員才簽訂的,而是由金門夜總會一位認識味澤的女招待奈良岡陝枝把井崎介紹給了他,味澤登門一同,井崎好像迫不及待似地當場談妥。簽訂了合同。
當時,味澤一時疏忽,沒了解到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井崎的頭銜是市內娛樂中心的專務董事,有一副服務行業家所具備的和藹可親、圓滑周到、溫文爾雅的神態,根本看不出一點流氓氣質。
娛樂中心的資本屬於大場係統,這一點當時是知道的,但因市內像樣的企業全都和大場的資本扯著線兒,所以也沒怎麽介意。
簽定合同的時候,井崎讓妻子作被保險人,味澤對此並不是沒有懷疑。本來,加入人壽保險的人(被保險者)。理應是維持一家生活的頂梁住,目的是即使自己萬一有個二長兩短,家裏人也能靠保險金維持生活。所以,一般都把丈夫或父親作為被保險者,指定妻子或兒子為保險金領取人。
當味澤問到這點時,井崎昔笑著答道:“我老婆掙錢多,在家裏,她也是一家之主,她要是死了,我就得流落街頭。還補充說。他本人已經加入了足夠的保險。
這一套話雖說不可全信,但在老婆是一家之主的家庭裏給女人上保險的倒也不乏其例。
因此,味澤也就大致理解了。
市內最高級夜總會的皇後,比娛樂中心的專務董事收入當然要好得多,事實上,明美的收入足有井崎的好幾倍。
雖然沒有發現井崎明美的屍體,但跟車一起掉進花魁譚是必死無疑的,警察簽發了事故證明。一有了警察簽發的事故證明,人壽保險公司幾乎就要無條件地支付保險金。
等到了支付保險金的時候,菱井人壽公司內部提出了疑問。
“從過去的例子來看,合同簽定後六個月內就發生事故而需支付保險金的,大都屬於謀財害命。井崎有沒有這種嫌疑?”
“警察既然確認是交通事故,簽發了事故證明,保險公司是沒有理由不付保險金的。”
“井崎是中戶家的幹部,警察和中戶家本來就是一個鼻孔出氣。”
“不過,除了井崎,沒有一個目擊者,井崎本人說是事故,那就不好辦唉!”
“還有一個可疑的情況。不是說井崎自己提出加入保險的嗎?可是,他讓他老婆當被保險者出麵,而在花魁潭落水身死的又單單是他老婆。”
“關於這一點。據說是因為井崎說他本人已經有了足夠的保險,而且老婆掙錢多。所以才讓老婆加入了保險。”
“他說他加入了足夠的保險,這肯定不是加入我公司的保險。不過,他加入的要是別公司,那是他個人的私事,也根本無法調查。”
“還有件事讓人納悶,如果是井崎為了貪圖保險金而害死了妻子,那又為什麽跳進那個傳說連死屍都漂不上來的花魁潭呢?要知道,如果見不到屍首,有時甚至是根本得不到保險金呀!”
“如果人死得到確認,即使沒有發現屍體,也要付保險金。他可能估計到警察會給他簽發事故證明,這點難道不正可以看作是和警察勾結的證據嗎?”
“不過,把飛馳的車開進花魁潭,井崎自己一個人從中掙脫出來,他本人也是在玩命呀。”
“不用玩命。有時也可以把車弄下去。”
從房間的一角有人很客氣他說。
大家一起把視線集中到說話的那個方向。原來那個人是特約列席參加幹部會議的保險經紀人味澤。
“那怎麽做得到呢?”
主持會議的分公司經理代表大家問道。
“比如,給被保險人吃上安眼藥,在她睡著了的時候就行。如果被保險者吃了藥昏睡過去,犯人就可以跳下車來,隻把被保險者和汽車一起椎下潭去,等看到汽車和被保險者確實沉到湖底之後,再故意給自己身上弄點傷,好像從翻滾的汽車裏甩出來時受了傷似的,然後再去唿救。這樣的話,犯人就可以把自己放在萬無一失的安全境地麵將車和被保險人推下潭去。
大家一聽,就像重新打開了扇窗戶似的神情豁然開朗起來。
“的確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設想,可是還有一個問題。”
分公司經理一發話,大家又把視線移到他身上。
“如果給她吃了安眠藥,一解剖屍體,不就一下子露了餡了嗎?”
正因為如此,才選擇了花魁潭。不是嗎?對於犯人。即井崎來說,屍體一經發現就會露餡,可是,不見到屍體又領不到保險金。於是,才選擇了花魁潭。那裏是個既可以確認死亡、又難以發現屍體的地方。
“好!這可是個重大發現!”
在味澤的分析下,出現了一個巧妙的、精心策劃的犯罪輪廓。分公司經理和全體人員都倒抽了一口冷氣。
“這一犯罪的巧妙之處還在於沒有必要一定要把妻子推下花魁潭。”
味澤又說出了一個奇怪的看法。
“沒必要推下去?”
“沒見到屍體就可以說不一定是死在花魁潭裏了。不是嗎?”
“你是說,井崎明美並沒有死在花魁潭裏?”
“我看也有這種可能。因為見不到屍體麽!拋進大海裏也好,埋在深山裏也好,總之,弄成個掉迸花魁潭裏的假象就行了。隻要從警察那裏弄到事故證明,就能領到保險金。
大家對味澤分析出來的犯罪的可能性不禁呆若木雞。
但是。怎樣才能證明這個推測呢?要想推翻警察的事故證明,必須掌握謀殺的證據。在警察、中戶家以及在他們背後的大場家族密切勾結的羽代市裏,這麽幹就如同揭竿而起反對大場體製了。
“如果和大場家族對著幹,就不能在這個市裏工作,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有點疑惑之處,也隻好睜隻眼閉隻眼,把保險金支付給他為好。”
這種意見占了上風。
唯獨味澤一人反對大夥的意見,他說。
“那樣一來就開了先例,今後會不斷有人如法炮製。本來漏洞百出,卻給他保險金,豈不喪失了保險公司的聲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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