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這幅畫真的有問題。
明天……不,是今天,我要去找三文,告訴他我所看見的,用放大鏡或者顯微鏡,把這幅畫仔仔細細檢查一遍,看看畫中究竟隱藏著什麽奧妙。
天哪,怎麽會有這種事情?
2
真是一起離奇的交通事故。
區交通警察支隊的莫警官發出這樣的感慨。
三文之死,最初是按照一起交通事故的程序來處理的。
晚上十二點四十分,小區一位業主駕車迴到車庫,發現慘狀,馬上叫來保安,保安報警,同時撥打了120急救中心電話。
巡邏警車於三分鍾後趕到現場,認定是摩托車失控撞擊汽車而引起的,雖然沒有發生在大街上,但撞擊一方與被撞擊一方都是車輛,故定性為一起交通事故。
五分鍾後,救護車趕到現場,把傷者送往醫院搶救,確定傷者已經死亡。民警將車庫暫時封閉,在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工作。車庫於淩晨兩點三十分重新開放。
地下車庫實施廿四小時攝像監控,整個撞擊過程被拍攝下來,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大有幫助。
肇事車輛為一輛山葉重型摩托,牌照“滬a20911”,停車位的號碼是b-13。
根據錄像記載,午夜十二點十分,肇事車主趙三文進入車庫,將車發動,錄像顯示他未戴頭盔,光這一點,他就違反了交通法規,按規定,凡是騎摩托車,不管騎手還是後座被載的乘客,都必須佩戴頭盔。
趙三文發動摩托車,駛離停車位後,車輛突然失控,以六十碼的速度衝過車道,猛地撞向相距二十餘米開外、停車位為a—24的一輛金杯七座麵包車,兩輛車皆受損,摩托車基本報廢,若不是被別人發現及時,摩托車很可能漏油爆炸,屆時整個地下車庫將陷入一片火海,停放的每一輛汽車都可能成為一枚威力巨大的汽油炸彈,後果不堪設想。
同時,停在肇事摩托車隔壁、停車位為b—12、牌照“滬ad1776”的一輛大切諾基也受到了撞擊,右側車門嚴重受損,兩塊車窗玻璃震碎。
肇事車主趙三文被送到第六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結論:趙三文對此次事故負全責。
關於這起交通事故的情況,基本是這樣認定的。
但是,此案的經辦人莫警官,在仔細研究了車庫的錄像帶後,提出了幾個在他看來難以理解的地方。
首先,錄像上顯示,趙三文進入車庫,跨上摩托車,掏鑰匙,發動引擎,這一係列的動作看上去都很正常,沒有急躁或慌張,將摩托車駛離車位時,還顯得小心翼翼,生怕擦到旁邊的大切諾基。
之後,他的摩托車突然失控,如脫韁之馬飛了出去。
事後,摩托車被送到市交警總隊下屬的車輛檢測中心,雖然損毀嚴重,但可以肯定,在撞擊發生前,摩托車並沒有故障,也就是說,這起事故不是因為車輛本身而引起的。
其次,撞擊發生後,摩托車側翻在地,相隔被撞的金杯麵包車僅兩米,車主趙三文被甩了出去,按理說,即使被重重甩出,也應該躺在離摩托車不遠的地方,但是他竟然被甩出去二十多米遠,撞在b—12停車位的大切諾基上,右側前車門被撞出一塊大大的凹陷,仿佛被三十磅重的汽錘砸過,好好一扇車門報廢了,右側兩塊車窗玻璃也被震碎了,可想而知,這股力量有多麽強大。
根據莫警官的經驗,如果在大街上,摩托車與金杯麵包車同時以不低於六十碼的速度迎麵相撞,才有可能造成如此嚴重的狀況,而現在,麵包車是靜止不動的,力量從何而來?
若非錄像帶是一氣嗬成的,莫警官真要懷疑自己在欣賞一部好萊塢電影裏的撞車特技畫麵,拍攝前經過一遍又一遍的排練,拍攝後用了剪輯手法,才能達到這樣的觀賞效果。
在區公安局食堂用午餐的時候,莫警官把這件事情當作茶餘飯後的聊天材料,說給了同桌的刑偵隊探員浦宏鳴聽,巧的是,浦宏鳴正想找他了解這件事情。
早晨六點五十分,110報警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巡邏警車趕往事發地點。
打報警電話的,其實是三文樓下的鄰居、805室的一位業主。
早晨他拉開窗簾,發現陽台外竟有一根繩索從天而降,垂直落到地麵,他以為曾有小偷光顧,急忙報警。
民警抬頭觀察,發現這根繩索來自樓上905室的陽台,陽台的欄杆上,固定著一隻不鏽鋼結頭,繩索是從結頭裏拉出來的。
905室,遲遲沒有人出來開門,室內傳來一陣陣狗吠。
民警向小區保安詢問,保安證實,淩晨車庫裏發生的撞車事故,肇事者就住在這間公寓裏,係單身。
上午八點半,三名民警用工具撬開房門,進入905室,一條碩大的英國獵犬一下子撲了上來,還好民警事先有準備,用專門捕捉流浪犬的鐵夾子鉗住了狗頸部,叫它動彈不得。
室內整整齊齊,沒有任何異常,沒有翻動、搏鬥的痕跡。
養著這樣一條大狗,如果真有小偷爬進來,一定後悔莫及。
這件無頭無尾的天降繩索案,交給了區刑偵支隊的探員浦宏鳴處理,在與“車庫撞車事故”結合後,推斷出這樣一個過程:午夜十二點以後,趙三文欲下樓,但他沒有採取正常的途徑,而是使用了一種從美國帶迴來的“高樓逃生速降器”,從九樓陽台降落至地麵,然後走進地下車庫,取他的摩托車,在駛離停車位的時候,摩托車突然失控,撞車身亡。
會不會是他家的門鎖出了故障,導致他一時出不去,而他又急著出門,所以……
浦宏鳴曾有這樣一個疑問,但後來經檢查,905室的房門鎖沒有故障。
這就怪了,為什麽放著好端端的門不走,採用這種荒唐甚至有一定危險的下樓方法?萬一在降落過程中,繩索斷裂,那可就慘了。
浦宏鳴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
趙三文不是不想從門走,而是不敢走,因為在門外埋伏著某種讓他感到害怕的東西……
這個“門外”,包括905室門外、九樓的走廊,甚至整幢公寓樓的電子監控門外。
他會不會有仇人?這天晚上氣勢洶洶找上門來,趙三文感到害怕,才用速降器逃走。
仇人?……
浦宏鳴仔細研究了車庫的錄像帶,採用逐格慢放,發現一處被忽略的地方。
趙三文將摩托車駛出停車位的時候,並沒有給人一種慌慌張張逃命的感覺,而是不緊不慢,動作協調,而且小心翼翼,生怕擦到停在b—12位置上的大切諾基,這時候,三文做了一個動作,他將頭向左邊微側,朝大切諾基的車窗看了一眼。
之後,他的整個身體震動了一下,摩托車就猛地躥了出去。
這種“震動”,可以形容為“戰慄”。
趙三文好象看見了什麽,驚慌失措,才導致摩托車失控。
車裏究竟有什麽東西,能讓一個站在車外的人如此驚恐?
浦宏鳴向大切諾基的車主胡先生詢問,胡先生正在跟保險公司談車輛理賠,當被問及“你車裏有沒有什麽東西?”時,胡先生氣唿唿地說:“有啊,我在車裏養了一頭鬼!”
胡先生確實很氣惱,嶄新的車,剛開了幾個月,就成了這副慘狀。
若在大街上被撞,還好說,偏偏在停車庫,理應最安全的地方。
我早就說過,不要把摩托車和汽車停放在一起,應該分成不同的區域,如果你們早些採納我的意見,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胡先生跟小區的物業公司這樣交涉,物業公司也沒有辦法,停車位是業主自行購買的,簡單說,購買了b—13的車位,你可以停一輛摩托車,也可以停一輛凱迪拉克,車位的主人擁有支配權,況且,車位的售價是一樣的,所以要一視同仁,不能因為停著一輛摩托車,就讓它乖乖滾到角落裏去。
事實上,每個車位的空間都足夠大,體積明顯小於汽車的摩托車,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撞車事故。
浦宏鳴的助手小宋,剛從公安大學刑偵係畢業,是個有熱情又好學的年輕人,他看過那輛大切諾基被撞的照片,又研究了錄像帶,這樣說:“浦老師……”
用這樣的尊稱,誰聽了心裏都舒坦。
“大切諾基的車窗上貼了反光膜,除非當時車廂裏亮著燈,否則,在車庫的光線條件下,趙三文無法看清楚車裏的狀況。
因此我認為他是從車窗玻璃的反she上看見了什麽東西,才會……”
小宋的意思是,這種“東西”不在車內,而在車外,在車庫裏,就在趙三文的周圍。可是從錄像上看,現場沒有任何東西足以讓趙三文驚恐。
“嘿嘿,大概是見鬼了吧?”
小宋的一句玩笑話,讓刑偵隊的同事們都笑了起來,包括浦宏鳴。
除了幾個難以解釋的疑點,浦宏鳴還從急救人員那裏了解到一個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情況。急救車趕到現場,準備搶救傷者,當時,趙三文背靠著大切諾基的右側車門,身體歪斜地坐在地上,已經昏迷休克,當救護人員把他搬上擔架時,驚奇地發現,他的身體異常軟綿綿,象一條去了骨的魚。
醫生在死亡鑑定書裏寫道,死者全身的骨頭包括關節,無一例外呈粉碎狀,係撞擊引起,由此導致全身器官衰竭身亡。
為此,浦宏鳴特意請教了一名局裏的資深法醫:什麽樣的撞擊,才能使全身的骨頭碎得如此徹底?法醫撓了半天頭,舉了兩種狀況:把死者從三十層樓拋下來,或者一台十噸重的壓路機從死者身上碾過去。
摩托車與麵包車的撞擊是第一次撞擊,死者與大切諾基的撞擊是第二次撞擊,第二次撞擊其實是第一次撞擊後的反彈,從力學角度看,反彈的力量遠遠比不上前一次撞擊的力量,但擺在麵前的事實是,大切諾基的受損狀況相當嚴重,趙三文當場死亡。
浦宏鳴探員覺得,除了撞車之外,還有一股特別的、強大的力量。
這股力量可能與趙三文在大切諾基車窗上看見的“東西”有關。
3
關於“仇人”一說,得到了證實。
小區的保安向小宋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就在趙三文死亡的前一天,他跟一個胖傢夥在花園的噴水池裏大打出手,三名保安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弄得渾身濕透,才把兩人拉開。從當時的狀況看,胖子顯然不是趙三文的對手,被打得滿臉是血。
兩個男人打架,不是為財,就是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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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不,是今天,我要去找三文,告訴他我所看見的,用放大鏡或者顯微鏡,把這幅畫仔仔細細檢查一遍,看看畫中究竟隱藏著什麽奧妙。
天哪,怎麽會有這種事情?
2
真是一起離奇的交通事故。
區交通警察支隊的莫警官發出這樣的感慨。
三文之死,最初是按照一起交通事故的程序來處理的。
晚上十二點四十分,小區一位業主駕車迴到車庫,發現慘狀,馬上叫來保安,保安報警,同時撥打了120急救中心電話。
巡邏警車於三分鍾後趕到現場,認定是摩托車失控撞擊汽車而引起的,雖然沒有發生在大街上,但撞擊一方與被撞擊一方都是車輛,故定性為一起交通事故。
五分鍾後,救護車趕到現場,把傷者送往醫院搶救,確定傷者已經死亡。民警將車庫暫時封閉,在現場進行拍照、取證工作。車庫於淩晨兩點三十分重新開放。
地下車庫實施廿四小時攝像監控,整個撞擊過程被拍攝下來,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大有幫助。
肇事車輛為一輛山葉重型摩托,牌照“滬a20911”,停車位的號碼是b-13。
根據錄像記載,午夜十二點十分,肇事車主趙三文進入車庫,將車發動,錄像顯示他未戴頭盔,光這一點,他就違反了交通法規,按規定,凡是騎摩托車,不管騎手還是後座被載的乘客,都必須佩戴頭盔。
趙三文發動摩托車,駛離停車位後,車輛突然失控,以六十碼的速度衝過車道,猛地撞向相距二十餘米開外、停車位為a—24的一輛金杯七座麵包車,兩輛車皆受損,摩托車基本報廢,若不是被別人發現及時,摩托車很可能漏油爆炸,屆時整個地下車庫將陷入一片火海,停放的每一輛汽車都可能成為一枚威力巨大的汽油炸彈,後果不堪設想。
同時,停在肇事摩托車隔壁、停車位為b—12、牌照“滬ad1776”的一輛大切諾基也受到了撞擊,右側車門嚴重受損,兩塊車窗玻璃震碎。
肇事車主趙三文被送到第六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結論:趙三文對此次事故負全責。
關於這起交通事故的情況,基本是這樣認定的。
但是,此案的經辦人莫警官,在仔細研究了車庫的錄像帶後,提出了幾個在他看來難以理解的地方。
首先,錄像上顯示,趙三文進入車庫,跨上摩托車,掏鑰匙,發動引擎,這一係列的動作看上去都很正常,沒有急躁或慌張,將摩托車駛離車位時,還顯得小心翼翼,生怕擦到旁邊的大切諾基。
之後,他的摩托車突然失控,如脫韁之馬飛了出去。
事後,摩托車被送到市交警總隊下屬的車輛檢測中心,雖然損毀嚴重,但可以肯定,在撞擊發生前,摩托車並沒有故障,也就是說,這起事故不是因為車輛本身而引起的。
其次,撞擊發生後,摩托車側翻在地,相隔被撞的金杯麵包車僅兩米,車主趙三文被甩了出去,按理說,即使被重重甩出,也應該躺在離摩托車不遠的地方,但是他竟然被甩出去二十多米遠,撞在b—12停車位的大切諾基上,右側前車門被撞出一塊大大的凹陷,仿佛被三十磅重的汽錘砸過,好好一扇車門報廢了,右側兩塊車窗玻璃也被震碎了,可想而知,這股力量有多麽強大。
根據莫警官的經驗,如果在大街上,摩托車與金杯麵包車同時以不低於六十碼的速度迎麵相撞,才有可能造成如此嚴重的狀況,而現在,麵包車是靜止不動的,力量從何而來?
若非錄像帶是一氣嗬成的,莫警官真要懷疑自己在欣賞一部好萊塢電影裏的撞車特技畫麵,拍攝前經過一遍又一遍的排練,拍攝後用了剪輯手法,才能達到這樣的觀賞效果。
在區公安局食堂用午餐的時候,莫警官把這件事情當作茶餘飯後的聊天材料,說給了同桌的刑偵隊探員浦宏鳴聽,巧的是,浦宏鳴正想找他了解這件事情。
早晨六點五十分,110報警中心接到求助電話,巡邏警車趕往事發地點。
打報警電話的,其實是三文樓下的鄰居、805室的一位業主。
早晨他拉開窗簾,發現陽台外竟有一根繩索從天而降,垂直落到地麵,他以為曾有小偷光顧,急忙報警。
民警抬頭觀察,發現這根繩索來自樓上905室的陽台,陽台的欄杆上,固定著一隻不鏽鋼結頭,繩索是從結頭裏拉出來的。
905室,遲遲沒有人出來開門,室內傳來一陣陣狗吠。
民警向小區保安詢問,保安證實,淩晨車庫裏發生的撞車事故,肇事者就住在這間公寓裏,係單身。
上午八點半,三名民警用工具撬開房門,進入905室,一條碩大的英國獵犬一下子撲了上來,還好民警事先有準備,用專門捕捉流浪犬的鐵夾子鉗住了狗頸部,叫它動彈不得。
室內整整齊齊,沒有任何異常,沒有翻動、搏鬥的痕跡。
養著這樣一條大狗,如果真有小偷爬進來,一定後悔莫及。
這件無頭無尾的天降繩索案,交給了區刑偵支隊的探員浦宏鳴處理,在與“車庫撞車事故”結合後,推斷出這樣一個過程:午夜十二點以後,趙三文欲下樓,但他沒有採取正常的途徑,而是使用了一種從美國帶迴來的“高樓逃生速降器”,從九樓陽台降落至地麵,然後走進地下車庫,取他的摩托車,在駛離停車位的時候,摩托車突然失控,撞車身亡。
會不會是他家的門鎖出了故障,導致他一時出不去,而他又急著出門,所以……
浦宏鳴曾有這樣一個疑問,但後來經檢查,905室的房門鎖沒有故障。
這就怪了,為什麽放著好端端的門不走,採用這種荒唐甚至有一定危險的下樓方法?萬一在降落過程中,繩索斷裂,那可就慘了。
浦宏鳴想到了另外一種可能——
趙三文不是不想從門走,而是不敢走,因為在門外埋伏著某種讓他感到害怕的東西……
這個“門外”,包括905室門外、九樓的走廊,甚至整幢公寓樓的電子監控門外。
他會不會有仇人?這天晚上氣勢洶洶找上門來,趙三文感到害怕,才用速降器逃走。
仇人?……
浦宏鳴仔細研究了車庫的錄像帶,採用逐格慢放,發現一處被忽略的地方。
趙三文將摩托車駛出停車位的時候,並沒有給人一種慌慌張張逃命的感覺,而是不緊不慢,動作協調,而且小心翼翼,生怕擦到停在b—12位置上的大切諾基,這時候,三文做了一個動作,他將頭向左邊微側,朝大切諾基的車窗看了一眼。
之後,他的整個身體震動了一下,摩托車就猛地躥了出去。
這種“震動”,可以形容為“戰慄”。
趙三文好象看見了什麽,驚慌失措,才導致摩托車失控。
車裏究竟有什麽東西,能讓一個站在車外的人如此驚恐?
浦宏鳴向大切諾基的車主胡先生詢問,胡先生正在跟保險公司談車輛理賠,當被問及“你車裏有沒有什麽東西?”時,胡先生氣唿唿地說:“有啊,我在車裏養了一頭鬼!”
胡先生確實很氣惱,嶄新的車,剛開了幾個月,就成了這副慘狀。
若在大街上被撞,還好說,偏偏在停車庫,理應最安全的地方。
我早就說過,不要把摩托車和汽車停放在一起,應該分成不同的區域,如果你們早些採納我的意見,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胡先生跟小區的物業公司這樣交涉,物業公司也沒有辦法,停車位是業主自行購買的,簡單說,購買了b—13的車位,你可以停一輛摩托車,也可以停一輛凱迪拉克,車位的主人擁有支配權,況且,車位的售價是一樣的,所以要一視同仁,不能因為停著一輛摩托車,就讓它乖乖滾到角落裏去。
事實上,每個車位的空間都足夠大,體積明顯小於汽車的摩托車,不應該發生這樣的撞車事故。
浦宏鳴的助手小宋,剛從公安大學刑偵係畢業,是個有熱情又好學的年輕人,他看過那輛大切諾基被撞的照片,又研究了錄像帶,這樣說:“浦老師……”
用這樣的尊稱,誰聽了心裏都舒坦。
“大切諾基的車窗上貼了反光膜,除非當時車廂裏亮著燈,否則,在車庫的光線條件下,趙三文無法看清楚車裏的狀況。
因此我認為他是從車窗玻璃的反she上看見了什麽東西,才會……”
小宋的意思是,這種“東西”不在車內,而在車外,在車庫裏,就在趙三文的周圍。可是從錄像上看,現場沒有任何東西足以讓趙三文驚恐。
“嘿嘿,大概是見鬼了吧?”
小宋的一句玩笑話,讓刑偵隊的同事們都笑了起來,包括浦宏鳴。
除了幾個難以解釋的疑點,浦宏鳴還從急救人員那裏了解到一個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情況。急救車趕到現場,準備搶救傷者,當時,趙三文背靠著大切諾基的右側車門,身體歪斜地坐在地上,已經昏迷休克,當救護人員把他搬上擔架時,驚奇地發現,他的身體異常軟綿綿,象一條去了骨的魚。
醫生在死亡鑑定書裏寫道,死者全身的骨頭包括關節,無一例外呈粉碎狀,係撞擊引起,由此導致全身器官衰竭身亡。
為此,浦宏鳴特意請教了一名局裏的資深法醫:什麽樣的撞擊,才能使全身的骨頭碎得如此徹底?法醫撓了半天頭,舉了兩種狀況:把死者從三十層樓拋下來,或者一台十噸重的壓路機從死者身上碾過去。
摩托車與麵包車的撞擊是第一次撞擊,死者與大切諾基的撞擊是第二次撞擊,第二次撞擊其實是第一次撞擊後的反彈,從力學角度看,反彈的力量遠遠比不上前一次撞擊的力量,但擺在麵前的事實是,大切諾基的受損狀況相當嚴重,趙三文當場死亡。
浦宏鳴探員覺得,除了撞車之外,還有一股特別的、強大的力量。
這股力量可能與趙三文在大切諾基車窗上看見的“東西”有關。
3
關於“仇人”一說,得到了證實。
小區的保安向小宋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就在趙三文死亡的前一天,他跟一個胖傢夥在花園的噴水池裏大打出手,三名保安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弄得渾身濕透,才把兩人拉開。從當時的狀況看,胖子顯然不是趙三文的對手,被打得滿臉是血。
兩個男人打架,不是為財,就是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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