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晨巫,以後我可不是首領了,毛奶奶也不是巫了!”


    烈速度很快,身旁跟著一隻巨大的黑魯加,聲音爽朗。


    何晨迎了上去。


    烈衝過來,速度變慢,然後給了何晨一個大大的熊抱。


    確實是“熊抱”,烈像一頭熊,何晨則最多是熊的一隻大腿。


    “哈哈,晨巫!”


    烈直接把何晨抱起來,重重拍了拍何晨的後背。


    何晨感覺自己可能被一頭披著人皮的圈圈熊攻擊了。


    “你這根什麽來著?哦對,魚竿,真的不錯。”烈摸了摸何晨的骨竿。


    他一直覬覦何晨的骨竿,當然,何晨一直就是不給他。


    “害,不是早就給你一根了嗎?”


    何晨讓毛親自做了一根骨質的,用新的釣竿換了兩條角金魚過來。


    “那根太脆,被他弄斷了。”


    黑狗部落的大部隊緊隨其後,一馬當先的正是騎著精英級黑魯加的毛巫。


    毛巫看起來很老邁,聽說之前又和水部落那兩兄弟碰撞過幾次,這讓她略微受傷。


    水部落果然被何晨騙了!


    他們大肆擴張,甚至何晨懷疑,水部落才是想統一整個盆地的部落!


    “沒事,大荒裏麵什麽都有,再做一根就好了。”


    何晨笑了笑,和毛巫招了招手:“當然,隻要有貢獻點。”


    說到這裏,烈的臉垮了下來,甚至毛巫都僵了僵。


    大荒的貢獻點什麽都可以買,但是就是很難賺!


    何晨把大荒的貨幣體係定的死死的,特別是定價,都不高。


    在沒有度量衡的時候,買賣其實都不太方便。


    但是現在很多東西都不方便,度量衡還不到出來的時候,也沒具備出現的條件,所以隻有憑感覺買賣了。


    “走,我們先進去吧,屋子之類的已經準備好了,不過家具之類的隻有你們自己去置備了。”


    何晨走在前麵,帶著眾人往土牆那邊走,土牆那裏的土梯子又擴建了幾個,夠他們走的。


    不過何晨覺得還是不夠用,準備往後搞扇大門。


    反正水季過了,暫時不會有大水蔓延了。


    當然,何晨準備後麵加高大荒部落的地勢,用土累積,這樣以後都不會遭受到大水的威脅了。


    一行人走著,毛忽然上前來:


    “晨巫,那位序巫……”


    “哦,序大哥啊,在挑糞。”


    何晨很隨意地迴了一句。


    因為序實在無力償還債務,特別是有的時候秋還會買些骨飾之類的,讓原本貧窮的他更是雪上加霜。


    所以,他一問之下才知道,最賺錢的除了捕獵竟然就是挑糞了!


    捕獵是不可能的,作為佛係人士,序不可能主動殺生的。


    所以,他就挑了沒人願意做的活兒。


    “這……”毛巫愣住了,不過身下的黑魯加繼續走,所以她也沒停下身子。


    挑糞,這種活兒能他幹?


    他不是巨流部落的巫嗎?


    “他不是你的兄弟嗎……”毛巫有些不可置信。


    要知道,作為巫的她,已經很多年沒有親自幹活兒了,不管是打獵還是烤肉,自然有人烤好了盛給她。


    如果她有個姐妹,肯定也和她一樣的。


    “害,這是序大哥自己要求的,沒辦法,缺錢嘛!”


    何晨笑了笑。


    其實大荒部落這樣的生活特別吸引序。


    因為從前在巨流部落,他總要吃肉的,特別是沒有多餘樹果的時候。


    不像在這裏,什麽東西都可以買賣,而不是寄托於狩獵隊帶迴什麽。


    他就從來隻買樹果吃,最多時不時跟著何晨他們吃點魚。


    嗯,順帶的,偶爾地吃一點。


    在外麵流浪久了,靜下來,會覺得很幸福,序和秋就是這樣的狀態。


    “毛巫……”


    何晨正欲說什麽,毛巫打斷了他:“別毛巫毛巫地叫了,以後隻有大荒部落,沒有黑狗部落,隻有大荒晨巫,沒有毛巫!”


    說著,毛巫眼神示意了一下烈。


    烈傻了吧唧地撓了撓頭:“毛奶奶,你看我幹什麽?”


    毛巫眼睛一瞪,一巴掌拍烈鋥亮的腦門上:“之前怎麽教你的?!”


    烈恍然道:“那個啥,以後沒有黑狗的烈巫,隻有……不是,以後沒有黑狗的烈首領,隻有大荒的烈首領!”


    何晨哭笑不得。


    合著你要把我翅叔怎麽樣?


    不過他也明白了毛巫的意思,不由得讚歎這薑還是老的辣,知道大荒部落需要的是什麽。


    大荒需要的是黑狗這樣的友善部落!而不是像之前角帶領的黃蟲部落那樣,居心叵測的部落。


    於是他正色道:“在我眼裏,從今往後隻有大荒人!”


    他的意思也很明顯,就是他將會一視同仁,不會帶有什麽偏見。


    “好,好崽子。”


    毛巫沒叫晨巫,而是以“崽子”這種更親近的稱唿:“你叫我毛奶奶吧。”


    何晨點點頭:“毛奶奶,走吧。”


    兩個巫的親近,也意味著兩個部落的親近。


    ……


    一路走走停停。


    其實黑狗部落大部分人都在大荒了,uu看書 ww.uuknsh 隻有狩獵隊的人還沒全部來過大荒。


    所以這次聽說黑狗部落要整體並入大荒,那些黑狗部落的人都跑來迎接。


    含羞苞和蘑蘑菇部落也一樣。


    這兩個部落何晨還沒去談,不過有毛巫在,基本上可以肯定那兩個部落也跑不了了。


    這是一種以小博大的壯舉!


    要知道,大荒部落整個加起來也就一百人左右!


    而黑狗部落五百人,含羞苞和蘑蘑菇加起來估計將近三百人。


    一百人的部落,合並了八百人的部落,而且還是以一百人的部落為主!


    何晨一開始頭很痛,不知道怎麽辦。


    不過漸漸梳理之後,他大致懂了。


    “諸位,我們先去豐碑山!”


    何晨朗聲道。


    他用波導之力擴大了聲音傳播的範圍。


    他為眾人準備了一場演出,或者說,準備了一場為新加入者的歡迎儀式。


    雖然大荒已經學會了製作最簡單的酒,不過現在糧食不夠吃,何晨禁止了。


    所以並不是烤肉美酒的歡迎儀式,而是演唱!


    大荒之歌!


    接下來每天,何晨都要在晚上吃飯的時候,組織大家唱大荒之歌。


    等大家被這首歌洗腦,牢牢記住以後,不管是經曆戰鬥還是什麽。


    唱起這首歌,就會有更深的體悟。


    更加愛大荒。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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